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洋生物的養護與管理措施是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管理公海漁業最重要的法律手段,而確定魚類的總捕撈量并在國家間分配則是其核心問題。然而,國家可以通過提出異議來避免受養護與管理措施的約束。如何設計合理的異議處理機制是所有區域漁業組織面臨的難題。本文聚焦異議審查這一獨特的制度設計,對目前僅有的兩個相關案例--關于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對漁業配額的兩個異議案進行評析,從這兩個異議案的處理中梳理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關于配額分配的法律爭議,分析審查專家組的立場和未解決的問題,并論述該組織的兩次審查實踐的意義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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