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6 16:03:06
序論:在您撰寫環境污染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1營養物質添加營養物質是生物刺激修復的一種常用手段。營養物質是維持微生物活性的基礎,而環境中的營養物質卻是有限的。油進入環境后,顯著增加了環境中碳的含量,氮、磷就成了制約微生物活性的主要因素。Lee等將土壤原碳氮磷比例1160∶4∶1調節為適宜的500∶10∶1,105d后分別測定調節后的土壤和未調節的土壤中油降解率,結果顯示前者降解率42%~51%,后者降解率僅為18%。表明營養物質的添加,增強了微生物的活性,提高了油的生物去除率。因此在修復過程中,應按一定的比例適時適量的添加營養物質。
1.2溫度和pH溫度能影響蛋白質和核酸等微生物細胞組成物質的性質,以及通過影響酶活性進而影響細胞內生物化學反應速率。過高或過低的溫度,都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長繁殖及對底物的降解速率。通常情況下,30~40℃時微生物對石油烴的降解速率最高。pH可通過影響微生物中酶的活性,細胞膜的滲透性,代謝過程等影響微生物的生命活動。油中不同微生物適宜生長的pH值范圍不同,其大多數微生物適宜在中性或偏堿性的環境中繁殖。張楠研究了假單胞菌屬(Pseudomonas)、蒼白桿菌屬(Ochrobactrum)、博德特氏菌屬(Bordetel-la)各自降解油適宜的pH和溫度,結果顯示,pH值分別為7.8,7.0,6.0;溫度分別為32~35℃、30~35℃、30~34℃。可見環境中存在著不同的可降解油的微生物,且pH值和溫度的變化對不同微生物的降解效率會產生影響。郭曉燕等做了進一步研究,利用正交實驗分析了一株黃桿菌屬在降解油中,溫度、碳源、氮源、pH值4種因素對油降解率的影響大小,結果依次為,溫度>葡萄糖濃度>硫酸銨濃度>pH值,表明了溫度在微生物降解油過程中的重要性。為了提高油生物去除率,需要營造適宜的溫度和pH環境,而最適溫度、pH與選擇的降解菌種類以及具體的降解條件密切相關。
1.3溶解氧和水分大多數能降解油的微生物是好氧的,對氧的利用是制約微生物降解油的影響因素之一。水分則是微生物細胞的主要組分,微生物的生長代謝離不開水分的參與;但過高或過低的水分含量都不利于生物反應的順利進行,環境中應保持適宜的水分含量。如油進入土壤后會嚴重影響其通透性,需改善土壤環境,以增加土壤中溶氧量及水分含量,從而促進油的生物降解。
1.4表面活性劑表面活性劑能通過降低油水界面張力,改善油/水與微生物細胞界面的接觸行為,以及增加石油烴在水中的溶解度,加快微生物細胞對油類底物的利用速度。王九研究了陰離子型(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銨)、非離子型(Tween-80)和陽離子型(十二烷基苯磺酸鈉)3類表面活性劑對油生物降解的影響。結果發現,陰離子和非離子型能促進液壓油的生物降解,其生物降解度分別達72%和77%;陽離子型可能由于本身具有的殺(抑)菌功能,反而抑制了液壓油的生物降解,其生物降解度僅為3%。他還指出,陰離子和非離子型在水中的含量處于臨界膠束濃度狀態以下時,隨著其含量增加,液壓油的生物降解度也不斷增大,但其含量超過臨界膠束濃度后對促進油生物降解的能力降低。這說明表面活性劑的加入量不是越多越好,需根據實際情況適量添加。已有文獻報道證實生物表面活性劑能促進油生物降解。Lai等則對比了生物表面活性劑(鼠李糖脂、枯草菌脂肽)和化學表面活性劑(Tween-80、TritonX-100)對促進土壤中石油烴降解的效果,結果發現生物類表面活性劑對石油烴的去除效果明顯好于化學類表面活性劑。生物表面活性劑具有化學合成表面活性劑的某些功能,且自身可被生物降解、環境毒性小、無二次污染,使其在今后的油污染生物修復中具有極大的應用潛力。生物刺激修復具有操作簡單、費用低、環境影響小等特點,但在實際應用中還應綜合考慮多種環境因素的協同效應,以期達到更好的修復效果。Ay-otamun等在對石油烴污染土壤進行生物刺激修復時,綜合考慮了幾種環境因素的作用,在每公頃施肥4.7~12.5t,維持pH在5.0~6.0、含水率4%~19%,每周耕作2~5次的條件下,修復36d使土壤中石油烴去除率達到了50%~95%。油大多組分生物降解能力差,單純依靠改善外界環境,增強土著微生物活力,難以將其完全降解。因此,還需要采用更為有效的生物強化修復法。
2生物強化修復法生物強化修復是利用
生物技術、工程學、環境學、生態學等手段來獲得高效降解菌種(群),提高底物和微生物接觸機會以促進污染物高效降解,其關鍵在于獲得能高效降解油的菌種(群)。
2.1油高效降解菌種的分離當前通常采用增加環境選擇壓力的方法,從土著微生物中篩選油降解菌并研究其降解特性,再馴化成適應性強、降解效能高的菌種,或者組建高效降解菌群重新投入環境中。近年來,已發現能降解礦物油中某些烴類的微生物共約100余屬200多種,分屬于細菌、放線菌、酵母菌等,其中研究較多的是細菌,約占40個屬。污染的土壤和水體環境中通常存在大量可以降解油的微生物,可作為菌種分離來源,
2.2高效降解菌種(群)強化修復的應用Chanthamalee等將篩選出的戈登氏菌用于修復船用油造成的海水污染,經過5d的修復,測得含油量為100~1000mg/L的海水生物降解率達到42%~56%,而僅含有土著細菌的油降解率僅為10%。但單一菌株能降解油中的組分有限,而構建高效降解菌群利用其協同效應,可以降解油中多種組分,是提高礦物油生物降解性的重要手段。張楠等從石油污染土壤中分離出4株降解菌,探討了4株菌的相互抑制作用和協同效應;結果表明,4株菌無抑制作用且有顯著的協同效應,組成的同生菌群比單一菌株降解HVI500礦物基礎油的能力更強。Lee等也曾向油污染土壤中投加馬紅球菌(Rhodcoccus)、假單胞菌(Pseudomonas)和鞘氨醇單胞菌(Sphin-gomonas)的混合菌群,180d后,測得土壤中石油烴去除率達到54%。但高效菌群組合的機制還需進一步探索研究,以便在不同的污染環境下,快速的組建高效降解菌群,及時有效的提高油生物去除率。由于環境因素對微生物代謝繁殖影響較大且難以控制,可能導致投加的高效降解菌種(群)數量和活性迅速降低,無法達到預期修復效果。因此生物強化修復還可與生物刺激修復結合使用,盡力構建微生物適宜的生長降解環境,保證微生物旺盛的新陳代謝,提高生物強化修復效果。當前,向油污染區域投加高效降解菌種(群)后,對菌株(群)進行強化修復的中間過程還尚不清楚;但在石油烴污染土壤生物修復中,已有研究報道利用T-RFLP、PCR-DGGE等微生物分子生態學技術,分析研究降解菌株(群)發揮作用的過程、土壤微生物群落的結構以及降解菌株(群)與土著微生物的相互作用,為生物強化修復中高效降解菌的篩選、修復過程的優化以及修復效果的評估提供了重要依據。今后,在油污染生物修復中也可引入微生物分子生態學技術,以便深入了解整個修復過程。
