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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危險化學品培訓總結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加強“三項建設”,進一步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水平,促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動
1、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不符合領證條件的一律不予換證;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沒有完成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基本從業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且沒有按要求調整到位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未換證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繼續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厲查處。
2、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未提供合法工藝技術來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有毒氣體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取得安全許可后方可建設,試生產(使用)方案經過備案后方可投入試生產(使用);對擅自建設、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設項目許可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嚴厲查處。
3、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工作。要認真執行《南通市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程序和標準;要按照規定制定試生產方案,并嚴格按試生產方案和有關規范、標準組織試生產。未實行自動控制的具有危險性較高工藝的生產裝置一律不得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滿未及時竣工驗收的生產裝置不得繼續試生產。
4、進一步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查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無證生產、擅自試制新產品或將生產裝置、設施出租給不具備條件的租賃人違法生產、試制危險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擅自設立儲存設施、超量出樣或儲存的行為,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進一步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的力度。要在近年來全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關閉使用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以及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的力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對已關閉的化工生產企業實施跟蹤督查,確保關死關實;對改變用途的危險化學品廢棄、停用廠房和庫房實施跟蹤督查,確保萬無一失。
(二)以化工生產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
1、進一步嚴格化工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化工生產企業在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強化新建化工建設項目審批聯合會審制度,嚴把準入關。
2、進一步加快化工生產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工作。以涉及危險工藝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為重點,通過裝備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自動檢測報警系統等的技術改造,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
3、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明晰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修訂并嚴格執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別是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化工生產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推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檢查制度。
4、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的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創新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提高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效果;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綜合安全評估結果,對入園企業合理布局;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努力實現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5、進一步推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各地要按照市安監局《關于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監[2008]186號)文件精神,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地推行安全標準化,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劇毒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
6、進一步強化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南通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大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力度,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努力實現我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規范化、長效化。
(三)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1、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以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為契機,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確保培訓效果,杜絕“三違”現象,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
2、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行政許可規范、基本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
3、進一步強化安全標準的宣貫工作。組織對國家安監總局新頒布的2009年開始實施的一系列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標準的宣貫工作,推動《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在化工企業的及時有效實施。
三、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中旬前):各地要根據全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總體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具體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好前期宣傳動員、部署和準備工作。
(二)宣貫實施階段(6月中旬至8月):各地要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指導和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整改提高階段(9月至10月):各地要在企業自糾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抽查和開展回頭看,總結和推廣經驗做法,形成制度,切實提高本地區的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行動方案對“三項行動”情況進行認真歸納和全面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納入各地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中,做到同時布置、同時推進、同時督促檢查。
