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認定學生傷害事故的雙方責任,如何降低和防范事故的發生是學校、家長及公眾共同關注的焦點。采用司法案例大數據與個案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針對2017年發生在全國的510例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進行研究,可以發現,學校在90%的學生傷害案件中都承擔責任,且承擔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情形居多。在學生之間的行為引發的事故、體育運動傷害事故、學校場地及設施引發的事故及學生自身行為引發的事故中,學校所承擔的責任比例有所不同,具有潛在的規律。通過法院對學校責任認定的分析,建議學校提升安全教育的實效性,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建立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同時,呼吁社會各界應合理界定學校承擔責任的邊界與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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