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托管以不改變土地經營權和收益權,推進農業生產服務規模化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戶流轉意愿較弱等問題,近年來在山東、河北等地蓬勃發展。本文從農戶選擇視角出發,結合土地流轉發育程度、托管服務方特征和補貼政策,重點分析土地流轉和托管的不同適用條件及農戶的決策行為。研究表明,供銷合作社主導的土地托管由于自身的制度設計和服務方的增收節支能力,為農戶帶來的托管收益高于土地流轉帶來的租金收益,農戶基于經濟理性更傾向于選擇土地托管。但國家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差異化補貼政策和土地入股等多種土地流轉方式的發展弱化了土地托管的比較優勢,農戶選擇偏好弱化。本文分析有助于從農戶選擇視角重新認識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轉的關系,促進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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