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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國工商稅制的改革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達到了“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的預期目標,為此得到了國內外廣泛的肯定。新稅制強化了稅收的職能作用,對于保障我國的財政收人,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持社會政治穩定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01年,我國國家稅收收人達到了15172億元,比稅制改革前的1993年增長了256.6%,年均增長率達到17.3%,大大高過了我國GDP的增長。稅收總額占GDP的比重達到巧.8%,比1993年12.3%上升3.5個百分點。新的稅收制度一個成功的標志就是,中央稅收收人占稅收總額的比重達到45.5%,比1993年20.8%上升23.7個百分點。我國通過稅制改革,中央政府集中更多財力,可以更好用于資金統籌的使用,這也是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十余年來取得重大成就原因之一。
經過十一年的運行實踐,新稅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之處也已越來越清晰:現行稅收法律體系尚不健全,法律級次偏低,對新稅制和稅收政策進行變通的現象在個別地方仍然存在,它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作為我國重要的經濟執法部門,稅務機關必須嚴格執法;市場經濟要求稅收工作必須法制化,一切違反稅法的行為必須得到及時糾正和處理;一些納稅人不能自覺地依法納稅,稅務機關肢解、變更國家稅法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甚至還有個別稅務干部,以稅謀私,通謀偷、騙稅等違法活動。開展偷稅與反偷稅、腐蝕與反腐蝕的斗爭,必須常抓不懈。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為此,要建立完善的稅收法律體系、稅收執法監督檢查體系、稅收法律服務體系和稅收法律保障體系。
我國現行稅制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陷,主要是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我國現在的比重在世界各個國家比較起來是低的。換一個角度來講,我國企業目前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但是負擔重并不是重在稅收這一方面,是重在稅收之外的社會攤派這一方面,很多其他的費用讓企業承擔了,所以企業感到吃不消。此外,稅制結構還不夠理想,流轉稅占的比重相當大,所得稅和其他稅種占的比重相對來說弱小得多。稅收宏觀調控功能發揮也不夠好,稅收征管的漏洞比較大,稅款流失比較嚴重。因此,隨著我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同時,十六大確定了本世紀頭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為我們的一個奮斗目標,現在稅收制度不適應這個要求,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因而,稅制改革目標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流轉稅和所得稅并重,其他的稅種輔助配合的稅制機構體制上,建立一個能夠適應社會波動,并進行有效調節,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滿足國家財政經常性預算,正常需求和促進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稅制體系。它的指導思想是完善稅制,優化結構,規范稅基,調整稅率,公平稅負,強化調控,實施稅制改革,理順分配關系,提高征管效率,促進平等競爭,保障財政收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
稅制改革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則:
第一是提高兩個比重的原則。一個是提高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另一個是提高稅收里面中央財政收人的比重。
第二要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原則。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的格局不變的前提下,要正確處理好地方和中央的分配關系,使中央和地方的收人都有進一步增長的潛力,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第三是公平稅負原則。根據加人世貿組織的要求,公平企業稅收負擔。對各種性質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稅收政策,增強稅收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全面貫徹稅收的國民待遇原則。
第四增加稅種,拓寬稅基,規范和增加財產稅稅種。我國財產稅制應包括的稅種有:房產稅、土地稅、不動產稅、車船稅、契稅、遺產稅和贈與稅。
第五,是有利于稅收征管的原則。不要給納稅人增加納稅成本,也不要形成納稅的漏洞。為此,應加快稅收立法步伐;深人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繼續開展稅收執法檢察;結合執法檢察,繼續做好地方稅收法規的備查備案工作;編輯稅收法規信息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完善稅收公告制度;進一步做好復議應訴工作;逐步開展稅務稽查案件審理工作。
加強稅收征管,應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稅收立法,堵塞稅收征管漏洞。財產課稅有關的稅收立法要盡早出臺,使稅收法規健全,規范和指導各稅的征收管理。強化稅收征收管理,完善稅務稽核、征管手段、提高稅收征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堵塞稅收漏洞。同時要建立嚴密的財產登記制度和有權威的財產評估制度,加強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協調機制。
