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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審查意見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廣告經營單位對其設計、制作、、的廣告進行審查(以下簡稱廣告審查),是一項基本的法定義務,也是一項法定的制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要求,統一認識,指導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健全廣告審查管理制度,配備符合廣告審查工作要求的廣告審查人員。
二、廣告審查的范圍是廣告創意稿、廣告設計定稿及制作后的廣告品、或者待的廣告樣件。
三、廣告審查員按照下列程序審查廣告:
(一)查驗各類廣告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對證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補充收取證明文件的意見;
(二)核實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檢查廣告形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四)審查廣告整體效果,確認其不致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五)檢查廣告是否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六)簽署對該廣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書面意見。
四、對于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廣告中存在的違反廣告管理法規的問題,廣告審查員應當簽署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也可以同時向該審查機關提出意見。
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對廣告審查員的培訓工作。對廣告審查員的培訓包括定期法規培訓、知識更新培訓和對違法問題嚴重的廣告經營單位的廣告審查員進行集中培訓。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編寫制定全國統一的廣告審查員培訓教材。各地可將其地方性廣告法規作為廣告審查員培訓、考試的補充內容。培訓的方式方法由各地自行決定。對按照材經過定期法規培訓或集中培訓考試合格者,可以發給《廣告審查員培訓合格證書》。
知識更新培訓的內容,包括新頒布的廣告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廣告監督管理的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于轄區內違法問題嚴重的廣告者的廣告部門負責人,應當進行廣告法規集中培訓。
六、已取得《廣告審查員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在廣告經營單位從事廣告審查工作。對未取得《廣告審查員培訓合格證書》的廣告審查員,應當及時進行法規培訓。
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廣告審查員的管理:
(一)組織廣告法規培訓;
(二)對廣告審查員履行職責的情況,應當及時給予表揚鼓勵或者批評教育。
為進一步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和政令暢通,根據《江西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贛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贛州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規范性文件制發及備案審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規范性文件制發及備案審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規范性文件,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或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定、辦法、規則、實施細則、決定、命令、通告、通知等對社會實施行政管理的文件。制發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重要手段。規范性文件合法與否、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政府機關的形象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履行備案監督職能,是各級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對于確保法制統一、政令暢通,規范行政機關的抽象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各部門和單位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規范性文件制發及備案審查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實施省、市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及備案規定,嚴格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切實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確保政令暢通。
二、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發規范性文件
(一)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臨時性行政機構、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不得制定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不得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規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規定。規范性文件為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章允許的范圍。
