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責異化”破壞了問責制度的聲譽,產生的消極負面效應對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具有相當大的破壞性。其突出表現是:問責機械簡單化,隨意化,精準度差,使用不均衡,操作不規范、質量不高和問責乏力。“問責異化”的形成主要是因為壓力傳導脫離實際、問責制度體系不完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到位、職責體系不清晰并且容易變動、崗位人員依規獨立履職較難、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責異化”減損了問責的實際效果和作用,需要及時予以矯正。要完善崗位職責體系,提高問責質量效果,改進問責方法,健全問責制度體系,調整干部選用政策,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關心愛護被問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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