(二)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政策的宣貫。各地要把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與宣傳國家、省和市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政策相結合,向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廣泛宣傳開展“三項行動”意義和要求,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確保“三項行動”的順利實施。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安全發展主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3號《通知》、省市區政府《實施意見》為核心,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在轄區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嚴格安全準入條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促進轄區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任務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專行整治行動,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強化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繼續推進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搬遷,突出抓好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堅決依法關閉非法和不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充分利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風險評估方法,全面排查事故隱患,繼續推進涉及15類危險化工工藝裝置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進程;切實強化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工作,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嚴防易制毒化學品非法買賣生產企業“五化”(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集約化)進程;確保“十二五”轄區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良好開局。
三、整治的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轄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二)整治重點
重點范圍:各社區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集中地。
重點企業:液氯、合成氨、液化石油氣、劇毒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涉及硝化、氧化(過氧化)、氯化、聚合反應等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企業;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嚴重不足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以及化學制藥企業。
重點對象: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煙花爆竹銷售環節以及各類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政府掛牌督辦的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和非法生產經營企業、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及關閉取締情況。
四、整治內容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化學制藥企業要認真貫徹國發23號《通知》精神,全面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斷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障安全投入,按照有關要求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應至少配備1人)。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未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未按照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責令其停產整頓。
(二)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化學制藥企業要切實強化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企業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危險化學品有關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應急處置技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新建企業和項目在裝置建成試車前6個月(至少)完成全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要強化對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加強用工管理。
(三)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從產業準入、安全生產、人員資質以及項目審核程序等方面,繼續清理整頓各類化工生產企業,對違法違規設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對嚴重浪費資源、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要堅決予以淘汰。
(四)繼續深化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專項行動。要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領域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等證照并及時延期,對證照不全且擅自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的,應依法予以停業整頓或關閉;對建設項目實行嚴格的安全審查,存在非法建設項目的,應依法責令停止建設。
(五)強化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生產工藝裝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度,積極利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進科學的風險評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組織生產的,應依法予以停產整頓或關閉。
(六)著力推進自動控制技術改造。現有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生產企業,要在年底前全面完全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實現工藝過程的自動控制和溫度、壓力等主要參數指標的自動報警,有條件的要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大型(投資規模1億元人民幣以上)和高度危險的化工生產裝置要在實現自動控制的基礎上裝備緊急停車系統;劇毒、易燃易爆化學品儲存區域要安裝液位、溫度、壓力超限報警設施、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和火災報警系統;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必須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凡是年內未能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
(七)強化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以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為重要抓手,認真落實《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和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安辦發〔〕號)和《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進方案》(安監四號)各項工作部署,全面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年底前,省屬以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以及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班組要基本達到安全建設指導標準;省屬以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涉及危險化工工藝以及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年內全面完成安全標準化三級達標工作;凡是新建和改、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的企業必須在竣工驗收前完成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和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
(八)全面加強化學制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各社區及相關化學制藥企業要進行全面摸排,摸清企業底數,掌握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切實加強對化學制藥企業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建立安全監管臺帳,健全和完善化學制藥企業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九)督促和指導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上報工作。按照要求及時填報和更新相關經營產品、數量、流向等數據,對不及時填報數據、填報數據不真實的要責令其進行整改。
(十)強化劇毒和易制毒化學品的流向管理。劇毒和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要建立并落實購買、銷售、登記制度,加強流向管理。
(十一)加強危險化學品儲運環節的安全監管。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必須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要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嚴禁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危險化學品,對于使用軟管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企業要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6月30日):根據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社區、及危險化學品相關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行全面部署,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0日-7月30日):各社區、相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方案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隱患認真進行整改并建立檔案和整改制度。