省以下稅務機構的主要任務就是抓稅收征管,組織稅收收入是稅務機關的職責所在。因此,不斷規范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特別是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服務,為納稅人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一直是地稅部門努力做好的工作。多年來,麗水市地稅局在這些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一是轉換稅收征管模式。1998年麗水地稅局制定了《麗水地區地稅征管改革實施方案》,確立了三年分三步走的戰略,全市地稅系統征管改革全面推開,到2000年底實現了《浙江地稅信息系統》全面推廣應用到位、征管新模式在城鄉轉換到位和征管現代化與征管社會化有機結合基本到位的“三到位目標”。于2001年制定《麗水市新世紀之初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實施方案》,到2003年底實現了建立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的目標,計算機技術在稅務管理領域得到全面應用,依托信息化的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得到初步建立,稅收征管工作得到不斷規范,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
二是建設辦稅服務廳。集納稅人納稅申報與稅務機關發證、征收稅款、發售發票、稅務管理、稅法咨詢等各種功能于一體的辦稅服務廳建設,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征管改革的突破口。結合實際,按照“規范、合理、齊全、實用”的原則,目前全市地稅系統共設置了24個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內的窗口按要求統一設置,制定工作職責,使職能窗口化,服務流程化。辦稅服務廳內同時配置公用服務設施,有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辦稅示意圖、稅法公告欄及休息場所等,并通過爭創“最佳辦稅服務廳”活動,狠抓辦稅服務廳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工作,加強辦稅服務廳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是合理設置征收、稽查機構。到2003年底,全市所有基層機構按照各地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和省局征管辦的批復全面撤并,全市從1998年前的72個基層征管機構撤并到24個,比改革前凈減少了48個。重視稅務稽查機構的建設工作,設立了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和案審委員會,抽調骨干力量充實稽查隊伍?;槿藛T占基層稅務人員的比例超過省局規定的平均水平,達到30%左右。實行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制度,初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部監督循環機制。
四是推廣應用《浙江地稅信息系統》。麗水市推廣應用《浙江地稅信息系統》(98版)(簡稱《稅友98》)分兩批落實到位。2001年省地方稅務局對《稅友98》進行升級開發,推出了《浙江地稅信息系統》(2000版)(簡稱《稅友2000》)。麗水市是全省首批應用《稅友2000》試點單位,通過加大基礎網絡建設力度,加強信息化隊伍的建設和管理,2001年10月成功完成《稅友98》到《稅友2000))的切換,計算機整體應用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五是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從2002年8月開始,市本級在地稅管理中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工作,2002年12月底質量管理體系通過杭州萬泰認證中心的認證審核,獲得認證證書,是全市行政機關第一家獲得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單位。2004年2月又通過監督審核,目前整個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正常。通過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以納稅人為關注焦點、全員參與、過程控制、預防為主、持續改進、民主管理等先進管理理念在地稅系統深入人心,稅收征管行為、執法行為和行政管理行為得到了進一步規范和統一,稅收征管活動及相關服務、稅容稅貌發生了顯著變化。
六是設立“12366”電話語音特服系統。集稅收政策咨詢、申報納稅、舉報投訴、電話查詢等涉稅服務為一體的“12366”語音系統,自2002年11月25日運行以來,先后啟用的模塊共有7個,分別是“人工服務”、“納稅人信息查詢”、“辦稅指南”、“政策法規”、“異地查詢”、“最新公告通知”、“咨詢建議投訴舉報自動錄音”,“申報納稅”模塊可以應用,2004年3月又開通了短信和語音催報催繳功能,目前所有已開通模塊運行正常,市局本級受理各類查詢(咨詢)電話1536個,通過語音中心座席人員人工答復的有372個。
七是建立健全納稅服務社會化體系。在抓地稅征管現代化的同時,市地稅局從麗水實際出發,對征管社會化工作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實踐,地稅征管現代化和社會化有機結合。制定了《麗水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社會化實施意見》,對征收、管理、服務、宣傳和信息五大稅收征管社會化體系,提出了明確的工作目標和方向,有效地解決了地稅稅源散、稅種多、人員相對較少的矛盾。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清理整頓活動,加強戶籍管理,杜絕漏征漏管,維護正常的個體稅收征管秩序,增強全縣個體工商戶及私營業主自覺納稅意識,努力實現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辦證率達到100%;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稅款核定征收率達到100%的目標,營造公平、公正、法治、和諧的個體稅收征管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清理整頓個體稅收征管秩序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財政局、縣地稅局、縣市管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鄉鎮主要領導,各行業協會負責人。
三、清理整頓的范圍
全縣所有從事貨物生產、商品零售、批發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個體工商戶及未納入企業管理的私營業主。
四、工作重點及內容
