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與'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有所不同,我們應當轉變經濟法思維,確認經濟法所調整的特定的經濟關系,應指以勞動力要素為媒介的物質利益關系,其中包括調整某些平等主體間的經濟關系,不調整政府對經濟的干預關系。我們應當以保障'市場決'的經濟法新思維來重構經濟法。重構的經濟法,應當明確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立法宗旨,確定經濟法主體為勞動力權人,以獎懲結合保護勞動力權,以此構建勞動力從生產耗費、競爭實現和共同分享(勞動力的恢復與提升)的運作秩序,實現民與民、官與民同創共享增量利益的勞資政合作共贏。重構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經濟法,保障民、民之間和官、民之間的發展公平,有利于讓一切勞動、知識、枝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進發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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