(二)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遵守三道必不可少的程序:一是合法性審查程序。所有規范性文件,都須由法制機構對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并作審查說明。二是審議和簽署程序。規范性文件草案經法制機構審查修改后,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直部門(單位)文件須經本級政府或部門(單位)負責人集體會議審議決定,由制定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署。三是公布程序。經制定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署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縣電視臺、政府網站或者其他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未進行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公布;未向社會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沒有約束力。各鄉鎮、各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今年需以縣政府名義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應在6月底以前向縣政府報送立項請示,立項請示必須對需要制定政府規范性文件的主要依據、目的、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及其必要性作出說明。從2008年開始,規范性文件立項請示應在同年1月底以前提出并報縣政府。
三、嚴格依法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
(一)規范性文件應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內報送備案。縣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所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送縣政府法制辦。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備案。
(二)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時,應當提供備案報告、規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復印件無效)和制定說明,并按照規定格式裝訂成冊,一式5份。以縣政府名義下發的規范性文件由部門代擬文稿的,仍由部門代擬制定說明,隨文件草案一并報送審核。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應當于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縣政府法制辦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向縣政府報告,同時抄送市政府法制辦。
(四)各單位法制機構要認真擔負起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前置審查和備案審查報送職責,做到“有件必備”。同時要采取措施,杜絕本單位規范性文件不報、漏報、遲報或者報送工作不規范等現象的發生。未設立法制機構的鄉鎮和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備案審查工作。
四、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監督檢查
(一)縣政府法制辦具體負責本縣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縣政府法制辦應當按照省、市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及備案規定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及時認真地進行審查,做到“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縣政府法制辦審查規范性文件時,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應當予以配合;需要征求有關單位和組織意見的,被征求意見方應當及時反饋意見,必要時還應當征求有關專家及管理相對人的意見。
我鎮通過對xx市2020年度xx鎮xx村委會xx村拆舊復墾項目申請材料審核,并對該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提出審核意見如下:
項目基本情況
拆舊范圍:xx村委會xx村。
拆舊面積:xx畝。
權屬情況:xx委會xx村民小組,涉及使用權人數x戶(詳見附件拆舊明細表)。
擬復墾為農用地面積:x畝(詳見附件拆舊明細表)
申請程序完整性說明
該項目為涉及農戶依其意愿提出拆舊申請,已經xx村委會xx村民小組村民會議全部表決同意,并已將拆舊土地權利人、拆舊面積、拆舊后擬復墾范圍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4月5日至4月11日共七天,公示無異議。
實施資金來源
該項目實施拆舊復墾總費用為xx萬元(含復墾費用),前期拆舊復墾成本由社會資金墊資,待復墾指標交易完成,取得復墾指標收益之后,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拆舊復墾成本。
項目真實性說明
經查核及考察,該項目實施內容及規模屬實,總投資符合相關規定,資金來源可靠。
結論
經我鎮認真審核,該項目真實可行,實施內容符合我鎮美麗鄉村建設和精準扶貧工作需求,投資合理可靠,同意該項目實施拆舊復墾,我鎮將及時向土地使用人核發《退出建設用地證明書》。組織xx村委會xx村實施拆舊復墾工程并加強后期管護。
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審查了縣政府《關于**年財政預算編制草案》,提出了強化預算約束、加強稅收、非稅收入和基金管理、規范預算編制的建議。縣政府高度重視,進行了認真研究,將各項建議意見全部采納,并將在今后的財政工作中切實加以執行,請人大常委會加強監督。現將有關意見采納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預算約束
(一)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按照“人員經費按政策、日常公用按定額、項目支出按財力可能”的原則和順序編制部門預算,不編赤字預算,不留支出缺口;加強項目經費支出管理,保證項目支出預算落實到項目,堅決杜絕項目經費用于單位消費性支出的現象;適時出臺縣內大額項目經費的預算和執行管理辦法。
(二)適當提高總預備費。當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上級政府部門出臺的增支政策和一些無法預算的支出較多,本應通過提高總預備費來解決,但由于**年預算財力保證了法定支出和各項事業支出后,無財力增加總預備費。爭取在2006年總預備費安排比例有所增長,保證特殊支出需要,增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保證預算資金調度。從目前財政運行情況看,各項預算資金做到了及時撥付,專項資金做到了專款專用,未存在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今后,政府將要繼續做好資金管理工作,特別是通過“鄉財縣管鄉用”管理辦法,加強對街鎮鄉專項資金的管理,保證專項資金落實到位。
