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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鉆井 環境 保護 措施
中圖分類號:N945.11 文獻標識碼:N 文章編號:1009914X(2013)34030301
一、鉆井生產作業對生態環境的污染
石油、天然氣是國家工業發展的血掖,是相對潔凈、經濟性能源。但在石油、天然氣產品的開采、煉治、運輸過程中其對環境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視的。尤其是鉆井過程中的廢水、廢渣、廢氣、噪聲污染,因其不在人口集中的城市,更是環境保護中的薄弱環節。
1.鉆井施工作業現場污染源。油氣勘探過程中,鉆井可能形成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廢水(污水)對環境的污染。鉆井中循環用水,清潔設備、工具用水,發電機冷卻用水,生活用水匯積形成鉆井污水。其成分中含有各種化學物質,對周圍環境形成污染。
(2)泥漿污染。鉆井施工過程中循環、壓井泥漿材料,含有大量的堿、鹽、酸類化學物質。當鉆井施工完成后,由于處理不當對周圍環境形成污染。
(3)廢渣的污染。鉆井廢渣主要有鉆井巖屑、井下作業施工所產生的工業廢渣、井噴事故處理產生的廢渣、生活固體垃圾等。鉆井過程中的廢渣,現場基本無法達標處理,是主要的環境污染源。
(4)廢氣污染。鉆井過程中的廢氣主要有兩類:一是大馬力柴油機排放的廢氣,二是鉆井井噴引起的天然氣中含硫物質或油氣放噴燃燒后的污染。
(5)噪聲污染。鉆井過程中的噪聲主要是大馬力柴油機噪聲、井噴爆炸、放噴噪聲等。一般均超過規定的噪音標準而對環境形成污染。
(6)鉆井中油、氣泄漏(事故),硫化氫及伴生鹽水對環境的污染。
2.鉆井生產作業現場對環境可能形成的污染。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問題,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環保意識普遍提高,重視鉆井現場環境保護設施和條件有所改善,其環保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由于現場處理方法不當和設備、技術條件所限,以及自然災害等因素作用,鉆井對環境仍然有可能形成以下幾種形式的污染。
(1)鉆井、生活污水處理未達標造成對環境的污染。由于污水池泄漏或下大雨溢池,鉆井污水直接排人附近江、河、農田。
(2)油田化學鉆井液處理不當造成對環境的污染。當鉆井尤其是探井完工后,考慮運輸等經濟因素,基本上采用就地存放而不予回收的力、法處理。
(3)鉆井廢渣和固體垃圾對井場環境的污染。鉆井完成后所形成的工業廢渣、固體垃圾基本無法處理,其經過風化、雨淋的作用,對周圍的土壤、水資源形成污染。
(4)鉆井過程中高分貝噪聲和井噴形成的油氣泄漏、燃燒廢氣對環境的污染,用傳統的方式難有實質性的解決辦法。
3.鉆井生產現場環境污染特點及隱患問題。鉆井生產具有流動性、遠離城鎮、用水量大的特征。因此,在鉆井施工作業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具有以下特點。
(1)污染地遠離城鎮,甚至遠離人口密集的鄉村,其造成的污染一洲般不會引起人們的重視。
(2)污染地點不固定,造成一地一時的污染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作用不十分突出。
(3)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程度也因工作量和處理水平不同,其差異極大。
鑒于上述特征,鉆井生產現場環境污染問題在目前一般不會引起施工單位、地方政府和鄉民的足夠重視。只要施工企業愿意出足夠的賠付費,傳統的管理方式也可以維持現狀。但隨著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制度的日益健全,國民環保法律意識的提高,石油鉆井作業現場未來環境保護問題無疑面臨十分嚴峻的挑戰。
二、解決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問題的措施
隨著技術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和國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環境保護法制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石油天然氣鉆井隨著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競爭環境的形成,HSE標準作為鉆井作業現場的基本規則和要求已經形成國際慣例,得到鉆井市場的廣泛認同。這既標志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又宣告國內鉆井施工作業現場環境保護、環境管理工作低水平運作時代的結束。為適應這一新形勢的要求,鉆井施工作業現場環保工作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迎接未來的挑戰。
1.預防為主,教育為先,提高現場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盡可能減少污染。鉆井現場環境保護要以群眾為基礎,逐步克服鉆井施工現場無約束或以罰代治的傳統管理習慣,樹立鉆井作業施工現場人員自覺保護環境、美化環境的良好意識。
2.鉆井現場環境保護要從企業領導者、管理決策層做起。領導重視、組織落實,是提高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水平,杜絕污染的組織保證。這首先要求各級管理者不僅要從行政方面對現場環保工作予以大力支持,而且要在日常工作中把生產與環保、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處理好,像關心生產一樣關心現場環保工作,像抓生產一樣抓好現場環保工作。
3.以技術進步為先導,提高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水平。鉆井現場施工作業產生的污染物,如廢渣、廢水、廢泥漿等,其處理水平決定于生化技術水平高低。因此,提高現場環保水平的決定因素,不僅取決于人們的觀念,而且取決于環保技術研究水平及其成果對現場的實施轉化水平。因此,加快鉆井現場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究和成果的轉化工作,用新的技術和方法代替過時的、陳舊的技術和方法是提高鉆井現場環保管理水平的技術保證。
4.加大鉆井現場環保資金投人力度,完善環境保護技術手段,確保鉆井現場環保管理水平的提高。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之所以長期處于較低水平運作,從根本原因分析,除觀念方面的因素外,與投人太少,資金不足(鉆井定額中長期以來無此項開支)不無關系,以致鉆井現場環保設備長期得不到改造,技術開發資金不足,引進技術奇缺。因此,要提高鉆井現場環保管理水平,應從資金上予以充分保證。在關聯交易中應納人定額或資金預算渠道。要有計劃地對鉆井隊環保設備進行更新換代,以確保鉆井現場環保管理工作的先進性。
5.培養和造就一支適應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科研、管理、現場服務技術隊伍,是提高鉆井現場環保工作水平的人才保證條件。鉆井生產現場環保技術人才奇缺,管理者環保意識談薄,這不能不說是鉆井現場環保管理的人才缺陷。因此,要盡快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廠校聯合、委培與自己培訓、科研與生產結合等形式,培養和造就一批既懂技術又懂管理的環保專門人才,以提高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水平。