(三)整治檢查階段(7月1日-11月30日):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社區要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全面檢查,要覆蓋本轄區的重點企業,并建立和完善企業數據庫。
(四)整體總結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街道辦事處將對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進行考核和總結。各社區要于12月20日前將整治工作總結報街道綜治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社區及轄區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分析本轄區、本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此次整治工作作為重要日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明確責任分工,保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要按照全區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落實國發23號《通知》的重要舉措,抓好落實。要建立工作基本情況臺帳、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基本信息、專項整治與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各類安全事故等情況的臺賬。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 運輸與儲存 安全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化學研究也不斷的加深,與此同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量急劇增多。由于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很活潑,在生產、運輸與儲存過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如果不能排除這些隱患,對社會的和諧發展會帶來極大的威脅。因此,有效的預防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與儲存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有重要的意義。
一、常見的危險化學品
隨著經濟發展需要,越來越多的危險化學品被批量生產,這些化學品在生產、運輸及儲存方面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如果不注意,很容易造成事故,對社會的影響很大。對于鉆井和采油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添加劑的工藝來說,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易燃易爆的液體、乙醇、粗苯、甲醇及具有強腐蝕的鹽酸和氯乙酸,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其他的危險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特點
1. 專業的運輸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不同于其他貨物的運輸,因此,國家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有明確的規定:未經過資質認定,不能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具有專利性,只有通過國家鑒定后,才能運輸危險化學品。
2. 專用的運輸工具
乙醇、粗苯、甲醇、鹽酸、氯乙酸等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強腐蝕的性質,這些性質就決定了在運輸時必須要有特制的工具運輸。一般的工具很有可能在運輸過程中,被腐蝕、光照發熱后,引起爆炸等,嚴重的影響了社會的安全,因此,這些危險化學品在運輸及儲存中要使用特制的工具,運輸車輛要在車身上有明確的危險物標志,并在車內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防擴散等工具,防止運輸中途發生意外。通常情況,乙醇、粗苯、甲醇等會使用特制的儲罐運輸。
3.運輸人員的專業性
危險化學物品的運輸是一個特殊的行業,運輸人員必須有專業的知識,熟悉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相關知識,并且持有上崗證,才能運輸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車內至少要有兩個專業的運輸人員,防止中途出現變故。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與儲存過程中引發事故的原因
危險化學品在運輸與儲存中發生事故的原因有:運輸工具、裝運條件、人為因素等三方面。
1.運輸工具的危險因素
車輛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工具之一,車輛的狀態將直接關系到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性。車輛本身因素有:車輛的系統設施是否健全,車輛的制動、轉向及專項安全部件是否健全,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特殊裝置是否齊全,車輛危險品的標志是否明顯等。還要及時檢查并維修車輛,維持車輛的正常狀況,車輛進行維修時,要去規定的維修廠,要遵守危險化學品車輛維修的相關規定,嚴格謹慎的維修車輛。
車輛運輸完危險化學品后要及時的進行清洗、消毒,以免車輛在運輸其他危險化學品時,殘留物與新的化學物品發生化學反應,引起事故。例如:車輛運輸完強腐蝕性的鹽酸后,沒有及時處理,結果車輛又去運輸強堿液體,結果這種物品反應,引起泄露,對腐蝕路面及車輛造成腐蝕,引發事故。操作人員進行車輛清洗與消毒時也要注意安全,防止危險化學品濺射到人身體,造成灼傷,清洗后的污水要及時處理,防止造成污染。
2.裝運條件的危險因素
危險化學品的裝運包括物品的包裝、貨物的裝卸、貨物交接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極其嚴格,包裝時既要保證產品的數量完整、質量不受影響,還要保證儲存運輸過程中不會發生著火、腐蝕、泄露等現象。在實際運輸與儲存中,經常對包裝容器襯墊一些材料,如果材料選則不合理,很容易造成包裝容器破損,導致危險化學品的泄露,引發事故。
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如果防范意識不強,也容易造成事故,貨物在儲存時,容易破損,導致危險化學品的泄露,引發事故;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操作不規范,貨物交接時,操作人員沒按程序交接等都是很容易引起事故的。
3.人為因素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工引發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工作人員專業性不高,法律意識淡薄,綜合素質比較低。不少工作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法律知識了解甚少,在運輸過程中經常出現違規、違章運輸的現象,如果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事故不能及時的處理,有的運輸人員責任心不強,沒有較高的安全意識等,這些不專業的運輸在運輸途中很容易發生事故。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與儲存安全預防措施
1. 培養操作人員的規范操作
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全靠人工完成,因此,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與儲存安全的重要因素。對危險化學品操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專業知識技能,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和事故演練,提高操作人員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能力,部分工作人員可能因為一些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的參加培訓,因此要對這部分工作人員進行專門的訓練,爭取讓每一個操作人員做到專業的培訓,要經常對操作人員灌輸法律知識,增強操作人員的法律觀念,讓操作人員做到依法裝卸、依法運輸,盡可能減少人為因素引發的事故。
2.加強運輸工具管理
車輛的安全性也關系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中的安全,因此運輸部門要加大車輛的管理,堅決拒絕使用不合格的車輛,保證車輛較高的技術安全狀況,對有問題的車輛及時維修、處理,清洗干凈車內的殘留物,保障運輸的安全。
3.完善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企業要針對危險化學品制定一些特定的管理制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用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裝卸及交接過程的安全,建立各種科學的操作規程,讓危險化學品在運輸與儲存過程的每個環節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
4.建立事故應急方案
危險化學品運輸與儲存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不及時處理的話會引起很嚴重的后果。目前,許多企業對危險化學品發生事故沒有快速有效的應對措施,因而導致事故的擴大,因此,企業要根據法律的要求,建立事故應急方案,在事故突發后,及時有效的處理事故,減少損失。
五、總結
危險化學品運輸和存儲的安全性,對企業和社會有重要的意義,科學的運輸和儲存危險化學品,減少事故的發生率,為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添加保障。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要合法、科學的運輸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增加工作責任心,積極主動的學習專業知識,努力做到健康安全的運輸危險化學品。
參考文獻
[1] 王磊;黃轉紅;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分析和建議[J];阿壩科技;2012(02):31-35.
