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縱觀中國協商民主六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基層協商民主作為我國民主政治在基層的重要實踐形式,經歷了執政黨關于協商理論的早期探索以及國內學者對其的學理譯介,在充分吸取西方民主理論有益經驗的基礎上開始進入公眾視野。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協商民主理論與實踐活動的縱深發展,基層協商在實踐形式、協商載體、治理格局等方面皆取得創新性成就和突破性發展。此時,總結已走過的路,借鑒他人走過的路,對于未來能夠走好自己的路具有重大意義,這就要求我們在發展過程中始終堅持以提升民主質量為旨歸、以優化社會治理為方向、以明確法律制度為保障,為基層協商民主進入新的更高的發展階段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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