6.在現有條件下,鉆井現場環境保護工作要正確選擇好突破方向和重點,在處理、回用、治理三個環節上,把重點放在前兩個環節上。尤其在廢物利用上下功夫,盡可能減少污染,減少治理賠付損失。
7.建立企業內部環境保護經濟責任制考核體系,從考核機制上確保鉆井現場環境保護水平的提高。
三、結論與認識
隨著技術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和國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環境保護法制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石油天然氣鉆井隨著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競爭環境的形成,HSE標準作為鉆井作業現場的基本規則和要求已經形成國際慣例,得到鉆井市場的廣泛認同。這既標志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又宣告國內鉆井施工作業現場環境保護、環境管理工作低水平運作時代的結束。為適應這一新形勢的要求,鉆井施工作業現場環保工作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迎接未來的挑戰。
參考文獻
【關鍵詞】市場經濟 個人信息 法律保護
【中圖分類號】D9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04-0199-02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非政府部門,在社會工作中,往往會收集、保存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由于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息傳遞非常便捷,公民個人信息遭到不正當收集、保存、惡意使用、篡改的隱患越來越大,需要全社會尤其是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通過職能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現已成為現實社會關注的問題之一。
目前公民個人信息被不正當收集、惡意利用、非法交易、非法轉賣、牟利的現象十分嚴重,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并且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擾亂了公民個人基本的生活,與和諧社會背道而馳。因此,盡快構建并加快我國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的市場體系、法律體系刻不容緩。
一 公民個人信息權的概念
公民個人信息權是指公民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戶籍、遺傳特征、指紋、血型、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教育狀況、職業、聯系方式、健康狀況、病史、病歷、收入和財務狀況,以及其他可以識別該公民個人情況的所有信息。
二 公民個人信息權被侵害的現狀
一是某些企業利用企業、單位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與不法中介組織勾結、買賣、銷售、非法利用公民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如2012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統計顯示,一些電信企業通過收集、保存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被本企業的工作人員與不法信息咨詢公司等中介組織相勾結,大肆出售、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給公民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二是某些商家留存登記公民個人信息,泄漏、買賣、牟取利益。在2012年“3·15”消費者權益日期間被中央電視臺曝光的電信企業、商業企業、中介咨詢中心均存在大量收集、儲存、惡意利用、篡改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這些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通過企業內收集、儲存的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各種不法活動,嚴重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給他人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與煩惱。因此,國家職能部門有必要整治市場信息環境,加大法律保護措施,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信息環境有法可依,從而杜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事件的再度發生。
三 公民個人信息權的法律保護情況
目前,我國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的立法集中體現在憲法和民事立法、刑法中。
第一,憲法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上述規定是對公民個人信息權利的直接憲法保護依據。另外,憲法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一條和憲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條可作為對公民個人信息權利保護的間接依據。
第二,民法通則對個人信息權的保護。民法通則對公民個人信息權的保護主要歸入名譽權中進行間接保護。1986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沒有直接規定隱私權為公民的人格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作為民法通則的實施細則,沒有將隱私權當做一項獨立的人格權來對待,只是在第一百三十九條中規定了侵犯公民的肖像權,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了“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的行為”這兩種與公民的隱私權有關的侵權形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指出:“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方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這些規定都是民法對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的依據。
第三,刑法對公民個人信息權的保護。刑法修正案(七)明確規定,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犯罪。