[2] 王偉;淺談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的安全問題[J];新疆化工;2012(02):30-33.
2017安全生產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以人為本,樹立首都安全意識,深刻吸取密云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教訓,舉一反三,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廣大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責任,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狠抓落實,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確保安全月期間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全力壓減一般事故。
二、活動內容
(一)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明確職責、強化管理是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今年我市將進一步明確各區縣人民政府、各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同志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承擔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1、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屬地安全生產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機構和隊伍建設,一要積極組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配備強有力的人員;二要明確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兩級監督,三級管理”的網絡。同時要積極制定安全生產進社區、進居(家)委會和村委會的工作計劃,下半年要組織實施。各區縣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特別是制定完善本地區重大生產安全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本年度內要組織1-2次的應急演練。各級政府要繼續增加安全生產投入,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類事故控制指標,確保一方平安。
2、建筑、礦山、危險化學品、商貿、水電氣熱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業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建立行業安全生產標準,促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夯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各行業監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制定完善重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努力提高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2017安全生產工作方案范文2
20XX年,在市安監局、商貿辦的支持幫助下,從整改氨系統入手,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現了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管理目標。在新的一年里,堅持貫徹落實“安全笫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經營理念,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20XX度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簽訂廠部與各車間部室20XX年安全目標責任書。
1,目標責任書起草工作,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標責任書簽訂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開年度安全工作總結暨20XX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簽訂大會。
二、制訂企業年度設備維修計劃。
1,基層申報。各二級核算單位根據自身設備特點,結合新年度生產經營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業管理部申報設備維修及添置計劃。
2,部門匯總。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收集匯總,向廠部提出企業年度設備維修計劃。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計劃實施。企業年度設備維修計劃一經廠部批準,由設備科組織推進實施。
三、組織開展各種培訓,提高人防技防能力。
1,在企業開展五一文化周期間,組織開展氨系統操作工理論培訓和技
能競賽。
2,二季度,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活動。
3,三季度,邀請安全主管部門來廠對企業各特殊工種職工進行理論培訓。
四、遵循上級部署,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根椐市各有關部門的工作布署,適時開展安全生產周、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五、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管理目標。
一是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廠安全委員會每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全年12次。
二是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根據市安監局,商貿辦指示要求和企業安全生產現狀,臨時組織具有針對性專業性的檢查,全年共組織各種專項檢查不少于4次。
三是開展季節性安全檢查。廠安全委員根據不同季節特點,組織開展防火、防雷擊、防汛、防凍為重點的安全檢查。全年共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不少于4次。
四是開展不定期安全檢查。為切實掌握二級單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況,要經常性開展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每逢節假日,廠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著重檢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保證重點部位重點崗位值班人員到點到位。
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工作中存在問題,排查安全隱患,并在第一時間力求整改到位,一時難以到位的,加強人防力度,努力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的平穩運營。
2017安全生產工作方案范文3
國務院關于搞好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精神、《寧德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和《古田縣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為我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生產環境,平安企業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
XX大精神,以“”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責任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努力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持續穩步好轉。
二、工作
整治,摸清危險化學品企業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含工業區、開發區,簡稱專用區域),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管理,持續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規,依法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停產和關閉,一批危險化學品企業轉產、兼并和搬遷;清理在建和擬建的危險化學品項目(系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工作;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危險化學品企業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隱患;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本質安全。新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遏制危險化學品事故。
三、整治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
2、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三”;
3、無證非法生產、經營。
四、主要內容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
(二)調查,摸清底數。要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和區域內的(含工業區、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在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逐一核查和登記,清理在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的情況,核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已安全生產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情況,查清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的情況,調查危險化學品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查找危險化學品企業采用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情況。
(三)自查自糾,依法整治。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對照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隱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業各、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安全投入情況,隱患查改、人員培訓情況,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情況。自查中的問題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將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自查自糾;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對未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關于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幾項安全環保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XX]10號)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對采用落后工藝、設備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法責令其限期淘汰。
五、和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
1、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
2、20XX年6-7月,街道、各對管轄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摸底調查。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自查。
(二)整改及“回頭看”階段
20XX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對檢查的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的問題整改,并隱患整改“回頭看”工作,整治。
(三)檢查督查階段
20XX年11月,迎接縣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監督檢查,市安監局也將組織抽查。
(四)總結階段
20XX年12月,街道、各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總結,推廣整治工作好措施、好辦法,改進,努力健全專項整治工作長效機制,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
六、組織
(一)登記內容
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基本情況;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生產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儲量;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新化學品及危險性不明化學品的危險性鑒別和評估報告;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及地理位置的標注。
(二)登記范圍
危險化學品登記范圍: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以及根據危險化學品分類判據判定為危險化學品的化學品。
登記單位范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
(三)登記工作的程序
1.登記單位提出登記申請
