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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 財政政策 庇古稅
中圖分類號:F7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2)001-151-02
2003年英國首相布萊爾發表的題為《我們能源之未來:創建低碳經濟》(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首次提出了低碳經濟(Low-carbon Economy)概念。
作為率先崛起的發展中大國,中國正處于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和轉型期,發展低碳經濟有益于緩解對石油等能源的依賴,降低碳排放量,減少環境污染,從而提高經濟增長的效益和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本文從經濟學角度分析發展低碳經濟的理論依據,并針對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現狀,提出相關的財政政策建議。
1 基于庇古稅理論,減少企業碳排放量的稅收政策
產品具有外部性,表現為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私人收益和社會收益的不一致。在沒有外部性時,私人成本就是生產或消費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當存在正外部性時,由于某一廠商增大碳排放量,導致另一廠商為了維持原有產量,必須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安裝減排設施),這就是外部邊際成本。私人邊際成本與外部邊際成本之和就是社會邊際成本。
假如完全競爭廠商的私人邊際收益為PMR,私人邊際成本為PMC,社會邊際成本為SMC,由于廠商增大碳排放量所引起的外部邊際成本為XC,那么,SMC=PMC+XC,這種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偏離可以用圖1表示。
圖1(a)和(b)的區別在于:在完全競爭條件下,代表性廠商的私人收益PMR與需求曲線是重合的,并且是水平的;在不完全競爭下,代表性廠商的私人邊際收益PMR處在需求曲線之下,并且是向右下方傾斜的。在沒有環境污染時,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廠商的產量決策按照PMC=PMR的原則確定,即e1點所決定的產量Q1水平下。由于廠商增大碳排放量導致了XC的外部成本,使邊際成本曲線由PMC移向SMC。這時,從社會的角度看,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產量決定應按照SMC=SMR的原則來確定,即圖1的e2點所決定的產量Q2。可見,由于負外部性的存在,使完全競爭廠商按利潤最大化原則確定的產量Q1與按社會福利最大化原則確定的產量Q2的嚴重偏離。(Q1-Q2)的產量就是企業增大碳排放的低效率產出。這部分產出既不符合效率最優的原則,又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
基于上述情況,需要針對企業的碳排放量征稅,以減少企業碳排放量,發展低碳經濟。具體分析如下:
圖2與圖3分別是完全競爭條件下和不完全競爭條件的征稅模型。(a)圖用來表示供求均衡的變化,(b)圖用來表示定產決策的變化。圖2與圖3的唯一區別在于代表性廠商的邊際收益曲線(PMR)的斜率。在完全競爭條件下,代表性廠商的邊際收益曲線落在需求曲線下方,并且是向右下方傾斜的。由于征稅,邊際損害成本(MDC)事實上由廠商以付稅的方式支付。由于廠商考慮到稅收并因此而衡量損害成本后,廠商的產量決定發生了變化,即由原來的q0(根據PMR=PMC的原則而定)減少到q1(根據PMR=SMR的原則而定)。廠商產量的減少導致整個行業的均衡價格發生變化,即由p0上升到p1。在新的均衡價格p1處,生產者和消費者支付的貨幣數量足以抵補全部資源成本和廠商造成的損害成本。q1數量的產出是有效率的。值得注意的是,行業供給曲線就是單個廠商邊際成本曲線的總和,這意味著行業供給曲線向左上方移動,抬高了均衡價格。
并且,
2 基于政府轉移支付、政府支出等財政補貼政策,發展低碳經濟
發展低碳經濟的政府補貼一般表現為多種形式,如設立可再生能源生產企業時的資金支持,產出環節的成本補貼(有時亦被稱作價格補貼)以及消費環節對消費者的補貼等等。
作為發展低碳經濟的主要途徑之一,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具有鮮明的正外部性特征,但在現實中,常規能源的環境污染等外部成本并未計入其產品最終的成本核算;相反,可再生能源在產生社會性環境益處的同時,其高額的初始成本卻由個別企業承擔,從而在市場競爭中,兩種外部性效應的鮮明對比使得可再生能源產業往往居于劣勢,影響了資源的最優配置。因此,國家作為社會利益的代表,對可再生能源生產和消費提供政府補貼是必要的。
政府補貼實際上是新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的有益補充。新能源價格機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價格的激勵機制,國家利用價格杠桿推動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充分地實現激勵作用,從而引導資金流向剛起步的新能源產業,鼓勵企業投入、參與;(2)價格行為的規范機制,國家通過規制不正當價格行為,從而有效地發揮價格合理配置資源的功能、保護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發展新能源最終是為了節約甚至替代傳統能源并降低碳排放量,發展低碳經濟,從而保護環境。因此,新能源通常是負載于一定的技術之上,以不同的產品形式體現,并轉化為一定的經濟效益,周而復始,形成良性循環。實踐中,如利用一定的技術通過新能源發電,從而產生了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地熱發電等,而由于這些發電的技術手段不同,因此它們最終以商品形式表現出來的價格也就有所不同。然而價格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客觀規律,在政治經濟學領域,所謂價格即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由于部門之間的競爭和利潤的平均化,商品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商品價格隨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動,圍繞生產價格上下波動。那么在其中,有學者對市場作出了精到的評價,即“在價格理論中,競爭市場的平衡被設想在這樣一種時候出現:很多各自推進他們自己利益的人相互讓步,以便他們能最好地一起讓步得到他們最想要的回報。”
價格主要由成本、稅、費以及利潤空間組成,其中,相關的稅、費由國家制定,同種產品在生產企業無特殊稅費優惠政策的情況下,可假定此種產品的價格將直接決定于成本。因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與變量的條件下,成本的高低與市場需求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價格的形成。
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需求法則不容忽視,一般情況下,當市場價格上升時,需求數量會下降;而當市場價格下降時,則需求的數量會增加。以常規能源為例,尤其是用于生產能源的自然資源,由于受到“市場失靈”的影響,通常無法形成有效的競爭。如石油、天然氣等一些可能具備不動產特征的資源,在缺乏政府監管時,這些特征妨礙了一定的市場供應。而電力和天然氣輸送的其他行業的結構決定了公司具有對消費者施加市場支配的力量。當市場中缺乏競爭時,政府可以通過干預來彌補市場失靈,恢復有序的市場競爭。
