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代甲骨刻辭中出現多位“伯”稱,相對商人而言均屬異族。武力征服并不時加以誡敕誥教,是商人控制異族邦伯的主要手段。商人的征服多出于軍事或經濟目的,并未從根本上改變其內部結構,導致不少邦伯服叛不定。但整體來看,遲至商晚期,“邦伯”已成為王朝“外服”中一類重要的政治團體。部分邦伯轉為王朝的“亞”“師”“射”“臣”等類職官。商王為邦伯占卜或侑祝,嘗試建立精神層面的聯系,但受習俗限制,融合并不理想。相對而言,周人以周禮對異族邦伯加以規訓則更為成功。商人以直轄邑控制邦伯地區的資源與人口,施加商文化影響,這種直轄邑時設時廢,并不固定。周人則通過封國對封域內邦伯加以因治,統治形態更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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