3結束語
我國未受污染的自然水體中Sb含量很低,平均濃度不超過1μgL-1。張立城等編寫的《水環境化學元素研究》(1995)對我國長江水系中元素背景值調查研究結果發現,長江上游通天河水系中Sb濃度范圍為0.07-4.92μgL-1,平均濃度不超過1μgL-1,長江下游水系Sb平均濃度與上游基本相同。盡管我國水體中Sb元素的背景值濃度很低,可是隨著人類活動的影響,部分水體中Sb濃度出現了上升的趨勢,特別是一些礦區周圍的水體中Sb濃度更高。
朱靜等(2009)對湖南錫礦山礦區內冶煉廢水、尾沙壩的滲濾水、某采礦點的礦坑水以及鄰近河流的水質化學基本特征以及金屬離子和非金屬離子含量和污染特征進行了研究,研究結果發現所有水樣中Sb濃度在4581-29423μgL-1之間,平均值為10068μgL-1.在河流中,銻的含量從上游到下游逐漸降低,表現出正相關性。
Fu等(2011)對錫礦山所處地區周邊自然水體調查研究發現,自然水體中Sb濃度范圍為7.3-163μgL-1,遠高于我國自然水體背景值。張國平(2005)對貴州丫他金礦附近河流采樣測定結果顯示,金礦附近河段中Sb濃度達129-363μgL-1,平均濃度為206μgL-1,為當地河流背景濃度值的644倍,所幸Sb濃度很高的河水僅限于從礦山到丫他鎮的丫他河段,出了該河段后水體與者樓河匯合后很快降至7.6μgL-1,并且在下游由于其他河流的匯入Sb濃度繼續降低,降至1.4μgL-1。
2大氣中的Sb污染
未受污染的大氣中Sb濃度很低,僅有痕量甚至超痕量的銻。而關于Sb在大氣中污染問題研究的很少,目前已知的大氣中Sb的來源主要是礦物燃料(煤、石油等)的燃燒。排放量較高的省份包括貴州、湖南、河北、山東、安徽等。行業貢獻率最高的是工業和電力部門,分別占據總排放量的47.2%和39.9%。同時研究發現中國燃煤大氣銻排放受燃料類型影響,銻排放主要來自原煤燃燒,占總排放量的87.5%。垃圾焚燒也會引起大氣Sb濃度上升。Zhao等(2009)研究發現,醫療垃圾焚燒后飛灰中Sb濃度達22.8-197mgkg-1。
3結語
現代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一方面給人們生活帶來了便利,在另一方面技術的附加產生物也可能帶來新的環境污染,這些成為人們需要解決的新問題。由于現代化進程的發展尚且不完善,人們沒有意識到環境對于人們生存和發展的重大意義,缺乏完備的環境保護意識,因此在日常生產生活中隨意的將有害物質不加處理就排放到環境中,長期的循環積累,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環境污染和公害事件。目前對于環境污染和公害的防治我國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包括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等,但是環境污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潛伏期長、累積性等,很多環境污染和公害事件的最終爆發需要經過很長時間,因此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實際的環境污染和公害防治措施的實施中,是環境污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潛伏期長、累積性等,很多環境污染的最終爆發需要經過很長時間,因此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實際的環境污染和公害防治措施的實施中,強制干預帶來的環境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沒有好好利用人們群眾監督的力量,造成了很多企業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的情況,而且后期污染治理的效果也并不顯著。
2.常見的環境污染和公害問題
2.1空氣污染隨著現代化進程的不斷發展,空氣污染也越來越嚴重,工廠排放的廢氣粉塵、汽車尾氣、火力發電、化工廠廢氣排放、鋼鐵冶煉、城市垃圾焚燒等都是導致空氣污染嚴重的重要源頭。污染氣體的排放在空氣中會形成酸雨落下來,對于建筑物、農作物、樹木等都有嚴重的腐蝕性,同時也會造成水資源的污染。汽車尾氣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合物,經過長時間的光照容易形成光化學煙霧,對人的呼吸道和肺功能有很強的刺激性,長時間的吸入人體中,會對人的身體帶來很大的傷害。工業化的高速發展,使得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化工燃料的被廣泛使用,生產過程中燃燒排放的廢氣粉塵會讓大氣的能見度降低,粉塵顆粒漂浮在空氣中導致經常出現霧霾天氣,嚴重影響到城市的交通、人們的生活等。
2.2水污染現代工業化水平的不斷發展,促進了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也在生產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環境保護意識,任意排放了大量的工業廢水,而且濃度普遍較高、污染性強、擴散性大,這些工業廢水大多未經處理就任意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體中,使得本來干凈的水源受到嚴重的污染。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快速發展,家庭排水量在廢水排放量中所占的比例也越來越高,并且由于城市污水處理技術與設備的不完善,這些日常的家庭排放通常也是直接排放到地下管道,再流向河流。鄉村郊區農業生產發達,但是由于過量的使用農藥、廢料以及大量養殖場的排泄物,隨著雨水的沖刷或者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中,帶來嚴重的水體污染。
2.3噪聲污染由于工業的高速發展和城市人口數量的日益增多,噪聲污染也變的越來越嚴重,涉及到各個領域。目前噪聲污染已經成為四大污染之一,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噪聲污染的來源主要包括工業噪聲、交通噪聲、建筑噪聲、社會噪聲。由于社會的發展,機動車輛、飛機等大量運輸工具的使用,使得交通噪聲的污染變的日益嚴重,也成為噪聲污染的主要來源。而社會生活噪聲波及的范圍廣、來源復雜,雖然這些噪聲的噪聲級不高,但是因為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聯系,人們對此類噪聲十分敏感,甚至會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