四 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的意義
第一,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是公民個人權利的需要。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息技術不斷發展,一些政府部門超越職能范圍或者一些獲取個人信息的商業單位超出業務工作范圍收集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屢屢出現。如2012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中銀行、電信、中介咨詢公司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多達上萬條共100多項,通過不當收集,非法交易、非法轉賣牟利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中介機構只要你付錢就可以買到公民個人的各種信息,大到公民的檔案信息,小到公民的住宅、電話、財務狀況、車牌號碼等等。現實呼吁國家必須盡快確立我國的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制度。
第二,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是我國信息化法律體系建設的需要。推進市場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高速發展,需要以信息化帶動市場化、工業化、商業化,實現社會的不斷發展,是國家的一項戰略決策。只有加快中國特色的信息化法律建設,才能為信息化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后盾,才能保證公民個人信息在市場環境下免受侵害。目前,我國信息化法律體系如何構建還需要進一步的探索,公民個人信息權和隱私權的保護勢在必行。
第三,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現實社會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遭到不當收集、惡意利用、篡改利用,嚴重擾亂了公民個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甚至危及了公民的個人生命、財產安全。因此,通過立法在我國盡快建立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體系,已經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
一、市場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
我們知道在完全競爭市場經濟中,能通過市場價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以及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來引導資源向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方向流動,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達到理想的帕累托最優狀態,這時,資源的使用和配置是高效率的。
但是,在環境公共物品的買方和賣方之間,并不存在現成的市場機制,這主要因為大多數環境公共物品是免費取用的公共物品,沒有價格,帕累托最適度也無法自動實現,更多的結果是低效率或無效率(例如,環境污染)。因此,環境公共物品的使用和配置要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必須為通過為環境公共物品規定價格或建立市場,就有可能通過競爭市場解決環境問題。
市場既有通過經濟刺激而保護環境的正面作用,也有追逐經濟效益而破壞環境的負面作用。其正面作用主要表現通過市場機制消除環境污染的外部不經濟性,將環境污染的外部成本納入到經濟活動的分析和決策過程,促使污染、破壞環境資源者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環境的生產經營方式,將環境保護由過去的政府行為轉變成一種由經濟利益機制驅動的市場行為和企業行為。同時也為環境保護籌集資金,以支持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綠色產品的研究開發、區域環境綜合整治以及重點污染源的治理等。
其負面作用主要有:
1.不能在現在和未來之間有效地配置資源。從理論上說,市場機制能夠按照消費者的愛好,來配置不同時期所需要的資源。但在實際上,人們感到未來變化不定,多數偏愛現在,其結果是太多的資源用于現期消費,而為將來所進行的投資太少。這種情況,在社會轉型期表現得尤為明顯。
2.不能自行解決外部性或外在效應問題。市場機制無力對產生外部性的廠商給予懲罰,否則的話,如果市場機制有能力自動地懲罰產生污水的化工廠,補償受損的鄰近飲水廠,那么,市場機制也就不存在這種“外部性”的缺陷了。這是因為,在具有外部性的廠商生產的產品中,不僅有生產成本,而且有因外部性而造成的社會成本,但市場機制卻無法把這部分社會成本包括進去。因此,如果僅有市場機制,具有生產外部性的廠商總是自動地傾向于不治理污染,因為治理污染要增加大量的生產成本,甚至付出巨大的代價,而這是與市場的利潤最大化原則相悖的。這里,就必須借助于市場以外的力量,如政府干預、輿論、說教(道德、良心)等來解決。
市場的正常運行要求具備若干條件。否則,就會造成市場經濟結構的缺陷,從而帕累托最優條件得不到滿足,資源配置效率達不到最優狀態,這就是市場失靈。
二、市場失靈的表現
1.公地悲劇。它意味著,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種稀缺資源,便會發生環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對向他們開放的草地,每個牧民都想多養一頭牛,因為多養一頭牛增加的邊際收益大于其購養成本,是合算的,盡管因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個牧區的牛的單位收益下降。每個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頭牛,草地將因為可能被過度放牧而被破壞,從而不能滿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餓死。
此例中的牧民在決定自己養多少牛時并未考慮其行為的負外部效應(破壞草地),結果每戶牛的數量越來越多,而牧草的產出基本上沒多少增加,最終陷入”公地悲劇”。公地悲劇表明了公共事物無人關懷的結局。
2.囚徒困境。在囚徒困境中,無法相互溝通的個人之間出于自身理性的考慮所進行的選擇往往并不符合雙方(或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這一兩難處境。運用到環境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中,囚徒困境表明,盡管提供環境公共品會給雙方都帶來更大的利益,但是理性的個人還是會選擇不提供公共品。假設相鄰的兩個工廠甲廠和乙廠邊界處有一堆固體廢棄物需要清運,現在面臨著是否出資清運的決策,清運成本為200元,兩個工廠從清運固體廢物中得到的效益(排污費)都是150元,若兩廠共同出資清運,則雙方分攤成本,即各出100元;若只有一個廠出資,則需獨自出資 200元。雙方的支付矩陣如表1。個人往往有很大的誘惑去搭便車,因為若自己出資而對方無動于衷的話,那么自己的效用水平非但低于對方,而且還有負的效用水平。沒有誰愿意自己出資、對方坐享其成而使自己的效用水平下降。另一方面,若對方出資而自己不出資,則可坐收漁利,獲得最高水平的效用(150)。當雙方都這樣理性地算計并行事時,該公共產品就不會提供出來,結果就是集體的低效用水平。把這種博弈擴展到多個人的情形,仍會出現相同的結果。