(一)工作重點。1.全縣范圍內的各類專業、綜合市場個體工商戶;2.全縣范圍內未達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3.全縣境內的屠宰場、石場、小沙場、小石灰廠、小磚廠、小冶煉廠、小木材加工廠等農村零散個體戶。
(二)工作內容。1.從事貨物生產、商品零售、批發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個體工商戶及未納入企業管理的私營業主是否辦理國稅稅務登記、是否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是否按要求建章建制和報送納稅資料、是否按規定使用發票、是否足額交納稅款。2.查處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及稅收征管政策規定和偷逃、抗繳稅款的行為。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3月20日至3月23日)。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議,制定工作方案,通過張貼通告,加大宣傳力度,使此次活動家喻戶曉。
(二)集中清理整頓階段(年3月24日至12月25日)。由縣國稅局牽頭,聯合工商部門、鄉鎮及相關單位組成專項清理整頓小組開展集中清理整頓。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12月26日至31日)。認真總結清理整頓工作中取得的成績與經驗和清理整頓工作中發現的個體稅收征管問題,并對出現的問題,逐個分析,提出完善征管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對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加強宏觀經濟調控、緩解社會分配不公、保持社會經濟的穩定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日程,認真履行本部門的職責,切實把稅收征管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標。全縣符合認定條件的礦山生產企業全部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組織領導。
三、工作內容
(一)由縣國稅局牽頭,其它部門、鄉鎮配合對礦山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及管理工作進行宣傳發動,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礦山生產企業到縣國稅局進行實名制稅務登記,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登記截止時間2010年2月7日。
(三)縣國稅局對認定辦理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實行據實征收,按照實際銷售收入開據增值稅發票;納入委托代征的部分增值稅由礦產品稅費集中征收辦(以下簡稱統征辦)代征,代征時注明礦產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并由納稅人在稅費繳訖證上簽章予以確認,代征部分稅款作為該納稅人的預繳稅款,每月底將稅款劃入納稅人專用繳稅銀行帳戶。
(四)縣國稅局對代征的稅款按月與統征辦、礦山生產企業進行核對,對不足部分進行補征。對不按期辦理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稅務部門將按17%的增值稅率全額征收,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調度。
縣財政局負責活動相關業務的協調和資金保障工作。
縣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做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和辦理的具體工作。
縣統征辦(代征單位)負責提供各一般納稅人礦山生產企業購票及過卡數據。
縣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安監局、質監局、環保局負責提供相關信息資料和各類證件的年審把關。
縣煤炭局、郴電國際分公司、縣物資行業辦負責提供生產企業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數據和資料。
縣監察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安監局、經濟局為此項活動保駕護航,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及涉稅違法行為。對不按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的納稅人,公安、物資行業辦要停止批售火工產品。
各鄉鎮負責配合本轄區內的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做好此項活動相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鄉鎮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成立領導班子,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落實,并明確分管副職具體抓,強化措施,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征收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統一思想,密切配合。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強化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配合,做到協調快、登記快、納稅快,共同推動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994年我國工商稅制的改革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達到了“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的預期目標,為此得到了國內外廣泛的肯定。新稅制強化了稅收的職能作用,對于保障我國的財政收人,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持社會政治穩定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01年,我國國家稅收收人達到了15172億元,比稅制改革前的1993年增長了256.6%,年均增長率達到17.3%,大大高過了我國GDP的增長。稅收總額占GDP的比重達到巧.8%,比1993年12.3%上升3.5個百分點。新的稅收制度一個成功的標志就是,中央稅收收人占稅收總額的比重達到45.5%,比1993年20.8%上升23.7個百分點。我國通過稅制改革,中央政府集中更多財力,可以更好用于資金統籌的使用,這也是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十余年來取得重大成就原因之一。
