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Baxter和Sagart(2014)接受了斯塔羅斯金(1989)中*-r韻尾的構擬,形成了上古韻部的銳音韻尾的四分格局:*-j,*-t,*-n,*-r。近來Hill(2014)、List(2016)從不同的論證角度證明這一構擬的合理性,然而這兩篇論文所采信的漢語證據主要依賴于白一平、沙加爾構擬的上古音。我們認為,有必要從上古漢語的實證材料出發,依照白一平、沙加爾構擬的邏輯,對他們的構擬結果進行驗證。這些實證材料主要包括:后漢梵漢對音、漢代的詩文押韻及出土古文字材料。驗證的結果顯示,白一平、沙加爾的構擬在上古晚期的材料當中并沒有得到正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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