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福建稅務》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4-12-10 18:18:02 423人看過
《福建稅務》雜志是一本在經濟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稅務學會主管、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稅務學會主辦的期刊,創刊于1985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7-0877,國內統一刊號 CN:35-1187/T。
《福建稅務》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政策解讀、稅務管理研究、稅收經濟分析、稅務文化建設、稅務人才培養等方面。
<二>來稿務必立論正確,論證嚴謹,論據充分,數據準確,語言通順,文字流暢,標點符號正確;特別應具有創新性、學術性和前沿性。
<三>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1.……”“(1)……”標示。盡量不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標題。
<四>數學公式、有關數據請核對準確;圖形請用計算機制作。
<五>正文統一使用Word 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六>來稿請按如下順序撰寫:文題、作者姓名、作者署名項、摘要、關鍵詞、中途分類號、文獻標識碼、正文。
<七>稿件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八>主要摘要文章運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所得出的主要結論或闡發的主要觀點,力求文字明確、簡練,一般不超過200字。
<九>注釋和參考文獻應分別著錄。注釋用于對文中特殊內容作解釋說明,設為當頁腳注;參考文獻用于標明引文出處,列于正文之后,勿用腳注或尾注。
<十>凡屬基金資助、國家攻關項目請寫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標注在首頁下,并請附有關證明材料。
<十一>參考文獻限作者親自閱讀已發表的近五年主要文獻。按文內引用先后順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內引用處右上角以[ ]號(角注)注明序號。
該雜志旨在推動經濟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經濟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經濟規律,服務經濟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經濟研究成果,促進經濟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經濟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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