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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人員與項目承擔人員溝通不暢
一是財務人員與科技人員各自有不同的專業背景,并分屬于不同的部門,科研人員與財務人員缺乏主動溝通。二是科研人員不了解項目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財務人員不了解項目經費的實際需求二者難以溝通。三是缺乏兩者溝通的平臺和制度,導致二者難以對經費預算、使用進行及時溝通。
二、對策與措施
1.改變立項辦法
公益性農業科研單位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主要是為農民提供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解決當地農業發展過程中的關鍵共性問題,所提供的科研產品都為公共產品。也正因為如此,各級財政都給予很大的支持,公益性農業科研單位所需的經常性經費都由財政供給,唯有其從事研究的經費必須通過競爭性科研項目獲得。而現行的立項辦法通常是由各科研院所、企業自行選題各自申報,立項單位組織專家評審,然后從中選擇部分項目予以立項,而不是根據當地農業發展的要求由立項單位進行主動設計,連續支持。從而導致項目多、小、散,為項目而項目的現象比比皆是狀況。這樣的立項方法既不符合農業科研的特點,也給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帶來難度,更不利于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績效提升。因此,應改變現有農業科研項目立項辦法,實行主動設計,滾動支持的立項方法。采用這樣的立項方法能有效改變目前項目多、小、散所帶來的經費預算不準確、監督管理難的問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
2.實行動態預算管理
如前面所分析,農業科研項目由于受其周期長、內容多、變化大等因素影響,立項時一次預算難以做到準確。應改變現有的預算方法,將一次性預算改為動態預算。其具體做法是,項目總經費確定后,以年度預算為主,年度預算允許根據上年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和當年的實際需要,對不同科目經費使用安排進行一定的調整。如,上年因自然災害導致田間試驗失利,則允許下年度預算時增加相應的試驗費和下鄉差旅費、交通費等。實行年度預算為主的動態預算管理,不僅符合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和財政部門的年度預算管理要求,而且能夠提高項目經費預算的準確,便于項目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3.建立項目經費管理信息平臺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科研單位內部建立項目經費管理平臺,將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全過程及時在平臺上公布。這樣做,一則能使科研人員隨時掌握經費的使用情況,使之對經費使用進度與預算的相符性做到心中有數;二則能使項目領導、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人員對項目經費的使用進行動態監管;三則能有效解決項目經費預算執行過程中財務人員與課題組成員之間溝通脫節的問題。四則能有效避免項目經費用不完或不夠用以及項目結束后再進行經費調賬等問題。真正實現項目經費使用的過程管理。
4.提升財務、科研人員對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水平
一、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的特征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很多國家加強了對農業科研的重視程度,加大了對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的投入力度,從實際情況來看農業科研項目經費有著以下的特征。
(一)科研項目經費來源較廣
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的來源渠道較廣,從國家科技分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農業科研經費的分布范圍主要有:公益性技術研究類、高技術研究類、基礎性研究類、科技環境建設類、應用研究類,由此可見我國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的來源比較廣泛,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和政府部門也會加大對農業科研的投入,因此經費的來源也會越來越廣。
(二)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難度較大
現階段的農業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泛,科研人員的工作范圍也不僅僅局限于田間地頭,而是向市場、餐桌等方面轉變,農業也逐漸向工業化大生產轉變,農業的現代化、集約化、標準化的程度也越來越高,這樣也就加大了對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難度,需要對科研項目經費的監管打破原來的一點一線的管理,而是應該進行全方位的監管。
二、農業科研項目經費財務管理問題
(一)缺少科學合理的科研預算編制
一般來說,農業科研項目的預算編制是由課題負責人來完成的,然而這些課題負責人通常不具備專業的財務知識,只能憑借經驗來測算,因此無法科學地編制預算。同時由于科研人員的法律意識較差,對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過程中需要遵循的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了解的也相對較少,這就直接導致在編制農業科研項目預算的時候會存在較大的主觀臆斷。同時,財務部門對科研項目經費的了解和認識還有待提高,并沒有全面參與到預算編制審核當中去,也就不能合理地判斷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因此,常會發生不按預算編制執行、隨意改變預算編制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預算編制與實際開支的一致性,預算編制也失去了嚴肅性和嚴密性。一部分農業科研部門對項目的可行性論證也是走走形式,沒有對項目投資的成本進行科學合理的預算,最終導致了課題項目預算不夠細化。
同時對科研的間接經費的核算不夠重視,例如對于自收自支的科研事業單位、轉制科研院所、民營科研機構和企業,由于財政并不保障其運行經費,現有政策并未突出對此類機構相關科研設備、儀器、水電暖消耗乃至房屋折舊等補償。
(二)科研項目經費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薄弱
由于農業科研的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還有待提高,因此對科研項目費用發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缺乏必要的監督和認知,在管理上也是按照財務制度來管理。同時在報批科研項目經費的時候也存在違反規定的現象,一些課題負責人不能按照規定進行審批,隨意對項目費用進行報銷,對不能取得正規發票的,就會要求隨意開具發票,這就導致大量不符合要求的發票在科研項目經費中被列支,加大了財務部門對項目經費監督的難度。一部分的農業科研部門存在著不能夠在結題后辦理結算手續的問題,加大了科研項目經費結算工作的難度,干擾了科研項目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科研項目經費監督制度不健全
從實際情況來看,在農業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中缺少專門的審計方法,缺乏對科研經費進行有效的監督,對科研經費的審計監督是貫穿于科研監督工作的全過程,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的農業科研部門比較重視事后審計,忽視了事前、事中的審計,也沒有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及時的監督。
(四)缺乏健全的科研項目經費績效考核機制
大多數的農業科研部門比較重視的是評價農業科研的項目成果,并沒有意識到農業科研項目財務績效評價的重要性,即使是對項目績效進行了考核,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考核機制,在對績效考核方面比較重視的是定量的評價,農業科研項目的價值和社會價值并沒有得到體現,在對項目結題驗收的時候比較關注的是專利標準、論文等技術層面上的成果,對科研項目使用情況的評價卻很少,由此看出在農業科研部門中缺乏健全的科研項目經費績效考核機制。
