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風險識別與估值定價是金融機構開展資產證券化投資業務的核心能力。在國外成熟的ABS市場中,主流的ABS定價方法均遵循基礎資產現金流折現的基本思路。然而,由于我國ABS市場信息披露不完善、歷史數據不完整、二級市場不活躍等原因,一方面很難準確預測ABS產品的現金流,另一方面無ABS收益率曲線作為折現因子,并不具備使用成熟市場定價方法的市場條件。本文嘗試探討了在中國當前企業ABS市場條件下的兩種可行定價方法:信用債利差加點定價、多因子信用利差回歸模型定價,并分別使用這兩種方法作了具體應用舉例,驗證了這兩種方法的可行性,進而提出了這兩種方法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方向。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不論對ABS的發行人、承銷機構抑或投資者,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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