新再生能源所遭遇的境地卻恰恰相反,例如,太陽能發電與風電相比,它的成本較高,成本問題成為了制約太陽能發電推進的最大制約因素。新能源的發展所面臨的是技術的相對滯后、成本較高、市場競爭不充分,這使得從事新能源生產與經營的主體不僅缺乏發展的內在動力,更缺乏市場發展所帶來的正效應。如果僅依價值規律調整,則生產主體入不敷出、消費主體也無力承受,市場培育更無從談起,因此,為了最終能夠實現以市場調節進行資源配置的目標,政府補貼實屬必要。
3 基于產權理論的低碳經濟政策
3.1 產權理論
產權是指由物的存在及關于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產權安排明確了每個人相應于物時的行為規范,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他與他人之間的關系,或承擔不遵守這種關系的成本。它的一個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們實現將外部性內在化的激勵,產權界定不清是產生“外部性”和“搭便車”的主要根源。在產權經濟學家看來,權利無非是一種社會活動,其目的是確定規章制度,降低社會的交易費用,從而改善資源配置和福利分配,促進經濟增長。如果能建立起一種有效的產權制度,使產權從低效率人的手中轉移到高效率人手中,那么整個社會的效率就會大大提高。這種有效的產權制度建立的關鍵是解決產權明晰、交易費用和產權保護問題。
3.2 碳排放交易的產權理論
科斯認為在處理外部性問題中的庇古傳統是不夠的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是錯誤的,市場失靈是與產權緊密相聯的,社會最優化的實現依賴產權的分配與界定。基于這種理論的排污權交易(或可交易許可證TEP)有助于消除環境“公共物品”外部性特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效率。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排污權交易項目就是基于《京都議定書》跨國間的碳排放交易,根據議定書溫室氣體減排“三機制”,即聯合履行(Joint Implemented, JI)、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和“碳減排”貿易(E-missionTrade, ET)。率先履行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允許采取以下減排方式:兩個發達國家之間可以進行排放額度買賣的“排放權交易”,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減排溫室氣體。歐盟排放交易系統在2005年1月1日正式掛牌營運,為現今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配額型交易市場,涵蓋超過12000個固定源,約占歐盟25國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5%。另據國際性的非盈利組織氣候集團(the climate Group)報告《贏余:低碳經濟的成長》(In the Black: The Growth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指出,2006年全球碳交易項目總金額高達300億美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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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理念;綠色建筑;經濟效益分析;碳排放量
1綠色建筑芻議
經濟的高速發展,帶動人民生活需求的加大,在這個互動過程中,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對經濟的貢獻在近些年是眾所周知的,甚至一躍成為帶動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但是我們反觀這高速增長下的建筑模式,依然存在許多問題。首先對于我們這樣一個并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傳統建筑業普遍存在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難循環為代價的粗放式發展,還是非常令人擔憂的,從某種意義上,建筑業的高速發展是建立在能源消耗量大、利用率低、污染嚴重的基礎之上的,這樣的發展不符合國家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不適應我們發展中國家的國情,也不是環保的建筑發展思路,應當進行逐步的改善。
從我國建設部的相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建筑能源消耗已經接近社會總能耗的3成。現有城鄉建筑總面積近470多億平方米,基本上都是高能耗建筑。據測算,2010年,我國大氣中SO2濃度在采暖期間是日常的六倍多,而這樣的情況如果不加以控制,預計到了2020年時,我國的建筑面積將超過1000億平方米,而此刻我們國家每年的建筑耗能將很有可能超過1.2萬億度電、4億噸煤、水、油等,而這個數據是現在的3倍之多。”由此看來,我國亟需發展適合我國國情的建筑。而綠色建筑就是在我國經濟發展需求與環境保護的矛盾中應運而生的。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定義,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塵的建筑。而低碳理念是在全球氣候變暖,冰川積雪減少,海平面上升等威脅到人類生存的氣候現象背景下產生的,它強調的是經濟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都盡可能減少溫室氣體產生。
從綠色建筑和低碳理念的定義上我們可以得知,二者之間是相互呼應的,綠色建筑在實際的應用中也體現了低碳的標準。其目的也是減少消耗,保護環境。而我國在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上已經做出鄭重的承諾,我國在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要降低4到5成,因此,今后的很長時間里,我國勢必將在全國范圍內掀起建設低碳城市,倡導低碳生活和發展低碳經濟的熱潮。
2綠色建筑的實現原理和CO2的減排價值
我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清潔干凈、可再生性強,且與環境相適宜,無污染,能耗低。前面已經提到了,我國是高能耗國家,大力提倡低能耗綠色建筑完全符合國情,這對于優化我國目前的能源消費結構,減排放,控污染,建設和諧社會,支撐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實際意義。而具體落實到房地產行業上,在建筑項目中大力提倡和應用可再生能源,是關系到降低住宅全壽命周期成本,合理控制房價,實現房地產行業可持續發展、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而把減排從國民經濟角度來分析,無論CO2減排是否能夠實現商品化,進行市場化交易管理,綠色建筑項目都具有推廣價值,但CO2的減排價值如能實現利益分割,均等承擔,公平交易,那么CO2的減排價值通過碳排放交易機制作為綠色建筑項目的收益才能夠真正體現綠色建筑在低碳背景下的實際收益情況。
3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分析
3.1傳統建筑的經濟效益分析
