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一些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的規定,安裝電梯需要本單元所有業主同意,否則工程無法進行。據有媒體調查顯示,超過七成的人認為,安裝電梯需要所有業主同意;超六成的人認為,應該給一樓業主適當補償。《物權法》第76條規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也就是說,依據現行法律,老樓加裝電梯的前提條件,需要取得大多數業主的同意,而不是所有人都必須同意。而超六成的人認同應該給一樓業主適當補償,這項網絡調查結論,倒有必要值得大家來研究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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