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立法有利于轉變校企合作方式,深化校企合作層次,同時能促進職業教育體系的系統性改革,全面提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當前校企合作立法的法律困境主要表現為制度上缺乏上位立法明確支持,組織上缺乏資源整合渠道,評價上缺乏權威專業的監督體系。困境破解的關鍵在于法律關系主體權利義務關系的明晰、校企合作范圍和邊界的確定以及校企合作評價體系的科學化建設。具體的建構路徑為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修訂《職業教育法》;基于平等地位建立多元協商機制破解利益爭議難題;積極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實現校企合作評價的專業化、權威性,保障校企合作的教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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