3.防治環境污染和公害的措施
3.1對于空氣污染的防治工業生產作為空氣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應當加強在工業生產方面污染排放達標的監督,并且對在節能環保、回收處理廢氣污水排放做出貢獻的企業進行獎勵措施。對于常年污染性大、效益差的企業進行整頓,鼓勵企業不斷調整能源使用結構,從空氣污染的來源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對于尾氣排放量大的機動車輛應當令其改裝,從而降低廢氣的排放量,并且應當加快汽車燃料和汽車新能源開發利用的研究進程,可以長期有效的改善汽車尾氣排放量大的問題。加強城市的植被綠化也是降低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手段,應當在城市中多空氣污染的地段投入資種植易吸收污染的植物,做好城市的綠化工程建設。
3.2對于水污染的防治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水污染防治的一條有效途徑。應當不斷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備和提高污水處理技術,對于人們日常家庭生活排放的廢水進行統一處理排放,大大的減輕了水體自凈的壓力。在工業廢水排放方面,應當加強工業生產中無污染生產、清潔生產技術,以及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等措施,力求在工業生產的每個環節做到污染的最小化。對于污染型鄉鎮企業的應當大力推廣污染處理技術和設施,并且農業生產中呼吁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轉而使用有機肥料、天然肥料等。
3.3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包括噪聲污染的來源、噪聲傳播的途徑、噪聲的接受者。對于噪聲污染來源的控制是防治噪聲污染的根本途徑,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工藝和操作方式的改進、生產設備設計的改善,降低機動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噪聲等都可以在源頭上控制噪聲污染的產生。在傳播途徑上對噪聲污染進行防治也是十分有效的,可以科學規劃工業區、居住區的分布等,將噪聲級別大的工業生產設備遠離密集人口的地方,并且在噪聲傳播的途徑中采用隔聲、消聲、吸聲等有效防治技術。在噪聲污染接受者方面也應當做好自我防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用隔音耳機以及在裝潢中使用隔音建筑材料等。
4.結語
上升為法益的生活利益中,包括物質方面的財產利益等;生命財產方面的利益包括健康利益等;相應的環境方面的利益上升為刑法利益層面后,即應出現相應的環境法益。環境法益是刑法中關于環境方面的利益表達和實現,而我們現代社會,由于生活層次的不斷提升,環境方面的利益要求也就不斷變化。如傳統型能源企業在進行生產活動中,會消耗大量的傳統能源,例如煤、石油,一方面由于技術公關會使得在此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廢料;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能源開發過度,導致能源危機;再者也可能造成大氣、水體和土壤污染,如果此時我們只將其行為侵犯的客體定性為環境法益,則無法明確使行為人認識到其危害行為具體侵犯的環境法益中的具體類屬。筆者認為應該將環境法益進行細化,從而形成不同類屬的具體法益,其理由如下:
(一)任何事物都是地球生態圈的組成部分
部分功能的毀損有可能導致整體功能的異常。最常見的事例就是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造成的溫室效應,而溫室效應又導致了全球氣候變暖,從而會有海平面上升、病蟲害增加、相應的沿海城市還有被淹沒的可能、南北極生物圈變化,氣候異常又可能給農耕等農作活動帶來損失。因而在鑒定環境法益的時候,不能著眼于整體,而應將目光微觀化,這樣才更有利于微觀的環境法益訴求得到實現,從而保障宏觀的環境法益,即整個生態圈法益的和諧可持續實現。
(二)當大環境受到污染時
其不同組成部分的法律保護途徑和治理方式也就有所不同,這種細化方式能夠為歸責提供理論支持。例如,A地區的污染情況比較復雜,同時在A地區既存在可能造成水污染和大氣污染的不同企業,如果環境法益的客體不明確加以區分的話,就存在判斷可能侵犯的客體不明確的情況。如果將環境法益具體細化為水體法益、大氣法益、土壤法益等具體法益就將為定罪和歸責提供更明確的依據。
(三)我們國家地大物博
各地區的污染類別有所差異。北方主要是陸地地區,空氣污染的可能性大于南方沿海地區,北方冬季的煤電取暖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而南方沿海地區,由于靠近海洋,港口、海運作業造成的海洋污染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將不同環境組成的客體,具體細化為不同的法益客體,這樣就能夠使法律運用者更具針對性地選擇適用條款,同時也使得環境污染者能夠根據具體的法律法規規定去使自己的行為更加適法。
(四)對不同污染類型進行區分有利于因地制宜
突出重點。如果將各環境組成部分細化為不同法益然后加以區分編排,對人類生存至關重要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就應該高于噪聲污染、光污染、熱污染,這樣可以起到突出重點的作用,且根據客體的不同特點,建構不同的法律保護機制,以達到保護整體環境的目的。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應該將環境中的各組成部分,按類屬劃分為不同的法益客體,在此基礎上,著重對典型的環境領域中的犯罪進行法益分析。
二、環境法益分類細化的內容
