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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組建以來,張茅局長曾多次提出針對市場環境新特點新問題,要加快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強化市場主體責任,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提升信息化監管支撐。在機構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們需要充分發揮統一大市場監管的優勢,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政府監管職責與企業自身市場主體職責的分離、行政監管與專業技術鑒定評審的分離,由政府保姆式監管向企業自證合規轉變,由單一部門、單一事項的監管向多部門協同監管轉變,由以罰代管向以服務促監管轉變,由傳統全覆蓋式監管向基于大數據的智慧監管轉變。
下面我們就以電梯監管為例,闡釋如何通過“四維共治”來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電梯作為生活中常用的特種設備,其監管貫穿于制造、安裝、維保、使用的全過程,涉及制造企業、安裝企業、使用單位、檢測機構、維保單位等多方主體,存在故障和隱患未能很好地控制、安全主體責任未能有效落實、監管部門靠人海戰術進行監管等大量問題,一直是市場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在當下信息化泛在的時代,新型電梯監管按照“以服務換取數據,用科技創新監管”的思路,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重構電梯生產、銷售、維保、使用等價值鏈各環節互聯網生態圈,并基于電梯互聯網平臺所積累和沉淀的電梯技術檔案、維修保養、使用管理、故障處理、檢驗檢測等留痕數據信息,建立涵蓋公開公示、主體信用、風險預警、質量安全追溯、隱患治理和應急處置的電梯監管體系,打造“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四維共治”監管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創業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市場逐劣的良性電梯市場環境共治。
一是依托互聯網平臺強化電梯相關各類市場主體責任。各類企業要基于電梯互聯網平臺,建立電梯制造安裝、使用管理、維修保養及企業誠信自律的“自我聲明+信用管理”等相關信息公示制度,并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承擔社會責任,實現企業自治。
二是行業協會可組織企業制定和實施行業信用規約和標準規范。對維保服務質量進行分類評級,并推行對執行行業信用規約和標準規范的激勵與懲戒制度,淘汰低劣企業、限制惡性競爭,建立行業誠信體系,促使絕大多數企業做到依法誠信經營,實現行業自律。
關鍵詞:新農合 管理機制 現狀 探究
一、喀左縣新農合制度落實和經辦機構的現狀
(一)喀左縣新農合制度落實情況
新農合制度是以農民自愿繳費,政府財政補助為依托,實現參合農民患病就醫互助共濟、大病統籌為內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6年,喀左縣衛生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到外地考察、實地調研,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決定自6月份開始開展新農合工作。 10年來,喀左縣新農合在縣委、縣政府的全面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不斷調整和完善新農合實施方案,全力做到參合農民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出院后即時結報工作,推進新農合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完善,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督管理,確保了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有效地保障了廣大參合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受益程度。新農合制度的實施,雖然一定程度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但在制度實施中也出現了很多矛盾和問題。參合農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財政補助呈逐年提高趨勢,但參合農民就醫費用報銷比例卻沒有實質提高;有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醫藥費用較之以前不但沒有下降反而提高了很多,參合農民就醫的費用也隨之提高了,這種情況的出現極大地影響了參合農民繳費的積極性;參合農民患大病重病必須到域外就醫,但制度規定分級分段分比例報銷,域外報銷比例偏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二)新農合經辦機構設置情況
新農合經辦機構以縣級經辦機構為主導,縣級經辦機構按制度要求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同時根據縣級統籌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新農合實施方案。新農合試點及推廣階段,衛生部門是新農合的主管部門,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人員通過調配、統考入職。通過對當地縣、鄉兩級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及辦公設施等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發現,縣級經辦機構一般由7-10人組成,根據業務設置科室,平均每科室工作由1-3人負責,需要管理、經辦統籌地區30-50萬參合農民的參合信息和報銷補償款的發放;有的鄉鎮新農合工作沒有專職人員負責,或者臨時抽調其他部門人員負責新農合工作。縣、鄉兩級經辦機構人員尚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縣、鄉兩級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尤其縣級經辦機構經費短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新農合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
喀左縣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體系自2002年以后,得到逐步提高和完善。2002年成立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由人社部門主管,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服務工作;2006年,喀左縣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由衛生部門主管,負責全縣參合農民的醫療醫藥費報銷補償工作。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覆蓋了全民醫療保險,兩項制度在醫療保障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兩項制度管理上處于各自為政的管理狀態,這種狀態導致管理部門不統一,經辦機構在人員和經費配備不足的條件下重復配置,造成公共資源浪費;在城鎮上學的學生可以視為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但學生戶口是農業戶口的也可以參加新農合,這樣就造成學生重復參保(合)繳費,造成參保(合)人員和國家財政補助負擔;兩項制度都需要醫療機構定點準入,因此導致定點醫療機構重復定點、重復組建信息管理系統,造成定點醫療機構重復投入經費等。
二、完善機制,統一管理,推進城鄉居民醫保進程
(一)完善機制,推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1、拓寬籌資渠道
新農合基金能否足額籌資到位是新農合制度落實和新農合工作健康有序開展的保障。目前,喀左縣新農合基金籌資渠道主要有各級政府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只有民政救助對象和扶貧對象由財政統一全額繳費。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級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額度也隨之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新農合基金的使用額度。但近幾年,有的統籌地區陸續出現新農合基金赤字情況,說明新農合基金現有兩種籌資渠道籌集到的資金不能滿足參合農民日益增長的補償支出。為了確保新農合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在原有籌資方式的基礎上還應探索其他籌資渠道,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農合,拓寬新農合基金籌資渠道。
2、加大宣傳力度
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的宣傳,鄉、村兩級衛生服務機構要做好健康檔案的管理工作及疾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宣傳參合農民獲得大額或封頂補償案例,體現新農合制度的惠民之處,從而激發參合農民的繳費熱情;加強星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的惠民服務,擴大參合農民對政策和受益性的知情度,鼓勵參合農民就近就醫,節省域外就醫成本。
3、提高受益程度
