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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總效率 意識形態 效率原則
[中圖分類號]F091.349;F01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326(2009)10―0079―06
一、引言
基于對客觀性的強調,現代主流經濟學日益偏重于經濟問題的實證分析;當然,實證分析本質上僅僅是對事物狀態的表述。而不能提供任何政策建議。為了彌補這一不足,現代主流經濟學又引入了一個對現狀進行評估的原則――效率原則:基于特定的效率概念來對實證結果進行評估;在主流經濟學看來,效率概念本身是純粹技術性,從而也是一個客觀的量度。正是出于“無倫理”的考慮,主流經濟學把主流福利經濟學建立在通常視為是一個純技術性概念的社會總效率或帕累托效率之上,僅僅是基于某種效率標準來評價市場,從而試圖把市場視作無倫理性的。問題是,效率果真是沒有意識形態的技術性概念嗎?作為一門關系人們切身生活的福利經濟學,怎么可能沒有意識形態因素呢?顯然,把效率視為中性的技術概念僅僅是一種想象:不僅各種效率概念本身總要以某種常常有爭議的道德假設為前提。而且,當一個具體的社會安排滿足于其中一種效率標準時,要確定我們應該賦予這個事實以多大的意義也不是與道德無關的。正因如此,作為福利經濟學核心概念的效率――如總體效率、生產效率、卡爾多效率、常識效率、帕累托效率等――都含有意識形態的考慮,尤其是作為主流福利經濟學硬核的帕累托概念更是充盈了意識形態因素。顯然,正是通過社會總效率和帕累托效率的分析,主流經濟學將社會現實中存在的沖突解釋成為一種虛幻的表象而非真實的存在,并把現存的各種社會經濟關系解釋成為永恒的存在,從而為既得利益者服務。是以本文就現代主流經濟學常用的社會總效率所內含的價值觀作一深入剖析。
二、主流經濟學的效率概念中內含的價值取向
對制度安排的描述和基于效率的評估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研究的基本特性,如按照田國強的看法,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包括這樣五個部分或步驟:(1)界定經濟環境;(2)設定行為假設;(3)給出制度安排;(4)選擇均衡結果;(5)進行評估比較。顯然,這條分析路線實際上也就是“是什么”之實證和“應該是什么”之評估的結合:其中,前四個階段僅僅是對現狀的分析,而根本無法對所采用的經濟制度和規則作出優劣的結論,也無法給出改進的辦法;第五階段則涉及評估,而評估一個經濟機制或制度安排時所采取的兩個基本標準就是效率原則和激勵相容原則。一般地,效率原則和激勵相容原則是內在一致的:效率原則是最重要的評估標志,它強調制度安排是否增進了效率;而激勵原則則關注制度安排是否給主觀為自己的個人以激勵而使他們客觀為社會而工作。然而,現代經濟學進行制度評估所依賴的效率原則和激勵相容原則本身卻具有相當的片面性,最終蛻變為對現實制度的維護。一方面,主流經濟學主要適用社會總效率和帕累托最優(有效)這兩個概念:前者強調社會財富的最大化,卻沒有具體關注成本一收益的現實分擔;后者強調每個個體利益的增進,但卻并不關注利益分配的相對比例問題。事實上,以效率來判斷制度的優劣,首先要確定是根據誰的效率?而如果不首先對此加以界定,在基于力量博弈的均衡理論指導下。這些概念在實踐應用中往往是體現了作為既得利益的強勢者的利益要求;相應地,簡單地用這些效率概念來解決現實問題往往會帶來荒謬的結果,強化了對資源的剝削和掠奪。另一方面,激勵相容也僅僅是在目標設定以后的制度選擇問題,如果現實目的已經偏離了其本質,那么也會造成相應激勵相容制度的扭曲,例如,一個組織的現實目標如果僅僅是特定個人的利潤最大化,那么,由此設計的激勵相容制度往往會造成其他群體或社會福利的損失。
同時,隨著一群經濟法學家將主流經濟學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拓展到法規乃至性的高層次的正式制度層面,從而形成了功能主義極強的經濟分析法學流派:它采用效率原則來進行社會制度的設計,選擇供求的收益一成本分析框架作為法律實踐的基本工具,于是,法律的道德思考開始被法律的經濟分析所取代,并根據力量博弈均衡來解釋和“設計”社會制度。在主流的經濟分析法學家看來,法律制度歸根到底要受效益原理的支配;因此,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則就是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效益,當平等與效率發生沖突時,應該以效率為優先。例如,波斯納甚至認為,效率即正義,其邏輯是:效率最大化即為財富最大化,而財富最大化必然促進效用最大化,從而達到社會福利最大化,資源浪費對于稀缺社會來說乃是最大不正義,因而效率最大化也就是正義的標準。但顯然,波斯納有關“效率即正義”的論斷和推理卻存在明顯的缺陷:首先,效率最大化并不意味著財富最大化,這里需要對效率的內涵進行事先界定;其次,財富最大化并不必然會促進效用最大化,因為財富僅僅是影響效用的一個方面;再次,財富最大化也并不意味著社會福利最大化,因為社會福利函數本身就有多種形式;其四,盡管浪費對于資源稀缺的社會來說是不正義的,但資源的錯誤界定可能產生更大的不正義,因為它會對人們的行為造成扭曲。其實。任何對社會的“福利最大化”或“財富最大化”的追求往往都會伴隨著有一部分人被犧牲掉或蒙受損失,而波斯納的法律規范卻沒有考慮這一點;有學者就指出,波斯納的理論基本上“不考慮分配正義的,只是在默認既存分配制度已經限定了人們的不同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展開‘誰出錢最多就給誰權利’的計算,這使其成為一種不折不扣的財閥意識形態,遠不像其表面所標榜的那樣科學”。因此,我們不能直接說,效率最大化就是正義的標準,而是首先要界定何種效率、誰之效率。
其實,效率本身不是一個實義目標而僅是衡量達到特定目標之速度的指標(體系)。顯然,談論任何效率的比較首先必須確定一個基準目標,不清楚界定出效率的內涵,空泛地討論效率就沒有任何意義:特定制度所體現的效率往往會因目的預設不同而差異巨大,而且標的確定本身就是一個價值的取舍問題。一般地,效率至少體現為這樣三個層次:最大化個體效用的效率,如工資、利潤、租金等;最大化集體效用的效率,如社會福利;最大化組織機構自身目標的效率,如有效性。因此,在進行效率判斷時,首先必須界定是對誰而言的效率。而這又涉及到利益的歸屬問題。譬如,我們在談論企業的效率時,首先要界定這個效率主要是指利潤最大化還是社會效用最大化,同時要考慮企業盈利的剩余究竟是股東、管理者還是生產者。因此。針對主流經濟學認為社會選擇的結果必然是有效率的觀點,Dow,G.K就指出,單純的存在本身并不能證明組織的效率,主流的功能主義分析缺乏一個因果基礎。事實上,
組織的選擇過程中并不僅僅是總的交易費用問題,還有這些費用在人之間的分配;如果考慮了后一問題,那么就可以說明,即使勞動者管理的企業(LMFs)更有效率,資本家管理的企業(CMFs)也可能更容易生存下來。這是因為,如果我們假設,無論是CMF還是LMF,任何一個結構的治理的好處都流向了那個結構中有管理權威的人,那么,較少管理者的CMF將會戰勝擁有很多管理者的LMF,甚至當后者有一個較高的總量數額來分配時仍然如此。
可見,我們在進行效率的比較時,首先要對效率的內含進行界定;實際上,效率的衡量首先以目標的確定為前提,而目標的選擇則涉及到正義問題,因而效率評價本身就內含了特定的價值判斷。但不幸的是,現代經濟學往往想當然地把效率等同于掌控監督權和剩余索取權的者的效用最大化為前提,而被現代經濟學賦予者角色的往往是社會上的強勢者:相對于子女,父母是強者,相對于婦女,男人是強者,相對于黑人,白人是強者,相對于窮人,富人是強者,相對于工人,企業主是強者,相對于百姓,官員是強者,相對于少數,多數是強者;因此,子女、女性、黑人、窮人、工人、百姓以及少數都是父母、男人、白人、富人、企業主、官員乃至多數為了獲得效益最大化而可以任意配置的工具或投人品。正因如此,現代經濟學的效率分析往往蛻變成為強者行為提供理論基礎,為現實社會制度進行辯護,從而把社會等級和固化的剝奪合理化。譬如,根據現代主流經濟學的理論,企業效率往往等同于廠商的利潤最大化,因而企業主不但可以不顧工人的工資惡化,也可以不考慮環境污染等社會成本:但這樣的企業竟然被認為是有效率的,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國內那些“山寨廠”的競爭力之所在。更為甚者,這種學說往往可以為社會中的各種歧視行為提供合理化的理論支持。事實上,按照主流經濟學的理論,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解決歧視問題,而存在的歧視肯定符合社會總體利益的,因此不存在真正的歧視;正是基于這種意識,主流經濟學家認為,黑人之所以失業率高,根本上在于其自身的教育和能力問題,而不是社會問題。但是,根據博弈理論,我們完全可以證明,基于市場行為多數派完全可以把少數派排除出市場而獨享社會資源,因為歧視對少數一方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對多數一方造成的損害;這意味著,基于純粹供求決定的市場本身是不規范的,而這種不規范的市場本身可以滋生出歧視問題。