三、提高農業科研項目經費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
(一)編制科學合理的科研預算
為了提高農業科研項目經費財務管理的水平,農業科研部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預算,不斷建立健全科研項目評價體系,在編制科研項目預算的時候,課題負責人要與財務部門進行及時的溝通,在設立項目目標和任務的時候要從專業的角度出發,制定出一個基本的項目預算,并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科研項目預算提出修改性意見,對科研項目經費派出專門的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將科研人員從財務管理工作中分離出來,使其可以更專注地投入到科研項目當中。因為在編制農業科研項目預算的時候會與實際支出有較大的差別,因此就需要在編制科研項目細化概算、可行性分析的時候,要根據農業科研的實際情況進行再準確、科學的分析,保證在預算編制中可以更好地體現科研預算與實際支出的情況,可以有效地避免實際支出與預算相脫節。同時,在農業科研項目進行立項、可行性論證的時候,要邀請財務人員參與進來,要對重大項目、農技推廣等課題進行實地考察,聘請專業的人員對預算的風險進行評估,提高農業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
(二)建立科學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
農業科研部門在提高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政策,使科研項目經費得到規范化的管理,要從現階段農業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科學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例如對于來源不同的科研項目經費,在財務部門中設立單獨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科室,由該科室統一的管理科研項目資金。要進一步明確農業科研財務部門、科研部門、以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中的權力和責任,建立科研經費預算審核和會計核算制度,建立經費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嚴格的內部審計,檢查農業部門經費的審批、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建立科研經費獎罰制度,對科研工作做出卓越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對違規使用科研項目經費的個人予以懲罰。
為了更好地避免農業科研經費交叉混用的現象發生,要保證科研經費得到專款專用,追蹤問效,項目經費應當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
(三)不斷完善科研經費項目考核機制
一方面,農業科研部門的審計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對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審查,指導科研經費的科學合理使用,為經費提供一個合法、合規的使用氛圍,如果發現違反科研經費使用規定的行為,要依據相關制度,加大處置力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證高校科研經費的規范化管理;另一方面農業科研的領導層作為科研經費監督考核的主要力量,應該根據相關制度的要求,做好科研經費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控制工作,使監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四)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經費考評機制
我國財政部門應該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經費的考評機制,避免出現輕管理、重復立項的問題出現,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農業科研部門要在項目結題后及時進行績效考評,當發現科研項目沒有達到預期標準或者與預期白紙相差較大的時候,應該向主管部門申請批評。
同時對于在農業科研項目中有績效的支出費用,應該對績效考評達到標準的時候進行獎勵,這樣可以更有效地對科研人員進行申請科研項目做出鼓勵,督促科研人員嚴格按照預算來執行項目研發,這樣既可以避免科研人員出現違反科研項目預算的現象發生,又能提高項目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
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是指那些不為盈利目的,而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社會職能或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及人民福利而進行的政府投資項目,比如學校、國防、醫療衛生、公園、環保以及慈善事業等方面的投資項目。
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與一般公共項目相比,除了具備一般公共項目的基本特點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大都屬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模比較大;(2)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目的不在于盈利,而是為滿足一定的社會職能和社會公益性的需要;(3)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所提供的產品和勞務都是以低價或免費的方式向社會各階層提供的,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同時也具有很大的外部性;(4)正是因為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具有巨大的外部效應,所以在對項目建設的投資效果進行衡量時,應該重點考慮項目建設帶來的社會效益的大小;(5)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客觀上要求應該具有比一般項目更為嚴格的管理程序,這樣才能保證政府投資的效益。
二、代建制的概念
所謂代建制是指將項目建設人與項目使用人分離,由項目投資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備相應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業,投資人對項目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采購和監理等建設全過程進行組織管理,項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項目建設管理方式。
1.代建制是一種新型的項目管理模式。代建制意為建設制式,在制度演進上,它被設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項目管理公司業主行使項目管理任務的一種制度模式。代建制是繼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后的又一種新的項目管理模式,其最為核心的特點在于:一是業主全面行使對工程的具體指揮和管理職能;二是業主行使投資控制職能;三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業主以法人身份簽訂項目勘探、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項合同。
