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吉林財稅》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4-12-10 18:17:46 482人看過
《吉林財稅》雜志是一本在經濟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吉林省財政廳主管、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期刊,創刊于1994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7-0664,國內統一刊號 CN:22-1203/F。
《吉林財稅》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范圍:關注財政、稅務、財務、會計等領域的主題,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管理、稅收政策、經濟發展等方面。
<二>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原創性,論點鮮明、論據充分、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圖表規范。
<三>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四>來稿應立論明確,論述嚴謹,語句精練,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和規范漢字,遵從國家有關計量單位、科技名詞、數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用法的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五>正文(包括圖表)一律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各種專業術語規范準確;正文論述條理清晰。
<六>作者簡介以*號腳注在文章首頁;文章內容的注釋使用序號1、2、3以腳注形式備注在當前頁面。
<七>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八>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注碼用“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方式。注釋碼置于句 號、逗號、引號之后,不出現在頓號后,句中不出注。
<九>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十>參考文獻在引文末尾用方括號加序號注明,按順序全文排序,序號同文末的列表序號一致。
<十一>凡經本刊采用的稿件,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對其圖文作品行使網絡傳播、圖書出版等再使用權利;如不同意此項約定,請來稿時注明。
該雜志旨在推動經濟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經濟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經濟規律,服務經濟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經濟研究成果,促進經濟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經濟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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