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結合2012年秘魯發生的一起^192Ir源工業探傷輻射事故,對其輻射安全監管機構及法律法規進行了初步介紹,并從事故發生過程、應急響應、初步劑量評估、臨床表現與診斷以及IAEA援助團的醫療建議、劑量重建、受照者醫療管理、結論和經驗教訓等方面對該起輻射事故進了分析說明。事故的實踐表明:探傷公司RPO未到探傷現場監督作業過程,由未獲得探傷作業許可證的工人操作探傷設備,且未配帶輻射報警儀,未利用輻射監測儀判斷放射源是否回到探傷機源容器內,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件和緊急情況信息統一交換系統、IAEA國際援助團的快速組建和醫療建議、IAEA會員國的密切合作、輻射損傷專業醫療技術、充足的資金,可以為事故應急和受照人員的醫療救助提供有力保障。本案例可為輻射事故應急提供借鑒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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