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96工作制”熱議的背后包含著更為深刻的理論問題。這種工作制不僅違反了我國《勞動法》的規定,也完全違背了良善社會的倫理道德規范和要求,更是對勞動幸福權的嚴重侵犯和損害。因此,“996工作制”所暴露的實際上是工作時間如何規制、勞動價值如何保護的問題。它的危害一方面在于對整個社會勞動再生產的可持續性的破壞和未來生產能力的透支,另一方面也會直接導致過度勞動、職業病、精神壓迫、消極情緒、知識陳舊與技能退化,從而使得個體勞動創造能力下降。這就決定了我們需要從價值引導、社會治理和科技應用等方面有效地保護勞動價值,進而才能真正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幸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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