二、努力培植財源,加強稅收征管
**年政府將繼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引進稅收優勢企業;完善稅收考核辦法,加大對稅務部門的考核力度,依法征管,不漏收、欠收,不收“過頭稅”;采取有效措施刺激街鎮鄉加強財源培植和稅收征管。
三、完善非稅收入和基金收入管理
非稅收入和基金收入是我縣**年財政收入的主要增長源,也是財政收入管理工作的重點。政府將堅決做到應收盡收,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決不允許游離于政府財政管理之外;認真清理各項優惠減免政策,不隨意新增減免口子;改革和規范非稅收入和基金收入的使用行為,結合部門預算綜合安排,逐步改變誰收取誰使用的辦法。
四、規范預算編制行為
一、充分認識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是加強節能工作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我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和能耗總量的過快增長,以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都具有重要意義,是實施節能降耗源頭調控的第一關。2011—2012年,市政府下達給我區的新增能源消費總量為208.6萬噸標準煤,到2012年底含齊魯石化和華能電廠在內全區耗能總量不能超過1634.47萬噸標準煤。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區新增能耗量就達93.8萬噸標準煤,下半年新增能耗空間非常小,不利于“十一五”節能目標任務的全面實現。就當前形勢分析,“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實行區域能源消費總量收緊政策,新增能源消費的空間越來越小。因此,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從源頭上嚴格控制能耗總量和高耗能行業的過快增長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二、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和審查程序
(一)建立能耗預審制度
從2012年下半年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首先執行能耗狀況預審查程序。企業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能耗狀況核查申請(各一式三份)等書面材料報區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將聯合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節能專項審查組,對項目的能源利用狀況及能耗指標進行預審核查,經核實能耗符合要求后,報請區政府批準再進行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的其它程序。
(二)節能評估和審查的一般程序
經區政府預審批準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規定,及時辦理節能評估和審查手續。對“雙高”行業、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或年綜合能耗2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由區節能主管部門進行節能評估初審后報市節能主管部門,其他項目由區節能主管部門負責節能評估審查。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進行節能預審和審批后,再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進行審批、核準和備案。
三、嚴格明確節能評估和審查的范圍和工作重點
根據《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規定,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固定資產項目,必須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在節能預審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一律不得進行項目的節能審批和經投資主管部門進行的審批:
(一)項目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最高能耗限額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單位產值能耗指標大于上年度全區萬元產值能耗指標90%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能耗總量超出區域能源消費容量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采用的工藝技術落后和設備用能水平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被實施節能降耗調控預警的企業項目;
(六)其它情況。
2012年底前,對高耗能項目一律不再進行審批。未按照要求辦理節能評估手續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進行審批,企業不得開工建設。
鑒定意見作為一種廣義的證人證言,是所有國家刑事司法不可缺少的證據種類,英美國家稱之為專家證人意見證據,大陸法系國家一般就稱之為鑒定書或鑒定意見,鑒定意見的采納問題因而也是各國刑事司法均面臨的問題。英美國家從意見證據的相關性、意見證據所依據科學原理、方法的可靠性等方面規范專家證人意見證據的可采性,對我國規范鑒定意見的審查與運用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我國將鑒定結論改為鑒定意見,雖然符合刑事訴訟規律,但也為刑事司法帶來一個難題,即如何決定鑒定意見的取舍。目前相關立法及司法解釋主要關注形式要件:一是鑒定人的資質問題;二是檢材的問題;三是鑒定是否符合規定程序與方法問題;四是鑒定意見文書問題;五是鑒定意見與案件事實的關聯性問題。但是,對鑒定意見所依據的科學、技術原理或方法是否具有可信性未給予應有關注。這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雖然已將鑒定結論改為鑒定意見,但將鑒定人所出具意見視為結論的習慣或觀念并未得到相應改變;二是鑒定意見的審查模式還是停留于鑒定人不出庭的職權主義審判模式。
