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收養人條件的探討關系到多方收養當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家庭與社會的整體利益。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的收養法律對收養人應具備條件進行了規范和調整。收養人條件直接影響收養關系的質量與走向。從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視野下審視并重構收養人條件法律制度,對規范收養法律關系具有重要意義?;诓煌⒎康?不同國家對收養人條件規定不同。我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明晰了收養人綜合性條件,對界定收養人的適格、穩定收養法律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實踐證明,我國收養人條件法律制度凸顯出與現代收養理念與精神不適應之處,難以應對社會發展。針對收養人條件規定存在的不足與局限,文中提出了改革與完善收養人條件的立法思考與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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