3.集體行動的邏輯。傳統的觀點從理性的個人會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這個前提出發,想當然地作出由有共同利益的個人組成的集體也會像個人一樣追求集體的共同利益。對這一樂觀的看法,奧爾森提出了批駁。他說:“除非一個集體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個人按照他們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采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集體利益。換句話說,即使一個大集體中的所有個人都是理性的和追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為一個集體,他們采取行動實現他們共同的利益后都能獲益,他們仍然不會自愿采取行動以實現集體的利益。”
三、“市場失靈”的原因
引起“市場失靈”的原因通常有:
1.無市場、薄市場(thin market)、市場競爭不足與壟斷。首先,一些環境資源形成不了市場,沒有價格或價格偏低,造成過度利用。江河、湖泊、海洋、空氣等提供的環境服務通常沒有市場或價格偏低,利用者不花什么錢就可以任意占用,造成水環境和大氣環境不斷惡化。其次,有些資源(如能源和許多其它礦產資源)的市場雖然存在,但價格偏低,只反映了勞動和資本成本,沒有反映生產中耗費資源的機會成本,加劇了不合理的開發利用。當價格為零時,任何企業都可以無所顧忌地排放廢氣和廢水,因為并不需要事先購買空氣才能污染。
在薄市場上,買者和賣者的數量很少,他們之間的競爭也很弱,即使存在市場,市場失靈還可以表現為競爭不足。資源產業,例如水產業和能源產業中還存在壟斷。壟斷者在市場上減少產量,提高價格,因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2.外部性問題與產權。環境利用中存在著廣泛的外部不經濟性。如企業污染了周圍環境,給周圍居民和企業帶來了危害;上游砍伐森林導致水土流失,淤積了下游河道動,加劇了洪澇災害。外部影響的經濟后果是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出現差別,污染者不承擔相應的污染責任,污染者私人成本低于社會成本,這些企業實際上是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代價獲得了某種競爭優勢。在完全競爭經濟市場條件下,外部性阻礙了資源配置達到最優狀態。
一些環境資源產權不存在,導致人們的預期不足,影響人們對環境資源保護、管理和投資的積極性,引起普遍的短期行為。例如,由于空氣、河流、海洋水體等沒有產權,私人通常不會對合理使用這些資源感興趣。
主流經濟學認為,市場機制正常作用的基本條件是明確定義的、轉移的、安全的、可轉移的和可實行的、涵蓋所有資源、產品、服務的產權。產權是有效利用、交換、保存、管理資源和對資源繼續投資的先決條件。
但環境資源領域建立產權和市場的交易成本太高。如對海洋漁業資源,特別是那些洄游魚類資源,很難建立有效的產權,即使劃定了產權,如把某一群魚劃給某個漁民,但監視、保護起來難度很大,成本也太高。
3.公共物品。很多環境資源是公共物品,使用和消費不具有排他性,無法由市場自發地提供。如果一個企業保護了清潔的水體和空氣,但不能排除周圍的企業和個人享用,形不成需求市場。沒有需求市場,通常也就不會有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去提供這類公共物品服務。從而便出現了一種所謂“搭便車”現象,即免費享用公共物品而不承擔責任的情況。可怕的是,搭便車行為具有傳染性:你不付成本而獲益,我付成本豈不吃虧了,于是我也不付,于是人人都想搭便車,最終導致公地悲劇的發生。
4.信息不完全與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指取得信息、相互合作、討價還價和履行合同所需的費用。
在完全競爭市場的假定前提之一就是信息是完全的且是免費提供他人使用的。但是,現實社會中信息的使用既不是完全的,也不是免費的,獲得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交易成本的存在影響了市場機制運行的結果和市場均衡狀態以及經濟效益。信息作為一種有價值的資源,它與普通商品不同。人們之所以愿意出錢購買信息,是因為不知道它,一旦知道了信息,就沒有人愿意出錢購買信息,這就會出現信息市場的兩難困境:信息購買者想知道信息的真實內容,才知道是否值得購買,而信息持有者又千方百計不讓購買者知道信息的具體內容,否則信息就會無法出售。即使雙方成交,信息也不是完全充分的。并且經濟主體做出經濟決策時,必須到信息市場搜集資料,然后進行分析整理,提供有用的信息,但是有時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一方面信息的搜集整理需要成本,另一方面有的信息會干擾經濟決策。經濟主體總是在信息的邊際成本等于信息的邊際收益進行決策以達到利潤最大化。信息不完全的存在阻礙經濟主體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
5.不確定性和短視計劃。環境資源利用及其影響一般是一個長期過程,林木成材要十多年,甚至數十年;采礦從勘探到開采通常也需要很長時間。同長期性相連的是不確定性,時間越長,不確定性也就越大,開采經營的風險也就越大,從而抑制了企業和個人確立一種有利于資源長期持續利用的投資和經營戰略。
環境資源的保護與治理也是一樣的。例如,在治理大氣污染的過程中,由氣象條件引起的不確定性是決策者無法準確預料和控制的。時間越長,不確定性也越大。不確定性影響很多部門,環境資源受的影響更大。不過,當不確定性使人們對資源的開發更加保守時,反而有利于對資源的保護。
從實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講,保護環境資源意味著為未來利益犧牲當前消費。由于人們偏好實實在在的當前消費,所以未來利益被貼現,特別高的貼現率可能意味著不保存某一資源。高貼現率和低資源增長率結合起來,完全有可能使某一物種滅絕。如果貼現率確實反映社會在時間上的選擇,本不必大驚小怪,但市場貼現率如不反映社會真正的時間選擇,就應引起注意。過分追求眼前利益和當代人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和資源的代際分配,從而導致環境和資源利用可能帶來的不可逆后果。
四、充分發揮市場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的對策
1.明晰產權。“公共地悲劇”產生的根源就在于公共地的產權是非排他性的或者缺乏一套有效使用公共地的規則。歷史上的“圈地運動”就是“公共地悲劇”迫使人們尋找到的一種解決“公共地悲劇”的方法。不論是“公用地”,還是“公共池塘資源”,其占有與使用的邊界必須清楚地規定,邊界的不清晰和非確定性,只能使公用資源過分提取直到耗竭。在產權不能夠得到明晰界定的情況下,短期行為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我國的草場退化、荒漠化及河流污染均屬于經濟學上的“公地悲劇”,由產權模糊造成的。由于牧場是公共財產,任一個牧民都可以隨時到牧場去放牧而無償使用牧草。由于牧場的面積是一定的,受土壤的肥沃程度和氣候等自然條件的影響,牧草產量也是有一定限度的。隨著放牧數量的增加,當被吃掉的牧草量超過其再生能力時就會出現牧草越來越少,即所謂過牧的問題,并最終導致草場退化,甚至出現荒漠化。河流污染也是如此。由于河流是大家的,每一個人都可無償使用,即使污染和破壞水資源也不用承擔責任。由于產權不明確,使我國稀缺性的水資源被嚴重浪費和污染。
