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香港地區施行“補缺型”社會福利模式,老年人成為社會政策的重點照顧人群之一。經過20世紀70年代之前的政治和社會準備時期、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黃金發展階段以及90年代中期之后的發展成熟,香港安老服務形成了以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為主、安老院舍為輔的體系,涉及長期照護的服務申請均按照“選擇性”福利模式設置,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和進入中央輪候冊。香港地區安老服務體系的供給主體多元化,構成了以政府為主導,第三部門和市場部門提供具體服務,老人積極參與其中的服務供給主體結構,主體之間權責明確,形成了“三方合作”伙伴關系。在安老服務的資金調動中,政府部門負擔了絕大部分的服務成本,通過整筆撥款形式的政府支出和多種基金支持非政府機構、市場部門提供服務。在安老服務的人員隊伍調動中,政府部門積極培養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其他專業人士,鼓勵社會成員加入義工行列,老年群體自身也被積極地調動起來參與到安老服務貢獻中,由此打造了一支專業化、高素質、數量較為充足的安老服務隊伍。香港地區安老服務的經驗和不足可為內地老年服務體系的建設提供一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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