三、社會總效率原則的實踐后果及科斯中性定理的反思
經濟學對效率的關注和強調,起源于邊沁的功利主義哲學,其判斷制度好壞的標準就在于它能否“為最大多數人謀得最大的幸福”。正是繼承了這種功利原理,波斯納等強調,只要能使財富最大化,就是在更高層次上和更大意義上實現了公平和正義,至于具體法律關系中當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判決和對待則變得無關緊要了。當然,在如何實現財富最大化這一問題上,波斯納繼承了新古典經濟學的自由交換原則:那些愿意為一項權利支付最多的人被認為是對該權利估價最高的,因而權利應當賦予那些愿意為其支付更多的人。正因如此,主流經濟學把實現社會的“財富最大化”視為法律制度的規范性目標,并以交易成本和理性人為前提構筑了他那基于理性選擇的新實用主義法學體系,從而把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的經濟理論運用于對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善。與此同時,主流經濟學對效率原則的推崇還建立在科斯定理的基礎之上:根據科斯中性定理,只要產權清晰,交易費用為零,資源配置的最終結果與權利的初始配置無關,最終都會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而在一個正交易費用的現實世界里能夠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才是最適當的法律。
然而,科斯定理本身卻內在著深刻的缺陷:即使在一個零交易費用的世界里法律對資源配置也未必不發生影響,更不要說現實世界完全不是科斯所抽象的虛擬世界。姑且不說在現實社會中,多數交易中因外部性而存在的搭便車現象,少數交易中因利益分配而陷入無休止的討價還價現象,從而導致有價值的交易并不能達成協議;即使在零交易成本下,科斯的產權界定也不一定可以實現財富的最大化。更不意味著可以實現社會正義。首先,科斯定理沒有考慮到收入分配效應以及良心效應等。例如,在火車與農場主的案例中,科斯定理認為,不管立法者無論選擇哪一種法規對整個社會的財富不產生影響,但顯然,如果界定鐵路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承擔責任,那么鐵路公司就會更窮而農場主更富。其次,科斯定理撇開社會現實考慮而界定的法律往往是專斷而不合理的法,從而將會導致社會正義的喪失以及長期效率的下降。譬如,在土地私有化過程中,如果一個立法機關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只有獲取一定文憑(譬如大學本科學位)的人才能被授予一定土地產權,而其他人員只能成為佃農或者從這些土地所有者手中二次購買土地,那么,這種土地私有化制度有效嗎?特別是,這種私有化符合社會正義嗎?事實上,科斯定理的一個根本性偏誤在于,它著眼于社會總體效率的考慮,而沒有剖析收益一成本的具體承擔;而且。它錯誤地將收益和成本等同起來,從而沒有考慮購買能力對交易結果的影響。
一般地,“產權界定與資源配置無關”的科斯中性定理是與西方經濟學中原子主義個體分析思維相適應的,這種分析思維把人視為沒有差異的平等個體,具有同等的信息和機會,只是由于各人的偏好不一致而產生交易的訴求,從而存在一定的交易剩余,并在無形的手的牽引下就會出現交易。但問題是,現實中的人本身是不同的。不僅體現在偏好上,更主要體現在資源的占有以及天生的能力上;正是由于存在這種差異,導致了不同的產權界定會帶來完全不同的交易情形,從而對社會資源的配置也產生重大差異。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生產三聚氰胺毒奶粉富有廠主可以獲益正80元,而作為窮人的消費者對之所承擔的成本則為負100元;現法律將是否生產的權利界定為富有的企業主所有,那么,此時,雙方之間可以通過交易而實現社會效用的最大化嗎?顯然,不一定,譬如窮人只有20元,他又如何能夠購買這個權利呢?他只能以額外的代價繼續忍受三聚氰胺造成的惡果。相反,如果將產權界定為作為窮人的消費者所有。無論是否可以通過產權交易,都可以實現社會效用的增進:當存在通過資源配置而促進社會效用提高時,富人就會促成產權交易;而當不存在通過資源配置而促進社會效用提高時,既定的產權安排就是有效。也就是說,正因為由于富人比窮人往往更能承擔談判成本,因而隨機的產權界定總是有利于富人一方;這意味著,在一個可以自由交易的社會中,良性的產權界定應該將產權界定給窮人所有。但不幸的是,由于現實社會的法律往往是強勢者制定的,從而傾向于將一些稀缺性資源的產權界定給富裕者,這種產權分配的結果就是:富人享受了超額的資源租金,而窮人則承受更大的損失;顯然,這些無效現狀卻并不產生資源重新配置,這就是當前人類社會的現實,更是國內現狀的寫照。因此,本文提出了對科斯中性定理的革命:資源配置并不是與初始產權界定無關的,一般地,在一個交易成本為零并可以自由交易的社會中,初始產權界定給窮人將會產生更高的資源配置效率。
事實上,現代主流經濟學幾乎所有的分析和政策都根基于社會財富最大化這一根深蒂固的意識形
態。并且在實踐中并不會真正實施的卡爾多一希克斯補償原則之指導下,想當然地基于成本一收益的分析而認為:任何一個政策或者行為,不管讓多少人受益或受害,只要其整體的成本小于其整體的收益,就具有正當性而應該被推行。顯然,正是由于補償原則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面上,而并沒有考慮現實世界中的收入分配及其其他效應;結果,簡單地基于這種效率原則所采取的政策往往帶來嚴重的惡果。例如,國內有的學者就多次宣稱,只要抓總量增加,而不必管分配,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一切問題都會解決。但試問,在中國經濟總量公認已獲得發展的今天,社會矛盾是緩和了還是嚴重了呢?關于經濟學效率原則在應用中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如下例子窺見一斑。
1991年12月12日時任世界銀行副總裁兼首席經濟學家的薩默斯給他的同事們發了一份備忘錄,就主張鼓勵將更多的污染工業轉移到欠發達國家中去,并列舉了三個原因:“首先,污染所帶來的健康成本取決于由于更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而不得不放棄的利益。從這個角度來看,污染所導致的健康損害應該發生在成本最低的,也就是工資最低的國家。……其次,由于在污染水平很低時增加污染的成本可能會非常低,污染成本曲線可能是非線性的。……非洲那些人口稀少的國家在很大程度上是污染程度不夠的,與洛杉磯或者墨西哥城相比,他們的空氣質量可能是毫無意義的太好了。……最后,因為審美和健康原因而產生的對清潔環境的需求可能會有非常高的收入彈性。如果一種誘因有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會導致前列腺癌,那么在一個人們能夠活到得前列腺癌的年紀的國家,人們對這一誘因的關注肯定要高于一個五歲以下幼兒死亡率為千分之二百的國家。……”薩默斯的這封備忘錄被公開后引起了一場很大的風波,以致薩默斯被迫辭職。事實上,任何一個第三世界的沒有受過主流經濟學影響的人,在看見了或者聽說了薩默斯的這番言論以后,第一個反應都是憤怒,甚至會斥責他胡說八道,將之視為帝國主義心態或者帝國主義言論。
然而,那些受過主流經濟學教育并深信主流經濟學的人們卻極力為之辯護。因為在他們看來,經濟學研究的就是經濟問題,與道德、倫理以及社會關懷等等沒有關系。但問題是,他們的主張果真與價值無涉的嗎?如果這樣的話,為何又會招致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弱勢者的反對呢?其實,盡管污染性產業從發達國家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對人類社會整體是有利的,但這并不就是對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一個明顯的結果是,在現實生活中,顯然是發達國家的人民享受了絕大部分利益,而發展中國家的人民則要完全承擔這種成本;正因如此,在沒有合理的利益轉移機制的情況下,必然會遭到發展中國家人民的抵制。那么,為什么現代主流經濟學有這樣明顯不合理的主張呢?這就與它賦予其所使用的效率概念的內涵有關。