在市場經濟中,任何經濟交往都以一定的產權為前提。產權不明確,市場交換就會出現混亂。但是在環境公共物品上,產權的完全明確是做不到的。因為人們是否愿意明確產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交易成本的大小,例如,由于空氣是流動的,明確空氣的產權需要很高的交易成本,因而直到今天,空氣的產權仍然是無法明確的。不能明確產權,就會帶來“市場失靈”,導致很大的外部性。
2.建立市場。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下,排污單位之間以排污指標為標的進行的交易活動。排污權交易制度實施的主要途徑是建立相應的可轉讓排污許可證制度。國家通過排污許可證形式有償地將排污權分配或拍賣給排污者,并允許排污者進入市場進行許可證買賣。如果排污許可證的市場價格高于治理污染所需的費用,排污許可證的所有者則會積極削減污染,而轉讓或出售許可證。排污權交易制度是以市場為基礎的污染總量的控制方法,它將環境容量作為一種稀缺資源,在市場上同其他商品一樣進行自由交易。實質上是把環境資源商品化。如對環境污染,在現行的管理安排中,大都是采取由政府征收排污費的辦法來解決。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企業雖然是排污和治污的主體,但卻處于被動的地位,只要達到政府規定的污染排放標準,就沒有激勵再進一步治理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而2001年9月開始的亞洲開發銀行資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首先在山西太原市26家企業試點,首開了國內排污權交易之先河。在這種制度安排下,企業取得了排污權交易的利益,就有了積極參與污染治理和排污權交易的巨大激勵,從而達到治理污染、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盡管排污權交易是一種市場行為,但必須在政府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督之下進行,管理部門要研究和掌握以總量控制為條件的污染物排放交易的一般規律,制定規范排污交易行為的法規,才能確保排污交易在污染治理中的有效性。
3.引入競爭。具體競爭方式有下列兩種:
(1)提供者間的競爭。政府間競爭,就象市場中企業間競爭一樣,可以產生實質性的效益,因為整個體制把外部性內部化,從而使相關的各個政府單位都面臨壓力,為更有效解決這些壓力,各個政府單位也具備了自我規范的傾向。
政府間引入準市場化機制,發生競爭,可以迫使政府對公民的環保需求作出迅速有效的反應,從而實現效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單位數量足夠多但效益不夠高、或者其他政府工作目標凌駕于環保目標之上、政府部門不夠真正明智地關注公共環境保護等諸多問題,由于政府間競爭機制的引入,也會相應減少。
(2)生產者間的競爭。環境是具有多樣性的公共物品。對于那些具有明顯補償性和利潤、可以承受融資成本且有利可圖的競爭性環境保護,例如城市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應以企業為生產主體,通過商業性銀行等適應市場需要的方式,到市場進行融資活動,參與市場競爭,使企業作為經營主體承擔生產并獲得收益。在政府獨家對于不能承受融資成本但通過適當收費可以保持運轉或環境質量的環境保護中,可建立“政府+公眾”的模式,由政府融資,由經營公司承包經營,由受益公眾主體交費。
同時,在生產者之間建立競爭,還可減少因尋租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損失。在信息不對稱、市場不完全的情況下,生產者很可能為了承攬盈利性環保項目,不惜花費大量資金向政府官員進行尋租活動,致使承包商為獲取利潤而在技術裝備、服務質量等方面減少必要的花費,從而可能導致低劣的環保提供。
相反,政府如果能夠在生產者競爭的過程中公開信息、鼓勵競爭、制定嚴格標準,為生產者創造完全市場競爭的條件,不僅可以限制甚至消除尋租現象,而且也為企業投身于環境保護創造了激勵。企業的價值取向也逐漸接近公益事業應具有的公共社會目標。
上面探討了如何發揮市場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但環境問題的外部性和環境資源的公共物品屬性決定了解決環境問題不能單靠市場機制,應使用市場調節和政府規制等方法,以保證在明晰產權等市場機制運作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環境管理作用,促進環境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
參考文獻:
[1]馬中主編:環境與資源經濟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6.第1版
3.1 加強培養環保意識與教育工作
環境保護、人人有責,我們必須加強對人們群眾環保意識的培養,加強其環保觀念,提高安全環保意識。在各高校要開展環境宣傳保護的教育課程,講授必須的環保知識,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習慣,組織開展學生參與的環境保護的各種活動,如植樹造林、環保征文等,加強學生對生存環境的熱愛。在各個社區大力的宣傳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通過循環的科普教育,加強人們的環境意識、道德教育、環境法規認識以及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使每個人都形成對他人、社會承擔責任,對自己的后代負責的思想道德觀念,樹立自身的環保觀念,充分理解可持續發展的內容與意義。
3.2 有效落實環保責任制
環境保護是社會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政府部門應盡的責任,要根據法規約束地方政府,并對其地方環境破壞負總責,將環境保護提上議事日程。各級政府要建立并完善環境保護責任制,并要將環保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與干部政績的考核范圍之內,研究綠色經濟核算方法,將經濟發展中的資源消耗、環境問題與環境效益納入經濟發展的評價體系,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科學的評價。相關環保部門要定期的公布一次各地區行業的能源消耗以及污染排放情況,方便社會群眾進行監督,同時建立環保工作責任制,對于決策失誤或監管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環境問題要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關鍵詞:環保;市場化;污染;治理;
中圖分類號:X32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環保的發展單純依靠行政法律手段調控, 缺乏市場手段調控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可以說, 這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環保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而且, 這一問題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環保市場化的呼聲日漸高漲。
