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央行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所產生的“貨幣政策效應”,有別于“泰勒規則”下的政策效應。本文基于我國信貸市場和貨幣政策執行特點,通過識別“存貸款基準利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和“公開市場業務”三類政策工具產生的“政策效應”,重新梳理了近20年來我國貨幣信用周期和經濟周期之間的關系,且量化分析了“貨幣政策沖擊”對我國經濟波動的貢獻程度。研究表明:(1)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對產出和總體價格水平的影響最為顯著;“公開市場業務”更多起到調節商業銀行自身流動性作用,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仍十分有限;而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對實體經濟和金融系統均無顯著的緊縮效應。這說明我國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仍主要表現為信貸渠道,基于“泰勒規則”并不能有效地刻畫我國貨幣政策,以此為基礎并運用DSGE模型分析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缺乏現實依據。(2)“貨幣政策沖擊”不是我國產出和總體價格水平波動的主要驅動因素,其對“政策變量”解釋力的迅速減弱意味著貨幣政策主要體現為央行對宏觀經濟的內生反應。但是,相比發達國家而言,我國“貨幣政策沖擊”對“政策變量”波動率的解釋力更高,說明我國貨幣政策仍需完善。本文所構建的SVAR模型有效區分了不同貨幣政策工具產生的“政策效應”差異,為建立“中國版”的DSGE模型提供了可靠的經驗事實和參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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