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易地扶貧搬遷的加快推進,移民區將出現大量閑置資源,如何有效利用這些資源成為當前一個突出問題。關注農民合作社在盤活遷出村閑置資源中的作用,以農民合作社盈利能力和穩定能力反映其盤活資源績效,結合山西省左權縣的三個農民合作社案例分析了合作社內部治理機制如何影響其盤活資源績效。通過比較案例分析發現,工商資本領辦型農民合作社雖然有資金優勢,但較難形成與農民合作共贏的治理機制,限制了其盤活遷出村資源的能力;大戶領辦型農民合作社更容易在信任的基礎上形成有利于盤活鄉村資源的決策機制、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但對社員退出的約束力較差,可能對其在經營困境下的穩定性造成影響;村干部領辦型合作社更可能基于村中社會資本形成有利于盤活遷出村資源的決策機制、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鼓勵這類合作社發展是盤活遷出村資源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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