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在11月12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筑牢制度基礎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吹風會上介紹,《條例》按照“最嚴格監管”要求,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尤其是增設的“處罰到人”制度,成為這次修訂的最大亮點之一。近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每年查處違法案件20多萬件,今年前三季度查辦的違法案件又有14萬件。孫梅君說,這個數據一方面說明,各地加大了監管執法力度,維護了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說明,違法成本較低、法律威懾作用還是不強,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易發多發。因此,新修訂的《條例》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嚴控源頭風險、嚴查摻雜摻假、嚴格“處罰到人”、嚴懲失信失德、嚴打惡意違法。五個“嚴”是對食品安全法的進一步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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