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坡地村鎮”是浙江省推出的“耕地保護、生態保護、發展保障”統籌并舉的土地利用試點實踐,是“點狀布局”綜合開發低丘緩坡的創新舉措,對于解決鄉村振興戰略發展中的用地難問題具有極強的示范推廣價值。“坡地村鎮”的深化實施會面臨政府主導和公眾參與的平衡與協調、不同類型土地資源“占補平衡”的整合、“征轉分離”制度創新之正當性質疑等法治難題。深化推廣“坡地村鎮”試點實踐需要立足于土地法治理論和政策演進邏輯,消解“坡地村鎮”創新實踐的法治困頓,完善“坡地村鎮”建設的公眾參與機制,健全優化“坡地村鎮”項目的統籌協調體系和建設用地布局調整機制,改進土地“征轉”審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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