經過十一年的運行實踐,新稅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之處也已越來越清晰:現行稅收法律體系尚不健全,法律級次偏低,對新稅制和稅收政策進行變通的現象在個別地方仍然存在,它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作為我國重要的經濟執法部門,稅務機關必須嚴格執法;市場經濟要求稅收工作必須法制化,一切違反稅法的行為必須得到及時糾正和處理;一些納稅人不能自覺地依法納稅,稅務機關肢解、變更國家稅法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甚至還有個別稅務干部,以稅謀私,通謀偷、騙稅等違法活動。開展偷稅與反偷稅、腐蝕與反腐蝕的斗爭,必須常抓不懈。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為此,要建立完善的稅收法律體系、稅收執法監督檢查體系、稅收法律服務體系和稅收法律保障體系。我國現行稅制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陷,主要是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我國現在的比重在世界各個國家比較起來是低的。換一個角度來講,我國企業目前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但是負擔重并不是重在稅收這一方面,是重在稅收之外的社會攤派這一方面,很多其他的費用讓企業承擔了,所以企業感到吃不消。
此外,稅制結構還不夠理想,流轉稅占的比重相當大,所得稅和其他稅種占的比重相對來說弱小得多。稅收宏觀調控功能發揮也不夠好,稅收征管的漏洞比較大,稅款流失比較嚴重。因此,隨著我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同時,十六大確定了本世紀頭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為我們的一個奮斗目標,現在稅收制度不適應這個要求,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因而,稅制改革目標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流轉稅和所得稅并重,其他的稅種輔助配合的稅制機構體制上,建立一個能夠適應社會波動,并進行有效調節,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滿足國家財政經常性預算,正常需求和促進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稅制體系。它的指導思想是完善稅制,優化結構,規范稅基,調整稅率,公平稅負,強化調控,實施稅制改革,理順分配關系,提高征管效率,促進平等競爭,保障財政收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
稅制改革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則:
第一是提高兩個比重的原則。一個是提高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另一個是提高稅收里面中央財政收人的比重。
第二要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原則。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的格局不變的前提下,要正確處理好地方和中央的分配關系,使中央和地方的收人都有進一步增長的潛力,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第三是公平稅負原則。根據加人世貿組織的要求,公平企業稅收負擔。對各種性質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稅收政策,增強稅收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全面貫徹稅收的國民待遇原則。第四增加稅種,拓寬稅基,規范和增加財產稅稅種。我國財產稅制應包括的稅種有:房產稅、土地稅、不動產稅、車船稅、契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第五,是有利于稅收征管的原則。不要給納稅人增加納稅成本,也不要形成納稅的漏洞。為此,應加快稅收立法步伐;深人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繼續開展稅收執法檢察;結合執法檢察,繼續做好地方稅收法規的備查備案工作;編輯稅收法規信息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完善稅收公告制度;進一步做好復議應訴工作;逐步開展稅務稽查案件審理工作。
加強稅收征管,應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稅收立法,堵塞稅收征管漏洞。財產課稅有關的稅收立法要盡早出臺,使稅收法規健全,規范和指導各稅的征收管理。強化稅收征收管理,完善稅務稽核、征管手段、提高稅收征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堵塞稅收漏洞。同時要建立嚴密的財產登記制度和有權威的財產評估制度,加強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協調機制。
一、稅收征收管理及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其作用
(一)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義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其基本職能是滿足國家的基本財政需要和對經濟運行實施有效的調控。稅收征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稅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合理化的一種活動。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核心,在整個稅務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對于完成稅收收入計劃,保證財政收入和實現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及監督,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⒈稅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稅收法律得到貫徹實施。
⒉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財政職能。
⒊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