在傳統的建筑經濟效益分析中,企業將環保效應放在經濟效益考核中,其中包括減排帶來的效益、新能源效益、低能耗等等。其主要計算方式是將以后的現金收益以某一個收益率折現,以此來考慮收益與成本之間的比例關系。
而依照現在的建筑效益分析情況來看,這樣的經濟效益的計算方式是無法涵蓋綠色建筑的實際有效收益的,降低了綠色建筑的實際價值,影響到了人們對綠色建筑的正確認識,左右了企業決策人的判斷,在一定程度上,對綠色建筑的大力推廣和普及造成了不應該的負面影響。在當前,因為綠色建筑的建設成本比普通的高能耗建筑要高一些,而綠色建筑長期的收益卻無法在經濟效益分析中客觀地反映出來,而成本又相對較高,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市場經濟下,在急功近利的心態驅使下,很多企業忽視了長遠的效益,不愿意從事綠色建筑項目的開發。由此我們也得出了一個結論,傳統的建筑經濟效益分析方法不適用于綠色建筑的有效評價,對于綠色建筑的實施推廣產生了不利影響。
3.2基于碳減排價值計算的經濟效益分析
綠色建筑是一個綜合的價值體現,“綠色”的觀念是貫穿于整個建筑的建設、使用、保養過程中的,從一開始材料的開采、加工、運輸,建筑物的規劃、設計、建造、使用以至更新改造直到最后拆除的全過程,“綠色”的觀念覆蓋于建筑物的整個生命周期;再者,“綠色建筑”注重與地區生態環境及自身室內外環境的和諧,包括對自然光利用、空氣流通、景觀環境等方面的綜合考慮,目的在于為居住者提供一個各方面條件俱佳的建筑生活空間,并對周邊環境產生長期的積極影響;再次,“綠色建筑”強調建筑材料與能源的有限性及其節約,因而在“綠色建筑”的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至于建筑物建成后使用過程的各個環節中都存在影響碳排放的因素,當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分析中引入碳排放交易的時候,可以構建綠色建筑單位時間內的碳排放減少量及價值的模型。
4案例分析
溫州某住宅項目建設,該項目總占地約21.1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19.6 萬平方米,為別墅、花園小房、小高層的復合型小區,其室外公共照明系統(庭燈、草坪燈)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用于室外公共照明系統(庭燈、草坪燈),占地面積約為70050 平方米。
4.1經濟效益分析
按小區室外公共照明負荷規劃,小區庭院燈需150 盞、草坪燈需500 盞,按規定計算得出年能耗估算比較表(表一):
表一:室外公共照明負荷供應方式年耗能估算
科目
建筑面積( m2)
日平均照明設計標準( kWh)
耗能(kWh/年)
光伏發電
城市供電
庭院燈
150 盞
200 0 73000
草坪燈
500 盞
55 0 20075
合計
650 盞
250 0 93075
溫州市公共用電價格為0.8 元/kW h;而小區庭燈、草坪燈按溫州市當地市場價格需要投資約三十萬元;而小區室外公共照明系統設備建設和維護費用按6元/平計算(占地面積約為70050平方米)。計算分析時不考慮價格變化因素。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主要設備單晶硅電池方陣的使用壽命約15年至25年,因此該分析以20 年為一個周期進行比較。經過計算可得出不同室外公共照明負荷供應方式的經濟效益比(見表二):
表二:不同室外公共照明負荷供應方式的經濟效益比
項目 方式1
光伏發電系統
方式2
城市市政供電
裝置壽命(年) 20 20
設備總投資(萬元) 30 45
年運行費用(萬元) 0 7.5
20 年總成本(萬元) 31 195
由上表的計算結果可知:方式1比方式2在20年內可節省成160余萬元。可見,住宅小區中的草坪燈、庭院燈運用了太陽能光伏公共照明技術后,將會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
5結論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首先確定了綠色建筑經濟效益分析引入低碳理念的可行性,并借鑒碳排放交易的理念,從企業的角度出發,將碳排放量的控制和產生的經濟效益引入到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評價中。將低碳的理念有效地融合到綠色建筑的實施上去,在案例中,結果分析表明綠色建筑帶來的可觀收益,而這樣的效益在傳統的建筑經濟效益分析下是無法體現的,而新的經濟效益分析方式能夠使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從而更加真實地體現出了綠色建筑的實際價值。因此對該效益分析法的倡導和引入,可以為正確評價綠色建筑的收益提供保障,使得人們能夠更加真實地了解綠色建筑的價值,為綠色建筑的有效推廣,促進低碳城市的建設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作者簡介:王建煌,(1972.02), 男,浙江溫州,建筑經濟師,本科, 辦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1)建筑工程建設管理;(2)公路管理業務用房規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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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可持續發展;能源;策略
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2-0020-02
一、低碳經濟的提出
低碳經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低碳技術涉及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門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潔高效利用、油氣資源和煤層氣的勘探開發、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等領域開發的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新技術。英國政府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之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經濟的概念。該白皮書從英國對進口能源高度依賴和作為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有義務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實際需要出發,著眼于降低對化石能源依賴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出了英國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減少20%,到2050年減少60%,以建立低碳經濟社會的目標。英國政府在繼2003年能源白皮書之后,于2006年10月《氣候變化的經濟學:斯特恩報告》,對全球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作了比較權威的定量評估,指出如果目前全球以每年GDP1%的減排成本投入,可以避免將來每年5%~20%的GDP損失,呼吁全球盡早向低碳經濟轉型。
二、低碳經濟與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可持續發展戰略不僅表明我國經濟在今后的若干年持續不斷的發展,同時,可持續經濟發展是一種合理經濟發展形態。這種模式本質上是現代生態經濟發展模式,它正確地在經濟圈、社會圈、生物圈的不同層次中力求達到經濟、社會、生態三個子系統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使生產、消費、流通都符合可持續經濟發展要求。中國進行可持續發展,解決能源和降低能源消耗是關鍵,因此,向低碳經濟發展是未來發展的方向。
