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研究中孕期胎兒第四腦室形態與大小在鑒別顱后窩異常診斷中的臨床應用價值。方法 根據筆者既往建立并報道的第四腦室正常值測量數據作為第四腦室大小的評價指標,結合胎兒顱腦異常的超聲圖像、第四腦室形態與大小測值,對2013 年1 月至2017 年12 月四川省婦幼保健院產前超聲診斷為顱后窩異常58 例單胎胎兒的臨床資料進行分組研究。第1 組,第四腦室增大24 例;第2 組,第四腦室縮小或消失7 例;第3 組,第四腦室形態與測值正常27 例。總結3 組顱后窩異常胎兒臨床結局。結果 第1 組24 例胎兒中Dandy-Walker 畸形15 例,超聲形態與測值:以第4 腦室橫徑增大為主,橫徑測值均位于同孕周兩倍標準差之上;交通性腦積水9 例;超聲形態與測值:第四腦室橫徑、前后徑、周長及面積均位于同孕周胎兒兩倍標準差之上。第2 組7 例胎兒中Arnold-Chiari Ⅱ畸形3 例,菱腦融合3 例,Joubert 綜合征1 例;超聲形態與測值:第四腦室橫徑、前后徑、周長、面積均位于同孕周兩倍標準差之下。第3 組27 例胎兒中后顱窩池增寬10 例,顱后窩蛛網膜囊腫3 例,第四腦室以上部位梗阻導致腦積水8 例,永存Blake 陷窩囊腫6 例;超聲形態與測值:第四腦室橫徑、前后徑、周長及面積均在正常范圍內。臨床結局:3 組58 例產前診斷顱后窩異常的胎兒超聲或(和)磁共振檢查后29 例孕婦選擇終止妊娠在外院引產,19 例孕婦繼續妊娠至胎兒正常出生。產后磁共振成像,引產后尸檢證實產前超聲診斷與產后檢查結果均符合。結論 第四腦室形態與大小測值在產前超聲評價顱后窩異常中有重要價值。第四腦室增大、減小甚至消失是顱后窩嚴重畸形的線索,是預后不良的指標之一。更大樣本量,更廣孕周范圍的研究有可能進一步證實本研究得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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