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簡稱登記單位)通過登錄“*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或“*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網站(*)”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簡稱“登記系統”)提出登記注冊申請。
2.登記申請的開通
省登記辦公室對企業申請進行核準開通。
3.具體登記程序要求
登記單位按要求網上錄入“電子登記材料”,并報送“紙質登記材料”。具體按照《*省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規定》(附件2)中的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執行。
二、基本思路和總體目標
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為基本依據,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發〔2009〕27號)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要求,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重大危險源備案、安全標準化達標考核等工作,切實加快推進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總體目標:計劃用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2009年做好開展登記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完成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工作;2010年完成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登記工作;2011年完成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登記工作。
三、登記工作進度安排
(一)準備工作階段(2009年6月底前)
1.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責任科室(由行政審批科和綜合監管科共同負責)。
2.參加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培訓。
3.開展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的調查摸底。
(二)動員部署和工作輔導階段(2009年7月底前)
組織召開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工作會議,動員布置登記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解答登記工作相關的疑難問題。
(三)登記工作階段(2009年8月-2011年10月)
1.登記單位的登記人員按要求登陸進入“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認真錄入相關登記數據。
2.經省登記辦公室技術性審查后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審核。
3.網上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及時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聯系,報送紙質登記材料,領取登記證書。
注:紙質登記材料需同時抄送當地安監局留檔。
(四)復核檢查和總結階段(2011年11-12月)
我局將根據省登記辦公室公布的登記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各地安全生產監察中隊作情況通報,各中隊組織開展轄區內未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的安全檢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總結分析首輪登記工作情況,研究改進工作措施,提出下一輪登記復核具體工作目標和計劃,并轉入常態登記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重要性認識。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賦予各級安監部門的職責。各地安全生產監察中隊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積極配市局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如期完成。
一、科學合理規劃,推進布局調整
(一)制定安全發展布局規劃,優化產業布局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統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區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將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集約用地”的原則,依照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過國家審核的41個開發區產業定位,確定化工產業的集中區域或園區,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要積極推廣*化學工業區產業鏈一體化和循環經濟經驗,在化工集中區域和化工園區,要合理整合資源,集聚關聯產品,優化園區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各區、縣人民政府應于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并將規劃正式對外。從2010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區域內建設,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
(二)積極引導,創造條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須向工業區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調整”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實行轉產、搬遷、兼并、關閉,積極促進和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市經濟信息化委應會同財政、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快形成和出臺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蹤指導力度,積極協調相關地區爭取于200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鎮)區、黃浦江上游水資源保護區內82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布局調整工作。
積極推廣閘北、閔行等區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地區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二、加強源頭管理,提高本質安全
(三)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
市、區(縣)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
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劇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啟動現有化工裝置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并作出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書面承諾,通過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和裝置的安全本質度。企業實施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相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改造完成后還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將評估結論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從嚴審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合成氨、高純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的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四)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運輸許可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新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申請延期換證的企業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同意頒發許可證或延期換證;達到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生產企業,在申請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免于現場核查,經資料審查后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要把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自動控制、緊急停車等,納入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內容。有關安全評價機構必須將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是否實現自動控制作為安全評價的一項內容,分析其工藝危險性及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完善技術措施,并出具評價結論。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各類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運輸通行證等證件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各級財政、金融、保險、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企業嚴格按照《*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滬財企〔2008〕30號)和《關于本市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
(六)強化技防措施,實施科技興安
各級安全監管和環保部門要大力推廣應用加油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氣回收技術。2009年底前,完成對世博會場館周邊300米內、即使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安全距離仍不符合條件的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技術改造,并完成外環線以內所有加油站油氣回收技術改造。
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要按照*市地方標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載監控系統基本技術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建設和應用,確保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監控系統平臺的建設、調試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GPS監控信息接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速度、路線、運行安全狀況的動態監控。在試點基礎上,2009年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電子營運證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運營車輛資質、技術狀況、日常維護、規范營運等方面的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有關企業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
鼓勵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應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技術,提高化工生產裝置潛在風險辨識能力。要確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通過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每一階段都應制定試驗開題報告,組織技術條件論證,編寫試驗總結報告,并通過專家技術鑒定,在此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七)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現狀評估導則》要求,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企業要及時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及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并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以及定期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實施24小時實時監控和管理。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相關場所、設施要實施視頻圖像監控。
三、夯實監管基礎,提高執法能力