喀左縣新農合運行10多年來,農民個人繳費額度和財政補助力度逐年提高,而且提高幅度都比較大。但參合農民受益程度卻沒有明顯提高,政策中只針對參合農民患大病重病比例有明顯提高。補償范圍小、繳費幅度提高和補償受益率偏低的矛盾是影響農民繳費積極性的重要原因。所以,在新農合實施方案的制定中,既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又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水平和農民健康狀況,制定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實施方案,引導醫療機構合理診治,引導參合農民正確就醫,確保參合農民從中受益。
4、推進商保范圍
近些年來,商業保險機構和城鎮醫保、新農合在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參合農民的大病救助方面進行了合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效。統籌地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擴大業保險機構對全民醫保項目的參與范圍,讓商業保險機構承擔起除大病重病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業務。喀左縣新農合中心曾試行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意外傷害保險的報銷補償工作,利用商業保險機構工作地點和工作人員配備密集的優點,解決新農合人員和經費不足的問題。推進商業保險參與范圍,可以為參合農民提供更為高效、便捷的補償服務,也提高了參合農民的醫療保障受益度。
5、加強醫保基金的監管力度
新農合基金是新農合健康有序開展,是參合農民切身受益的基本保障,要提高認識,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管力度。喀左縣政府在每年制定新農合實施方案時,在參考省市縣新農合指導方案的同時,根據本縣往年新農合基金籌集使用情況做適當調整,使新農合制度最大限度受惠于民。喀左縣新農合中心根據工作情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不斷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6、暢通監督檢查的公示制度
喀左縣政府相關部門聯合衛生部門成立了監督委員會,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定點準入和新農合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按月公示當月參合農民住院報銷補償明細;新農合中心按季度將新農合補償情況在縣、鄉、村三級公示。公示制度的實行,有效確保新農合基金在陽光下使用。
[論文關鍵詞]廣西 新農保基金 監管
一、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理論基礎
(一)公共產品理論
公共產品(public goods)是與私人產品(private goods)相對的,公共產品在消費或使用上具有非競爭性(non-rivalness),在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20世紀初,國外一些知名學者通過將邊際效用價值論運用到財政學科的研究上,形成了公共產品理論(Public Goods Theories)。1919 年,瑞典經濟學家林達爾( Lindahl equilibrium )提出了著名的公共產品理論成果之——林達爾均衡模型,該模型認為公共產品的價格是由公民的購買意愿決定,而不是由某些政治選擇機制和強制性稅收來決定。1954年,學者薩繆爾森提出了著名的“公共支出的純粹理論”,該理論認為公共產品的消費不受任何他人對這種產品消費的影響。1956年,學者蒂鮑特(C.M.tiebout)發表了 “一個地方支出的純理論”。1965年,學者布坎南在其“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中首次對準公共產品進行了討論,認為只要是集體或社會團體決定,為了某種原因通過集體組織提供繁榮物品或服務,便是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概念得以拓寬。1973 年,學者桑得莫從消費技術角度研究了準公共產品,從此公共產品理論的發展主要集中在如何設計機制以保證提供公共產品的效率上。
根據公共產品的相關定義及理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基金就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競爭性。對于全國的農民來說,農民甲在享受新農保時,并不排斥農民乙參保。但是,隨著全國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地方和中央的財政面臨的壓力也隨之增大,成本增加,故增加邊際人數的參保成本并不為零,因而新農保在非競爭性上表現不充分。新農保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必須由廣西各級地方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進行合理干預和調節,不斷健全和完善廣西新農保相關制度。
(二)博弈論
博弈論(Game Theory),又名“賽局理論”、“ 對策論”,是經濟學的標準分析工具之一,博弈論認為一個主體(個人或組織)的選擇會與其它主體選擇的產生相互影響,研究具有競爭性質現象的數學理論和方法。中國古代的《孫子兵法》算是最早的一部關于博弈論的著作,近代對于博弈論的研究始于馮·諾伊曼(von Neumann)。1928年,學者馮·諾伊曼(von Neumann)證明了博弈論的基本原理。1944年,馮·諾依曼和摩根斯坦將二人博弈上升到多人博弈,并將博弈論系統應用到經濟領域。1951年,約翰·福布斯·納什(John Forbes Nash Jr)利用不動點定理證明了均衡點的存在,提出了納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存在定理。此外,塞爾頓、哈桑尼等學者的研究也對博弈論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本文通過借鑒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對廣西新農保基金的市場化運作中農民、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等的多方博弈進行分析,提出完善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措施。
二、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構成
截止2011年5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農保參保總人數達到352.5萬人,占全區農業人口的8.56%,2012年年內將提前半年實現新農保制度全區覆蓋。各政府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完善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逐步健全內控外監制度,構筑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長效體系。
(一)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 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0]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新農保基金實行縣級管理,納入縣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和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并建立全區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將新農保的登記、繳費、核算、查詢等項目全部納入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廣西新農保管理信息化、規范化。
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由縣、鄉、村三級構成,并實行屬地化管理。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自治區級和地級市社保機構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各級社保機構開展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財政及時劃撥新農保基金;參與制定本地區新農保管理辦法、財務管理細則;制定本地區新農保內控和稽核制度;規范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工作;參與新農保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編制、匯總、上報本級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和統計報表;組織開展人員培訓等工作。縣(市、區)級社保機構負責新農保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發放、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檔案管理、統計管理、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等工作,并對鄉鎮事務所的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鄉鎮事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參保資格、基本信息、待遇領取資格及關系轉移資格等進行初審,錄入有關信息,并負責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政策宣傳、情況公示等工作。村協辦員具體負責新農保參保登記、繳費檔次選定、待遇領取、關系轉移接續等業務環節所需材料的收集與上報,負責向參保人員發放有關材料,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通知參保人員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并協助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摸底調查、農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況公示等工作。并對新農保經辦流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二)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督體系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指導意見》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各級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第二十四條規定:“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對新農保基金的審計監督、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等途徑,保證廣西新農保基金的收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確保新農保基金在運行過程中不受損失,提高新農保基金的管理效益。