中國現有的石油資源可夠開采13年,天然氣可采40年,煤炭可采60年。2007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為27億噸左右,列全球第二,能源消費處于高結構狀態,化學能源約占92%,其中煤炭占68.2%,電力生產78%依靠煤炭,可再生能源僅占8%,其中,水力、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比重較低。由于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所占的比重較大,因此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也相對較高。我國的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的比重超過2/3,能源消費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1/3以上。中國以煤炭等化石燃料為主的能源結構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不會發生根本性改變。
能源問題是一個國家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保證,解決能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才能保障國家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發展低碳經濟是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中國實現向低碳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潛在優勢
1.改進空間大
由于我國第二產業消費結構處于高能耗階段,節能技術水平較低,能源管理漏洞較多,使得中國的能耗強度和能源效率與國外同類企業相比明顯偏低。有研究表明,中國的能源系統效率為37.6%,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0%~15%,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八個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30~40%,機動車油耗水平比歐洲高22~27%,比日本高30%,單位建筑面積采暖能耗相當于氣候條件相近發達國家的1.7~2.5倍。因此,通過結構調整、技術革新和改善管理等途徑,實現節能減排的余地較大。
2.改進成本低
相對于發達國家,中國的減排成本比較低。從國際上看,框架公約規定每噸成本超過30美元,中國的成本大體在15美元。2006年,全球碳交易和清潔生產機制(CDM)碳交易市場達到300億美元。目前,全球已有50多家金融機構加入全球氣候變化投資網絡,投資額達到了13萬億美元。截至2008年2月,中國CDM項目獲得聯合國CDM項目執行理事會簽發的核證減排信用(CERs)達到3 637萬噸,占聯合國目前核定CERS總量的31.33%,首次超過印度成為最大的CDM碳交易量國家。
3.技術合作潛力大
一方面,中國與發達國家在低碳技術方面還存在較大落差。中國的電力行業生產主要以煤生電為主,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術方面,與歐洲、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有不小差距。在交通領域的汽車燃油經濟性問題,冶金、化工、建筑等領域的節能和提高能效技術,也有較大改進余地。另一方面,低碳技術國際合作的機會在增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有義務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轉讓,但由于涉及知識產權、商業利益等諸多原因,中國目前仍不得不主要依靠商業渠道引進技術。
(二)向低碳經濟轉變面臨的制約因素
低碳經濟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也是國際社會長期發展的趨勢。但結合中國現階段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們必須客觀地認識到向低碳經濟轉型面臨著一系列挑戰。
1.發展過程
中國目前正經歷著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人口增長、消費結構升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能源的需求以及溫室氣體排放不斷增長。更重要的是我國正在經歷快速的城鎮化,今后30年內將新建約400億平方米的新建筑,能否推行低碳城市發展模式,將是溫室氣體減排的決定性因素。
2.發展方式
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大部分行業呈現粗放式的特點,對能源和資源依賴度較高,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大大高于主要能源消費國家的平均水平。雖然,我們在“九五”計劃中就提出要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但十多年過去了,以粗放型為主的增長方式仍然沒有根本改變,這其中有著深刻的體制根源,也有各地政府為GDP增長對資源的掠奪性使用的緣故。
3.資源分配
在中國能源探明儲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氣占0.6%,這種“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結構,決定了中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生產和消費格局將長期存在。過去20多年,中國努力促進能源結構的多樣化,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費比重從1980年的72.2%下降到2001年的66.7%。但近年隨著國際石油和天然氣價格攀升以及經濟快速增長的需要,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又有回升的勢頭,2006年達到69.4%。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得多,單位能源燃煤釋放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氣的近兩倍,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必然會產生較高的排放強度,因此,必須高度重視持續發展與能源消耗和高強度二氧化碳排放的問題。
三、中國向低碳經濟轉型的策略
為應對上述挑戰,把潛在優勢轉化為現實優勢,中國應該選擇合適的策略,以實現發展與低碳的雙贏。
(一)堅持國家利益,正確評估中國溫室氣體減排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的碳排放增長不僅要考慮中國特定的發展階段因素,更要考慮現代貿易和投資引發的轉移性因素。要把中國特定發展階段所產生的“生存和發展”的必然性與發達國家的排放相區別,并要求出口的需求方為由出口產品造成的排放買單,從而減少中國在減排溫室氣體上面臨的國際壓力,避免陷入發達國家借氣候問題給中國設計的陷阱。
(二)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重視低碳經濟的發展,實現發展與減排的良性循環