一般地,主流經濟學所崇尚的社會總效率概念關注的是社會總財富的最大化,卻幾乎不對成本的承擔和收益的具體享受進行分析,相反,在供求均衡和財富最大化原理的支配下為那些既得利益者進行辯護。這種分析充斥在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幾乎所有方面。例如,現代經濟學在比較一個制度的優劣時往往使用交易成本這個概念,但正如格里高利?道指出的,“交易成本經濟學的一個核心教條是,對可能采用那一種結構產生影響的只是一個治理結構的總成本,而不是這些成本在行為人中如何負擔。……交易成本經濟學的效率前提的正當性可以在選擇的意義上得到證明之前,我們必須在這樣的事實面前讓步,那就是選擇的力量不會對專斷的時候集合體所感受到的成本和收益發揮作用。”顯然,這種分析得出的結論在現實社會中往往并不可行:一者,任何社會經濟活動都具有公共性,都會影響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任何經濟政策都要考慮其利益享有和責任承擔的主體,而不能忽視具體的個體來談論抽象的整體;二者,人類社會并不是只有經濟一個方面,而是一個多方面多層次的綜合體,因而任何政策都不能僅僅考慮經濟這單一層次,而是要考慮人類社會合理而可持續的發展。
可見,盡管現代主流經濟學強調價值無涉,并將效率原則視為評估制度的客觀依據,但實際上,它使用的所有效率概念、術語都存在著價值判斷;究其原因,福利經濟學本身關注的是個體或社會福利狀況,它必然會涉及到利益關系的調整,從而必然不能離開倫理因素。事實上,諸如交易的規則、產權的安排、福利設施的建立、投票的比例等無一不暗含了意識形態的因素,因為它們都涉及到利益的分配問題;布羅姆利就指出,“判斷資源的每一種配置是否有效率得取決于經濟深層的制度結構――產品的所有權、經濟主體的財富狀況和其他界定交換領域和范圍的‘博弈’規則”。就社會總效率而言,它以社會財富最大化為目標,并以市場的自然和諧為信條,認為在無形的手之引導下,私惡可以通向公意。顯然,主流經濟學對市場的推崇本身就內含了意識形態取向,它是建立在單一的原子個體主義意識形態之上的;而且,主流福利經濟學基于市場為基準的效率概念明顯就是一種同義反復,因為“西方經濟學――它強調的是‘市場’――發展了一個分析框架,它既定義了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同樣用這個框架判定資源的某種具體配置是有效率的”。正是基于單一價值觀和原子主義的意識形態。現代主流經濟學不但無法理解真實的人類行為,而且也根本找不到解決社會非正義現象的辦法。因此,經濟理論本身離不開價值判斷和意識形態,同時又不能像主流經濟學那樣蛻化為單一的意識形態或簡單的世界觀;否則,經濟學理論將離現實越來越遠,造成經濟學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呈現出日益貧困化的傾向,甚至帶來非道德或的后果。
關鍵詞:勞動;勞動(客觀)價值論;效用(主觀)價值論;經濟學
中圖分類號:F24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6-0013-03
一、經濟學關鍵詞的演變
經濟學的研究對象隨著時代變遷而有所變化調整,這一變化可分成3個階段。第一階段,古老的經濟學研究國家財富如何增長。比如,亞里士多德、阿奎那、圣托馬斯等先哲,將集體、國家的財富置于其研究的重心,對個人追逐財富增長的行為采取貶損、譴責的態度,突出表現在他們對利息的合理性的否定上。第二階段,到了近代,國民財富的增長成為經濟學注目的焦點。經濟學所研究的財富從國家轉移到個人。近現代經濟學開山鼻祖亞當·斯密以其令人嘆服的洞察力揭示并證明了自利行為的合理性、正當性。第三階段,19世紀后期,效用價值論(主觀價值論)引起經濟學的一場革命(又稱“邊際革命”),將經濟學引向一個新方向——人類行為學的基礎研究,經濟學研究核心問題從財富、價值創造、增長問題,逐漸轉向個人偏好(價值取向)或個人行為選擇及其制度安排(制度環境)。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以財富的增長為經濟學研究的目的。無論是國家、集體財富,還是個人財富,經濟學注目的焦點是財富增長的途徑,勞動自然成為研究的重點、核心。從威廉·配第的“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的樸素客觀(勞動)價值論,到李嘉圖的單一純粹的勞動是價值唯一源泉的論述,勞動價值論基本完成。約翰·穆勒甚至斷言,勞動價值論是價值論的終結形態,沒有繼續研究的必要,更無另辟蹊徑的可能。
第三階段,“(邊際)效用論”(主觀價值論)的出現,完全顛覆了客觀價值論(勞動價值論)。這種學說當然不是者所謂的經濟學的“庸俗化”,而是嚴肅考察現實、理性探索理論的結果,是對以往理論的必要且可貴的突破、發展。主觀(效用)價值論認為,價值完全屬于人對物的評價,是個人賦予物的意義,而非物自身的性質。這種定義(觀念)將人的意志、偏好、需求(欲望)、選擇等因素納入價值的產生、決定、實現、運動之領域,將“勞動”驅逐出價值體系。主觀價值論為現代經濟學發展開辟了道路,人的行為及其制度環境遂成為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供求均衡,邊際成本(利潤),機會成本,博弈論,交易成本,企業與契約性質等制度經濟學的進展與繁榮,才有了可能。而反觀以“勞動”范疇為基石從而形成與資本主義經濟學截然不同的話語體系的經濟學或者社會主義經濟學,則日益走向貧困、衰竭。
二、“勞動”范疇的邏輯問題
(一)概念的界定問題
一個內涵不清、外延不明的概念,是難以成為科學范疇的。“勞動”概念過于籠統模糊,難以界定,必須作進一步分解、細化、歸類、剖析,不然便流于虛泛。
1.“勞動”的一個定義是:勞動是人類體力、腦力的支出,是人生命力的耗費
人的幾乎所有活動無不是腦力、體力的支出,無不是生命力的耗費。在工廠車間、農田耕地中的勞作,在寫字樓里打字整理文件書寫的工作,開會、聚會、研討,參加培訓進修,這些都是腦力體力的支出,是生命力的耗費;做飯、洗衣服、帶孩子、做家務也是腦力體力支出;休閑、旅游、散步、度假、郊游、交談,也可算是腦力體力付出;看書、思考、冥想也都有腦力體力付出和生命力耗費……在即使躺在床上以為啥都沒干,也都在耗費生命。可見,如此理解的話,勞動跟“人的活動”、“人的行為”其實沒多大差別。但事實上,幾乎沒有人將勞動與“活動”、“行為”等同起來,而是認為“勞動”乃是人類“活動”、“行為”中比較特殊、重要的部分。于是有了下面的定義。
2.“勞動”的另一個定義是:勞動是人類創造(形成)價值的活動
這里把另一個概念——價值——帶進來。那么,我們就需要明白什么是價值。在古典經濟學和(社會主義)經濟學采用的客觀價值論(勞動價值論)下,價值被定義為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于是,這里出現了循環定義,用勞動定義價值,又用價值定義勞動,是同義反復,是用自己定義自己(自我定義)。如果采用西方經濟學主觀價值論(效用價值論),雖可以避免這種循環定義,但由此引出的“創造價值的活動”的勞動概念的外延將非常寬泛,以至于跟人類的“行為”、“活動”概念重疊,而回到前述第一個定義下的困境。
由于勞動范疇的復雜、模糊,難以界定,也由于先入為主的客觀價值論(勞動價值論)的誤導,曾經的傳統社會主義國家一度在“勞動”、“價值”的定義、界定問題上,理論界莫衷一是,實踐中缺乏依據,只有唯領導(強權)意志是瞻。錯謬的“勞動”、“價值”認定,逼得人們在車間、地頭耗時間、磨洋工。資本運作、市場營銷、工程設計、產品開發、風險管理、資源配置等等領域的勞動被忽視、棄置,導致整個經濟運行質量差、效率低。
(二)方法論上的誤區
量化分析,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領域中的重要性不可等同視之。一個對象、概念的可度量(計量)性,是自然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而包括經濟學在內的人文科學,重在定性研究,重在對一個事實或現象進行解釋,即使涉及到量的問題,也往往采取模糊數量概念(多少、大小、密疏、輕重,或者先后、早遲、首末等)來表述。量化研究,尤其精確、細密的計量研究,并非人類行為科學的基本要求。可量化性并非經濟學,尤其理論經濟學概念的必不可少的要求。
主觀價值學說把價值的來源、本質歸結為不同的個人主觀上賦予物品(服務)對自己的效用的評價,而不歸結為物品本質蘊含的屬性。這種學說否定了價值的客觀實體性、標準的一致性,及可計量性或者確量性。但這并不影響其對事實的解釋力、理性說服力,也不妨礙它成為現代西方經濟學的基礎概念。
