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黨的十六大提出“壯大縣域經濟、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統籌社會經濟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三農”問題和縣域經濟問題重新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也為農業銀行的發展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而農行的營業網點、主體資產及從業人員大部分分布在縣域,因此,決定了農行不能只片面強調向大中城市轉移,向大企業群體傾斜,而應該努力成為縣域中高層次商品經濟金融服務的主渠道。這不僅是貫徹中央政府的要求,同時也是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是農行走出困境、提升全國金融業乃至國民經濟中的戰略地位的必由之路。本文擬就隆林縣縣域金融資產營銷面臨的問題,略陳管見,求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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