面對日益嚴峻的能源和環境約束,必須高度重視向低碳經濟轉型。有必要把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納入國家發展戰略中,摒棄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從前瞻、長遠和全局的角度,部署低碳經濟的發展思路,尋找低碳經濟與國家發展戰略的結合點,從而在產業結構調整、區域布局、技術進步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為向低碳經濟轉型創造條件。
(三)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低碳經濟的實現形式是合理調整能源結構,優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積極開發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近期,我國應把節能和煤炭的清潔利用作為重點,不斷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低碳和固碳技術的研發;在中期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推進氫燃料電池等新能源技術以及碳收集與埋存技術的應用;更長遠看,建立以可再生能源、潔凈煤、先進核能等為主體的可持續能源體系,以發展低碳經濟為契機來解決我國能源問題。通過大力調整產業結構、積極調整工業結構、優化用能結構,加快構建節能型產業體系。
(四)積極研發低碳技術,形成低碳技術體系
中國發展低碳經濟必須注重科技創新和先進低碳技術的推廣,同時保護知識產權。應高度重視能效提高技術和低碳技術的戰略意義,通過推廣和應用新型低碳經濟技術方式,引領中國向新低碳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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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地攤;產權;經濟學分析
地攤交易源遠流長,從遠古時生在“共同體”邊界的以物易物到現在最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地攤交易綿延幾千年,表現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時至今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能夠使地攤交易銷聲匿跡。為建設文明城市,我國很多城市的執法部門對地攤交易反復“掃蕩”和“清剿”,其結果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執法人員可以在幾分鐘之內趕走水果攤端掉蔬菜點,裝車拉走地攤上的交易器具,把攤主攆得“作鳥獸散”。但過不了半小時,隨著執法人員蹤影的消失,地攤交易又恢復了正常。
一、我國地攤發展的現狀
在全國各地,擺地攤的小商販和城管這對“天生冤家”已經“斗智斗勇”了幾十年,地攤幾經打擊但表現出了強大的生命力,在全國各大中小城市頑強的生存下來并表現出健康的發展勢頭。就以西安市為例來說明地攤在我國的存在情況:西安市全市轄9區四縣,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為3個“城內區”,都較為繁華,新城區是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西安最繁華的地方之一。這三個區分別都有自己的地攤集中地,所賣的東西也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主要的集中地為各個區的菜市場門口,醫院和學校門口,天橋上下,另外還有住宅區附近、火車站和汽車站廣場等。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會有地攤,對地攤有需求是其存在的基本條件。如菜市場門口一般會賣些廉價的水果、蔬菜等,因為正規的菜市場里面的東西較貴,同樣的東西比較起來人們更愿意去買價格便宜的地攤貨物;醫院門口最多的是一些賣小吃的攤子,因為趕著去醫院排隊掛號或者從醫院剛做完長時間的治療可能還沒來得及吃飯的人很多;學校門口則是一些文具書籍、小件飾品,還有各類小吃等;住宅區附近白天基本只有一些賣快餐小吃的,偶爾也有賣水果和擺盜版書集的,但一到晚上,更多的排擋、燒烤及其他夜點都紛紛上場;天橋上,火車站人流量大,人群復雜,為了迎合各種人群的喜好,這里出售的東西種類繁多,有手機套、飾品、報刊雜志、旅游地圖,另外還有賣魔術撲克的,各種小東西應有盡有;東、西、南、北四大街都是西安最繁華的商業街,白天在這些地方地攤并不算多,一到晚上就會出現更多的地攤,種類五花八門,商品應有盡有。所謂民以食為天,不管在哪里吃的東西都會有容身之處。
像西安這樣的地處西北部中心的大都市都有大量的地攤存在,在其他的一些中小城市中的地攤就不言而喻。在溫州、鄭州、南寧、榆林等的一些高校附近、天橋、路邊、車站等處,地攤是非常之活躍。地攤為廣大市民提供了不少方便,也為很多人的就業提供了機會。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地攤交易也不例外,它在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很多負面的問題,如污染環境,阻塞交通,產生臟、亂、差,損害城市形象等等。
二、地攤存在的原因
以現代化為準則的城市規劃拒絕任何游離于秩序之外的東西,但是地攤在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中占據的地位是不可忽視的。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只要不存在外部經濟,任何自愿的交易都會帶來社會福利的改進,這就說明地攤的存在是有其價值的。經濟學關于外部效果的問題認為,因為人們議定契約的權利無法嚴格界定,沒有嚴格界定的這種權利,就不可能有產品的市場,所以就產生了外部效果。趙英軍教授的觀點認為:地攤市場的存在是產權界定不完全的產物,是攤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種納什均衡,它的存在符合帕累托改進的要求。實踐證明,凡是能夠頑強生存下來的東西,總是有它生存的依據和理由。地攤這種原始的交易方式,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政府打擊成本高
正如趙英軍教授所講,政府掌握著公共產品的控制權,為了優化市政建設、美化市容市貌而禁止地攤的存在。而作為地攤攤主的目標很簡單,只要期望收益大于期望的機會成本,他就會繼續擺地攤。并且他發現,由于過高的打擊取締費用,政府沒有太高的積極性追查非法擺攤的小販,當然,偶爾打擊一下是必要的,至少可以增加一點表面成績。趙教授通過對政府和小販對于擺地攤的博弈,認為這個博弈中,攤販處于優勢地位,最后的均衡狀態是:攤販擺攤,政府則不再過問。政府要禁止擺攤,那就不是一種納什均衡。事實上,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政府只能默認地攤的存在。
(二)擺地攤的成本低
擺地攤的小販不用購置固定資產,不用購買或者租賃店鋪,也不用跑去各個部門辦理各種證件,地攤涉及的費用都極低,基本無需貸款或支付利息,也不用繳納稅款,只需少量流動資金就可做小本買賣。小販們在路邊、天橋、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擺攤,由于這種公共產品的產權界定不清晰,只有政府對其有控制權,攤主們才會積極的尋租。
(三)消費者有需求
地攤大多設在行人較多的路邊、道口、居民區的適當部位、工棚區等,而且最佳銷售時段掌握得特別好。由于它比較靈活,時間、地點可以隨機應變,賣什么東西也都由地攤主自己做主。這樣可以使工作既充滿樂趣,新鮮感,還可以根據市場的需求在短時間內變換自己所銷售的商品。在一些沒有或很少有商店的地方也有地攤存在,地攤為這些地方人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消費者可以在晨練結束或下班時以較低的價格順便買回蔬菜、瓜果、糧油及其他各種小商品。對于消費者來說,以較低的付費獲得了較大的效用。
