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考古學界就認識到豫西晉南地區仰韶早期遺存同關中地區仰韶文化半坡類型存在一些差別〔1〕,后來嚴文明更明確將這類遺存稱為東莊類型〔2〕,東莊類型遂成為較早命名的仰韶文化主要類型之一。以河南三門峽和山西運城盆地、臨汾盆地為主的豫西晉南地區位處仰韶文化中心分布區,但以往這一地區經過發掘的仰韶早期遺址很少,發現的遺存尚不豐富,文化面貌還不甚清晰。致使現在看來屬于該階段的遺存往往被劃歸到仰韶中期。相關研究也尚未開展,這一時期的遺址沒有一處經過哪怕是最粗略的再分期(分段),也沒有開展相應的測年工作。因此,對于東莊類型的文化內涵、發展脈絡、歷時年代以及與半坡類型的關系等問題的認識不甚清晰,或存在很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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