三、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盡管廣西各級地方政府不斷加大新農保基金管理制度建設的步伐,完善基金監管機制。但隨著廣西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民參保的訴求日益強烈,新農保業務呈急劇增長的態勢,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目前,針對新農保基金的監管主要來自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身的內部監督,以行政監督為核心,而缺乏應作為主要監督力量的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外部的有力監督。同時,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通過分離社保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來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即保值增值)。而我國目前采取的是“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雖然增加了財政部門和銀行的審核,但是針對新農保基金的籌集、發放等需加強監管力度。
(二)法制建設滯后
廣西已經相繼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等制度規范,但對新農保基金的管理在法理上還存在真空,有關新農保基金監管的法規建設亟須加強。
(三)信息化程度不高
隨著國家“金保工程”的逐步開展,新農保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也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有效減少了業務經辦過程當中的人為干擾,提高了新農保基金運轉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冒領、錯領新農保基金現象的發生。但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信息化建設還比較落后,普遍存在“重硬件投入、輕軟件建設”的現象依然存在,須提高信息建設力度。
(四)風險預警監督機制不成熟
人口老齡化加快、金融危機和通貨膨脹等問題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加大新農保基金運營的風險。因此,預警基金風險,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顯得尤其重要。但目前廣西的新農保基金風險預警監督機制還不成熟,尚處于完善階段。
四、完善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設想
(一)健全機構,完善制度
健全的機構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基礎,廣西政協李達球副主席的《促進廣西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專題報告》認為有必要在自治區、市、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中調配編制,專門成立“農村社會保險處”(科、股)來對新農保基金進行監管。完善的制度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前提,監管機構要從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實際出發,在基金登記、繳費和支付等各個環節上,都制定完善的監督檢查辦法,形成專項監督檢查長效機制。比如建立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聯席監督檢查機制、群眾舉報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加強立法,嚴格執法
法律是新農保基金監管的依據。廣西各地方政府作為“新農保”這一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應根據廣西農村地區養老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充分體現中國農村養老“公平與效率兼顧、權利與義務和諧”的立法價值選擇,研究并制定涵蓋包括基金經辦、基金運營、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機構等的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比如盡快出臺《廣西農村養老保險法》等,保障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過立法規范基金經辦,打擊基金違規運營和多領、冒領基金等違法行為,促進廣西新農保基金管理逐步邁向法制化軌道。
(三)強化預警,防范風險
新農保基金的市場化運營不可避免地存在風險,安全是基金管理的基本,增值是基金管理的延伸,應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增值。除了通過多元化投資組合分散基金市場化運營風險,還要通過構建的風險預警機制來保障新農保基金的安全。比如建立新農保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督指標體系、成立專業投資機構和制定市場進出標準等。
(四)多管齊下,全面監督
關鍵詞:新型合作醫療 基金管理 問題 措施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在不斷總結試點地區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已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開展,各級政府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穩步推進合作醫療工作,并取到顯著成效。基金管理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核心工作,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合作醫療能否順利運行。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多項法律法規,使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得以加強,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但是在基金管理過程中仍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內容
1.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管理
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管理主要包括籌資渠道和籌資收入管理兩方面。目前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籌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中央財政對參與合作醫療的農民給予醫療補助資金;第二,地方各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經濟發展水平,按照合作醫療資金配套政策給予參合農民適當的補助資金;第三,農民個人按照實際收入水平以家庭為單位繳納費用;第四,合作醫療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基金籌集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進行管理,例如農民個人繳費部分要按時足額籌集,減少截留占用資金;個人繳費要根據參合對象實際登記情況按戶收取;為了保證資金足額撥付要根據財政隸屬關系,將基金及時劃入財政專戶等等。
2.合作醫療基金的支付管理
合作醫療基金支付管理主要是指縣級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依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結余留存”的原則,按照國家合作醫療法律和相關規定,通過合作醫療基金支出戶進行基金結算與管理。基金支付管理主要任務是在堅持住院補償和門診費用補償原則的基礎上,確定合理的補償標準,有效利用基金的同時,提高農民的參與積極性。
基金支付的管理模式主要三種:第一,財政部門根據縣級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機構審核的支付憑證和報銷補助表,將補助資金通過銀行結算直接支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第二,在財政直接支付基礎上,通過支出戶支付在縣級經辦機構辦理報賬的零星補助;第三,縣級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下撥預付款和結算醫療費用時通過支出戶支付。
