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中,存在理論上需要厘清的十大關系:管理與控制、過程觀與管控觀、內部控制五要素與兩個層面內部控制、單位層面內部控制與業務層面內部控制、各類控制方法之間、內部控制職能部門與其他部門、不同監督部門之間、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經濟活動與業務活動、業務活動與內部權力運行。現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以COSO提出的過程觀和五要素內部控制系統為理論依據,在對這十大關系的認識上存在誤區,導致內部控制難以真正融入單位管理之中。有必要基于管控融合論,重新解釋這十大關系,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與管理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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