而對于客觀價值論的勞動價值論,它把價值的來源、本質歸結為物品本身所具有的“客觀”屬性,而與人的主觀評價無關。價值,就像物體具有的重量、顏色、味道一樣,并非因人而異的主觀判斷,而是一視同仁的客觀實在——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對于這種描述純粹客體屬性的概念,與純粹主觀性的概念相比,更靠近自然科學的思維、研究方法,即概念必須具備可觀測性、可度量性及確量性。
于是,對勞動的計量,并找到一個穩定、統一的勞動計量標準,成了勞動價值論的必須解決的問題。馬克思的解決方案是弄出一個“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定義,“即在現有正常的社會生產條件下、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生產某一產品所需要的人類勞動(時間)”。但很顯然,這對問題的解決毫無幫助。要得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或得到一個“一般人類勞動”的標準單位。這又必須將人類所有形式的勞動(包括簡單勞動、復雜勞動,腦力勞動、體力勞動,物質生產勞動與服務性勞動,甚至物化勞動與活勞動……等等)都實行通分化約,使之成為一個同一標準單位的倍數。事實證明,這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勞動太復雜、太多樣、太多變了。人的智能與技術工具不僅目前而且在未來也無望達到完成這個任務的水平。客觀價值論可謂作繭自縛、自掘墳墓。
(三)勞動與價值的關系
“價值”是經濟學核心基礎概念。有人高抬,或者難以割舍“勞動”概念,是因為他們認定勞動與“價值”概念有直接的、重要的聯系,即古典經濟學所認定的“勞動價值論”——勞動創造了價值,價值是由勞動構成的。
一個社會理論最主要的功能是能合理解釋事實。勞動價值論的困難在于它遭遇到大量難以解釋的事實。首先,一些沒有勞動凝結或者極少勞動凝結的物品,如自然金塊、鉆石、礦石、木料等等,具有價值甚至極高的價值。其二,同一樣物品,在識貨者與不識貨者眼中,評價極不相同。一個物品在渴求程度不同者眼里的價值也不同。拍賣場的事實是一個典型。其三,同一物品,在不同的時空下,具有不同價值。冬衣,在寒帶地區值錢,但在熱帶不值錢。沙漠地的淡水,比其他地區的淡水值錢。假如是勞動凝結產生價值,并且勞動量決定價值量,那么上述事實就無法解釋。
另外,由于勞動計量的不可行,客觀勞動量、價值量無法確定和計量。物品中含有多少勞動量,不同物品之間,甚至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同類物品之間的勞動量、價值量的比較,也是不可能的。由于勞動量的不可計量,在勞動價值論盛行的“傳統”社會主義經濟中,價值的衡量、勞動報酬的認定往往與勞動無關,而與領導意志相關。“勞動好不如與領導關系好”,甚至“關系就是生產力”。“按勞分配”的潛臺詞實際上是“按領導意志分配”,“不勞動者不得食”的真意是“不聽話者不得食”。
19世紀后期應運而生的主觀價值論對我們觀察到的價值、價格事實所做的解釋更為合理。它認為,價值其實不是物品“內在”的屬性,而是人們各自賦予某物的對于各人自己的效用的評價。每個人根據自己的情況獨立作出對世界萬物對于自己效用的評價,賦予每一物品(服務)以獨特的價值。這種主觀價值論,對價格現象竟有更加合理、到位的解釋,也為包括供求規律、價格規律、均衡分析、市場機制、自由競爭、契約信用、機會成本、風險評估、博弈等概念、理論的拓展進深提供基礎鋪墊。主觀價值論的產生,徹底突破了禁錮古典經濟學發展的桎梏,使現代經濟學的發展繁榮有了可能。
三、“勞動”,難為經濟學之利器
經濟學要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效率、公平及其關系的問題。在處理這一經濟學基本問題上,“勞動”概念及其理論不是一個好工具。
(一)效率問題
常識告訴我們,要分配,先得有可分配的物品(財富)。先生產,后分配與消費。畫餅不能裹腹,取卵焉可殺雞。應當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效率問題是關乎稀缺資源下資源最佳配置與運用的問題,是投入產出、成本收益比率問題,也是關乎生產最佳組織問題。這里涉及三個層面的問題:
首先,是動力或目的問題——人為什么要追求效率?動力或目的,乃關乎人的利益,人的利益(這種“利益”不可單純理解為貨幣收入)又以自利為根基。故此,對自利、需求、偏好等概念,以及對人的需求(利益)、行為偏好(目的、目標)的研究乃是經濟學的重要基礎,而勞動概念對此是不得其門的。
其次,效率問題涉及人的行為方式與行為目的之關聯性研究,這里涉及經濟過程的制度性安排,所謂人的行為的制度環境,如產權分立,貨幣、交易、契約、企業組織、貿易政策等等。這里屬于制度經濟學領域,更沒“勞動”什么事。
再接下來,是對人的行為方式本身的研究。這便涉及效率的另一重要內容——如何以最佳方式達成人已設定的目標,如分工、比較利益規律、泰羅制、福特生產流水線、規模經濟、熊彼特創新、投入產出模型等等。在這里,“勞動”概念也太抽象,對此類有關生產力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并無切實幫助。
(二)公平問題
公平問題也就是所謂分配問題。分配問題并不是一個獨立問題,它與效率問題緊密相關。真正的公平必須是在效率優先的條件下的公平,缺乏效率的“公平”,是偽公平。往往在處理、解決效率問題過程中,分配(公平)問題也隨之得到基本的處理、解決(可分配之物)。
在處理動力問題時,自利原則即為分配的基本原則,即人之所以采取行動,付出勞動,乃是為了自己的需求、利益得到最大滿足。誰投資、付出,誰得回報,自己勞動成果屬于自己,這是公平分配、天經地義的第一法則。假如要求人們不為了自己的好處、利益,而為了他人而采取行動、付出勞動,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其次,根據效率問題第二層面的制度性安排,勞動成果是在市場中得到價值實現,其價值實現(分配)乃是受制于市場規律,由市場機制調節的。因此自由競爭、自愿選擇、對等談判、尊重契約等市場原則,成為公平分配的第二法則,這也是合理分配的制度安排。
再次,跟效率問題的第三層面相關,人的智慧與汗水的付出必定影響到其收益(分配),所謂天道酬勤,天道酬智。無論作為投資者、生產經營者,還是受雇者、自雇者,都是依靠自己的智慧與辛勞獲取報酬。巧干加勤奮者,必得公平回報。這算分配(公平)問題的第三層面。這里,“勞動”挨點邊,但也是太籠統、空泛,難及實質。
由此看來,效率、公平問題的關鍵依然是制度問題,跟產權制度(確保自利原則的落實)、市場環境(確保價值實現的公平機制)及生產組織安排(確保人行為的微觀層面之果效)相關,“勞動”概念及其理論基本派不上用場。
綜上所述,“勞動”概念之所以在西方經濟學發展中走向式微,乃是由于它自身概念在邏輯上的缺陷以及其處理經濟問題上缺乏功效所致。筆者拾人牙慧,套用維克多·雨果在《悲慘世界》中的 “無神論,人類不稱職的向導” 這句著名警語格式,將此文的結論也用這樣的句式表述:“勞動,經濟學不稱職的向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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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自然價值 GDP主義 低碳經濟
“自然價值”是為了應對生態危機而提出的新經濟學念。20世紀中葉,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短缺成為威脅人類生存的全球性問題。在思考這個問題時,學術界提出“自然價值”的概念,并試圖以它為基礎建構一種新的經濟學。
一、現代經濟學否認自然價值
雖然東西方現代經濟學的出發點不一樣.但都認為自然資源是沒有經濟價值的。這是現代生態問題和社會問題產生的一個理論根源。西方社會認為,自然資源是無限的,人類對它的使用非常方便.唾手可得.幾乎不用費什么力氣,因而是沒有經濟價值的.它的使用不計入成本、無須付費。東方社會則依據自然資源不是人類勞動的產品,認為它作為未經勞動作用的天然存在物,是沒有經濟價值的,它的使用同樣可以不計入成本、無須付費。因此,東西方社會的經濟活動.都認為自然資源沒有經濟價值,人們對它的使用時大自然的恩賜.自然資源作為大自然的“贈品”,對它的使用從來都是不用付費的。
依據這種理論,社會物質生產采用一種簡便的生產方式。它的模式是:“資源—產品—廢物”。這是一種線性非循環的生產方式.以排放大量廢物為特征。據有關資料顯示,投入生產過程的資源只有約10%轉變為產品,其余90%都作為廢物排放掉了。因為它的前提示“自然資源沒有價值,對它的消耗可以不計入成本,無須付費”。在否認自然價值的前提下,采用最簡便、排放大量廢物的生產工藝,這是現代生態危機的直接根源。