在這種模式下,項目業主在提出項目建議書后,即可通過選擇代建人,簽訂投資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確責、權、利,在國家相關法律約束和市場經濟機制調控下,由代建人承擔項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與設計、工程建設過程中投資以及工期和質量的管理與控制、竣工驗收及試運行,直至最終向業主移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建設項目的全部或部分過程。而項目業主在建設過程中不再直接參與項目管理,只是協助和監督代建人代行項目建設的投資主體職責。代建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項目建設,承擔各種風險,并相應取得報酬。而為了加強對代建項目造價、質量、工期以及安全的控制,投資人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代建人的獎罰措施,比如節獎超罰等。可以說,代建制是迄今為止比較徹底的一種業主進行項目管理的一種模式。
2.代建制是解決現行管理體制問題的重要選擇。試行代建制之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一般都要由建設單位搭建管理班子,按照“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模式進行項目建設。該管理模式的弊端在于,由于建設班子本身就隸屬于當地政府或政府部門,往往使得政府對投資項目的監管失控,造成項目建設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及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等現象經常發生。
在代建制模式下,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設單位行使建設期項目法人的職責,不僅可以有效地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同時把建設單位的職責在建設期間劃分出來,即建設單位不直接參與項目建設,從而有效克服了建設單位對投資的人為影響,基本杜絕“三超”現象,并且割斷了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從制度上消除了建設單位的權力尋租。同時,政府投資部門、代建公司、使用單位三者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合同加以約定的,形成了相互協作、相互約束的工作機制,從而解決了過去建設項目主體不明、責任不清的問題,為投融資體制改革開辟出了一條成功之路
3.代建制模式正在逐步探索之中。自1993年廈門開始試驗代建制以來,中國各地已廣泛試行代建制并逐步積累經驗、創新發展,理論界普遍認為目前已形成上海模式、深圳模式、重慶模式、北京模式等四種比較典型的經驗模式。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管理模式:一是“政府集中代建制”。如由深圳市實行的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工務局(工務署)”,代建政府投資工程。這種機構屬于“吃財政飯”,不以贏利為目的,利于實現集中統一管理,避免不規范行為,在管理、技術和質量上便于掌握控制。在當前市場經濟還不完善,各類代建公司發展還不平衡、不成熟的情況下,集中代建作為一種過渡形式采用,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二是“公司代建制”。它能夠較好地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避免“三超”弊端。但是,“公司代建制”是新生事物,各地正在探討解決代建公司力量薄弱,是否具備真正從事工程項目管理能力,能否避免“暗箱操作”,克服盲目追求利潤、不顧政府投資效益,并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終身質量負責制等一系列問題。
三、代建單位績效考核的必要性
1.對代建單位的工作業績進行績效考評是培育和規范待建市場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中國的代建制模式剛處于起步階段,因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規范的地方,有待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通過對代建單位的統一績效考評,可以對待建市場中的代建單位進行橫向比較,并檢驗代建制模式的實施效果,這對于規范代建市場有著重要意義。
2.代建單位的業績考評有助于政府部門選擇合適的單位。通過合理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對代建單位各方面的私人信息以及工作業績、市場信譽等情況作一個科學、公正的評價,為政府部門選擇合適的代建單位提供了參考依據,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和決策風險。
3.對代建單位進行業績考評是對代建人進行激勵和約束的前提。根據業績考評的結果,對代建單位進行合理的獎勵或懲罰,并逐步培養和完善代建單位市場,使得代建單位的市場價值取決于他們的工作業績和市場聲譽,從而使得代建單位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希望通過努力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來積累自己的工作業績,最終形成代建單位市場的良性競爭、優勝劣汰,形成政府與代建單位的雙贏局面。
4.建立合理有效的績效考評體系。在代建制模式下,代建單位實際上已經成為政府投資項目的參建單位,其角色與施工單位一樣,通過提供自己的產品獲取報酬。不同的是,代建單位按照政府投資管理部門委托協議,提供的產品與一般企業不同,其提供的是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的管理服務。政府購買代建單位的服務,需要對其服務質量進行檢驗評價,作為支付報酬的依據。財政部對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代建管理費要與代建單位的代建內容、代建績效掛鉤”,“要制定專門的辦法加強對項目代建單位建設管理工作的考核,實行獎優罰劣”。對代建單位提供的服務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就是對其進行績效考評。
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績效考評是指政府投資管理部門按照既定目的和要求,采取一定標準,運用科學方法,對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實施管理活動的績效進行審核、認知、測量和評定,考核代建單位對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和造價控制的有效程度和實施管理活動的成果大小,并據此對代建單位進行考核和獎罰。建立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績效考評體系,是健全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基礎,也是建立政府投資項目激勵與監督機制的組成部分。對代建單位進行績效考評,既是實施代建制的必要環節,也是解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問題的基礎行工作。
對代建單位進行績效考評,不僅是解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問題的必要環節,還解決了如何選擇高水平、專業化代建單位的問題,為項目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一方面使獎懲代建單位和對其支付報酬有了依據,另一方面形成了對實施單位建設管理活動的監督,使項目建設過程處于有效控制狀態,從而使代建制的優勢真正得到體現和發揮。通過對代建單位管理活動進行審核、認知,可以對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嚴密的監督,及時發現違背項目建設方案、計劃等可能偏離預期目標的情況,采取相應的糾正和控制措施,確保政府投資項目按照計劃、設計的目標建設,發揮預期的效益。通過全面客觀考評,能夠了解、掌握其管理行為和活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分析項目成功和失敗的真正原因之所在。政府投資管理部門能夠更好地總結經驗和吸取教訓,為加強項目決策與監管創造條件。對績效好的實施單位予以獎勵,激勵其更加重視項目的組織實施;對績效差的實施單位給與警示或懲罰,督促其整改存在的問題,改良不良行為,從而對項目代建單位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和考評方法,可以給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提供良好的管理行為規范體系,有利于規范項目建設市場各主體的行為,建立良好的項目建設市場秩序,提高全社會投資項目管理水平。