就我國目前來說,如何解決司法實踐中鑒定意見的審查與運用問題,最重要的是如何借鑒英美國家專家證人意見證據規則,確定一個審查判斷鑒定意見是否具有可信性的標準。應當結合新刑事訴訟法基本框架,借鑒英美國家專家證人意見證據規則,以相關性規則、必要性規則、可靠性規則、合規性規則、充分性規則、適格性規則為內部性規則,以鑒定人出庭作證規則、專家輔助規則、采信理由公開規則為外部性規則,從內、外兩個方面規范鑒定意見的審查與運用,以確保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摘自《中國刑事法雜志》,2013年第5期,第3-16頁)
一、明確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法律屬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依法受理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案件的事實已經基本查清,從而結束審查程序并依法制作的內部法律文書。雖然是一種內部文書,但作為法律文書仍具有獨特的法律屬性。
(一)審查逮捕意見書的程序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檢察機關在對案件進行詳細審查后出具的結論性意見,是對整個審查批準逮捕活動的總結,是審查批準逮捕程序結束的重要標志。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受理案件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具體承辦案件的檢察人員依法對案件進行審查,核實本案的相關證據后,認為該案事實已經查清,擬對案件作出批準(或不批準)逮捕決定并書面向部門領導和檢察長匯報,以結束審查程序,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作出處理的結論性意見。審查逮捕意見書的制作過程體現了其程序性,即審查批準逮捕的程序。
審查逮捕意見書的內容共分受案和審查過程,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經過,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和證據,需要說明的問題,處理意見六個部分。這六個部分也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程序性的表現。
(二)審查逮捕意見書的監督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反映案件審查過程全貌,是檢察機關加強內部監督,行使錯案追究的重要依據。一方面有利于促使承辦人員依法辦案,加強承辦人的責任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對承辦人的內部監督,發生錯案時可以依據審查逮捕意見書對責任進行查找和追究。同時,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有效行使偵查監督權的重要形式。審查逮捕意見書充分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對偵查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存在的違法問題(包括實體和程序方面),文書中能詳細指出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糾正意見和理由,對偵查機關是否依法辦案進行法律監督。如在審查逮捕意見書第四部分需要“說明的問題”中列出的監督事項:
公安機關超過法定羈押期限,應當提出糾正意見: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于2010年10月3日被刑事拘留,但公安機關到2010年11月3日才提請批準逮捕,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69條規定的30日的最長刑事拘留期限,刑拘、報捕超過法定期限,應當提出糾正意見。
下列證據系非法證據,需向公安機關提出糾正意見及補救措施:(1)偵查員張某于2009年10月2日16時10分至17時10分制作了證人黃某某的詢問筆錄,但其在當日16時30分至17時40分又制作了犯罪嫌疑人長某某的訊問筆錄,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1條關于“訊問犯罪嫌疑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規定,應當提出糾正意見。(2)犯罪嫌疑人長某某的2份辨認筆錄均僅有一名偵查人員簽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1條之規定,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并重新制作該筆錄。(3)詢問未成年證人黃某未通知其法定人到場,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并重新制作該筆錄。
(三)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決策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領導對案件行使決策權的重要依據。檢察機關對案件是否批準逮捕和偵查監督由檢察長決定,檢察長只有通過詳細的審查意見書,才能準確地認定案件事實,從而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作出公正的處理。既懲罰犯罪,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又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二、全面反映審查案件過程
一份好的審查逮捕意見書不僅要能達到“意見書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總要求,而且還要能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審查逮捕工作過程,尤其是承辦人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取舍、認定過程。這就要求承辦人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
(一)偵查過程與審查逮捕的關系
偵查過程的再現是審查逮捕工作的前提,也是最終審查逮捕結論正確與否的關鍵所在。承辦人在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時要正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在文書的制作中要對偵查機關受案、立案及破案過程進行詳細的說明,全面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偵查過程要表述完整、連貫,準確反映整個案件偵查過程及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在此前提下,檢察機關案件承辦人才能根據偵查機關在偵查中獲得的證據進行分析論證得出結論,更為重要的是對偵查過程詳盡地描述還可以為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提供便利。