1、環保市場化的必然趨勢
長期以來, 環保在我國一直被看成是單純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單純地認為環境資源是一種自然形態, 不具有經濟價值。所以, 在一些人的頭腦里形成了“ 環境無價” 的觀念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過程中, 忽視了環境成本這一概念, 也沒有建立起環境資本調控經濟發展的機制, 只靠政府行為和“ 誰污染誰治理” 來保護環境。至今, 這種舊體制的束縛尚未真正解脫。有些地方認為環境污染治理是游離于經濟之外的一種公益事務, 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責任與義務由政府來承擔, 導致一些城市環保設施的運營機制違背經濟活動規律, 環境保護設施建得起、運行不起的問題普遍存在。
環保市場化的內涵和突破口
環保市場化就是要改變計劃經濟時期環境保護過多地依賴政府, 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局面。要遵循經濟規律, 建立環境保護的宏觀政策調控體系, 尋求最有利于環保的投資方式, 利用市場作用推動環保事業, 充分發揮政府的管理環境職能。在市場的引導下, 使環境保護活動成為社會公眾自覺參與、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行為, 逐步走上產業化發展的道路。
環保市場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治污集約化
長期以來, 環境染治理的一條原則就是“ 誰污染誰治理” , 實際上這是很難做得到的。如污染甚為嚴重的鄉鎮企業, 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 不可能每個企業都能建設污染治理設施來處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 這樣做的結果不僅企業負擔過重, 運行也不經濟。但其污染和破壞了環境, 是一定要承擔責任的, 也一定要有相應補償的。因此, 目前的政策將改為“ 誰污染誰付費” 。這樣才能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 才能實現集約化治污這樣才能降低成本, 發揮投資效益和規模經濟效應, 避免環境保護盲目投資、到處布點、重復建設的現象發生。
產權多元化在長期的的計劃經濟體制下, 城市環保設施的立項、投資、建設和運營大多都是政府包唱包打, 不僅建設費用而且運行費用也幾乎全由政府承擔。于是污染治理設施被視為“ 非生產利事業” , 資源利用的主體不用承擔資源價值損失的任何責任, 使環境建設在一些地方受到政府經濟實力的嚴重制約, 導致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
因此, 加快環境治理和建設的關鍵, 就是要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資體制。環保涉及國家的長遠利益,政府投入也是必要的。但環保設施建設, 特別是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要通過吸納商業資本、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等社會資金,形成政府、銀行、國內外企業和個人等多元化投資的局面。并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并存, 在企業化運作下, 政府可將環保投人引進資本運營領域, 成為營運資產, 在運營中不斷保值和升值。這樣既能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又能實現投資的滾動發展。
2.3運行、服務市場化
環境保護設施的運營, 在一些城市往往因其專業性強、規模有限、技術要求高, 加大了管理難度, 造成運行成本昂貴, 久而久之投資者因不堪重負只好關門停止運行、閑置設施還有一種情況, 就是政府投資建設的環保設施, 長期由政府給錢交由有關事業單位壟斷營運, 大多只有投入沒有產出, 使得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十分艱難。推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 就是要改變環保事業在一些地方的長期附屬地位, 使環境污染治理和環保設施的運營, 由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獨立法人來承擔要通過新機制的建立, 逐步造就一批專業化環境治理公司, 形成運營服務市場。
由于受我國現實條件和社會政策環境的限制, 環境保護在一個時期內還不可能全面實現上述“ 三化” , 但發展方向和趨勢是肯定的。在目前情況下, 應以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為突破口, 大力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 盡快在我國形成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專業化公司,以此加速我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進程。
目前在我國經濟發達地區, 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已在逐步興起。國家環保部也已在部分省市進行了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管理的試點, 取得了較好效果。環保設施運營市場化管理, 已經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界的廣泛關注, 認為這種方式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保護發展的需要, 也對企業的發展非常有利, 可使企業獲得一個長期的、穩定的環保服務市場。由此可見, 以發展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為突破口, 推進環境保護的市場化, 企業擁護、社會關注, 市場需要, 順應形勢, 這個選擇非常正確。我們應該下大決心、花大力氣把這項工作抓好, 抓出成效,促進其正常發展。
3、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3.1正確理解和處理環保靠政府和環保市場化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有些環境問題單靠市場自身的力量、單靠經濟手段, 是無法解決的, 必須有政府行政和法律的手段進行調控, 有的還得靠政府投資。但除此之外, 大量城市環保建設再也不能像計劃經濟時期那樣, 靠政府訂計劃、上項目、給投資、包運行了, 而是靠政府制訂政策, 通過政策引導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調控機制, 以此來啟動、培育和規范環保市場。由此可見,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是以機制作保障, 更好地發揮政府和市場的雙重作用, 確保國家環境治理目標的實現, 確保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 環保市場化是環保靠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的表現形式, 二者是統一的。