⒋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監督的職能。
⒌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的自覺性。
(二)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作用
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稅務檢查處理工作的總稱。
首先稅務稽查的意義具體講是稅收經濟職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征收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是監督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稅收任務,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環節;是嚴肅稅收法紀,保證稅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的有力保障。
其次稅務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⒉有利于保證稅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職能的正常發揮。
⒊有利于稅收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⒋有利于促進納稅人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⒌有利于提高稅務機關征管工作水平
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環節,在整個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管規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涉稅企業監控不力
⒈申報不實,難以監控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稅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稅務系統進行了征、管、查三分離及取消稅務專管員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務廳,實行了納稅人自行申報。征管改革雖然改善了企業納稅環境,但增加了稅務部門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的難度。因為納稅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進行納稅申報。而有限的征收人員只能就企業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對應關系進行書面的形式核審,對其申報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實質考證,所以對納稅企業的檢查只能依靠稅務稽查,但稅務稽查又受到稅務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以及稽查時限等條件限制,因此對納稅企業稅務稽查的深度和廣度不能保證,造成對納稅企業監控不力。
⒉對稅源監控不力,產生漏征漏管
對涉稅企業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導致稅源不請。首先,對一些不申報的“地下經濟活動”和一些外地來津無證經營活動的個體業戶無法掌握,產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對一些零散稅源戶缺乏全面、深入和詳細的了解,只能簡單定額收稅,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對重點稅源戶的長期跟蹤監督,不易獲得足夠的企業信息,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不能較透徹分析,對企業的納稅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的預測,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稅源不清監控管理弱化,不僅增加了稅務稽查選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對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同時也使偷稅、逃稅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異地征收不利于稅收征收管理規范化
全市開始實行新的征管模式,為了實行模式改革的平穩過度,新的征管模式繼承了條塊管轄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新興企業經營手段靈活,行政管理薄弱,異地申報納稅不僅給經營者帶來諸多不便,也給稅務機關在管理上造成困難,形成“看的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怪現象。另外,異地征收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紅橋區的企業需要到南開區申報納稅,而有的稅種(車船使用稅、房地產稅、印花稅)按稅法規規定應在企業坐落地進行申報納稅。異地申報納稅造成企業只能在其主管稅務局進行所管稅種的納稅申報,卻漏掉了在座落地應該進行的納稅申報。
異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稅源管理混亂,增加了規范征收工作的難度,也給偷稅者創造了機會。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規范,缺乏監督
⒈選案盲目性強,缺乏監督
稽查選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納稅企業完全、真實的信息基礎之上的。由于對企業的監控不到位,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不能全面掌握僅靠企業會計報表的表面數據和工作經驗進行選案很難抓住重點。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很低,并帶有較強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關系和“同事”效應的干擾,加上選案工作崗位長期不變,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往往使有背景、有關系的大戶免于檢查,造成稅負不公平。
⒉檢查面寬,不能體現重點稽查的原則