環境污染早在人類文明出現就已然存在,只是當時人類的破壞行為小于環境的自凈能力,污染沒有明顯的惡性結果,隨著工業革命、信息革命開啟了現代生活,經濟的發展似乎從未與消費環境分開,經濟發展以犧牲環境為代價,這在二十世紀普遍存在,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當然那時的人類還沒有意識到環境污染的嚴重后果,現如今環境污染的程度已超過環境本身的自凈能力,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新型的噪聲污染等已經使得人類不得不停下腳步去衡量發展與環境的量化關系。在眾多污染中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是人類致命攸關的三大污染,本文擬對這三種法益進行分析闡述。
(一)大氣法益
大氣法益可以從《大氣污染防治法》中找到相關的答案,2000年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許可制度;污染物排放超標違法制度;排污收費制度;防治特殊污染源、污染物的措施等等重要制度。但其制定的目的是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可見,大氣法益就是保障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從而達到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使我們賴以生存的大氣在自凈能力范圍內代謝由工業社會造成的污染,對于造成大氣污染或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達標排放的收費都是對大氣法益的法律保障措施。當然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應根據刑法分則第338條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水體法益
這里所說的水體法益是將海洋水體除外的。鑒于海洋對地球生物圈和氣候的特殊影響,因而應該將海洋水體的法益單獨分類,形成特殊的海洋法益,其內涵和外延應區別于非海洋水體,且根據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適用范圍也可以清楚分辨,海洋污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本文的觀點是將環境組成的各不同部分按類屬分類,因而不將不同于一般水資源類屬的海洋法益進行分析。此處的水體法益僅指我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法律訴求,具體從水污染防治法中可得出水體法益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以及對工業水污染、農業水污染、城鎮水污染、船舶水污染的防治,對水體法益造成侵害的,應同時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并視情節嚴重程度依據刑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土壤法益
我國現階段還沒有頒布類似于《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專門針對土壤法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但從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可以得到土壤法益應是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土壤安全,保護人體健康和土壤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這些利益訴求應是土壤法益的應有之義,關于處罰,除按照相關的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應追究刑法上的責任。
三、結語
《環境保護法》第52條新增: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13年2月環境保護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可知我國目前是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但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成為強制保險是很明確的發展趨勢。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只有解決的這些問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才可以在強制購買的情況下,不使社會產生矛盾,穩定且有效的成為我國環境保護中的長效綠色保護機制。
(一)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
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購買必須完善環境污染風險的防范措施,否則造成的環境污染將處于免賠狀態。因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越多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購買,那么對于環境保護而言就越有利。我國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方面的規定并不明確,追究責任主要依靠行政處罰,意外環境污染事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追究制度也是不完善的,而法律賦予的行政處罰額度有限,許多環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擔了少量的污染損失,當地社會和地方政府則賠償大部分的損害,而且受損的環境和生態系統往往并不計入污染損失當中。正因為我國環境污染損害責任規定的不是很明確,許多環境肇事者承擔的少,所以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覺得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沒有太大的影響。