(八)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和本市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有效機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新申請或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要同時提供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劇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評,按照規范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并將自評報告提交相關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2010年底前,上述企業應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九)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普查登記,及時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確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健全全市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庫,逐步實現資源共享,為有效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打好基礎。
(十)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等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過程監控、跟蹤整改制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崗位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同時,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下達整改指令書,落實隱患治理、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各區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臺賬,每季度按期將本地區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市級監管部門備案。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環保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督促相關企業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常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等教育培訓活動,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企業全員安全培訓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成績應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十二)針對重點環節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進蘇浙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聯控機制建設。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合理確定市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進出專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標志和標識設置,并負責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險化學品運輸沿線道路,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查驗、執法,各級安全監管、交通管理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基礎信息平臺及車輛實時監控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控,并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專業人員資質情況以及車輛安全警示標志設施等情況進行查驗;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收發貨責任倒查制度,聯合有關部門推廣使用電子卡(標簽)查驗、登記,同時建立道口危險化學品超裝卸載應急處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動態監控通報、聯合執法同步、查處意見反饋”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可控度。
各級安全監管、建設、質量技監、市政、消防、水務、房地、市容環衛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檢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場所檢修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安全專項整治,促進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安全受控。
(十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的作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檢查水平。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許可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提請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有關人民政府要組織限期予以關閉。
(十四)完善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地區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相關應急預案,規范和加強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確保危險化學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處置。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規定,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開展警示教育。受區、縣人民政府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單位,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危險化學品死亡事故調查結束后,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將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復印件)報市安全監管部門。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要指導中小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當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大中型化工企業建立聯系機制,通過簽訂應急服務協議,實現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本市安全生產情況逐級報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要向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十五)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體系。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即將施行為契機,積極通過地方立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提高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完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保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有法可依。
(十六)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地區要在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十七)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安全生產專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中介組織嚴格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體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和帶儲存設施的經營安全許可要聘請專家參與審查;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要充分咨詢專家意見;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指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十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黨委的領導下,發揮政府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涉及部門多、環節多。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檢查效果。
一、科學合理規劃,推進布局調整
(一)制定安全發展布局規劃,優化產業布局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統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區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將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集約用地”的原則,依照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過國家審核的41個開發區產業定位,確定化工產業的集中區域或園區,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要積極推廣**化學工業區產業鏈一體化和循環經濟經驗,在化工集中區域和化工園區,要合理整合資源,集聚關聯產品,優化園區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各區、縣人民政府應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并將規劃正式對外。從20**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區域內建設,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
(二)積極引導,創造條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須向工業區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調整”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實行轉產、搬遷、兼并、關閉,積極促進和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市經濟信息化委應會同財政、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快形成和出臺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蹤指導力度,積極協調相關地區爭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鎮)區、黃浦江上游水資源保護區內82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布局調整工作。
積極推廣閘北、閔行等區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地區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二、加強源頭管理,提高本質安全
(三)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
市、區(縣)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
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劇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以下統稱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啟動現有化工裝置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書面承諾,通過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和裝置的安全本質度。企業實施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相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改造完成后還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將評估結論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從嚴審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合成氨、高純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的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四)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運輸許可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新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申請延期換證的企業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同意頒發許可證或延期換證;達到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生產企業,在申請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免于現場核查,經資料審查后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要把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自動控制、緊急停車等,納入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內容。有關安全評價機構必須將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是否實現自動控制作為安全評價的一項內容,分析其工藝危險性及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完善技術措施,并出具評價結論。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各類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運輸通行證等證件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各級財政、金融、保險、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號),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企業嚴格按照《**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滬財企〔20**〕**號)和《關于本市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滬金融辦〔20**〕**號)等有關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