3.合作醫療基金的運營管理
運營管理是建立在支付管理的基礎上,保證合作醫療基金安全、高效運營。合作醫療基金運行遵循盈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三項基本原則,盈利性主要是指依靠資金投資收益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流動性主要是指合理安排基金長短期投資,以保證基金的變現能力和應急能力;安全性是指有效的規避基金投資風險。合作醫療基金的運營形式不能單純的與國債或定期存款等同,應該充分滿足基金運行基本原則。
4.合作醫療基金的預算管理
合作醫療基金預算管理是指為了保證合作醫療工作的順利開展,經辦機構根據相關規定編制基金收支計劃。預算管理在基金管理中起重要作用,財政部門對合作醫療基金預算編制、預算審批程序和預算調整等工作有明確規定。
二、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1.基金籌集機制有待改進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渠道眾多,涉及上門收繳、委托代繳等多種籌資方式,在合作醫療運行初期,針對不同地區的參合情況,采取多樣籌資方式基本可行。但是,隨著農民群眾參合程度的不斷提高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不斷完善,多樣化籌資方式增加籌資難度,急需一種行之有效的籌資方式,減少相關人力物力投入,進而降低籌資成本。基金籌集過程中,補助資金撥付不到位、基金挪用、虛套補助資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如在資金撥付時,由于統計環節復雜和撥付環節眾多等因素影響,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不及時;一些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無法保證合作醫療基金的足額到賬;由于基金籌集機制不完善,地方挪用、截留合作醫療基金現象嚴重,這些因素使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面臨嚴峻考驗。
2.基金管理政策制定和執行水平有待提高
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政策執行不到位,導致基金管理工作薄弱,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合作醫療相關經辦單位審核程序不規范,導致超標準領取醫療補償;第二,定點合作醫療機構將轉外就醫人員的醫療補助非法截留;第三,合作醫療報銷比例單一,使農民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過重。
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政策制定還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如一些農村戶口的城鎮職工因合作醫療繳費低等因素,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而是費盡心思參加合作醫療;一些農村戶口的在校學生參與新農合的同時還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府重復補貼增加了財政負擔;相關經辦機構沒有按照規定給予低保戶適當的合作醫療優惠政策;門診統籌制度、大病補償機制和外傷報銷制度不完善,導致資金沉淀、資金利用率低。
3.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部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縣級管理中心財務人員多由有關單位的會計擔任,但在鄉鎮一級的管理結報中心,無專職財務人員的情況還較為普遍,各單位無專職會計人員直接限制了財務核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單位的結報員不能準確填報資產負債表、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或編制不規范的現象較為普遍,會計檔案整理不及時、歸檔不及時等現象還存在,個別單位票據使用后沒有及時核銷。在中央和各級政府的大力宣傳下,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認識逐漸提高,參與積極性也不斷提高,相應地醫療補償基金和報銷比例也在不斷增加。合作醫療的全面開展使財務人員工作量大幅增加,由于財務人員專業技能的欠缺和培訓不到位,導致基金管理工作失誤不斷,影響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正常運行。
4.基金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基金使用管理和內部管理監管力度不夠,致使個別地方合作醫療基金被套現,基金管理存在安全隱患。首先,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經辦機構無法針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只能通過核減補償基金彌補損失,監管工作沒有起到實質性作用。其次,監管機構設置不合理,合作醫療管理部門和經辦部門監管職責不明確,崗位設置不合理,導致監管機構工作效率低,監管職能未充分發揮。最后,長效監管機制沒有形成,監督和管理未按時進行,基金使用監管不到位。
5.信息化建設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計算機硬件配置低,軟件開發不到位,導致一些地區新型合作醫療基金還不能杜絕用人力手工結報,基金財務管理審核程序復雜。合作醫療全面開展后,參合率不斷提高、輻射范圍擴大,基金財務管理業務增加,依靠人工完成眾多復雜的程序已不能滿足合作醫療發展的需要。另外,一些地區信息系統配套完善,但是由于工作人員專業技能有限,無法很好的利用信息系統,導致資源閑置浪費;統一信息平臺尚未構建導致定點醫療機構和相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失真嚴重,信息系統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加強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措施
1.完善監管機制
首先,健全基金監管法律法規,明確相關機構的職責和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使基金管理有法可依。第二,充分發揮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成立監督委員會專門監督基金使用情況、通過定期公開制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意識、通過各監督機構有機結合實現合作醫療全面監督。第三,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對診療過程和收費情況進行全程監控;推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對目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績效考評,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最后,借助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審計監督,審計部門對經辦結構的操作流程和補償執行情況定期監督檢查,通過網上抽查及時處理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提高基金財務管理水平 完善征繳模式,
完善征繳模式,完善參保費用的征繳流程,考慮通過銀行托收等手段減少征收環節和時間,降低征收風險。各行政村將農民參保款存款在銀行開設專用存款賬戶,委托銀行托收存入各單位基金專戶,為了有效解決以不恰當手段套取合作醫療基金問題,需要從以下幾方面不斷提高基金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走訪制度(可通過電話回訪、)、完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報賬和收費管理、建立報賬稽查機制和規范報賬審核程序。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是首要工作,可以確保合作醫療相關政策的有效落實,報賬稽查機制可以及時糾正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基金安全運行。
3.加快合作醫療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設
加大基礎設備投入,引進先進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設,對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開展起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合作醫療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設,有利于財務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基金管理流程的規范,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減少人為失誤,保證補償資金準確及時到位。其次,利于基金管理監督工作的開展,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全面掌握基金使用情況,實現全程動態監管,減少基金運行財務風險。最后,信息管理系統可以為患者建立健康檔案,提高醫院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也保障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4.加大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力度
第一,完善基金支付機制。完善基金支付機制可以有效提高合作醫療基金抗風險能力,保證合作醫療的持續穩定運行。根據地區經濟水平,制定合理的支付方案,以合理的支付比例和支付范圍嚴格控制合作醫療基金的支付。
