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為什么會做好事,也會做傷害他人的壞事,人如何才能成為更好的人類等問題雖然是現代之問,但斯賓諾莎在《倫理學》中通過對“自我”的解讀所提出的新的道德模式不可謂不是對該問題的解答。斯賓諾莎認為人作為宇宙中“前有所承,后有所繼”的存在,具有一種“己欲且可達致他人”的共同本質,這種本質只要通過適當的心靈訓練便可以達到“凡追求美德的人,其為自己所追求的善,也會為別人所追求”的理想狀態。斯賓諾莎用以反思心靈進而反思自由意志的道德能力為依托,認為對自我的正確理解是自我認知的基礎,因而不存在自由意志的先在道德能力,自我只有通過在宇宙的無限背景中解讀、把握自我而實現自我認知與道德判斷。斯賓諾莎對“自我”的解讀與當代新腦科學的發現相契合,探討了人的道德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基礎在于“鏡像神經元”等問題,才引發現代科學、哲學及實證倫理學的多方面研究與對斯賓諾莎“人應復歸宇宙之家”問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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