(六)強化技防措施,實施科技興安
各級安全監管和環保部門要大力推廣應用加油(氣)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氣回收技術。20**年底前,完成對世博會場館周邊300米內、即使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安全距離仍不符合條件的加油(氣)站HAN阻隔防爆技術改造,并完成外環線以內所有加油站油氣回收技術改造。
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要按照**市地方標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載監控系統基本技術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建設和應用,確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監控系統平臺的建設、調試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GPS監控信息接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速度、路線、運行安全狀況的動態監控。在試點基礎上,20**年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電子營運證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運營車輛資質、技術狀況、日常維護、規范營運等方面的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有關企業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
鼓勵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應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技術(HAZOP),提高化工生產裝置潛在風險辨識能力。要確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通過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每一階段都應制定試驗開題報告,組織技術條件論證,編寫試驗總結報告,并通過專家技術鑒定,在此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七)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現狀評估導則》(滬安監管危化〔20**〕85號)要求,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企業要及時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及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并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以及定期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實施24小時實時監控和管理。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相關場所、設施要實施視頻圖像監控。
三、夯實監管基礎,提高執法能力
(八)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和本市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有效機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新申請或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要同時提供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劇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評,按照規范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并將自評報告提交相關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20**年底前,上述企業應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九)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普查登記,及時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確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健全全市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庫,逐步實現資源共享,為有效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打好基礎。
(十)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等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過程監控、跟蹤整改制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崗位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同時,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下達整改指令書,落實隱患治理、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各區(縣)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臺賬,每季度按期將本地區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市級監管部門備案。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環保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督促相關企業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常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教育培訓活動,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企業全員安全培訓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成績應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十二)針對重點環節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進蘇浙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聯控機制建設。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合理確定市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進出專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標志和標識設置,并負責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險化學品運輸沿線道路,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查驗、執法,各級安全監管、交通管理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基礎信息平臺及車輛實時監控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控,并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專業人員資質情況以及車輛安全警示標志設施等情況進行查驗;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收發貨責任倒查制度,聯合有關部門推廣使用電子卡(標簽)查驗、登記,同時建立道口危險化學品超裝卸載應急處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動態監控通報、聯合執法同步、查處意見反饋”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可控度。
各級安全監管、建設、質量技監、市政、消防、水務、房地、市容環衛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檢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要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場所檢修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安全專項整治,促進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安全受控。
(十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暫行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的作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檢查水平。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許可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提請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有關人民政府要組織限期予以關閉。
(十四)完善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地區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相關應急預案,規范和加強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確保危險化學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處置。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規定,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開展警示教育。受區、縣人民政府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單位,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危險化學品死亡事故調查結束后,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將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復印件)報市安全監管部門。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要指導中小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當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大中型化工企業建立聯系機制,通過簽訂應急服務協議,實現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本市安全生產情況逐級報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要向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十五)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體系。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即將施行為契機,積極通過地方立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提高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完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保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有法可依。
(十六)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地區要在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十七)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安全生產專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中介組織嚴格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體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和帶儲存設施的經營安全許可要聘請專家參與審查;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要充分咨詢專家意見;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指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十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黨委的領導下,發揮政府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涉及部門多、環節多。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檢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