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將慢慢實行強制購買,從自愿到強制在這種過渡過程中,一般都是慢慢進行。從自愿到強制一般而言有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完全自愿購買;第二個階段:自愿為主,強制為輔;第三個階段:強制為主,自愿為輔;第四個階段:完全強制。這四個階段一步一步實現完全強制,每一個階段其實變化的最主要的就是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量。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量不高就是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只有讓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自愿并且樂意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我國以后才能夠順利實行完全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因為當我國將來實行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時,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心甘情愿,那么就不會產生企業與國家之間的矛盾,也就避免了有可能的社會問題。因此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是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且是一定待解決的問題。
(二)保險公司參與積極性不高
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作為一種企業,同樣具有追逐利益的性質。企業投保前,保險公司為了確定合理的費率,會雇請專家對企業進行進行環境風險勘察和評估,這是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成本的。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由于缺乏環境風險評估方法,環境風險的識別和量化難度很大,而且行業和企業間的差異也比較大,保險公司很難判斷企業的根據企業的環境風險進行產品定價。保險公司的盈利預期很難確定,社會對它的了解度和認可度不高,因此導致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數量不多。根據2012年5月28日南報網訊報道,記者從南京環保局獲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項目招標已經完成,一共有5家保險公司通過了招標。雖然相比于截止2008年國內總共只有幾家保險公司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險公司的參與度有所提高。但是保險公司參與程度還是達不到,我國將來實行強制性保險的程度。保險公司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數量不多,會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失去一個比較完整的保險體系作為支撐,導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間一環過于薄弱,根本無法大范圍大規模實行,直接影響保險從自愿到強制的過渡。也正是由于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宣傳力度不夠,才使得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認識度不夠,購買欲望不強,這樣保險就間接影響了保險從自愿到強制的過渡。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的積極性直接或間接影響著保險自愿到強制的進程。因此保險公司的參與積極性不高是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的政府促進機制
在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針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和保險公司參與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根據2015年5月7日安順在線的報道:“對按規定投保的參保企業,市環保局會將其投保信息通報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同時,各級環保部門可在企業項目審批、評先評優、環保專項資金補助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政府部門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投保企業有一些鼓勵措施,只是一些優先支持,規定的十分不明確。筆者認為政府的措施很重要。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政府應該是一個促進機制。筆者認為應該由政府干預,制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并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補貼制度,最后為了加強自愿購買程度,政府應該對購買與不購買保險的企業區別對待,給予積極購買保險的企業一些除補貼外的政策性好處。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政府只有做到這些,才能夠成為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過渡到強制性保險的促進機制。
(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
由于我國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方面的規定并不明確,追究責任主要依靠行政處罰,許多環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擔了少量的污染損失。大部分的環境污染損失都是最后由