3.2推進環保市場化要依靠現行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改革
長期以來, 我國的環境保護由于受體制束縛, 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至今仍未市場化, 經濟杠桿起不到調節作用。另一方面, 已形成的一些管理政策和制度又與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市場化的要求不相符。因此, 在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的進程中, 應該積極制定相關的經濟政策, 有效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環保的推動作用, 為環保市場化營造必需的政策環境同時要注意對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利于環保市場化發展的現行政策及管理制度逐步進行配套和改革, 從根本上解決環保市場化中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電力市場;電價;合作電價;環境保護
中圖分類號:tm7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16-0171-02
1 電力市場中電價理論的概述
電力市場中的電價是一個理論性的概念,針對電價的分析角度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理論概念。例如,從時間上分析,電價可分為遠期合作電價、中期合作電價,目前市場采用的電價以及實時電價等;從功能上分析,電價可分為備用電價、電能電價、輸電電價以及各種類型的輔助服務電價等;從制定過程分析,電價可分為一部制電價、兩部制電價、事先電價以及事后電價等。從電價理論上分析,大致分為電能成本分析、電力市場形式等兩部分。電力成本分析又名電力預測,是結合市場的發展行情列出的市場中的電價;電力市場中的電價,是一種形式機制,通過了解市場的規則,以及市場中參與者對其的影響力等進行出清電價的一種形式。
2 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
2.1 電力的成本
電力企業在供電的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電能消耗以及其他輔助材料的消耗等,都稱之為電價成本,電價成本主要包括輸送成本、發電成本以及交易成本等。輸送成本主要是在配電和輸電的過程中產生的電能以及配套設施的損失費用;發電成本,主要是在電力企業發電的過程中所需要的燃料費、管理費、人工費以及維修費用;交易成本主要是在對客戶市場供電中產生的費用
成本。
2.2 電力市場的供應情況
市場供需情況的動態,直接影響著產品價格的高低變動,電價也是如此,這是市場價值變化的規律。在電力市場中,如果市場電力的需求量過大時,那么電價就會在這個動態下上漲,相反,如果電力市場需求量較小時,那么電價就會隨之下降,因此,也可以說電力市場的供應直接影響著電價。
2.3 市場參與者的市場力
電力價格受市場參與者的影響,其主要表現在電力市場基本都是屬于壟斷性市場,發電公司極其少,參與競爭的發電商家更是有限,相應的就會出現商家策略報價的現象,根據用電負荷的高峰期,以及氣候條件的影響下,故意抬高電價來獲取更好的利潤,與電能的生產成本嚴重不符。
2.4 國家經濟政策
電價還受到國家的經濟政策影響,對生產者來說,國家采取最低限價,將電價保持在一定的價位之上以保證電力生產的經濟效益;對于消費者來說,國家采取最高限價策略,將電力的價格控制到一定范圍之內,確保消費者的利益。
2.5 線損方面因素
在配網正常運營的過程中,如果因為配網或配網設備等原因造成線路損耗的話,也會導致電能消耗的原因,這對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會帶來一定的影響,而作為電力企業不可能做虧本的買賣,會按照總用電量對電能進行定價,而線損的電能因為無法看到也將算為人們用電的成本里面,會直接影響到電價的高低。
3 電價的作用和意義
電價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一種電力使用控制的方式,同時也是針對電力企業本身的一種控制方式,可以對電力生產的各個環節都起到調控的作用。因此,合理發揮出電價對市場、消費者以及電力企業本身的作用,是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的穩定性的重要作用。電價的制定可以更有效地吸引社會中各個行業的資金流向,同時,也滿足了用電用戶的發展需求,還可推動電力行業的持續發展,實現雙贏的結果;由他人做主,由市場判價,不僅能促進市場電力企業相互的競爭力,而且還能加強電力企業發展的活力,通過競爭不斷地改造自身的不足,積累更多的經驗知識,尋求更好的自我發展,同時也加快了我國電力行業的發展;能有效地優化資源的配置,世界的資源已經面臨枯竭,而電力行業通過合理的生產結構,不僅為人類創造了更多的資源,還避免了商家的重復投資,有限地利用和開發新能源以及再生資源,為人類節省了更多的非可再生資源;正確引導用戶的合理用電,通過市場供電的需求決定電價,不僅可以促進用電消費者自身調節用電,同時還避免了電力企業的高峰期用電高負荷,有著削峰填谷的作用,提高消費者的合理用電結構,降低電力能源的浪費問題。
在當今社會的發展中,電價是控制電力市場機制的核心,同樣也是一個聯系電
力的發展和電力消費者的一個橋梁,與電力市場參與者有著直接的利益往來。另外,利用電力市場中的電價作為電力發展的經濟信號,可以及時有效地調整電力的供求關系,不僅可以調動多方面辦電投資的積極性,同時還能正確引導消費者,從而實現提高電力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社會經濟效益的提高。
4 實時電價的定價依據
在電力市場中,首先要確定電力使用的實時電價才能維持電力市場的正常運轉,而電價也是維持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因此實施電價的定價依據顯得尤為重要。電力市場的實時電價需要建立在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基礎上,再根據電力生產的長期成本以及短期生產的成本作為定價的依據,在電力市場的影響下,電價可以有效實時地將用戶的用電負荷情況及時反饋到電力企業,通過這些數據利用經濟利益的激勵模式來完成市場調度的工作,實現在實時電價定價的基礎上將電力負荷的使用情況予以最佳的分布狀態,不僅可以實現電價的最優,同時還能讓電力企業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5 環境保護的指標量成為上網電價的排序模式
電價能夠衡量供應方的生產經濟效益,同樣也是消費者長期使用的一種產品。人們的生活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環境,而對于電能來說,不僅要多發電滿足人們的正常生活、企業的生產以及社會的發展,還要避免或降低對環境造成的傷害,環境是關乎到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而預防電力使用過程中破壞環境僅僅依靠電價的定價模式來控制和約束是不夠的,量化是控制指標的最有力手段,因此要將環保的指標進行量化,加大對環保設施的投資力量,使得實施環保措施的企業獲得更大的利益,這樣才有助于電廠的生產過程也要為保護環境、凈化環境而做出更大的努力。另外,將量化后的環境指標與市場電價相互融合,并將其進行高低的排序模式,使保護環境這個環節做的較好的企業優先上網,利用環境的指標提高電力市場的競爭力度,進而實現保護環境的目的。
6 結語