在人類經濟活動中,由于認為自然資源沒有經濟價值,把它作為大自然的贈品,你可以開發利用,我也可以開發利用,實際上是你可以掠奪,我也可以掠奪.都無須付出代價,結果鼓勵了資源的掠奪、浪費和濫用,從而導致資源枯竭和破壞,資源短缺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嚴重因素。哈丁把這種現象稱為“公有的悲劇。他形象地把地球比作公有草地,大家競相在這里放牧,為了增加自己畜產品的收入,都拼命增加牛羊的頭數,但是所有的人都不對恢復草地進行投資,由于長期的過度放牧,最后完全毀了這塊草地。這是公有草地的悲劇。
這足否認自然價值的悲劇。
二、關于“自然價值”問題的思考
為了避免這一悲劇,學術界開始了關于自然界經濟價值問題的思考,認為需要肯定自然價值.為自然資源消耗制定價格,實行付費使用自然資源的經濟政策。
英國皇家學會會員、經濟學家阿倫•康特爾認為,自然資源有經濟價值,“必須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給資源制定價格,以便限制消費和給予保護”。
美國學者安德森發表《改善環境的經濟動力》(1977)一書認為,需要為資源制定價格,在經濟系統中的市場功能正常運行時,每種資源應用的價格等于生產該種資源所消耗的資源的價值。
賈里尼在《關于財富和福利的對話》(1980)一書中,主張把海里的魚的總量作為經濟價值來計算。他認為,自然價值是“天賦遺產”,因為財富和福利是由自然的天賦遺產與人類努力的結合組成的。
美國學者克魯蒂拉《自然環境經濟學》(1975)一書中,把資源價值分為商品性資源價值和舒適性資源價值。
美國學者羅伯特•雷佩托發表《自然資源同樣是生產性資產》(1989)一文,認為自然資源是經濟資產,即生產性資產,它的價值不在于投資成本,而在于其所能產生的潛在收入。
美國學者羅爾斯頓在《生態倫理學是否存在?》(1975)一文中,提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價值的,包括它的外在價值和內在價值,人們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對生命和自然界講道德。此后他發表一系列論文和著作,論證了自然價值是環境倫理學的理論基礎。
中國學術界也大體同時展開有關自然界經濟價值問題的討論。筆者在《生態學中的價值概念》(1987)一文中,主張把“價值”和“功利”概念引入生態學的研究和實踐,確認生命和自然界有經濟價值,對自然資源和環境質量的消耗進行經濟計算,并出版了《自然價值論》一書(2003)。
三、“自然價值”至今沒有被現代主流經濟學認可
摘要:公允價值會計基于價值和現值理念、兼容歷史成本會計,不僅能夠提供更相關的會計信息,而且促使了會計學要素向經濟學概念實質的回歸。公允價值自身具有的性質特征以及表達會計要素的經濟學價值的能力,賦予了擴展公允價值在財務會計學之外其他經濟學和管理學領域應用的條件和空間。本文以公允價值的理論基礎為切入點,討論了在企業內部建立公允價值計量體系的必要性。將公允價值引入理財學以及管理會計學中,能夠為企業財務及其他管理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質量信息作為決策和管理的依據。
公允價值和現值的運用已經成為當代國際會計改革的一個主要特征,同時也體現了會計發展的客觀規律,代表著財務會計未來的發展方向。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和組織提倡在會計和報告中運用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和公允價值計量。產生于上世紀90年代的實證會計理論“計量觀”認為,把公允價值體現在財務報表中以提交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已經日益成為會計人員的目標。更進一步,根據公允價值自身的概念和屬性將公允價值概念引入管理會計學和理財學,能夠為企業管理者提供更真實、有用和相關的信息,從而提高企業內部的管理能力。
一、公允價值計量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
雖然不同國家和組織都對公允價值作出了自己的定義,但定義的內容卻是大同小異。FASB在第七輯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 (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中對公允價值的概念的定義是“在當前的非強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雙方之間進行資產(或負債)的買賣(或發生與清償)的價格”。2004年6月在頒布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征求意見稿中,FASB重新修訂了公允價值概念,對交易各方增加“熟悉情況和非關聯”兩個限定條件。近年來,FASB已經把公允價值作為大多數會計計量的目的,包括初始確認時的計量和以后期間所進行的新起點計量。可見,公允價值在會計實務中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但是也增加了公允價值計量的使用難度。
從公允價值的定義以及目前研究成果分析,公允價值實際上是一個很廣的概念范疇,一方面,從廣義上說,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可以涵蓋其他幾種計量屬性――歷史成本計量,現行成本計量、現行市價計量、短期的可變現凈值計量和以公允價值為目的的現值計量 (謝詩芬 ,2002)。公允價值反映了發生在交易和事項中公平、允當的價格,同時兼具可靠、相關的信息質量特征,已經成為企業外界相關利益者、特別是大多數的決策者對會計計量屬性的內在要求。因此,公允價值應當作為所有計量屬性所提供信息質量特征的衡量標準――是否公允地表達了計量對象的價值。另一方面,狹義地講,公允價值又可以作為獨立的一個計量屬性能夠反映模擬的市場價格,即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況下,采用各種估價技術對缺乏有效市場的資產或負債項目的價值以近似市場定價的方式進行評估,從而試圖得到相對公允、合理的價格,反映報表截止日各項資產或負債項目的靜態價值。
公允價值會計基于價值和現值理念、兼容歷史成本會計,因其能提供面向現在、未來、市場、風險等在歷史成本計量為主的情況下被認為是具有不確定性而無法確認、計量的會計信息;相比之下,歷史成本會計模式以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原則為主要特征,提供的信息更多的是面向過去,因而顯得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也不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FASB在第7號財務公告中大力推薦公允價值的運用,并且提出應由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來估計公允價值,特別是當某項資產或負債不存在可觀察的市場價格,但具有和約規定或可預期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計量就成為獲取公允價值的重要技術手段。
二、公允價值的邏輯起點
“價值”是現值和公允價值共同的邏輯起點,也是經濟學和管理學中重要的基本概念。公允價值計量符合經濟學的資產、收益概念和現值計量要求,成為會計學資產、收益要素向經濟學概念回歸的重要手段,所以公允價值是實現價值型會計模式計量的關鍵。在經濟學的定義中,資產是根據企業使用這些資產在未來所實現的預期收益的現值來計量的,收益是企業在某一期間凈資產價值變動的結果—-實質上,二者都建立在面向現在和未來、強調與經濟決策相關的經濟學“價值”概念上。所以從經濟學層面來講,作為價值信息提供者價值計量是財務會計的責任,而價值的直接計量就是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然而,在現值計量難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之前,會計學收益和資產概念不得不建立在面向過去、強調計量客觀可靠的會計學“成本”概念上。但是隨著經濟環境的逐漸變化,因為這種信息不及時和不能完整反映企業價值而日益遭受社會各界的詬病。但是,隨著FASB第7輯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頒布以及對于公允價值以及現值會計研究成果的出現,為在初始確認或新起點計量時使用未來現金流量作為會計計量基礎、以及現值計量在會計攤配中的作用提供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指導框架,為公允價值和現值的應用提供了技術支持。