國家承擔了。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很多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便不會害怕意外的環境污染,少量的污染損失相比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成本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需要改善環境污染風險措施的成本而言,似乎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更加有經濟利益。畢竟企業都追逐更大的經濟利益,在經濟利益權衡之下,選擇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是意料之中。企業投保積極性由于這種原因,導致投保量十分不可觀。因此筆者認為沒有法律的明確約束,很多企業會選擇鉆法律的空隙而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應該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侵權責任法和《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嘗試制定出明確環境污染事故中賠償責任和發生意外環境污染賠償機制的法律。只有當法律明確了環境污染事故中賠償責任和發生意外環境污染賠償機制,這樣才能夠有助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為了避免巨額的賠償可能,而選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因此政府部門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使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為了企業以后的經濟利益,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提高了具有污染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
(二)政府有關部門實行環保保費補貼
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額,采用保費補貼的辦法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投保量十分足,效果十分可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政策性保險,具有保費補貼的話,對需要投保人而言,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國家對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公司企業征收適當的環境保護稅是十分必要的,我國目前排污費制度中收的排污費就屬于環境保護稅收。借鑒采用保費補貼的辦法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筆者認為政府的有關部門收取的環境保護稅中應該拿出一部分作為環保保費補貼。環保保費補貼是針對于投保公司和保險公司的。當然環境保費補貼萬一不夠的情況下應該由國家財政出部分錢,作為該補制度的依靠。只有在有穩定利益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和具有污染風險的公司才會有投保積極性,主動參與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當中,提高投保量。實行環保保費補貼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自愿性投保到強制性投保過渡中,有效解決可能產生的問題。也是政府但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促進機制中的重要一環。
(三)政府對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區別對待
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強制性保險過渡到自愿性保險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具有污染性風險的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如果政府在違背大多數企業自愿性的前提下強制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轉變成強制保險,要求企業必須購買,那么必定會產生很嚴重的社會矛盾。筆者認為本論文前面提到的減免稅款,實行補貼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保量,但考慮到某些企業不在乎這些稅款和補貼。所以在此過渡期間,政府必須想出一個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區別對待,對于投保企業給與的好處是企業無法抗拒的行政利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政府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中形成全方位的促進機制。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情況進行信息公開,使大家都有能夠具體了解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進展情況。對于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政府應該給予相比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更多一點的環境污染指標。環境污染指標對于一個具有污染性風險的企業而言十分重要。應為這個指標是政府給的,假如超過了指標要么就向指標沒用完的企業購買指標或者繳納高額排污費。