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態環境損害基線的判定是環境損害鑒定與評估的基礎與前提。參照點位法作為目前損害基線判定中使用最為廣泛的方法之一,有效彌補了歷史數據不完善的問題。在基線判斷的過程中,參照點位選擇的不同,會導致判定基線的參照狀態不同,進而影響對人類干擾程度的判定和損害基線的基準值的設定。但目前缺乏統一的對草原生態系統參照狀態的討論與分析。提出了草原生態系統參照點位法的評價指標體系,對文獻資料中的樣點進行分類和篩選,形成4種參照狀態,選擇最優的參照狀態對損害基線進行判定,并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典型草原區為案例進行實例分析。結果表明:對于自然保護區、草原實驗站宜采用極小干擾狀態和歷史狀態作為基線標準。對于實施了人為正向干擾的地區宜采用最佳可獲得狀態作為基線標準。對于草原的其他大部分地區,宜采用最低干擾狀態作為基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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