通過本文對電力市場中電價以及環境保護的研究,可以充分了解到電價對電力市場有著極大影響,同時也是維持電力企業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另外,電力市場還承擔著保護環境的重任,需要在生產電能和使用電能中,進一步促進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電力企業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 時璟麗.競爭性電力市場環境下可再生能源發電
的國際發展經驗和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電力,
2007,(6).
[2] 馬瑞.電力市場中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的雙目
標模糊優化短期交易計劃新模型[j].中國電機工
程學報,2002,(4).
[3] 陳德裕.在我國電力工業中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的幾點建議[j].中國電力,2012,(3).
[4] 任玉瓏,王恒炎.電力工業環境污染問題的博弈分
析[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1,(10).
[5] 曾紹倫,任玉瓏.可再生能源發電競價上網研究
[j].四川理工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2,
(5).
【關鍵詞】施工現場;環境污染;環境治理
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就是消除或減少現場的環境污染和危害。主要的污染種類有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的光污染和危害。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把現場環境保護的意識形態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一環。施工企業正處在從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集約型管理轉變過程中。這一階段,管理層有部分人已經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但,大部分是被動認識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而項目一線施工員在作業過程中,往往忽視環保工作的必要性,以至于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總與整改相伴。缺乏主動創造性的環保工作。建筑企業不僅用四新技術武裝自己,還有職業健康和環保低耗的意識提高認識,自覺地把現場環境污染治理與施工進度同步進行。
二、科學合理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是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在施工之前,有前瞻性地做出現場環境污染分析以及治理措施。建立環境保護的組織機構,項目經理負責;編制環境污染處置應急預案;編制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方案及實施步驟;保證環境治理所用資金到位;環境保護使用的機具設施完備,材料充足。把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緊密結合起來。保證環保工作有的放矢,未雨綢繆,措施得力。
三、施工現場粉塵的防治。2016年上半年位列74城市空氣質量倒數10位,河北占6位。石家莊PM2.5的主要源頭是:揚塵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等。如何控制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是城市治理揚塵污染的重中之重。
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規定:1.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留漏的物料,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門口應設洗車槽。2.土方作業階段,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1.5米,不擴散到場外。3.機械剔鑿作業可用局部遮蓋、水淋等措施;高層垃圾用容器吊運。4.現場易飛揚物質,采取灑水、地面硬化、圍擋、密往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四、施工現場廢氣、廢水的防治。施工現場嚴格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物質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綠色施工導則進一步規定: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要求。
五、施工現場固體廢物的防治。施工現場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并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利用或者處置。能夠重復利用的固體垃圾,應及時回收,分類別碼放,周轉使用。對危險品的廢棄容器 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標志。2.施工現場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堆放生活垃圾。3.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4.施工單位應及時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在運輸過程中要覆蓋嚴密,不得遺撒、丟棄。
六、施工現場噪聲振動及光污染的防治。施工噪聲,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施工現場噪聲污染,則是指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量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七、在城區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15日,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地和期限、可能產生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防止措施。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施工;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以上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另外,工程使用的機動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保養與養護,保持性能良好,減少噪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