我國與環境污染指標有直接關系的制度是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對于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而言環境污染指標是直接無經濟利益掛鉤的,有很現實的利益。對于鼓勵自愿投保政府還需要更大的力度促進,將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購買作為某些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在前面提到的信息公開后,由政府明確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假如有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未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那么在某一些項目競標中,該企業就沒有競標資格。筆者認為,這樣的行政許可前置條件更能促進具有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積極投保。政府做到以上建議,區別對待投保企業與未投保企業,讓未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在直接的經濟利益和行政許可前置條件下,不得不綜合考慮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利弊,明顯的利益趨勢下,未投保的企業也會積極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三、結語
落實依法保護環境在本文的分析過程中,主要強調對環境污染企業的懲罰。當前時期,一些重污染企業,對于環境污染的危害,認識不清,并且由于污染環境后受到的懲罰代價力度較小,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企業就冒著被懲罰的風險,繼續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基于這種情況,就需要加大這方面的法律約束,讓污染企業承擔污染環境的責任,并且沒有上限,加大震懾力度,從嚴立法。提高對企業生產加工過程環境污染的檢測力度,發現污染的,社會人士可以作為訴訟方對污染企業進行訴訟,法院在辦理此類案件中,應該堅持環境保護第一的原則。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認真落實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積極推動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等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推動生態脆弱區、地下水漏斗區、土壤重金屬污染區、農業面源污染區等損害生態環境重點區域治理,促進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在辦理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過程中,探索通過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修復環境、賠償損失等方式,降低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損害程度。
二加強我國環境科技的創新,促進節能減排技術發展的措施
1企業要從自身做起
提升技術創新,減輕對環境的壓力企業在現階段,要從自身的發展方向做出改變,減少對污染行業的投資,轉型發展,積極布局新產業,加大技術研發和投資力度。在節能降耗方面,要舍得投資,企業的發展,不能只顧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環境的效益和價值。在生產加工制作過程中,要落實環境保護的理念,從基層員工到企業領導,都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環境保護政策。
2提高對環保科技基礎能力的建設
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在基礎性技術研究方面,國家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相關的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起基礎性的環境保護科技支撐體系。從基礎性的環境保護入手,減緩目前階段環境污染的進程,為未來環境治理工作贏得時間。
3建設環境技術管理體系
對于環境技術管理,國家在這方面,加強管理體系的建設,從中央層面到地方各級政府,要建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優化環境技術管理的程序。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需要各級政府的支持,而良好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于幫助企業更好的落實相關政策,鼓勵企業進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4推廣清潔生產清潔
生產標準能實現循環經濟的運行,對生態工業園區的建立和對企業清潔生產能力的審核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還能推進我國的節能減排的工作。在這方面,政府要加大支持和引導力度,積極鼓勵企業加工生產的轉型。
5加強對綠色科技的研究和扶持
引進并消化國外先進的環保管理理念、經驗和技術,例如可再生能源技術、能源替換技術、再利用和再循環技術、廢物無害化處理技術等先進技術,再將其運用到中國這個巨大的節能市場,相信能為我國的環保技術的創新和節能減排做出巨大的貢獻。
三結語