由于缺少對納稅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上。而稅務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員的數量和稽查人員本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限內將眾多的納稅企業查深、查透。不能體現稽查工作以點線為主,通過對少數違法行為的查處來影響廣大納稅人的行為的目的。同時,大面積、拉網式稽查不僅加大了稅收成本,也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
⒊個別稽查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種種不規范現象
個別稅務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差,不能適應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避稅與反避稅斗爭日趨尖銳復雜的新形勢。面對納稅人高智能的偷騙稅手段,束手無策,聽之任之,加上責任心不強,造成該查的不查,該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嚴,只得讓稅款白白流失。不僅助長了納稅人偷騙稅行為,也使原本依法納稅的企業產生不平衡心態,抱著僥幸心理竟相偷逃稅,導致違法案件屢禁不止。稅務稽查人員每天都與納稅人打交道,經常接觸錢和物,一些稽查人員意志薄弱,為私利所趨,執法犯法,置國家利益于不顧,為蠅頭小利出賣國家賦予的權利與納稅人私下拉手,參與違法行為。有的利用自己對稅收法規的熟知能力及業務技能幫助納稅人作假帳或通風報信、包庇縱容,查而不報,查大報小,避重就輕,嚴重破壞稅法的嚴肅性,干擾了稅收工作,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⒋稅務文書不統一,不規范
現行的稅收法律對每一個執法環節都規定了相應的執法文書。然而,一些單位井未完全準確使用。那種“重組織收人,輕法律文書”的思想大有人在。他們認為使用規范的文書只是“畫蛇添足”,認為工作太煩瑣,所以常出現以口頭告知或“便條”代替“法律文書”的現象?;蛘哓熈罴{稅人限期納稅時,不下達《限期納稅通知書》查封(扣押)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不使用查封扣押證,不開具《查封商品、貨物、財產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即使使用了執法文書也有不規范的現象,如:使用過期稅務文書;文書填寫不規范、不完整;漏填項目;字跡潦草,反復涂改。還有的沒有加蓋稅務機關的印章對于應當登記備(立)案的資料不登記備(立)案等等。
鑒于稅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認為,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采取有利措施,盡快加以規范和解決。
三、規范稅務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一)規范稅務征管工作,加強對納稅企業的動態監督
⒈強化稅源管理的基礎地位
對稅源戶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部門(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局、國稅局、地稅局等),稅務部門只是這一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因此,要強化對稅源戶的管理,必須建立與其他管理部門相聯系的協調機制。為此,首先應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盡快完成與其他子系統的計算機聯網,形成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納稅企業信息。建立納稅企業的信息庫,對各類信息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項指標和數據,測定企業應稅額,并與企業的納稅申報進行比較,以核定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對有意瞞報的企業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的統一公平。其次,強化對稅源的監控管理。稅源監控管理是稅收管理的基礎,通過規范稅務登記管理和網絡信息資源共享,有效的減少漏征漏管,使無稅務登記的“地下經濟組織”得到監控。
⒉規范稅務稽查選案
稅務稽查的準確性是建立在稽查選案針對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規范稽查選案工作是至關重要的。首先,要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準確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其次,必須建立健定期輪崗制和監督機制,對稅務稽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還必須加強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有意讓企業欠稅、瞞報欠稅和有意漏選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統一與稅負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稽查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和復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搞好稅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潔的稅收隊伍。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稅務干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各級稅務部門在普遍重視稅收業務技能培訓與提高的同時,認真學習稅收法規、政策及刑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條例以及其他涉稅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員較系統的熟悉法律理論知識,準確把握具體條法,正確理解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辯證關系,深刻認識依法治稅的含義,逐步提高執法者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行分類等級制,拉開收入分配距離,對不稱職的人員予以下崗培訓或辭退,形成可上可下、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以全面促進稅收隊伍素質的提高。