四、考評體系的建議
1.設立代建專項資質。代建單位也是政府投資項目的參建單位,其角色與施工單位一樣,通過提供自己的管理服務獲取報酬,但是工作程序和內容有較大的差別,施工僅僅是項目建設的一部分、一個階段而已,代建是全過程的管理。在目前各地常用“綜合性工程咨詢單位”作為代建資質參考,在目前沒有代建專項資質的情況下,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法。
綜合性工程咨詢單位自承擔過政府投資的各類大中型工程項目的咨詢論證,能夠比較準確的領會和貫徹國家政策,以公正的立場、科學的態度開展代建工作;部分咨詢單位還長期從事工程建設的一條龍服務工作,對建筑工程行業比較熟悉,對代建項目管理經驗比較豐富,有利于推進項目。但是,多數綜合性工程咨詢單位主要的業務是工程咨詢或設計,人員配備不完善,在項目管理中實踐經驗比較缺乏,特別是前期手續的辦理、征地拆遷工作的開展、施工階段各參建單位關系的協調。
設立“代建”專項資質是十分必要的,沒有建立這個專項資質,不利于代建單位招標考核評審。在實施代建制之前,各地政府為了有效管理政府工程,成立了一些專門公司,這些公司在項目管理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由于歷史的原因,基本上沒有類似之類的資質。代建項目與房產開發比較類似,都需要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但是比較缺乏征地拆遷方面的經驗,“代建”專項資質若吸收房地產開發的優點,補充其“代建”項目管理需要的內容,是比較適宜的。
2.考評路徑。項目建設的最終結果涉及多個方面,代建單位的管理只是其中一個方面,因此,代建單位的績效不同于項目績效,不能單純以項目建設的最終結果為依據來衡量代建單位的績效。
對代建單位的績效進行量化、評定,需要對其各個方面的行為活動和結果進行評定,最理想的是對代建單位的全部行為活動進行審核和測量。但要做到這一點不僅不可能,也不經濟。同時,由于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有其自身利益,其績效目標多元且不一致,不能將其所有績效內容納入考評之中,只能選擇相關的主要績效進行考評。選擇與代建職責和義務相關的若干類行為、活動以及項目實施結果來代表代建單位的績效進行考評,雖然會存在一定誤差,但只要方法選擇科學,誤差就能夠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科學、合理地選擇考評內容可以通過設置多層次的指標體系來實現。績效考評指標的設置過程,就是績效考評內容確定的過程,通過將指標分層細化形成指標體系,可以實現考評內容的具體化。此外,通過指標體系反映績效考評內容,不僅可以系統、全面地測量代建單位的績效狀況,還可以通過賦予指標權重的方法體現代建單位不同方面績效的重要程度。
設置指標體系、確定考評內容,實際上對代建單位的績效進行了分解,對其單項績效進行了定義,在此過程中,可以同時定義代建單位具體行為、活動以及結果的標準或要求,從而建立具體的績效標準體系。以績效標準為依據進行績效測量,掌握代建單位具體的行為表現或單一結果后,就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對代建單位的總體績效進行評定。不僅如此,由于代表具體績效的指標可以用分值來量化,績效評定的過程可以轉化為低層級指標分值向高級指標分值合成的過程,因而可以實現績效考評的定量化。
當然,對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進行績效考評,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制度體系,具體內容應當包括績效考評方法體系和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制度。前者應當包括績效標準體系、績效考評內容和指標體系、效績測量與評定方法等;后者應當包括獎懲制度、績效考評資源配置及組織實施等。
3.建立績效考核檔案。施工、監理單位的績效考核已經比較成熟,代建單位的績效考核可借鑒他們的經驗,在業績、聲譽、服務、管理質量等,建立全方位、合理的考核體系和績效考核檔案管理制度,更有利項目選擇有實力的代建單位和提高項目管理質量,提供優質的產品。
五、結語
代建制是中國在市場經濟下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優化管理的意向重要舉措和嶄新的嘗試。它有效避免了傳統建設管理模式下投、建、管、用不分的種種弊端,杜絕了以往非經營性建設項目超投資、超標準、超工期的“三超“現象。當前代建制的實行還處于起步階段,有待于進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規和具體實施辦法,促進政府投資項目監管體系的建立保障非經營性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建立合理有效的績效考評體系,更利于代建制的管理和推廣。
關鍵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科研單位
科研項目經費是科研活動開展的物質基礎,經費管理在科研單位管理體系中十分重要,也極為特殊,它需要科研人員與財務人員的共同參與,從而確保科研經費能夠得到科學合理地運用,提高其使用效率,規避經費使用風險。然而在實際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中存在著很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關系到科研項目的實施狀況,關系到科研單位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一、當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預算編制質量不高。在科研項目申報的諸環節中,經費預算編制十分重要,它是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開始,是此后各階段管理的基礎和前提。然而當前一些科研單位在項目預算編制上存在合理性與準確性喪失的問題,預算編制質量有待提高。科研項目申報會圍繞“科研”二字,技術因素會對申報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因而關注技術因素本是無可厚非的,然而科研人員的經費管理意識過于淡薄,加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專業較為欠缺,這導致了在進行項目預算編制過程中態度不端正、方法不規范,并使得預算編制結果不夠準確和完整。
(二)項目經費支出考核缺失。在很多科研單位中,如果項目財務驗收審計不嚴格,存有問題和不足的項目能夠順利通過,那么這些問題和不足會被隱藏起來形成隱患,項目組在財務驗收通過后便不再努力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并疏于對經費管理流程的反思與總結。
(三)對經費支出中形成資產的管理不夠。一方面,就項目經費支出中出現的專用固定資產而言,不同科研單位的管理措施有很大不同,在有些機構的經費管理辦法中核算辦法較為明確,也有很多科研單位未將專用固定資產核查辦法寫入經費管理辦法中。另一方面,針對經費支出時外購與研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很多科研單位的經費管理辦法中沒有清晰的規定,尤其是未對是否將成本核算與核算資產同時進行加以說明。
二、優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存在的解決措施
(一)提高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水平。作為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基礎性管理,項目預算管理能夠對經費使用及其使用效率產生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預算不合理不但會拖延科研進度、抑制項目的順利開展,還可能造成成本的加重以及資金風險壓力的增大,除此之外還可能會引起管理部門、研究人員和各課題小組之間矛盾和不滿。因此,科研單位要以項目研究任務為中心,從實際成本出發,加強科研人員與財務人員之間的溝通協調,充分考慮科研項目開展的實際需要,遵循并綜合考慮經濟合理性、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等基本原則,對經費預算進行準確合理地編制,準確得出項目預算,合理分配既定的科研項目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和效果,保障項目的正常開展。
(二)健全科研項目經費監督機制。要極力避免財務人員對科研項目不清楚、科研人員對經費管理不了解的問題,科研單位的財務部門、科研管理部門、課題小組要加強協調配合,在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問題上相互監督,保證經費收支手續內容真實有效、數目齊全;要減少核算失誤,增強經費支出的公開性和透明性;如果出現違規現象,應在發現后的第一時間予以解決,實施有效的糾正措施,確保科研經費使用公平公正;應嚴厲禁止擅自挪用科研經費的狀況,禁止通過科研經費謀取私利,保證每一分錢都用在科研項目上;科研經費支出必須符合項目預算和合同約定。
