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經濟法學的邏輯起點定格于'市場失靈-國家干預'的舶來研究,中國經濟法學的傳統研究范式便是遵循這一認知的產物。但是,由于忽視了中國的社會根基和現實實踐,導致了經濟法陷入了尷尬的境地:授權有余控權不足、實體有余程序失當、政策有余法律不足等。中國經濟法的產生與拓展具有與西方國家迥異的邏輯起點和目標取向,經濟法的理論負重亟須現實的拓寬和突破,在應然面向和實然向度之間實現良性互動。經濟法理論體系的重構應當擺脫傳統范式的'路徑依賴',糾正經濟法的價值錯位,在謙抑性理念的指引下實現經濟法的調整——從權力干預邁向經濟法治,實現范式與路徑的交相輝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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