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運用文獻資料、路徑分析等方法,對中國奧運冠軍的社會流動狀況展開研究。我國大部分(88.1%)奧運冠軍實現了向上的代際社會流動;僅有少數群體在成為奧運冠軍后出現代內向下社會流動(14.1%)。教育程度(0.312)對目前職業地位獲取的影響最大,其次為奪冠次數(0.280)和父親職業(0.237)。而運動項群(0.114)與性別(0.177)變量對目前職業地位的獲取影響最小。奧運冠軍社會流動路徑有兩個特征:1)奧運冠軍從退役到現階段主要有兩種避免向下流動的路徑:一種是導向擁有權力和特權的行政管理職位,另一種是維護擁有較弱權力的專業技術職位,兩種路徑在對奧運冠軍社會階層的選擇上分別適用不同程度。2)奧運冠軍由“競爭性”流動走向了精英階層的“庇護性”流動之路,特別是政治庇護的職位升遷,影響了奧運冠軍職業生涯的軌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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