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完善對證券中介的監管,避免欺詐發行證券,是金融監管工作和理論的核心。本文利用2004-2015年保薦信用監管數據,首次從保薦代表人個人層面研究行政處罰的經濟后果。研究發現,相比其他保薦代表人,違規保薦代表人被處罰后承接IPO項目的數量顯著減少、規模顯著減小、保薦業務費率顯著降低。此外,違規保薦代表人被處罰后承接IPO項目質量顯著改善,體現為盈余管理程度更低、項目盈利能力更高。上述結果說明,行政處罰有效懲戒了違規保代,并促使其顯著改善執業能力。本文為行政處罰有效性提供了直接證據,也為完善監管執法和配套制度提供了經驗證據和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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