三、公司理財觀點的創新:公允價值計量與延展
通過對公允價值概念的分析,公允價值應當發生和存在于交易中,是一種交易價格――不論該交易客體或其同類產品是否存在活躍的市場。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公允價值的根本特征在于“真實與公允”(謝詩芬,2004),其他特征如:公允價值計量具有公平性,是交易雙方平等議價的結果;公允價值計量對象具有全面性,其計量對象不僅包括資產也包括負債;公允價值得以存在的交易市場具有兼容性,不僅包括活躍市場也包括非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反映虛擬的市場價格,即交易和交易雙方可以是假定的;公允價值概念具有動態性;公允價值計量提供信息及時充分、能夠面向市場而具有客觀性和可比性,并且全能夠全面反映管理層決策水平。雖然公允價值作為一個財務會計學概念產生于交易之中,但是以上各種特征及其“價值”屬性還是為將公允價值引入經濟學和管理學其他相關學科提供了天然的條件和基礎。在當今的經濟環境下,在管理學和經濟學的其他許多學科領域中,如金融、保險、精算、投資、資產評估、資信評估、價值評估等,公允價值都得到重視和運用。現值和公允價值會計已經成為許多經濟管理學科變革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尤其是對于和財務會計息息相關的管理會計及理財學,將公允價值計量概念及方法引入管理會計及理財學對于企業本身具有重大意義。
(一)公允價值與理財學
所謂理財目標,是指財務主體在特定的理財環境中,通過組織財務活動和處理財務關系所要達到的目的。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成熟,目前股東財富最大化已成為理論界比較公認的企業理財目標――以股票價格代表特定利益主體的價值創造。不論理論界對于理財學目標的爭論如何,它始終是建立在對企業價值客觀評價的基礎之上的。價值是聯結理財學和會計學的根本紐帶,作為經濟學和管理學的分支學科,可以肯定的是價值是現財學的核心概念,因此,正確地進行企業價值及其組成部分的計量和評估就成為了理財學目標實現的基本前提。將公允價值和現值計量應用于理財學當中,意味著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及對外提供會計信息的過程中對資產、負債和收益進行計量的同時能夠得到反映企業真實價值的相關信息。
有些相關文獻中曾提出,因為企業的價值是企業全部資產(包括會計上已確認與未確認的資產,如人力資源與自創商譽)共同協調作用的結果,因此對企業估價絕不是將其全部資產的價值簡單加總那么簡單,這也決定了對那些共同產生現金流量的資產采用現行市價與可變現凈值進行計量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從整體與部分的加總不相等的角度來看,以上的觀點是可接受的。但是必須承認的是,企業整體價值的正確評估和反映必須建立在能夠對于其組成部分,也就是各項資產、負債以及權益價值的正確評估的基礎上;反之,不了解整體之中各組成部分真實的價值特征也就不能正確了解整體的價值情況。從另一個方面說,在運用企業現金流量折現法評估企業價值所應用的現值理論及技術,與廣義上公允價值會計中的現值計量擁有共同的理論基礎和技術方法,或者說可以將評價企業整體價值作為對單項資產項目進行價值評估的延伸。
(二)公允價值與管理會計學
管理會計的基本目標是向企業管理人員提供經營決策所需的會計信息,因此被稱為“對內報告會計”。從其演進過程和應用現狀來看,管理會計作為一門綜合性的交叉學科,企業管理學、應用經濟學等在現代管理會計體系中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并且已經成為企業決策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財務會計相比,現代管理會計側重于預測未來,為了有效地幫助企業管理當局作出正確的經營管理決策,需要進行定量分析和科學的預測――預計經濟環境和企業條件的變化,提出各種經營方案供企業選擇。所以說,管理會計已經“從傳統的只重視以財務導向的決策分析和預算控制,轉變為強調股東價值關鍵財務和經營動因的確認、計量和管理的眾多戰略性方法在內的復雜體系”(IFA,1998;IMA,1999),價值管理已經成為管理會計關注的重點。不論用什么方法和指標來衡量和評估價值,其中都必然會涉及到現值和公允價值會計問題。這里實際上再一次提出了價值的計量問題,提供面向現值和未來的信息的價值計量絕不是僅僅依靠企業中占主導地位歷史成本計量體系所能勝任的,所以必須引入現值和公允價值會計。
四、結論與展望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公允價值概念的出現反映了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今后改革與發展的方向,促進了財務會計正從過去提倡成本計量向經濟學家所要求的價值計量的轉變。同時,公允價值自身具有的性質特征以及表達會計要素的經濟學價值的能力,賦予了擴展公允價值在財務會計學之外其他經濟學和管理學領域應用的條件和空間。作為管理學和經濟學的分支學科,理財學、管理會計學和財務會計學由“價值”這一核心概念作為紐帶而相互聯系,將公允價值引入理財學以及管理會計學中,能夠為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以及企業管理者提供更為真實、有用和相關的信息。更進一步說,在考慮成本效益原則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建立起一套可行的公允價值的計量體系,為企業財務及其他管理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質量信息作為決策和管理的依據,因此,擴大公允價值的使用范圍必然對提高企業管理能力具有重大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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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本一般;“1861-1863年手稿”;政治經濟學批判;辯證法
“1861-1863年手稿”是馬克思最早出版的一部手稿,“資本一般[Das Capital im Allemeinen]”是馬克思為這部手稿擬定的總標題。“1861-1863年手稿”發表之后馬上受到理論界的高度重視,一般被當作是《資本論》的第二稿和《資本論》第4卷的唯一草稿。然而,由于這部手稿的篇幅巨大、內容龐雜,對“1861-1863年手稿”的理論研究始終沒有取得突破性的成果。一個世紀過去了,“1861-1863年手稿”仍然被視為一部雜亂的手稿,缺乏哲學上的整體研究。隨著MEGA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和《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二版的出版,“1861-1863年手稿”首次大體上以原始狀態公開發表。新的編排方式不僅保留了過去發表過的全部內容,而且馬克思為了整理思路而寫下的插入部分也得到了完整的呈現,為“1861-1863年手稿”的哲學研究提供了新的文本依據。
一、“1861-1863年手稿”與“資本一般”
“1861-1863年手稿”的內容雖然看起來較為雜亂,但馬克思的寫作過程始終沒有脫離他1861年初為“資本一般”理論所制定的提綱,而且最終完成了提綱中的大部分內容。“資本一般”不僅是“1861-1863年手稿”擬定的總標題,同r也是馬克思1857-1863年間頻繁使用的一個范疇。1857年6月到1863年6月,馬克思致力于分兩冊完成題為“資本一般”的政治經濟學著作,以此來批評當時流行的各種政治經濟學觀點。“1861-1863手稿”是最后一部以“資本一般”為題的文本,標志著“資本一般”創作期的完結。因此,為了完整地呈現和理解“1861-1863年手稿”中“資本一般”理論的理論結構和邏輯線索,需要綜合考慮馬克思在1857年6月到1863年6月間創作的與“資本一般”相關的全部文本。
“資本一般”是馬克思自己發明的概念,由兩個范疇組成:“資本”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指的是資產者預付的、用于營利的貨幣;“一般”是一個哲學概念,是黑格爾的辯證法體系中概念論的第一個環節,指的是獲得了自身全部規定性的概念。“資本一般”將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也就是運用辯證法對資本概念的批判。