第二,規范基金使用程序。對定點醫療機構診療程序進行嚴格監管,明確處罰標準,杜絕套現行為,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通過價格監管,規范基金使用程序,提高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
第三,強化基金籌資管理。統一籌資方式是解決合作醫療基金籌資難問題的有效途徑,其中協議委托方式較其他繳費方式具有籌資效率高,籌資成本低的特點,能夠有效的規范基金籌資環節。另外,有效降低籌資成本是新型合作醫療財務管理的主要目標,可以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參合率,降低合作醫療基金平均籌資成本。
5.健全基金管理機構
首先,將保險管理和合作醫療管理機構進行有效整合,成立醫療管理服務中心,對城鎮醫療、醫療救助和合作醫療等工作實現統一管理,在精簡機構的基礎上提高醫療管理服務水平。其次,根據業務需要設立專門的醫療基金管理部門,明確各崗位職能,增強基金管理風險意識,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最后,加強基金管理機構的人員隊伍建設,通過專業技能培訓和業務指導提高現有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此同時,不斷引進相關專業人才,為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注入新鮮血液。
6.加大合作醫療宣傳力度
受傳統觀念和風險意識的影響,目前一部分農民沒有真正了解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對于是否參合合作醫療仍持觀望態度。各級機構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增強農民的保健意識,使其認識到參與合作醫療的重要性和必要行,認識到新型合作醫療的獨特之處。政府應該加大扶持力度,在各級政府的配合下,引導干部和黨員充分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四、結束語
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是一項解決民生問題的系統工程,其安全運行需要各級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基金管理涉及籌資、支付和管理等諸多方面,為了有效解決合作醫療運行過程存在的問題,必須加強基金監管力度,防患于未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基金管理,提高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認可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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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新特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農合實質是一種政府高度補貼的自愿性醫療保險。新農合制度從2003年開始試點,到2008年已經實現全覆蓋。截止2009年第一季度,參保人數達到8.3億,全國農民累計已有9.24億人次受益,累計補償資金達591億元。新農合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針對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它具有以下新的特點:
(一)農民自愿
在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基礎上,以家庭為單位繳納合作醫療保險費,家庭的所有成員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的農民以戶為單位,每人每年交納10元的保險費并存入個人賬戶,就能得到國家、省、市、縣財政共計40元的補貼,形成社會統籌基金,參保者大病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就可以按規定的標準得到補償。這種做法,一方面,擴大了該項制度的覆蓋面,讓農民成為真正的受益者;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一人參保,全家吃藥”的不良現象,同時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擴大籌資范圍和基金的整體規模,提高合作醫療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二)政府做保證
在資金方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政府投入為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府籌資額度占80%,2009年,全國新農合籌資水平達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參合農民按40元標準補助,對東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區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地方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40元,農民個人繳費增加到不低于20元。東部地區的人均籌資水平應不低于中西部地區。從2010年開始,全國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參合農民按60元的標準補助,地方財政補助標準相應提高到60元,農民個人繳費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在管理方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次要求省、市級人民政府成立由衛生、財政、農業、民政、審計、扶貧等部門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在衛生行政部門內部設立專門的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在分擔風險方面,新農合一般采取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統籌或逐步向縣(市)統籌過渡,這就進一步促進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高度結合,醫療服務水平和基金的互助共濟與抗風險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三)保障重點明確
在以往實行的合作醫療中,農民積極性不高的一個原因是農民受益度小、統籌面窄、抗風險能力差。為此,國家制定了相對較高的保障水平,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新農合補償封頂線(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50%的地區新農合住院補償提高了5個百分點。把保障重點放在保大病上,這樣可以緩解因病帶來的經濟損失,避免因患大病而致貧、返貧現象的出現。同時,在保障大病的基礎上,適當兼顧小病,擴大覆蓋面,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吸引更多農民參加。從2008年開始,政府部門積極推進門診統籌,加大門診統籌力度,把保障的重點由大病起步逐漸向門診小病延伸,擴大大病統籌的一些門診慢性病種。
二、建立健全新的管理體制
(一)建立新的籌資體制
新農合強調政府是籌資的主體,地方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60元,但在實際運作中,政府對新農合的投入比例較低。特別是縣鄉財政困難,負債過重,無法保證其資金的投入,主要的資金最后還是由農民負擔。有些省市規定,參保者在鄉、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看病,只能得到約20%的醫療費減免,而參保者到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沒有任何補償。可見,新農合的受益人群主要是生大病住院治療的參保者,這就造成部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不高,特別是一些地方在推行新農合的過程中,籌資成本由政府或衛生部門承擔,由此造成一些政府部門工作缺乏主動性。地方政府投入不足,集體經濟投入部分也難以及時足額到位。為改變上述現象,首先,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對新農合的投入比例,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建立新農合專項資金制度。按2006年底參保農民4.1億人,每人每年補償40元計算,共需164億元,這約占2006年國民生產總值的0.08%、國家財政收入的0.4%,即使提高到每人60元,按照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政府也有能力增加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補貼。比如,石家莊市政府就單獨拿出一部分錢在新農合和醫療救助制度之外又實行大病補助,收到了很好的社會反響。在鄉鎮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將符合條件的民營醫院逐步納入到醫保體系中,充分利用社會閑置資金,解決政府投入不足以及公共醫療設施缺乏的現狀。其次,降低新農合運行成本。新農合是以縣為單位統一審核報銷,目前我國農村實行由保險公司派專管員負責對到外地公立醫院醫療機構就醫的參合人所發生醫療費用的審核和補償,而農民居住分散,健康狀況差異又大,這造成管理成本偏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縣級單位設立了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在鄉鎮也成立了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機構人員和辦公經費都列入財政預算,這增加了縣鄉政府的財政負擔。為了減輕財政壓力,許多縣鄉政府將部分費用轉嫁給衛生機構,最終又將轉嫁給患者,無形中浪費了國家大量資財,也降低了對農民的保障水平,因此,必須降低新農合的運行成本。比如,可以讓保險公司參與進來,由保險公司設立結報補償服務中心,建立起有效的運作機制,同時加強風險管控,降低新農合運行成本。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區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將基金委托給中國人壽二道江支公司全權管理,從而將“新農合”運行成本降低了90%。
