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發展理念是科學認識和把握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再深化和新飛躍,是針對我國經濟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挑戰而提出的戰略引領,將在相當一段時期內指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履行也概莫能外。同時,金融機構在現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作用,決定了其社會責任的履行對于新發展理念的貫徹與落實具有特殊功能與重大意義。五大新發展理念為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立法勾畫出了基本內容框架,而法律經濟分析表明,必須選擇從"低標準"往"高標準"過渡的立法模式。此外,新發展理念視角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實踐與立法之間必須能夠良性互動,并能通過法律經濟分析方法來檢驗此種互動的效果,從而促進立法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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