在十九世紀,經濟學理論對資產階級社會中經濟關系的抽象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只存在于現代社會之中的資本,另一種是存在于一切社會形式中的價值;而經濟學研究的內容,就是用從價值理論出發解釋資本的形成原理。由于資本是一種既成的現象,經濟學內部的爭論就主要集中在關于價值概念的界定方面。在價值理論上,政治經濟學就表現出了其方法論的共同缺陷;他們都把價值當作了一種客觀存在的屬性來進行研究,而沒有考慮到價值本來只是人的一種觀念,價值的客觀性本身才是需要被說明的東西。馬克思指出,價值本身是一種觀念,而不是物本身具有的自然屬性,通過對物的考察無法理解價值的真實含義。從具體到抽象的還原論方法無法認識價值的規定性,對價值的科學理解只有運用從抽象到具體的辯證邏輯方法才能實現。
在“資本一般”理論中,馬克思完整地運用辯證法批評了將價值作為既定前提的各種經濟學理論。價值――作為一種觀念――是人的創造物,它如何能獲得一種客觀性的外表呢?為了解決這個難題,馬克思將黑格爾哲學引入到了經濟學的討論之中。在黑格爾哲學的解釋框架內,如果一種抽象觀念完成了辯證演繹并返回自身,那么這種抽象觀念以及它演繹出來的所有規定就都了具有客觀的必然性。馬克思將黑格爾的方法顛倒了過來,提出了批判政治經濟學的獨特思路:作為觀念的價值在現實中表現為一種客觀的存在者,恰恰意味著價值概念已經完成了辯證演繹并返回自身。因此,政治經濟學批判的任務就是對抽象的價值概念進行辯證演繹,從而呈現價值概念全部的具體規定;馬克思認為,這些具體規定也就是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社會關系――即價值觀念存在的歷史前提――的科學表述。在此意義上,馬克思完成了對黑格爾辯證法的顛倒:黑格爾運用辯證法的目的,是要證明某些觀念具有現實的必然性;而馬克思運用辯證法的目的,則是要揭示這些具有“客觀”外表的觀念的歷史性前提。
按照大致的寫作時間順序,“資本一般”文本群由七個獨立文本共同組成,它們分別是:(1)一個編號為“M”的單獨筆記本、(2)編號為A-C的序列筆記本、(3)已經出版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第一分冊)》、(4)一個標題為“引文筆記”的單獨筆記本、(5)一個標題為“資本章計劃草稿”的單獨筆記本、(6)標題為“政治經濟學批判.資本一般”的序列筆記本I-XXIII、(7)標題為“補充筆記”的序列筆記本A-H。
19世紀70年代的“邊際革命”使經濟學研究轉向了資源配置的技術關系,以瓦爾拉斯一般均衡理論為代表的新古典理論成為西方的主流經濟學,其對經濟學研究的統治迄今已近一個半世紀。在今天主流經濟學的教科書中,“資本主義”已完全消失,資本成為一種生產要素,工資、利息與利潤只是生產要素的價格,并取決于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率。當然,對于新古典的資源配置理論,我們可以認為它是完全正確的,主流經濟學往往也把這種理論應用于對現實的勞動市場和資本市場的解釋。然而問題是,現實資本主義經濟中的工資率和利息率(利潤率)究竟是不是表示生產要素的邊際產品呢?新古典理論中的資本、工資、利息和利潤等概念與現實中以貨幣價值或價格表示的這些概念是相同的嗎?
現代國民收人核算統計開始于1929年,同一年美國爆發了嚴重的金融危機。可以說,1929—1933年的“大蕭條”孕育了“凱恩斯革命”的誕生,但在新古典理論強大的思想意識所形成的觀念和教條的無情統治下,凱恩斯的理論很快被融人到新古典經濟學,并成為新古典微觀經濟學的宏觀經濟學。其中,新古典經濟學家通過“總量生產函數”把國民收人核算的統計變量完全納人到新古典的技術關系分析之中,最典型的是把國民收人的統計變量截然劃分為實際變量和名義變量兩個部分,如實際GDP和價格水平、實際工資與名義工資、實際利率與名義利率,當然還可能有實際資本和名義資本。也就是說,新古典理論把國民收人的統計變量完全套用到總量生產函數之中,再加上決定名義變量的貨幣數量論,由此成為研究反映宏觀經濟波動的各種統計數據的基礎。
然而,這些國民收人核算的統計變量是不是表示新古典生產函數技術關系的變量或概念呢?經濟學家們至今似乎對此沒有提出過疑問。在上個世紀50—80年代那場空前激烈的“劍橋資本爭論”中,作為爭論雙方的新劍橋學派和新古典學派經濟學家都沒有意識到,那些爭論的焦點在這些現實的國民收人核算統計概念中與新古典理論中同樣稱呼的概念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實際上,劍橋資本爭論的結果所表明的一個重要結論是:“國民收人核算體系中以貨幣量值表示的所有統計變量與新古典理論的生產函數或技術分析是完全無關的,而是來自于資本主義經濟關系,或特定的貨幣金融關系。”盡管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熏陶造就了人們天然地認為這些統計變量是“真”的,即表示實物的要素投人和產出的關系,并把這種由生產函數表示的資源配置作為經濟學研究的主題和宏觀經濟學的基礎。然而事實上,這些統計變量所表示的只是資本主義的經濟關系或“比誰掙錢多的游戲”,與技術是完全無關的。馬克思經濟學所要研究的正是由資本主義的經濟關系所決定的目前國民收人核算體系中統計變量的性質和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恰恰是目前主流經濟學教科書中所要研究和解釋的現實問題;而主流經濟學從技術關系角度對這些問題的解釋則是完全錯誤的,因為這些問題只是由馬克思經濟學所研究的社會關系決定的。
價值理論不僅是馬克思經濟學中最富爭議的領域,同時也是理論經濟學中最具爭議的問題。1951年,斯拉法在其編纂的《李嘉圖著作和通信全集》的序言中,提到了古典經濟學家李嘉圖終生想要尋找的“絕對價值”,以表示國民收人中工資與利潤的分配份額。這個絕對價值,用今天的語言來講,實際上就是國民收人(GDP)的測量單位。作為總量指標的國民收人,如果面對的是各種異質的產品,比如小麥和燕麥,我們需要一個同質的單位進行加總,以獲得一個同質的總量。當然,如果采用勞動這種同質的單位來計量,雖然可以進行加總,但卻不能表示勞動生產率和實物產品產量的變化;而且當兩個部門的“資本構成”(資本勞動比率)不同時,勞動生產率的變動和利潤率的變動都會影響到相對價格和收人分配,這使李嘉圖在1817年采用單一產品的“谷物模型”所證明的命題不再成立。
1953年,新劍橋學者羅賓遜提出了異質資本品的加總問題,并由此引發了著名的“劍橋資本爭論”。1960年,斯拉法在其名著《用商品生產商品》一書中把李嘉圖的難題套用到新古典理論中,表明新古典的相對價格一旦加總為總量將導致嚴重的邏輯矛盾。進而,這一問題在20世紀70年代很快被延伸到有關馬克思價值理論的討論中。比如,斯蒂德曼用一個資本勞動比例不同的異質品模型進行證明,得出了在某種假設條件下勞動價值可以是負值的結論,薩繆爾森則重新提出了關于馬克思的轉型問題在邏輯上不可能成立的問題。實際上,斯拉法的模型已經證明,由于在異質品模型中利潤率的變動會影響相對價格,從而收人分配的變動將使由相對價格加總的總量(國民收人)發生變動,這使古典學派和馬克思經濟學中的工資率(工資)的上升將使利潤率(利潤)下降的命題不再成立。顯然,“劍橋資本爭論”中存在的新古典理論的加總問題在古典學派和馬克思經濟學中是同樣存在的。由此,當“劍橋資本爭論”中的問題不能得到解釋時,20世紀70年代馬克思經濟學的復興被完全終止了。
面對那場以失敗告終的極其激烈和復雜的“劍橋資本爭論”以及馬克思價值理論的爭論,人們是否應該考慮這樣一個問題,即:問題的復雜性可能并不在于問題本身,而在于觀念上出了問題,而經濟學家們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地知道爭論的問題所在。長期以來,統治經濟學界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新古典理論的觀念一直頑強地盤踞在人們的頭腦中,禁錮著經濟學家的思維,這就是統治經濟學研究的“實物”產品的生產和分配。新古典經濟學家討論的是實物產品的生產,古典經濟學家討論的是實物產品的分配,而國民收人的計量似乎不能離開這種實物產品。那么,在經濟學研究中是否存在完全脫離這種實物產品的生產與分配的價值概念呢?實際上,這個價值概念就是國民收人(GDP)和國民收人核算中的統計變量。在“劍橋資本爭論”中,作為爭論雙方的新劍橋學派和新古典經濟學家都沒有意識到,GDP和國民收人核算的統計變量可以完全不依賴于實物。這場爭論起因于羅賓遜對總量生產函數的批評,當然也涉及到總量生產函數對國民收人核算統計變量的解釋,即新古典增長理論。但在羅賓遜1973年出版的那本試圖取代新古典教科書的《現代經濟學導論》中,作為新古典理論核心的實際GDP和價格水平依然充斥著全書,這正是問題所在。