(三)實施追蹤問效、績效考評。在科研項目開展中,應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由專門的負責人綜合把握項目實施情況。要規范財務部門審核,報銷對于科研經費報銷,應首先由項目負責人核準,繼而需經過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并且要通過院所領導的審批。對任意一筆經費,無論數額大小,都應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監控和追蹤問效。避免資金浪費現象,禁止虛假報銷項目。與此同時,要完善綜合績效考評制度,以科研項目的綜合運行效果、科研支出目標完成狀況、投入與產出對比狀況等作為評價參考內容,而不單以其經濟效益和審計驗收結論為標準,從而加強對各項管理工作的規范,優化經費整體架構。
結束語:通過上文的分析可知,科研項目的順利實施不僅需要科技人員艱苦奮斗,還需要加強項目經費管理,提高項目經費使用效率,規避項目經費風險。當前科研單位在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上存在著很多問題,應當注重財務人員與科研人員的協調配合,加強預算管理,優化監督機制,實施追蹤問效和績效考評,不斷提高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水平。
關鍵詞: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衛生項目經費;績效評價;預算編制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根據國家衛生防病和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要求,在原瑞安市衛生防疫站基礎上,于2000年8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全民事業單位,是由政府舉辦的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與公共衛生技術管理服務的公益機構。中心現有在編職工68人,專業技術人員64人,硬件設施較為齊全,技術力量雄厚,在全市疾病控制、衛生應急、公共衛生信息管理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眾所周知,疾控中心的正常、高效運轉,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令人欣喜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十分重視,近年來省財政對省疾控中心的經費投入逐年增長,其中2005年比2004年增長了13.6%,2006年又在2005年的基礎上增長了12.5%,為全面完成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提供了經費保障。同時,浙江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從2004年開始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除對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之外的專項經費全部按項目編制預算,進行項目管理,從而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省撥公共衛生項目經費對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效開展工作具有關鍵性的作用。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對此進行了探討,并提出相應的三點對策。
一、省撥公共衛生項目經費使用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
從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省撥公共衛生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來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項目經費不能及時、完全地使用。其原因有以下三點:
首先,省撥公共衛生項目經費一般在每年的9月、10月份下達文件,資金在10月-11月份才正式到位,由于時間緊迫,當年度下撥的經費不能及時在當年度使用。
其次,實行財政支出項目管理是目前財政預算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疾控中心將經費、人員、任務相融合、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重點工作按時完成的一項重要管理措施。但由于疾控系統的工作特點,突發性、臨時性等工作較多,對這些工作很難在經費上進行準確的預算。因此,在出現一些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時,存在經費缺口的問題。同時,財政支付的經常性的公用經費不足,“干活錢”就只有專項經費。這種財政支付結構容易導致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工作跟著專項經費走。專項經費有限,不能覆蓋所有的公共衛生服務,結果是安排專項經費的工作重點做,沒有專項經費的工作少做甚至不做。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重在平時預防,如傳染病危害因素監測和控制、健康教育等,即使社會沒有大規模傳染病流行,這些工作也不容忽視,否則會使很多傳染病死灰復燃。
第三,瑞安市財政局對經費使用把關很緊,如外出防治、監測、督導的車輛費用(汽車燃料費、過橋過路費、防疫車輛的維修費等)、相關的儀器設備購置費、疫情暴發期間的加班補貼費及外地專家親臨疫情地區指導的相關住宿費、招待費等一律不能列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
二、相關對策建議
針對省撥公共衛生項目經費使用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提出三點對策建議:
首先,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預算編制工作應盡量提前。
浙江省的財政公共衛生項目支出預算是實行“二上二下”的制定流程。即由預算單位的有關業務科室,根據工作規劃與任務制定項目及項目支出預算,然后由預算單位統一將匯總的項目及項目支出預算上報主管部門衛生廳與財政廳審批;財政廳與衛生廳根據本省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并提出建設性的修改意見后將項目支出預算返回預算單位;預算單位再根據財政廳與衛生廳的意見,認真調整項目支出預算后再上報財政廳與衛生廳審核,財政廳與衛生廳根據修訂后的項目支出預算,最終確定項目支出預算,然后報省“人大”通過后下達到預算單位。
目前編制下一年度公共衛生項目經費預算的時間是在每年8月份。但是,此時當年預算執行才剛過一半,中心無法全面了解項目執行情況。另外,由于上級有關部門下一年度工作任務尚未下達,使預算編報與實際情況會有出入,從而影響下一年度工作的開展。
我們知道,項目工作的展開是要以資金作重要保障的,前期項目支出的資金不到位,現行的項目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又不允許用其他經費墊支,勢必影響項目工作整體的正常進度與質量。當項目支出預算下達后,有些項目組為了追回已失去的三、四個月時間,就會趕進度做項目工作,造成突擊使用項目資金的情況發生,影響了項目支出預算安排的計劃性和使用的合理性,最終影響項目工作的整體質量。因此,為了使預算的編制更加準確,中心內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計劃應盡最提前。
其次,應加強科室的成本核算,提高經費投入的績效。