⒉加強對稽查人員的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制度稅務是指稅務監察部門通過多種形式落實各項制度,對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執法情況進行監控,以確保執法隊伍的廉潔。如制定稅務稽查人員廉潔自律規定、職業道德規范、設置群眾舉報箱、舉報電話,開展向稅務干部家庭發放公開信征意見書等活動,強化家庭監督。通過有效的監督機制及時發現處理稅務稽查人員執法不嚴、、徇私王法、等嚴重破壞稅法貫徹執行的行為。加強執法監察首先要進一步規范稽查工作的內容、程序。確定稽查程序四環節本意是強化對稽查權利的制約。但就目前實際情況看,各環節尚未完全實現相互制約。從取證到執行由一個或兩個包辦的現象仍然存在。只有嚴格落實四環節徹底分離才能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稅收政策,規范稽查行為,促進稽查工作健康發展。其次,不斷完善,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度。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做到執法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執法責任制可把建立錯案追究制度作為突破口。目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是抓落實,應設置執法過錯追究委員會,制定較全面的操作辦法和處罰決定,并將各項辦法、規定公示于眾,接受群眾的監督。對于違法不究者,除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外,對其直接領導也要進行連帶處罰。而且還要通過開現場會、發簡報等形式子以曝光,加大警示力度。
⒊完善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和復查制度
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對保證稅法的嚴肅性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本級稅務機關組織自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進行對照檢查,自我糾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改進、提高。二是由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組織開展的稅收執法專項檢查,幫助下級稅務機關糾正深層次問題。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按照規定進行懲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或處分和誡免甚至撤職。就目前執法檢查制度而言,其檢查頻率,檢查力度仍有局限性,還不能真正及時發現隱蔽問題。做好基層稅務機關干部思想工作,端正自查態度,放下思想包袱,確實認清稅收執法檢查制度的重要性。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就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具有創新性建議和措施,并配以相應的獎勵制度,形成一條上下結合的執法檢查陣線。
復查制是抽查部分已審查的稽查案件進行重新檢查。這項制度推行以來收效并不明顯。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稅收管理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對我國依法治稅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比如:對稅務稽查監督制約分兩個方面:一是稅務稽查稅前制約,即在處理前,通過稽查對案情事實及適用法律進行審核。二是稅務稽查事后制約,即在檢查內部設有一個質量檢查處。其職責是對已結案的稅務案件進行案頭抽查復審,不面對納稅人。我國的復查制度可參照美國事前事后制約方法,挑選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具有豐富稽查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較穩定的機構,從事稽查事前規范工作以及事后的案件質量檢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獎懲制度,促使稽查人員深入學習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規范執法行為,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建立完善的計算機管理體系
隨著計算機在稅收領域的廣泛應用,開發研制規范、統一的計算機應用程序,擴大計算機在稅收工作中的應用范圍,盡量以計算機代替手工操作,在稅務征收管理、稽查過程中減少人員的執法隨意性日益重要。
⒈強化計算機功能
進一步開發軟件應用系統,使計算機的稅控功能涵蓋稅務登記、納稅申稅、稅源動態、稅款征收、納稅檢查、減免稅管理等全部內容,對納稅人的涉稅事項進行全方位監控。進一步強化稅務稽查監控功能,開發運用稅務稽查應用系統,強化專用發票監控功能,對專用發票的發售、管理、使用、交叉稽核和防偽稅控,全部納入計算機管理。只有使計算機各項監控功能齊全,系統開發建設模式科學、合理,信息采集、加工輸出和儲存真實、準確,才能充分實現對征、管、查全過程的有效監控。
⒉完善計算機網絡
一、現行房地產行業及稅收基本狀況
目前縣、鄉兩級房地產業迅速發展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必要的基礎建設項目、招商引資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農村逐步走向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這些項目引來了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個人以及房地產開發之外的企業先后擠進房地產行業,而縣、鄉兩級的房地產行業管理不夠規范,不盡完善,工程項目基礎信息不真、不全,建筑業及房地產業市場存在著無序甚至混亂現象。房地產行業稅收管理主要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常戶和非正常戶進行分戶管理。涉及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共十三個。由于涉及的稅種多,納稅環節復雜,稅源控管手段不到位,導致稅源不清、不實,甚至流失,使房地產稅源管理處在乏力、被動狀態。
二、制約稅源管理的癥結及產生原因
(一)無完整準確的稅源基礎資料,導致稅源不清