(二)案件事實與證據之間的關系
案件事實與證據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核心,是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重罪與輕罪的界線標準。案件承辦人在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時,要正確把握案件事實與證據的關系,確保每一起事實都要有相應的證據來印證。每一份證據都可以對應案件事實的某一部分。在處理案件事實和證據的關系時,沒有證據證實的案件事實不能寫入審查逮捕意見書。只有案件事實和證據之間沒有矛盾,并且可以排除合理懷疑,承辦人對案件的定性才會準確。
(三)證據與證據之間的關系
證據是體現承辦人意見的依據所在。一般來說,在認定每件犯罪事實之后,就應該在后面接著列舉認定事實的證據。在列舉證據時,要注明偵查機關取證的時間、地點及取證人員,歸納和摘抄證據的主要內容。最后還要對證據進行分析,說明該證據證實的內容及其證明效力,各證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承辦人如何采信證據和取舍證據。以上這些都要讓人能夠直觀看出該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當然,如果是一組證據才能證實犯罪事實的,可以在摘抄每份證據后只說明其證明內容,在這組證據的最后,對它們進行全面分析和論證。
三、因案制宜重點突出
案件事實部分的撰寫和認定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的重點,在體現很強的實用功能的同時,也彰顯出承辦人較強的寫作技能和概括歸納能力。針對不同性質的案件,撰寫案件事實部分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全面把握證據,熟悉案情
審查案件重要的是審查證據,通過證據之間的證明作用,獲取真實的案件事實。雖然案件事實與客觀事實不可能絲毫不差,但通過合理、全面地分析證據可以得到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事實。如果疏忽了對某一證據的審查分析,其認定的案件事實勢必與客觀事實相差拉大,故全面把握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如:劉某某涉嫌貪污案的審查逮捕意見書就存在主體之間的關系及在案件中的作用表述不清、公款的所屬主體不明等案情不詳問題。
偵查機關認定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伙同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已被另案處理)兩次利用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133500元,后伙分,其中劉某某得款5500元。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10月間,在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的指使下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38500元,后歐某某將其中38000元據為己有,劉某某得款500元。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11月間,在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的指使下簽訂虛假協議、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95000元,后歐某某將其中27000元交給會計劉某用于處理劉積攢的無法入賬的票據,5000元給了劉某個人作為好處費,3000元給予趙某某,給予劉某某5000元作為好處費。其余60000元據為己有。
(二)由表及里表述客觀事實
任何故意犯罪均是通過某種客觀行為表現出來的,而客觀行為均應該反映出行為人的主觀心態。針對刑事案件的審查,在客觀分析的基礎上,我們通過證據反映出的時間、地點、人物關系、起因及動機和目的、行為及手段、結果及其他相關的要素,將表象內容進行連接和分析,確定行為人的主觀心態和目的。如劉某某涉嫌放火案的審查逮捕意見書關于客觀事實表述較好。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被害人杜某系北京市某區“天上天”建材城經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在京成立一個施工隊搞個體建筑裝修。2007年8月16日,劉某某與杜某簽訂承包協議:由劉某某負責北京市某區“天上天”建材城后院平房廠房建設工程。待工程2007年11月完工后,杜某以工程存在問題為由只支付劉某某部分工程款,尚欠劉某某人民幣5萬多元未支付。此后劉某某多次向杜某索要欠款,杜某都以手上無錢支付而推脫。2008年1月12日上午10時許,劉某某叫上手下工人郭某某、李某二人到杜某的辦公室再次索要欠款,杜某還是以手頭無錢推脫,后劉某某對事主杜某說:“今天,咱倆事情要不解決,咱倆就一起同歸于盡”,后手持事先準備好的打火機欲點燃事先攜帶的裝有漆料的塑料袋,被“天外天”建材城工作人員當場制止,后被抓獲。
(三)文字表達法言法語
案件事實部分的撰寫和表述,體現了承辦人對案件證據的全面把握程度、對案情的認識熟悉程度,是全案的總體概括。準確運用法言法語,結合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不僅體現了文書的專業性、法律性,同時也能清晰表明案件性質。在此基礎上,通過適當運用關聯詞語,將人物之間、事物之間、行為之間、因果之間進行有效連接,以全面、充實、簡捷、清晰、立體地展現出認定的案件事實。一般情況下,案件事實部分的表述應當避免情節的具體化和言語對話,適當運用抽象詞匯,如指使、伙同、糾集、強行、威脅、誘使等,不會對案件真實性和情節造成消弱。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供述稱:其攜帶裝有漆料的塑料袋進入杜某辦公室,后持打火機欲點燃漆料,目的只是想嚇唬一下杜某讓其還錢,并不想真正點燃漆料來傷害杜某的身體。案發過程中其未向杜某及其他人身上潑灑漆料,只是辦公室內的人一見其拿出裝有漆料的塑料袋后便上前爭奪,爭奪過程中塑料袋破損,漆料撒到了辦公室的沙發上和地上(卷中有證人郭某某、李某的證言對這一供述予以證實)。案發過程中,其還多次對杜某某說:“咱倆的事,咱倆自己解決,我不想傷害辦公室內其他的人,你讓他們出去”,并要求武俊芬等人離開辦公室(卷中有證人武某某、李某某的證言對這一供述予以證實)。
事實部分的撰寫,無需將當事人之間的對話摘錄在認定的事實中,可將言語的性質用法言法語概括表述。具體到本案,可概括為“以同歸于盡相威脅”。
(四)事實描述避免過于繁瑣和簡化
案件事實部分撰寫完畢后,承辦人首先要將文字體現出的事實與自己認知的案件事實進行比對,審查事實是否有贅語和遺漏;情節表述是否需修改與補充,既要避免畫蛇添足,也要杜絕空洞無物、表達不明。下面這份審查逮捕意見書案件事實部分就很好地把握了重點,客觀、全面概括了案件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