從全國情況來看,各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于經費來源于財政撥款,資金壓力不大,所以在財務管理上成本意識普遍較為淡薄。公共衛生產品和服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商品的屬性,它們的提供需要遵循價值規律,應注重成本控制。開展衛生事業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對于強化政府公共衛生管理、促進衛生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績效評價,能夠全面反映疾控中心運作財政經費實施各項工作任務取得的成效和產出的公共產品,使財政每年對疾控中心的投入效益得到體現。從2004年開始,浙江省財政廳、省衛生廳連續幾年都聯合組織對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會反響。參照該績效評價體系,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應提高經費投入的績效考核,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同時,通過績效評價,也能提高廣大職工對經費使用和管理的責任心,使他們及時了解中心在財務管理和業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成績、面臨的困難及今后應努力的方向,為中心來年更好的制定工作計劃和資金預算提供依據。
為此,應開展和加強科室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就是要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理性化的管理體制和有責任、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降低科室到單位的運行成本,促進科室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目前,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下設有疾病防制、衛生監測、生化檢驗等九個科室,同時掛牌結核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和美沙酮維持治療戒毒門診。各個科室應樹立成本意識和投入產出回報意識,尋找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如建立成本管理責任制和目標成本考核獎勵制度,使目標成本與目標利潤密切掛鉤,把部門的指標定額成本與其應取得的效益指標和職工的經濟利益密切掛鉤。在辦公用品管理方面,可成立專門小組負責對辦公用品進行招標采購,既能保證辦公用品的質量,又能杜絕浪費。
此外,中心在實行成本核算和控制時,當然要將經濟效益作為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但同時也要堅持社會利益是作為衛生事業單位的疾控中心的首要任務,既要防止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社會利益,也要防止追求社會利益而不講經濟利益,只有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優化結構、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率。
當諾貝爾獎每每新鮮出爐而我們總是成為看客的時候,國人一次次反省自己的不足和失敗之處,經過無數次的討論之后,得出了數條我們無緣諾貝爾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科研經費投入和發達國家差距太大。作為普通大眾我們自然對此深信不疑,畢竟咱們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是看完“80%科研經費都被玩完”這樣觸目驚心的報道,我想我們該憤怒了,一邊是所謂的科研人員在慨嘆科研經費不足,另一邊卻是本就彌足珍貴的經費被這些學術寄生蟲巧立名目瓜分一空。
而科研經費之所以能夠被“玩完”,關鍵還在于科研項目投資體系與評價指標存在巨大問題——以論文論英雄下的“論文崇拜”,即以論文數量的多少衡量科研項目的成功與否。國家將80%的科研經費投入了應用科學項目,但項目申請立項時更多的卻是看論文數量,論文數量越多就表明你的研究水平越高。同樣,在項目成果驗收評價的時候看的還是論文而不是項目的成果產出或成果轉化率,沒有論文即使經濟效益再多也會被認為是一個不好的科研項目,不具備理論高度。那么即使是有心做科研的人也難免要淪為論文的俘虜,為論文而疲于奔命了。對于那些學術寄生蟲而言,這顯然給了他們太多可鉆的空子。
層出不窮的大學教授、校長之流的論文抄襲案已經讓我們認識了中國學術腐敗程度之深了,由此可知論文在當今中國學術界幾乎是和“教授”二字一樣不值得信任的字眼。前幾日教育部部長郝平因為中國每年可以產出數量上世界第五多的論文聲稱中國科研能力世界第五而成眾人笑柄,四川大學新聞學院最近更是提出要取消雞肋般無用的畢業論文。眾所周知,在論文日益不值錢的今天發表幾篇論文對于這些教授而言實在太過容易了,花錢買版面或是找人或是東拼西湊抄襲,總而言之,對于這些“神通廣大”的教授而言,幾篇論文實在不是難事,那么渾水摸魚吞噬科研經費現象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而國家有限的科研經費也就這樣被浪費。
高校科研經費主要是指承擔和完成各類科研任務和技術服務性工作而獲得,用于解決特定科學技術問題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經費。按照經費來源渠道可分為計劃外科研經費與計劃內科研經費。計劃外科研經費是指高校以學校名義申請或個人爭取的橫向科研經費與縱向科研經費的總稱。縱向科研經費是指經費來源為中央或地方財政資金且項目按照國家各類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經費。橫向科研經費是指經費來源為社會資金且項目按照橫向合同或協議執行的經費。計劃內科研經費是指高校設立的科研基金、科研獎勵及各種科研補的科研事業費。凡以高校名義或以個人申請的各種研究經費,應被視為學校的科研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由財務及科研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一、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經濟不斷的高速發展,為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近年來,國家對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投入穩步提高,科學研究取得快速進步與發展,建設成效顯著提高。
(一)我國科研經費投入現狀
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的《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逐年提高,大大促進了科教事業的快速進步與發展。2012年經費投入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2014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竟達到13 312億元,創歷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長12.4%,占GDP比重2.09%[1]。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提出:“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和區域創新中做出貢獻”。國家在高校科研經費和教育經費的投入上,力度不斷加大,推動了高校進一步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履行服務國家和服務社會的重要職責。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為高校的建設與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質條件,隨著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逐步實施,對高校的教育經費及科研經費的投入也逐年加大。高校研究經費的飛速增長,促進了高校科研事業的發展。高校科研經費一直占全國科研投入的7%~8%左右[2],2009年高校科研經費468.20億元,2013年較2009年增加了83%,達856.70億元[3]。
雖然我國科研經費的投入在穩步提高,促進了我國科研事業的健康發展,但在科研經費投入力度上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巨大差距,無論是投入的絕對數還是占GDP的比例,都遠遠低于發達國家。2014年我國共投入科研經費13 312億元(折合美元為2 040億美元),占GDP比例為2.09%,而美國2014年投入的科研經費為6 860億美元,占美國GDP(17.4萬億美元)比例約為3.94%,美國科研經費的絕對數是我國的3.36倍。因此,我國還需繼續保持科研投入的穩步提高,建立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科研投入機制,來保障我國科研事業的不斷發展。