對于實物產品的生產,新古典的相對價格理論顯然是一個完美體系,比如通過表示產品和生產要素稀缺性的相對價格可以使資源得到最有效配置。然而,我們卻不能把構成GDP的各種產品和勞務的價格相加以得到一個表示實物總量的GDP。一方面,新古典的相對價格是一種稀缺的指數,把兩個表示稀缺的指數加在一起是毫無意義的;特別是產品的稀缺性取決于人們的偏好,那么隨著人們偏好的改變,相對價格和GDP的總量也會隨之變動。另一方面,對于新古典的資源配置而言,這里只需要相對價格而根本就不需要總量,即國民收人或GDP的總量對新古典理論是沒有意義的,當然其理論中也不可能得到這個總量。
對于李嘉圖的分配理論而言,如果討論的是實物產品的分配,采用簡單的勞動價值論是可以解決這種異質產品加總問題的;如馬克思采用勞動時間的計量,通過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的劃分即可解決工資與利潤的分配問題。作為一個“思想練習”,這種勞動價值論的推論完全可以采用新古典理論的多種要素模型。比如,必要勞動時間取決于勞動的邊際產品,剩余勞動時間是其它生產要素邊際產品(如利息和地租)的加總。然而,當我們這樣進行邏輯推論時會發現,如果馬克思的分配和剝削理論是建立在這種實物的勞動價值論基礎上的話,那么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就只是新古典理論的單一生產要素模型,它根本無法戰勝新古典理論。因為新古典異質品模型中包含著一個強烈的命題,即如果要使資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或使可以分配的面包做到最大,就必須按照新古典的要素邊際產品等于要素價格來形成市場的相對價格,從而也決定了要素“初次分配”的新古典邊際生產率分配理論,這被稱為經濟學的“實證分析”;隨后的“規范分析”認為利息和地租是不勞而獲的剝削收人,則完全可以通過政府對利息和地租征收100%的稅進行收人再分配。這樣,新古典理論對馬克思經濟學的攻擊在邏輯上取得了完全的勝利。
然而,新古典理論遇到了一個不可逾越的障礙,這就是現實國民收人核算統計的國民收人(GDP)和其中工資與利潤(利息)的分配問題。當新古典經濟學家采用總量生產函數說明現實國民收人統計中的經濟增長和收人分配時,其邏輯一致性已經不復存在了;因為GDP和國民收人核算中的統計變量根本不是新古典理論中的實物,也根本不表示新古典理論的資源配置。這些以貨幣量值表示的國民收人核算的統計變量(包括GDP)所表示的只是資本主義的經濟關系,而這正是馬克思價值理論所要揭示的。
采用人們熟悉的語言,馬克思的價值概念是一種“抽象”。那么,馬克思對價值的定義究竟抽象掉了什么呢?顯然,馬克思抽象掉了所有與技術關系或實物有關的因素,只留下了“抽象勞動”所體現的社會關系。馬克思表明,這種“價值”與使用價值無關,或與實物的“效用”無關;另一方面,針對李嘉圖的混亂,馬克思明確表明價值與勞動生產率無關,即與實物的生產無關。進一步,當馬克思把這種“價值”與實物的生產、消費和占有完全抽象掉,或表明價值與技術關系無關時,那么馬克思的“價值”所體現的社會關系究竟是什么呢?
社會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如原始社會以血緣為基礎的家庭、氏族關系,奴隸社會對他人的直接占有和支配關系,封建社會以土地占有為基礎的人身依附關系等等。在14一15世紀的歐洲,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們提出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以構造新的社會關系或社會制度的基礎,而這種“資產階級思想家”的理念直接聯系到“勞動價值論”。比如在神學家阿奎那的宗教理念中,勞動價值論體現著公平與正義,是人們之間商品交換“平等”的基礎。那些早期勞動價值論的闡述者,如配弟、魁奈、康替龍等古典學派的前輩們,把勞動價值論聯系到“自然秩序”或私有財產的基礎;如洛克對勞動價值論的說明是“財產是自然的權利,它來自勞動”。顯然,這種對勞動價值論的闡述似乎聯系到新生的資本主義制度,如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就把勞動價值論聯系到“自由、民主與公平”。然而,資本主義的產生和資本主義制度卻是與這些早期“資產階級思想家”的勞動價值論理念背道而馳的。
價值,是一個非常重要、涵蓋非常廣泛的概念,由于研究對象不一樣,各種科學領域的價值觀是很不相同的。然而,只要仔細分析,除去某些膚淺之論,各種學說的價值概念還是存在著共通之處。文化經濟學無暇顧及歷史上和現實中關于價值問題的爭論,而將注意力集中在尋找不同價值觀的交匯之點。
文化經濟學認為,價值是客觀對象對于人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意義。這個價值概念是普適的,不僅在商品社會中適用,其他社會中也適用;不僅在經濟學領域適用,在倫理學、哲學、美學等領域也適用;不僅適用于人類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也適用于同一歷史時期不同的人類生活領域。
這個價值概念是一個陰陽統一體,一面是主體(人),另一面是客體(客觀對象),主體和客體通過“意義”聯合為一,構成一個價值形態。
價值形態的主體是人,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人對價值形態的客體,即客觀對象有某種需求;客體身上內含著某種屬性,也可以滿足主體的需求。
價值形態表明,價值是主客統一之物。其中,作為主體的人處于中心位置。如果沒有人,沒有主體的需求,那就無所謂價值。只有當主體的某種需求同客體的某種屬性相互吻合、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時候,才有意義、才有價值。
價值形態也表明,價值是一個矛盾之物。按照辯證法的規律,價值形態存在著對立統一的關系,矛盾的雙方既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價值是一個文化之物。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人創造的物質的和精神的東西,都是文化,價值從根源上說天生是一個文化之物。
在價值形態中,客體對人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意義,是客體身上存在著的,同時又是主體感受到、認識到的,這本身就是一個文化現象。實際上,價值是文化的內在特性。任何文化,對人的生存和發展都是有意義的。這種文化涵義在價值的展開中顯露得更清楚。
經濟科學家的大師們,從亞當·斯密、大衛·李嘉圖到馬克思,都在勞動價值論的研究中作出了重大貢獻,取得了偉大成就,使后世之人對他們一直懷著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事實:兩百年來,勞動價值論始終不能成為貫通經濟學的基礎理論,也不能指導經濟政策的制定和市場機制的運行,而且在各派經濟學家之間爭論不休,莫衷一是。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一個例外,它使勞動價值論的研究登上很高的境界,并且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
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沒有終結價值科學的真理,而只是為后人打開了深入認識商品價值的科學之門。
文化經濟學認為,商品的兩重性不是使用價值和價值,而是價值和價格(交換價值)。
商品,包括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因為對人的生存和發展有意義,因而有價值;因為能夠滿足人的生存和發展的某種需要而在市場上被交換,因而有價格。價值是商品內在的,價格的是價值的表現。價值和價格構成商品的兩重性。
商品的價值從何而來?是社會的人生產出來,“生產”這兩個字在新的價值論中具有樞紐的意義。文化經濟學將直接用“生產價值論”代替“勞動價值論”。
用“生產”代替“勞動”,用“生產價值論”代替“勞動價值論”有幾個好處:繼承勞動價值論的傳統,高度肯定價值創造者的崇高地位;可以把經濟理論和經濟實踐貫通起來;使價值理論變得相當簡明,文化經濟學主張的生產價值論,只保留生產、價值、價格、貨幣等很少的幾個概念;克服了勞動價值論遇到的難題;突出了價值理論對經濟實踐的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