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環境污染具有分散性和隱蔽性的特點,政府現行的環境監管效果往往不盡如人意。構建農民之間的約束機制使外部監管內部化,才是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長遠之計。社會規范作為一種非正式機制,在引導農民自覺治理環境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文中從微觀農戶視角出發,以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為例,通過構建結構方程探討社會規范對農戶環境治理行為的作用機理。研究結果表明:1)社會規范只有被激活才會最終影響農戶的環境治理行為;2)社會規范通過個人規范、感知行為能力和信任間接正向影響農戶環境治理行為,其間接路徑系數分別是0.403、0.492、0.151。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