(四)適合了低收入階層
地攤商品的一個特色是價格便宜,有時候會出現一些質量問題,卻也能滿足低收入階層的需求。城市的高消費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望而卻步,地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低收入者階層的價格需求彈性較小,地攤商品相對較低的價格正好適應了他們的要求。低收入者階層購買力低,只能多消費低檔次商品,這也是地攤生意之所以紅火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五)緩解了就業壓力
擺地攤小販的大多數人都是一些下崗職工或者進城務工人員,他們的生活水平都很低,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沒有什么一技之長,靠擺地攤來維持生計,因為擺地攤所需要的資金很少,這正好符合他們的經濟條件。如果在一些地方適當地允許地攤經營,這樣也解決了他們的就業問題,減少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減輕了政府的負擔。自發的、非正規的地攤式的就業方式不僅有充足的存在依據,而且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三、改進地攤交易的措施
小販通過擺地攤攫取了政府落在公共領域里對道路、天橋、廣場等的一部分權利,這種權利掌握在政府手中與掌握在攤販手中是不一樣的。在趙英軍教授看來,它對攤販產生的效用大于政府,要不然就不是一種納什均衡。在這種情況下,地攤產生的利益大于其外部不經濟產生的負效用,所以這個均衡對于整個社會而言就是一種“帕累托”改進。
(一)改變名義產權,使其向實際產權靠攏
改變權利所產生的外界條件(博弈的支付矩陣),使實際產權按照人們的愿望趨向于名義產權。例如政府加強對地攤的打擊(使攤主被逮住的可能性增大或加重對其處罰),并且達到使擺地攤的凈值為負的程度,即(擺地攤收益-處罰×被逮的概率)
(二)政府收取部分管理費,使地攤合法化
擺地攤這種行為具有外部性,是外部經濟的,對于整個社會福利的提高都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有人認為“公共領域”實際上是“外部性”的源泉。產生外部性的權利有時候需要重新界定以消除“外部性”。對于擺地攤的問題,政府通過對攤販收取少量的管理費來使其合法化,并加強對地攤的管理。看作將“擺地攤的權利”賣給攤販。此時,攤販將自己承擔擺攤的外部成本。并且,由于政府的管理(這時是有收益的),地攤對市政建設的影響將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采取限地、限時、限品種的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扼制地攤交易的負面效應,采取限地、限時、限品種的管理辦法是比較合理的。限地,即對交易場所加以限制。什么地方允許交易,什么地方不允許,應有明確的規定。限時,即限制交易時間,有很多地攤交易場所,不需要也不宜全天候開放,在什么時段開放,既要考慮到方便消費者的需要,也要考慮到不同時段上空間價值的差異。限品種,即對特定場所的交易品種加以限制。什么場所適合交易什么種類的商品,應有一個大體的分類和規定。要消除地攤交易的某些不良之處,與其進行“行政清剿”,不如進行“經濟招安”。
(四)政府應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通過對西安的地攤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在本次調查中發現87%的地攤主是外來人口,就算是本市人口,也是本市下屬的小農村,小鄉鎮的居民。他們大多是沒上過學或者學歷很低的,這就限制了他們的就業渠道。政府應該為他們的就業提供更多的機會,提供一些相關的就業培訓及就業指導,為他們的吃穿住問題想更多的方法,讓他們有生存的機會。可以使一部分下崗工人實現再就業而不去擺地攤,也可以使部分低學歷群體有就業的機會。
地攤在中國有其存在的價值,為中國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雖然對市容市貌等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但擺地攤這種行為產生的社會利益是大于外部不經濟的負面效應,擺地攤對整個社會福利的改進和提高有積極的作用。政府不應該對地攤進行“清剿”,應當對地攤進行規范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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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維迎,博羿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7。
【關鍵詞】低碳經;低碳會計;影響;實現
低碳經濟是世界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怎樣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構建低碳經濟成為相關人員關注的重點問題。低碳經濟對企業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特別是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財政部門,低碳經濟在企業財政部門中的應用主要表現在低碳會計的實現。企業實行低碳會計,主要是通過對企業經濟活動的財政管理,實現對企業經濟結構的優化,從而為企業經濟增長方式轉型提供重要的支持。為此,文章對低碳經濟視角下的低碳會計發展進行探討。
一、低碳經濟對會計產生的影響
1.低碳經濟對企業會計核算產生的影響
企業發展低碳經濟的同時也對自身的會計核算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具體體現在企業的發展不僅要站在自身的發展立場思考,而且還需要關注企業發展和周圍經濟、全球環境之間的關系。低碳核算要充分體現國家環保節能方針、節能政策法規,提升對資源的高效利用。低碳核算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低碳資產。低碳資產表現在企業發展建設高效應用能源資源,并為節能減排的實現建立相應的設備和場所。第二,低碳負債。主要是指企業為發展低碳而產生的長期、短期借貸款,環保費用的交付等。第三,低碳權益。低碳權益表現在企業為發展低碳經濟產生的環境損害補償收入、低碳獎勵等。
2.低碳經濟對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
企業低碳信息披露具體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在傳統的會計報表中增加低碳會計項目,對和企業低碳經濟相關的信息明確注明;另一種是獨立存在的低碳報告,包括企業低碳現金流量報表、企業發展損益表。通過這兩種方式能夠加強企業報表使用人員對企業材料成支出和投資項目的具體了解。
二、低碳經濟會計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低碳環保意識
2.低碳會計實施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現階段,企業會計領域發展的主要法律法規是《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但是這些法規條文中沒有對低碳會計要素構成和計量做出明確的規定,更沒有規范低碳會計信息披露方式,導致企業低碳會計實施操作缺乏可靠的依據,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企業低碳會計信息質量。