(二)高校科研建設成效現狀
1. 我國高校科研態勢發展良好,論文數量不斷增多,質量不斷提高,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根據2000―2014年中國科技論文歷年統計報告(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結果,數據顯示(見表1):2004―2014年9月,我國國際論文共發表136.98萬篇,世界排名第2位,比2013年的統計數量增加了19.8%,位次保持不變;我國國際論文共被引用1 037.01萬次,排在世界第4位[4]。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的增長速度顯著超過了其他國家。論文平均被引用6.59次。論文的被引用次數,可以反映論文影響力的大小。
報告數據顯示,其中高校成績表現最為突出。從2013年SCI論文所屬機構類型分布看(圖1),其中高校168 908篇,占82.77%,研究機構27 046篇,占13.25%。
2013年國際論文被引用篇數較多的高等院校前三名分別是浙江大學(29 004篇)、清華大學(22 503篇)和上海交通大學(21 694篇)。
按論文第一作者第一單位統計,2013年國際論文數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清華大學。按論文的全部作者單位統計,2013年國際論文數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北京大學。
2004―2014年,我國有高被引用論文12 279篇,其被引用次數處于世界前1%,占有10.4%世界份額,論文數量比2013年統計數增加了28.9%,居世界第4位,排在美、德、英之后,位次保持不變,但其占有的世界份額上升了1.8%。其中,有6篇論文的單篇被引次數在千次以上,分別來自華大基因、清華大學(2篇)、廈門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5個單位,分屬生物與生物化學、化學、物理3個學科[5]。
另外,對于的期刊水平和創新性等多個指標,統計報告在2013年表現不俗的論文中評選出了100篇最具國際影響學術論文,這100篇論文的第一作者分布于68個機構,論文數量在3篇以上的機構有7個,分別是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各6篇),復旦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國科學院物理所(各4篇),東南大學(3篇),清華大學等12個機構各2篇。
總之,以上數據顯示,我國高校在國家科研體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占比重不斷加大,論文數量不斷增加,影響力不斷提高,成為我國科研主力軍。高校科研的建設成效顯著,成績斐然。
2. 我國高校科研建設初見成效的同時,要有清醒的自我認識,雖然我國高校在論文數量、質量和被引用次數上不斷提高,但是還沒有出現實質性變化,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見表2)。
如表2所示,我國雖然在論文數量上排名第2,僅次于美國,但跟美國的論文數量相比,相差甚遠。在論文被引用次數上,我國排在美、德、英之后,排名第4位,說明我國論文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很大。盡管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增長較快,平均每篇達到6.59次,但與世界平均值10.69次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我國要不斷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研管理體制,為我國的科研事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物質基礎。
二、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作為重要研究機構,國家的投入不斷加大,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大幅增加,科研收入比重不斷上升,且科研經費來源渠道的多元化越來越明顯。針對科研收入的不斷增長及來源渠道的多元化特點,高校已經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對科研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6]。
1. 科研人員對科研收入性質的認識存在偏差。很多人對科研收入的性質出現了錯誤的認識,認為靠個人申請爭取到的科研經費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財務管理部門只是代為管理,對科研經費的支出不能限制干涉。這些認識誤區是由于科研人員對財務制度不了解而產生的,因此需加強對科研人員的宣傳力度,培訓相關方面的專業知識,消除他們的認識誤區。凡是以高校名義或以高校教職工個人身份申請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均列為學校科研收入,是高校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學校所有,服從學校管理,應主動接受財務部門的管理及審計部門的監督。
2. 對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缺乏必要的科研項目成本核算。由于高校是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執行的是教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該制度沒有成本核算,因此在對科研經費核算上只能從支出核算方面進行,缺乏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制度的缺失,使財務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核算變成了“流水賬”。我國科技部的相關文件規定中,首次把科研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按性質劃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把一些設備采購支出、能源動力支出、實驗材料支出、學術交流支出、分析測試支出、差旅會議支出、勞務支出等直接與科研項目相關的支出列為直接費用;把學校提供的場地、實驗設備及水電暖等支出計入科研的間接費用。科研經費入賬后,財務管理部門一般將其列為預算外資金管理。科研部門按比例提取科研管理費,并沒有將那些與科研有關的水、氣、電、暖費等以及科研用房、儀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等計入科研成本。高校在統一核算教育事業支出與科研支出時,將科研活動所消耗的水電暖費、燃料動力費等都列入到學校教育事業支出中,未將其消耗量計入科研項目成本。另外,人工成本也是科研項目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工成本中大部分是智力成本,此類成本在工作中無法量化,也無法計入科研項目成本。這些問題造成教育事業支出與科研成本支出信息失真。
3. 科研項目支出構成比例不合理。財務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支出核算主要體現在科研經費支出范圍和經費支出額度上。由于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還不完善,在報銷審核過程中,缺乏實際可操作的依據,在支出金額和核算范圍方面沒有限制性規定。只要簽字正確、票據合法,即給予報銷,但票據內容的真實性、金額的大小與科研相關性,會計人員沒有依據無法審核,造成科研經費支出的結構不合理,科研經費支出混亂,例如招待費支出、人員經費支出、辦公用品支出、交通費或差旅費支出比重過高,而真正用于科研開發的比重卻很低,甚至應由個人開支的私家車保險費及維修費、交通費、學費、家用電話費等也從中列支。還有的虛造勞務費、加班費等支出,造成支出結構不合理,科研成本失真。