以單獨的省或直轄市為研究對象的研究,結論也有較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既有選取的時間范圍方面的原因,也有各個地區產業結構、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還有數據方面的原因,比如各個地區數據統計口徑可能存在差距,甚至同一地區不同年份統計口徑都可能存在差異。所以統計范圍過大,可能會造成數據質量的損失,以全國為研究對象明顯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基于此,本文將以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重慶為研究對象,研究重慶市在西部大開發進程中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以重慶市作為研究對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為重慶市作為西部大開發的代表城市,可以大致評判西部大開發進程中經濟增長與環境的關系,研究成果對西部大開發的其他城市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二是因為西部的其他城市或省份數據不全,對全面研究西部地區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困難,而重慶市的數據相對來說更加全面、更容易獲取,所以選擇重慶市而不是整個西部地區作為研究對象。
二、數據說明及描述
(一)數據說明
本文使用1995-2012年重慶市經濟與環境污染指標的數據,選用工業廢水排放量(water)、工業廢氣排放總量(air)、工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so2)、工業煙(粉)塵排放量(dust)以及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solid)等五類環境污染指標數據。由于統計年鑒中國知網上沒有直接給出1995年重慶市人口的數據,本文使用重慶市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數據和201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的平均數近似替代重慶市1995年總人口。以上的經濟、環境、人口數據均來源于重慶市統計年鑒。
(二)數據描述
通過觀察五類污染指標的1995-2012年間的時間變化趨勢,筆者發現:
(1)在2000年之前重慶市的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維持在較低的水平,然而在2000年之后,重慶市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快速增加,一直到2009年達到頂峰,之后逐漸減少;
(2)二氧化硫污染物總體上呈現先減后增的“N形”趨勢,二氧化硫污染物總量在2002年之前一直呈減少之勢,之后一直增加,直到2006年又呈減少之勢;(3)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和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就總量而言,除個別年份之外基本呈遞減的趨勢。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更能體現經濟增長的效率和環境代價,可體現經濟增長的質量,所以本文使用該指標來分析重慶市經發展經濟過程中付出的環境成本。單位GDP所產生的二氧化硫、工業粉塵、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呈遞減的趨勢,說明經濟增長所帶來的環境成本在逐步減小。每萬元GDP產生的五類污染物逐年下降有,可能是因為GDP的增長速度快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長速度造成的。
三、計量模型與實證結果
根據以上的回歸模型,可以看出重慶市經濟每增長1個百分點,會使重慶市工業廢氣增加約0.91個百分點,工業粉塵的排放量減少約1.65個百分點,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減少約3.91個百分點,固體廢棄物排放減少約0.53個百分點,廢水的排放量減少約1.74個百分點。這表明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逐步深入,外來投資的增加使得重慶市的環境有所改善,主要體現在經濟的增長使得重慶市的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固體廢棄物、廢水排放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相反,經濟的增長使得重慶市工業廢廢氣的排放量較大的增加。另外,本文通過利用五類環境污染指標與GDP關系圖的分析可以得出:
(1)重慶市廢氣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呈倒U形關系,并且在人均GDP達到24000元時,廢氣排放量達到最大值,超過24000元,廢氣排放量逐漸減少;
(2)重慶市工業粉塵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大致呈U形的關系,并且在人均GDP為28000元時達到最低的,超過該值,粉塵排放量則逐漸增加;
(3)重慶市人均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大致呈N形的關系,并且分別在人均GDP為9000元和15000元時,工業二氧化硫的人均排放量分別達到極小值和極大值;
(4)重慶市人均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廢水排放量與經濟增長之間呈反向變動,即隨著人均GDP值的增大,人均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廢水排放量逐漸減少。
四、結論
本文運用重慶市1995-2012年間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的數據,通過建立計量模型,研究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本文得到如下結論:
(1)重慶市在發展經濟的進程中,經濟增長的質量不斷提高,即每萬元GDP產生的五類污染物的數量逐漸降低;
(2)重慶市經濟增長會使得工業粉塵、工業二氧化硫、固體廢棄物的、廢水的人均排放量在不同程度上下降,但是會使得工業廢氣的人均排放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