(二)合理調整住院補償起付線,適當提高補償比例和封頂線,擴大補償范圍
從2009年起,河北省新農合年最高報免額度提高到3萬元,但由于此制度中的大病補償不是病種補償,而是以醫療機構級別來確定補償標準,鄉級住院補償比例為70%—80%、縣級為60%—70%、縣級以上為45%—60%。受基層醫療部門醫療條件和手段的限制,部分大病患者不敢到這些醫院就醫,只能到報銷比例低的大醫院就醫,再加上部分所用藥物及檢查項目不在報免范圍內,直接導致報銷基數大大減小,最后拿到手的報銷費用也不過總費用的40%。以石家莊市為例,2007年1—6月,石家莊市住院補償比例為29%,但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這個比例體現不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救助為主”的精神,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特別是困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即便是北京市這樣財力雄厚的城市,住院補償率也只有2008年的48.4%。
(三)加大管理監督體制建設
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制大致有3種形式:一是由衛生行政部門主管;二是由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主管,或新組建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隸屬于地方政府)來管理;三是由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管理。由于目前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管理并沒有形成專門體系,管理部門上只是涉及衛生、財政、民政部門,而審計、農業、發改委、教育、人事、編制、人口計生、藥品監督和扶貧辦等部門還沒有完全介入到合作醫療的組織管理體系中,在宏觀上沒有形成符合農村社會發展水平的醫療保障政策體系。衛生、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沒有形成定期對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及外部審計的監督機制。一方面,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該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為參合農民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遏制農村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比如,陜西省進行了新農合單病種限額支付改革,減輕了農民的醫藥費用負擔。我們認為,一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準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競爭機制。二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和監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將定點醫療機構做好新農合工作情況納入到日常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三要建立由參合農民組成的監督小組與新農合經辦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情況和管理狀況進行不定期評議的制度,并完善監督機制。對評議不合格或排名最后的醫療機構,要取消其定點資格。四要對經常違反規定給病人亂開大檢查和大處方的醫生進行懲處,除了吊銷其處方權外,還應該以通告的形式告知參合農民,從社會輿論的角度來遏制這種不良風氣的盛行。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健全社會監督、審計監督等機制。一是徹底管好農民的“保命錢”。合作醫療基金是參合農民的“保命錢”,管好用好是新農合工作的中心環節。基金規模越來越大,監管任務也越來越重。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2008年1月—12月,四川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辦涉及“新農合”職務犯罪案件22件52人,涉案金額90余萬元,詐騙“新農合”基金的犯罪案件也達到40件82人,這些犯罪案件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為此,要嚴格落實和執行好基金財務管理與政務公開制度,各省、市、縣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督力度,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基金監督制度,形成有效的監管機制,嚴禁以任何理由擠占、截留、挪用合作醫療基金。二是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規范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完善對醫療機構的立體化監督體制。當前的監督主要有審計監督和財務基金管理制度,這些只是技術監督,還要發揮社會力量來進一步強化監督,形成一個立體的監督網。比如,建立醫療報銷公示制度和患者回訪制度。同時,還要引入社會評價機制,比如,有些地方定期公布縣級醫院所用藥品報銷的比例范圍。三是發揮農民參與監管的作用,采取多種監管形式,除公示、舉報外,還可以采用不定期抽查、聘請農民作為監察員和信息員等,加強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監督。
(四)建立預警機制
監察、人事、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或制度,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除了實行藥品集中采購或跟蹤采購、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外,還應該建立醫藥費用警告與通報機制,嚴格控制參合農民自負醫藥費用比例,把醫藥費用控制成效列入新農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重點對藥價進行監管,確保定點醫療機構間藥價的統一。同時,對不按規定核實參加新農合人員的身份,造成冒名頂替;不嚴格執行新農合診療目錄或藥品目錄;使用自費或貴重藥品及進行特殊檢查或治療不告知;不按病情需要收入住院病人,有意過度使用新農合基金;截留病人,不及時轉診延誤治療;“搭車”開藥或更換診療項目和藥品等行為;依法依紀進行處理或處罰。
一、市場采購商品質量監管現狀分析
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商品市場是以市場采購新型貿易方式為主要特征的。這種方式有別于傳統對外貿易方式,通常是由出口商品發貨人或其人在國內流通領域商品市場,以現貨方式采購,辦理相關報檢、報關、貨運出口等手續后商品出境的貿易方式。新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交易方式獨特。交易方式大多為看樣訂貨,國外客商直接在市場采購,人民幣現金交易,采購商支付貨款后,商品所有權即轉移為采購商所有。二是涉及商品繁雜。一位采購商可能采購多種商品,但每種商品數量有限,不同的采購商往往選擇使用同一集裝箱出口商品。三是出口主體多樣。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的采購、報檢、報關、訂艙、貨運等出口環節基本上由中介機構完成。四是物流時間求快。時間就是效益,只有快速通關,便利流通,才能實現效益的進一步優化。
(1)質量水平現狀。目前義烏商貿市場的商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而言依然不高,特別是部分涉及安全、衛生、環保項目的商品,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原因是多數市場采購商,以低價為首選目標,忽視質量標準,直接導致采購商品長期處于低價低質水平。加上市場本身準入和退出機制尚不完善,加劇了質量風險不斷積聚。據統計,2011年,義烏集貿市場總成交額達677?郾85億元,同比增長9?郾13%;其中中國小商品城成交額515?郾12億元,同比增長12?郾95%,首次突破500億元大關,創歷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義烏檢驗檢疫局共受理市場采購出口商品62155批,貨值11?郾79億美元,檢出不合格批次715批,不合格檢出率為1?郾15%。不合格產品主要有鞋靴類、紡織品、食用包裝容器等。同期對義烏市場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的出口商品抽樣檢測情況也顯示,質量狀況不容樂觀,在完成抽樣檢測的13381批商品中,不合格1304批,合格率僅為90?郾25%。