3.相關人員缺乏對低碳會計理論的實證研究
我國低碳會計發展處于初級階段,企業會計工作者對低碳會計內涵、意義、具體操作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低碳會計操作不夠規范,由此導致低碳會計發展在企業效益和社會環境方面無法發揮出協調作用。
三、低碳經濟視角下低碳會計發展策略
1.提升企業人員低碳環保意識
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經濟發展模式,是時展的必然需要。為此,企業實行低碳會計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對低碳經濟的宣傳,向相關人員開展低碳環保教育,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良好的環境保護氛圍。
2.完善低碳會計法規制度,規范低碳經濟發展
低碳會計的有效實施需要相應會計準則的規范,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低碳會計計量和決策。同時,在發展低碳會計的同時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環境保護法,加大對利用低碳經濟獲得短期效益企業的懲處力度。低碳經濟的順利開展還需要專門成立權威事業機構,制定低碳會計發展的會計準則,為企業環境成本收益計量、決策試點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導依據。
3.構建系統化的低碳會計信息披露制度
企業會計工作發展需要著重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從而在最大限度上提升企業的實際發展效益。因此,企業在發展低碳會計時,需要相關人員完善相關的信息披露機制,加強企業低碳職責規范,設置節能減排項目的計量和考核管理,提升對資源能源的利用率。
4.構建系統化的低碳經濟信息披露機制
企業要組織內部專業人員加強對低碳會計理論的研究,結合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選擇切實可行的低碳會計發展方案。同時,企業實行低碳會計還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進一步加強對國內企業低碳會計實證研究力度。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低碳經濟的發展對低碳會計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低碳會計的發展能夠進一步促進企業的發展建設,為此,需要相關人員結合企業實際發展情況,在了解地區環境的基礎上采取有效的低碳會計策略,完善低碳會計行業制度,形成系統化的低碳會計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機制,從而實現低碳會計的穩定發展,為企業的科學、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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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低碳經濟;外部性;補貼;征稅;產權
一、低碳經濟背景
(1)低碳經濟的提出。2003年英國的《能源白皮書》首次提出低碳經濟這個概念,目標是削減二氧化碳的排放在英國建成一個低碳經濟體。2007年9月8日,主席在亞太經合組織會議上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研發低碳能源技術,促進碳吸收技術發展”的戰略主張。2008 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吳曉青明確將“低碳經濟”提到議題上來。(2)對低碳經濟的研究現狀。王文軍(2009.4)指出低碳經濟是以源頭控制、過程控制、目標控制相結合的經濟發展模式。牛文元(2009)指出低碳經濟是綠色生態經濟,是低碳產業、低碳技術、低碳生活和低碳發展等經濟形態的總稱,實質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區域的清潔發展、促進產品的低碳開發和維持全球的生態平衡。付允(2008)分析低碳經濟是一種綠色經濟發展模式,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為基礎,以低碳發展為發展方向,以節能減排為發展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發展方法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鮑健強(2008)認為低碳經濟是經濟發展方式、能源消費方式,人類生活方式的一次新變革,它將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礎之上的現代工業文明,轉向生態經濟和生態文明。
二、外部性的解決措施
(1)外部性的含義。薩繆爾森對外部性定義,外部性就是當生產和消費中一個人使他人遭受到額外的成本或收益,強加在他人身上的成本或收益沒有經過當事人以貨幣的形式進行補償時,外在性或溢出效應就發生了,這種影響并沒有透過市場交易的形式反映出來。外部性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2)外部性內在化的途徑。一是征稅。該方案是庇古在1920年《福利經濟學》一書中進行論述,又稱“庇古稅”,是為了矯正經濟當事人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不一致,也就是私人成本小于社會成本情況下,政府運用征稅手段進行解決。二是補貼。政府對微觀經濟部門進行的調控從而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補貼是微觀主體的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時,政府通過補償來解決外部性問題。三是產權界定。按照產權管理的思路,只要明晰產權都可以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產權思想由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提出,德姆塞茨對其進一步研究,指出當內在化的收益大于成本時,產權就會產生,將外部性內在化。如果產權模糊不清,就會上演“公共地的悲劇”。
三、低碳經濟的實現途徑之一:內化高碳經濟發展帶來的負外部性
(1)發展低碳經濟的迫切性。每年與能源相關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將增長1.7%,本世紀末氣溫很可能在2000年的基礎上升高2~3℃,結果會使全球20~50%的生物面臨著滅絕的危險;極端氣候事件如干旱、洪水和風暴等災害發生的頻率和強度不斷加劇,人類將面臨著更為嚴重的氣候變化風險;在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下,使原本存在的矛盾和問題都凸現出來: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不足,拉動經濟三駕馬車動力失衡;自主創新能力弱,產業結構發展不平衡,優化升級壓力大。
