摘要:財務公司作為集團內部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服務集團投融資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會對集團成員融資渠道、融資能力以及融資便捷性產生重要影響。本文選擇2009~2015年我國財務公司及其對應集團成員上市公司的數據,基于債務融資能力的視角,采用動態部分調整模型研究了財務公司職能發揮對集團成員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調整速度的影響。研究發現:財務公司資金歸集程度越高,集團成員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調整速度越慢;委托業務職能、貸款業務職能和擔保業務職能發揮程度越高,則集團成員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調整速度越快;但沒有證據表明資金結算職能發揮程度與集團成員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調整速度存在顯著關系。進一步研究發現,資金歸集職能發揮降低了負債不足公司資本結構調整速度,委托業務職能、貸款業務職能和擔保業務職能則能加速其調整速度,而結算業務職能與貸款業務職能發揮程度越高,過度負債的公司資本結構調整越快。研究發現有助于財務公司完善相關職能及其發揮,幫助集團成員上市公司適應環境,迅速調整資本結構至目標資本結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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