(2)質量監管現狀。多年來,浙江檢驗檢疫局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正確領導下,根據商品市場實際,遵循“嚴格管理、管而不死,適度放寬、放而不亂,方法靈活、操作規范”的原則,不斷探索市場采購商品檢驗監管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初步形成了“檢驗、監管、稽查”三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措施體現在以下八個方面。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依據。出臺了《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試行)》,制定了針對外貿倉庫規范化管理的規定,以及玩具、鞋類、紡織品、陶瓷等大宗商品檢驗的作業指導書。二是突出重點,加強了高風險、敏感商品的檢驗監管。將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等敏感商品作為管理的重點,按不同風險等級,確定不同的抽樣檢測頻率,以實驗室的檢測結果,作為判定商品合格與否的依據。三是大力推進誠信管理。確定報檢主體,按照守法便利、違法懲戒原則,試行實施分類管理。四是實施視頻監控管理。對部分外貿倉庫,實施實時視頻監控,提高了監管效率,緩解了監管壓力。五是強化溯源管理。探索建立了“供貨商——報檢主體——出口公司——船運公司——進口商”的監管系統,建立數據庫,對市場經營單位進行全備案;要求每個報檢主體建立商品出口臺帳;實行出口供貨商店(鋪)備案管理,建立索證索票、進貨登記、驗收記錄、商品流向記錄。六是加強執法稽查力度。實施有針對性、不間斷的執法稽查,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七是推進大通關建設。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科學性,推出了集中審單一站式服務,提高了通關效率。八是探索構建多部門協作機制。努力形成政府負總責、報檢主體是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齊抓共管、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質量安全綜合管理大環境。
(3)質量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當前對義烏國際商貿市場商品的質量監管中,存在著不少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郾關于檢驗檢疫部門。一是政策滯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主要圍繞一般貿易方式下出口生產企業來設定一整套檢驗監管措施和手段,對于特定的新型國際商貿方式存在滯后性。針對制造商產品銷售的不確定性,普遍存在“品種多、批量小、主體雜、通關時間緊”特點,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具有更大的質量風險。但目前我國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這就導致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在檢驗標準、檢驗方法、操作程序、執法尺度上不統一、不明確、不規范。二是資源不足。檢驗檢疫監管壓力與日俱增。面對滾滾物流,檢驗檢疫部門在人、財、物等方面都捉襟見肘,執法力量無法滿足現行按批檢驗模式的規定要求,“檢不快,檢不完,檢不了”,甚至是“檢不準”成為不可避免的結果。三是檢測水平有限。小商品種類極其豐富。據統計,目前義烏商貿市場共有市場經營商位6?郾2萬余個,擁有16個大類、4202個種類、170多萬種商品,其中60%以上商品出口世界215個國家和地區。面對海量的商品,檢驗檢疫檢測水平無法完全滿足實際需要。受檢測用房、設備、人員等因素限制,部分商品必須經過繁瑣手續和一定時間周期送達外地檢測,增加了進出口企業的經營成本和時間成本,也制約了市場采購商品的順利出口。
2?郾關于監管部門間的合作。各部門間尚未建立統一互信的協作機制,難以形成合力。最多僅是部門之間建立的合作機制,缺乏具體的合作項目和內容,不能充分發揮各自的最大監管效能。各部門在聯合執法、信用監管、法律責任追究等方面,改進空間很大。
3?郾關于監管對象。主要是出口主體復雜,商品溯源難,責任追究難。義烏市場出口主體多,中介機構多,外商多,由于缺少嚴格的準入機制,給市場的有序發展帶來諸多隱患。具體表現在:供貨商素質良莠不齊,風險防范意識不高,外貿專業知識缺乏;異地公司違規操作,擾亂貿易秩序;另外,還有大量無證國際貨代組貨、攬貨出口,擾亂正常的出口貿易秩序;組貨單位中介多、外貿倉庫不固定、不集中、不規范,而且對于中介人員和中介機構約束少,缺少相應完善的法律法規約束,監管難度大,存在“飛單”、“虛假申報”等風險,出口商品難以追溯,商品質量難以控制,責任難以追究。
4?郾關于監管效果。一是法檢商品逃漏檢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據歷年業務統計數據及檢驗監管、執法稽查實際情況表明,義烏市場采購商品出口存在嚴重的逃漏檢現象,市場采購出口的法檢商品中僅有三成左右做到依法報檢。逃漏檢現象的存在,直接導致了小商品出口貿易中存在的假冒偽劣、質量不合格、侵犯知識產權等一系列問題。二是國外關于義烏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因質量或者安全問題而通報、召回、退貨的案例逐年上升,2008年32起,2009年51起,2010年52起,2011年達82起,占全省系統的比例由2008年的22?郾4%上升到今年的51?郾3%以上。國外通報召回案例的居高不下,已經影響了義烏市場商品乃至整個浙江出口產品的聲譽,對義烏市場采購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帶來直接的負面影響。
二、改進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的基本原則
針對當前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必須立足實際,全面改進質量監管工作。為此,要牢牢把握以下四項原則。
(1)解放思想。思想解放的程度決定了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深度。構建新型國際商貿市場政府監管方式的目標,就是要“管得住、通得快,質量可追溯,責任可終究”。“管得住”是前提,“通得快”是手段,質量保證是目的。
(2)先行先試。針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存在的局限性和滯后性問題,可采取先行先試辦法,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原則,對重點工作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和計劃,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形成檢驗、監管、通關新機制,探索新的監管模式,為檢驗檢疫系統改革積累經驗。
(3)以質取勝。目前市場商品質量安全總體情況不盡人意,另外由于各國安全質量標準不一,多數情況下,歐美等發達國家標準、國內強制標準和非洲、中東等國家與地區的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呈現梯次遞減的狀況。建議在政府的強力引導下,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落實參與市場采購貿易各方的質量責任,共同唱響做強“義烏小商品”品牌的大合唱,為義烏市場采購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創造條件。
(4)創新機制。從創新角度考慮,可把檢驗檢疫監管改革目標定位如下:首先要求產品質量安全必須“管得住”。與此同時,完善對外貿易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國際貿易的便利化水平,也就是要“通得快”。辨證妥善地解決“管得住”與“通得快”的矛盾,是解決市場采購出口檢驗檢疫監管難點的關鍵,需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積極創新。浙江檢驗檢疫局已經針對市場采購新型貿易方式的特點,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監管新措施,正在陸續推行之中。
三、進一步改進義烏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方式的措施探討
在上述四項原則的指導下,政府各部門應攜手合作,從多角度入手,全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進一步改進對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商品的質量監管。具體來講,可以從四個方面著眼,采取相應的措施。
(1)從“便利化”著眼。一是擴大報檢主體。將在義烏從事進出口相關業務的經營主體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允許各類經營主體直接報檢。通過擴大報檢主體,節省成本,減輕企業負擔。二是建立新型檢驗檢疫口岸放行機制。在保證質量安全前提下,根據出口企業的誠信等級、商品風險等情況建立口岸分類放行模式,改變檢驗放行的單一模式,實施檢驗放行、驗證放行、信用放行,加快通關速度。三是優化檢驗檢疫流程。實施預檢驗制度,實行入庫預檢、裝箱報檢、審核放行的工作機制,提高檢驗檢疫放行效率。四是實現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減少成本,提高通關速度和效率。五是建立進口商品轉檢工作機制。減少進口商品在口岸滯留時間。六是提高檢驗檢疫監管信息化應用水平。建立市場采購商品質量信息數據庫,實行檢驗檢疫流程電子化和監管信息化。通過信息化應用,企業可以在辦公室實現報檢、簽證,減少企業辦事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七是建立適應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檢測體系。加快建立檢測重點突出、覆蓋面廣的實驗室體系,滿足進口商品和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測需求,為進出口貿易提供優質技術服務。加強檢測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產業轉型升級、技術創新提供技術支持。八是建立國際貿易摩擦和壁壘應對機制。建立技術研究機構,及時收集、跟蹤、調查、研究、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建立國外技術法規信息平臺,增強貿易壁壘的技術應對能力;配合建立政府、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和企業“四位一體”的進出口貿易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應對能力;積極參與政府主導的信用平臺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構筑統一的信用監管網絡。