4. 完善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該工作應以《預算法》為依據進行項目預算表的編制,并應遵循以下原則:預算的經濟合理性原則,預算與科研目標相關性原則,預算與政策相符性原則。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于科研人員大都是教學、科研雙肩挑,很少有時間去學習研究財經法律及財務管理制度,因此課題負責人往往不重視經費預算,未按項目實際應發生哪些費用等進行預測或者預測的不夠精細,造成在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一些費用超出預算,或預算指標與支出金額不符。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的不足表現如下: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缺乏財務人員的預算指導;項目負責人、科研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三方缺乏有效溝通;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不被科研人員所重視等。
5. 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尚無有關高校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部門在對科研經費核算過程中,無據可依,造成各種各樣問題的出現,雖然教育部等國家主管部門針對高校科研項目管理不同時期出現的不同問題,出臺了一些宏觀性指導意見,但是內容不夠詳細,可操作性不強。高校制定的科研管理辦法是在參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制定的。因此用它來管理科研經費是不合適的。高校財務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常無法可依,無據可查,因此,相互之間出現分歧在所難免[7]。
6. 科研資產管理存漏洞,流失嚴重,共享更難。高校對科研資產管理制度的缺失,導致科研資產大量流失,主要表現在:科研人員將經費掛靠外單位,逃避學校管理;將科研經費以科研協作等方式轉到校外;利用本校實驗設備等學校資產承攬校外實驗項目;科研人員購買固定資產時為了逃避學校的管理常常想盡一切辦法,采用多種方式,如開成購買專用材料發票等以達到逃避固定資產管理的目的。有的科研人員用科研經費購入許多儀器設備,這些設備形成科研小組的專用設備,購買時并沒有論證及調查研究,學校在管理這些設備時又不能統籌管理,合理配置,設備難以共享,因此造成資產使用效率低下,大量資源浪費[8]。
三、開拓創新,提高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水平
解放思想,轉變思路,勇于創新是研究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轉變財務管理思維定式。將以核算型為主的管理模式向以核算為基礎的管理型模式轉變。主要表現在:
1. 提高相關人員對科研經費性質的認識,加大科研人員財經法規培訓力度。提高項目負責人、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性質的認識水平,樹立起正確的思想觀念。第一,要明確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是科研項目管理的核心。第二,要明確科研經費是學校的科研收入,屬學校所有,不是項目負責人個人的經費,應納入學校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第三,要明確科研經費的預算,這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它的使用應以項目申請書的經費預算為依據,專款專用,統一管理。改變舊的思想觀念,形成對財務管理的正確認識,才能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內使用科研經費和規范科研經費管理程序。
為了做好高校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需采取措施做好對教師的宣傳和培訓工作。除要培訓相關的法律知識外,更應該加強宣傳與培訓學校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科研項目預算的編制等薄弱環節,重點講解其理論,樹立起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科研經費的意識。杜絕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和使用中的隨意性,消除科研項目支出構成比例不合理的現象。當科研人員有了正面認識后,才會主動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才能配合財務部門提高科研項目核算的管理水平,為建立良好的科研管理體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9]。
2. 提高科研成本核算意識,建立成本核算制度。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其特點,并參照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及企業核算原則,以及《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制定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分配標準,以及確立科研經費成本核算范圍、設立成本核算項目,歸集和分配科研費用,對發生的科研費用該預提的預提,該攤銷的攤銷,并對科研資產計提折舊,加強對科研資產的管理。如對科研活動利用學校資源所發生的水、電、氣、暖等費用,科研用房、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使用費,折舊費等按照確立的原則,把這些費用進行歸集與分配,真實反映科研成本。
3. 加強科研經費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管理,如實客觀反映科研項目成本。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分屬科研項目財務管理的兩個不同階段。預算編制專業性很強,科研人員在做預算書的過程中,應有財務等專業人員全程參與,為預算的編制提供建議。預算書編制完成后,進入預算執行階段,按照預算書所列科研項目的成本費用指標為依據,進行日常核算科研項目的開支。科研項目的成本日常管理,其開支要符合客觀性與真實性原則。對科研經費核算實行精細化和科學化管理,形成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決算編制的科學的預算管理體系。充分保障科研項目的成本的真實性、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10]。
4. 管理部門協同合作,完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對科研經費實行細化管理。科技處、社科處、財務處、審計處、監察處、各學院和項目負責人明確職責和權限,在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與監督方面各負其責,協同合作,共同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第一,要細化管理。確定科研經費的核算標準,列出其開支范圍,建立經費審批程序,規范大額采購與支出,對于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實行政府統一招標采購,對于超過10 000元支出的,要有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第二,要根據科研經費的不同類型,采用不同的核算原則,橫向科研則要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科研支出進行歸集和分配,正確反應科研成本和期間費用。第三,根據科研經費的性質,建立新的會計科目,核算其科研成本支出。如設立待攤費用、預提費用、應收合同款、應交稅金等科目,全面反映科研收入、成本支出等情況。科研項目還應正確核算項目結余情況,并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結余分配[11]。
5. 統一管理,統一調配,提高科研資產的使用效率。利用科研經費采購的資產,都是國有資產,屬學校所有,歸學校管理,接受設備管理部門管理,并逐一進行登記,財務部門與設備部門相互協調。設備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統一配置,提高科研資產的使用效率。建立科研資產卡片管理制度[12],做到賬卡一致,賬實相符,定期盤點,計提折舊。因此,第一,要做到建立完整的產權登記手續及明確產權關系。第二,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第三,增加“累計折舊”會計科目,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第四,重點管理無形資產,確立知識產權所屬關系,加大保護,提高意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