(2)以上凸顯出來的矛盾和問題都是在高碳經濟發展中產生,解決這些問題實質就是把這些負外部性問題內在化。第一,補貼就是國家對產生正外部性影響的企業和個人進行一定數量的補償,使私人邊際成本等于社會邊際成本。第二,征稅是國家運用征稅權利對微觀主體造成負外部性內在化的措施。一是征收環境稅,它是針對當前日趨惡化的生態環境提出的一種全新稅種,生態環境是一種稀缺的資源,征收環境稅可以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二是征收碳稅,是一種庇古稅,是對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按其含碳量定額征收。第三,產權是科斯沿著庇古的思路進一步尋找負外部性內在化的途徑,產權對低碳經濟的發展和實現起關鍵作用。一是碳匯是自然界中碳的寄存體,從空氣中清除CO2的過程、活動和機制。森林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產品,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它所產生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是不可分割、不可排他。建立明晰的森林資源產權關系是完善森林產權制度的關鍵,要把森林資源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劃分開,使所有者(國家)與經營者(森工企業)形成一種經濟或契約關系,這才是完善的產權制度。二是排污權交易也稱可交易污染許可證,該方案源自“產權理論”的興起。戴爾斯認為,政府作為環境商品的所有者,可以再控制污染總量的前提下出售“排污權”,并允許購買者對所持有的“排污權”進行市場交易,以發揮市場作用,提高環境資源的運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自然環境與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的關系
傳統的政治經濟學并沒有將自然經濟納入其研究范圍,認為自然環境只是為經濟活動免費提供可利用資源的供應系統。由于自然資源不是勞動產品,又沒有進行價值交換,因此并不是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但是,吳易風教授通過對馬克思著作的分析得出結論———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生產關系,而不單純是生產關系;馬克思對生產方式的研究包括了對自然資源配置的研究,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生產關系下有著不同的配置方式,不存在超歷史的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馬克思通過對勞動的定義“,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中介、調節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將自然環境與社會再生產過程緊密聯系起來,為我們正確認識自然環境與社會再生產過程之間的辯證關系,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
2.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的關系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雖然沒有對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之間的協調關系給出系統分析,但是,在他和恩格斯的自然力思想中很早就注意到了兩者之間的辯證關系。一方面,馬克思認為:“自然力不是超額利潤的源泉,而只是超額利潤的一種自然基礎,因為它是特別高的勞動生產力的自然基礎。”這一觀點明確指出自然資源是構成生產力要素的重要基礎。因此,自然資源是通過促進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推動經濟發展的。另一方面,恩格斯指出:“如果說人靠科學和創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對人進行報復,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從一種真正的專制,而不管社會組織怎樣。”揭示了災難性的自然環境對經濟發展的阻礙作用。因此,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發展是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的辯證統一的關系。
3.資源環境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環境的清潔也是一種資源,污染了環境,就等于“消耗”了清潔環境。價格、替代品和技術進步對清潔環境的作用與對其他資源的作用是相同。“如果排放污染物是沒有成本的,那么,生產者就沒有限制排放污染物的激勵。但是,如果污染環境存在某種價格,那么,生產者將設法尋找到某種方式,以替代污染物的排放。排放污染物的價格越高,生產者就越有積極性去研發限制污染物排放的方式和途徑。”因此,在生產中加入環境成本,不僅可以節省資源、保護環境,還能起到提高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這與發展低碳經濟的出發點是一致的。
二、低碳經濟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
1.低碳經濟倒逼技術進步
低碳技術與技術進步的關系是一種倒逼的關系。有的學者認為“技術發展帶來低碳經濟”,只要突破了技術問題,低碳經濟也就自動發展起來了。其實,這完全顛倒了低碳經濟與技術進步的因果關系。先進技術的發展一定是為了適應某個預先設定的經濟發展目標,技術進步總是滯后于所設定的經濟發展目標的。縱觀歷史,只有當人們不滿足于當下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時,才會通過發明先進的科學技術改變原來的生產、生活方式來滿足人們新的需要。事實證明,當下運行的高碳經濟發展模式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是對人類生存條件的極大挑戰。為了挽救瀕臨枯竭的資源、恢復碧海藍天,人們提出了更高一級的,更符合人類生存發展的新需要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而要想發展低碳經濟,必須改進技術,提高能源利用率。因此,低碳經濟與技術進步之間的關系,必將是前者倒逼后者的關系,并且這種倒逼機制是低碳技術發展的強大原動力。
2.低碳經濟模式的優越性
傳統經濟學認為,勞動是勞動者通過勞動手段改造自然來獲取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的各種要素的過程。高碳經濟模式是將支持經濟活動的四種基本資本中的人力資本、金融資本、人造資本結合,改造自然資本來獲得各種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的要素。對比低碳經濟和高碳經濟的理論模型得出:假設將人類全部的經濟活動抽象為生產活動和消費活動。低碳經濟模式下,在對自然系統向經濟系統(社會在生產過程)輸入可用資源的認識中,首先,加入了對由經濟活動產生的不可轉移消化的廢棄物(抽象為二氧化碳)排放的問題,從正反兩方面重新理解生產和消費過程。其次,提出了自然資源和自然承載力的有限性問題,自然系統為人類提供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并不是不可耗竭的;自然系統能夠承受的污染也是有限的。最后,給出了低碳經濟模式下社會再生產的實現條件。當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自然的最大承載力時,社會在生產過程的實現條件就是“馬克思關于資本擴大再生產的實現條件”,當其已經逼近自然系統允許的最大排放量時,還必須滿足生產和消費活動必須是二氧化碳零排放,否則社會在生產過程就不能繼續。低碳經濟模式展示了勞動對自然系統的破壞性,也不再將生產力簡單地理解為人類征服自然的能力。
3.低碳經濟的實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