(2)從“規范化”著眼。一是建立經營主體監管機制。實行外貿經營主體全備案,對市場采購進出口商品的經營主體和高風險敏感商品的市場經營商,實施備案管理,掌握相關經營主體的真實信息,為有效監管奠定基礎。實施動態分類管理,落實質量責任,根據備案主體誠信程度、遭到國外通報召回情況、違法情況、檢驗檢疫中發現問題、質量保證能力和商品風險等級等因素綜合評定,實施動態分類監管。建立經營主體信用管理機制,綜合檢驗檢疫監管、國外通報和執法稽查等信息,開展信用評價,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加強信用監管,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探索檢驗向監管轉變。二是建立商品集中倉儲、封閉管理。對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和進口、轉口商品實行指定區域集中倉儲,封閉式管理。三是建立全申報管理。對市場采購進出口商品經營主體實行聯網監管,對進出口商品實行全申報、如實申報。四是建立商品來源信息登記制。要求進出口經營主體建立商品驗收、購銷、出口臺帳,建立商品來源信息登記等制度,強化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形成無縫監管系統。建立健全“生產—經銷—倉儲—貨代—外貿—船運”出口各環節信息全申報機制。在口岸查驗放行環節,驗證企業申報信息,確保商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3)從“監管創新”著眼。一是建立采購地檢驗制度。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由市場采購地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監管,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查驗。二是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按照產品特性、質量數據、敏感因子三類要素進行風險評估,包括商品質量狀況、潛在風險、國內外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退貨及索賠投訴情況、進口國標準技術法規要求、商品社會關注度、貿易方式等諸多方面進行全面風險評估,動態調整檢驗檢疫監管重點,按風險程度實施不同的檢驗方式。三是完善法檢監管機制。探索建立采購出口商品預檢驗制度,對入庫商品實施預檢驗,實現由事后檢驗向事前把關轉變;建立和完善樣品、展品和自帶品等非貿易物品檢驗檢疫措施,制訂拼裝、少量法檢商品檢驗監管辦法,確保市場出口商品質量;探索不合格品處置辦法,實現閉環管理。四是建立進口商品檢驗檢疫監管機制。配合、支持義烏保稅物流中心(B型)、綜合保稅區建設,支持市場進口館及“非洲產品展銷中心”專區建設,根據不同的貿易方式、商品種類、風險程度實施分類監管。五是建立非法檢商品監督抽查機制。建立和完善市場采購出口非法檢商品抽查制度,定期調整抽(查)驗目錄,有針對性開展抽查活動,及時掌握出口商品質量狀況。六是建立內陸口岸查驗監管機制。在內陸口岸設置進出卡口和查驗平臺,派駐人員開展口岸查驗,實行“進區申報、分類監管、查驗出單、卡口放行”的口岸查驗運行模式。
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大形勢下,政府也應該結合社會的發展形勢對行政管理的體制和機制進行有效的創新,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進而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穩定發展。因此,本文主要以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作為切入點,通過采取有效的體制與機制創新策略,實現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進而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關鍵詞】
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服務型政府
前言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重要行政機構,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的是否科學將直接影響到政府的服務水平,也影響到政府的發展。要想獲得人民的信賴,政府必須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采取有效的創新策略,不斷的對行政管理體制及機制進行有效的創新,增強政府的發展動力,將政府的效能發揮到最大,進而建立人民信賴的服務型政府。下面針對于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服務型政府進行詳細的分析。
1.轉變職能,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
在進行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的創新中,首先需要轉變職能,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政府缺乏服務意識,在日常的工作中較為被動,并且工作較為機械,主要是按照上級的指示進行,影響到政府的發展和和諧社會的構建。針對于此種情況,政府需要從政治統治的職能轉變為服務的職能,切實的做好為人民的服務工作,解決人民在日常生產和生活中的困難,實現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的服務意識
政府要想獲得長遠的發展,切實的為人民辦實事,需要進行行政管理體制及機制的創新,而在創新的過程中,應該加強制度上的創新。在行政管理制度中,應該明確規定政府的職能,并且強調政府的服務內容,進一步強化政府的服務意識,并且將政府的服務制度化、法制化,這樣才能為政府的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1]。在制度中,還應該強調公務員的職責,并且將責任落實到個人,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建設,使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能夠向著公開、公正、便民的方向改變,提高政府的服務質量,使政府真正成為人民擁戴信賴的政府,實現我國社會的長遠發展。此外,在進行制度建設的過程中,還應該建立科學的行政監督制度,通過有利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提高政府的辦事能力,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2]。
3.加強行政機構改革,提高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效率
政府應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民需求的變化,對行政機構進行改革,確保行政工作的靈活性,切實的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質量及效率。具體應做如下幾個方面的努力。①對現有的行政機構進行分析,了解目前行政機構是否存在著已經不起到任何作用的部門,也就是說,存在著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部門,將這些落后的部門剔除掉[3]。②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形勢以及結合構建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增加一些部門,例如,民意反饋部門。該部門主要是對民意進行收集和整理,使政府了解到人民的需求,進而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服務,能夠提高政府的服務效率,切實的解決人民在生產及生活中的難題,真正的做到想人民之所想,及人民之所急,實現服務型政府的有效構建。此外,政府還應該成立一些與服務緊密相關的部門,切實的將為人民服務做到實處,提高人民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
4.創新財政體制,加大公共服務投入
政府還應該進一步創新財政體制,建立適應服務型政府要求的公共財政體制,加大對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由于我國的城市化進程在不斷的加快,進而人們的公共需求在不斷的增加,例如,市容的美化、城市道路的通暢、公園綠地的建設等等[4]。而這都需要公共服務的投入。在未來的發展中,政府需要將公共服務的支出作為財政支出的主體,加大對公共服務的支出,切實的為人民建立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及生產環境。此外,政府還應該加大教育、醫療等財政的支出,為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真正的做到為人民服務,實現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促進我國社會的穩定發展[5]。
結論
綜上所述,在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過程中,政府也需要緊跟社會的發展潮流,積極的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的問題,并且對行政管理體制及機制進行有效的改革和創新,這樣才能夠增強政府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真正的建立服務型的政府,實現對人民的良好服務,進而促進我國社會的長遠發展。
作者:韓娜 單位:遼寧廣告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王卓君,萬玉,李陽,李輝.和諧社會與構建服務型政府[J].中國行政管理,2008(01).
[2]高小平.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成就和發展[J].中國行政管理,2008(11).
[3]高小平.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建設服務型政府[J].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