由于房地產行業稅收涉及的稅種多,納稅環節復雜,要掌控的稅源不能單純地從某個部門或某個項目上直接獲取,而是來之于幾個相關部門、各個開發商和納稅個人等不同渠道,如要掌握全縣開發企業的基本情況,源頭應在審批項目部門,但目前審批部門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完整的基礎資料,有些是開發商手續問題沒報批,有些雖報批但由于資金等原因,長時間不施工,加之房地產業的管理不規范,且大多數開發商本身也沒有健全的會計管理制度,投資情況、開工情況、工程預算等有關資料不能及時提供,有的即便提供與報批情況也有所差異,難以掌握到完整準確的稅源信息,導致稅源不清,這是制約稅源管理的一大癥結。
(二)未完全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導致稅源不實
目前,地稅與房產局實行聯合辦公,實現了以契稅征管為抓手,建立一體化管理協作機制,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房地產中的各項稅收。但是由于大部分開發商、轉移房屋的納稅人以及占用耕地的納稅人在開發前、轉移房屋前、占用耕地前就已將土地轉讓手續辦理完畢,而稅務部門還沒有和土地部門在稅收問題上達成共識,所掌握的稅源只能靠土地部門、財政部門、城建部門階段性地提供信息,常常出現的是想獲取的信息不在其工作范疇內而不能真實地掌握,有些在發現了稅源后,才得到有關部門的信息,使稅源不實,稅款征收滯后。
(三)無嚴格的稅收管理程序,導致稅源流失
房地產行業各稅種之間,開發商和納稅戶之間,在稅源問題上是環環相扣,互相聯系,但沒有嚴格的稅源管理程序和完善的一體化管理辦法,使稅源管理僅限于表面資料或者臨時調查。在工作中發現哪里有稅調查哪里,存在條塊分割,環節斷鏈等弊端,沒有一個最根本環節來做稅源管理的保障,形成了到處是稅源、無法控制稅源現象,稅源控管力度薄弱,必將導致稅源流失、管理乏力、稅款追繳難上加難。
三、完善稅源管理,強化縣鄉兩級房地產稅收管理
稅源管理是稅收工作的基礎,是推動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和推行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的重要保障。新的稅收征管模式要求稅務部門做到稅前監控、稅中征收、稅后稽查。因此,結合當前房地產發展狀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稅源管理,強化縣鄉兩級房地產稅收管理是目前地稅部門工作重中之重。
(一)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管理機制,適應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
1.理順征管方式。由于房地產管理按地段區域管理,征收管理上存在著條塊分割,信息不通,職責不清等弊端,直接影響稅收征管,稅務管理部門應從理順征管機構入手,組建專門管理機構對全縣房地產行業稅收(包含鄉鎮房地產稅收)集中管理,并在房地產部門設置房地產行業稅收征收窗口,嚴格控制房地產轉移過程中的各項稅收,解決因征管范圍不明晰、征管環節不協調而出現的重復征管或者漏征漏管問題,為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2.建立部門協作機制。面對錯綜復雜的房地產開發行業,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助,發揮職能部門的最大管理優勢,堵塞各環節的稅收管理漏洞勢在必行。一是取得財政、國土資源部門的支持配合。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收,過去管理上存在的最大障礙就是信息不通、征繳滯后、欠稅追繳難度大。大多數占地從用地到辦證有一個很長的時間跨度,辦證環節征稅時間相對滯后。因此,與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將土地應稅時間確定為用地環節,對相關用地納稅人的有關稅收情況及時跟蹤介入,實現土地轉讓稅收的前置管理。二是加強與房產管理部門的配合協作。房屋交易和發證環節是房屋契稅征收和房地產業各稅控管的核心環節。通過與房產管理部門聯系,確定聯合控管方式,在房產交易中心設立房地產稅收窗口并與房管部門實現聯網。按照“先稅后證”的要求,只有在稅收征收窗口辦理完繳納稅款后,房管部門才能辦理相關權屬證書。三是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制度,與國土、房管、財政、計劃經濟局、開發區城建等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聯系,通報情況,反饋信息,研究對策,實現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的社會化協作。
(二)細化管理職責,有效掌控稅源信息
1.綜合利用信息,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房地產業各稅種的納稅人、計稅依據等稅制要素不盡相同,但是,房地產稅收諸稅種征管所依據的基礎信息是大同小異,因而利用契稅納稅申報以及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獲取的信息,將房地產稅收諸稅種的稅源控管聯成一體是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的必要手段。一是按照房地產企業的開發項目,通過房管、規劃、國土等部門多方采集房地產企業的涉稅信息,綜合利用房地產轉讓信息,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比對,隨時掌握稅源變化情況,讓各種房地產信息歸入稅源管理檔案,逐步實現各管理部門之間、各稅種之間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利用土地使用權交易信息,及時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名稱、土地坐落位置、價格、用途、面積等信息,了解或控制耕地占用稅稅源,對占用耕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及時征收耕地占用稅。三是利用契稅征管中獲取的房地產交易信息,掌握單位、個人在房地產二級市場轉讓房地產的有關稅源信息,建立健全房地產行業稅源臺賬和征收臺賬,跟蹤掌握有關房地產稅收的稅源變化和征收情況,嚴格實行以票控稅,促使購房者主動向房地產開發商索取不動產銷售發票,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
2.規范管理職能,充分發揮一體化管理效能。為避免稅源不清、不實、稅源流失,從房地產有關信息的獲取及處理,到房地產業有關稅種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臺賬登錄及相關資料的傳遞反饋,每個稅種的征管環節和辦理程序以及征收管理崗位責任都應進一步明確、細化,形成一條有序操作的傳遞鏈條。實行“三個跟蹤”規范管理職能:一是通過建立管理臺賬,分戶跟蹤了解土地利用規劃、計劃投資、施工單位、出包合同或協議以及建設施工進度等情況,及時登記掌握從事建設施工的單位或個人應繳納稅收的稅源情況,二是跟蹤了解并掌握房地產開發商發生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商品房預售和實際銷售進度、收款方式、收款時間等情況,監控商品房的存量變化,通過繪制《商品房預售和實際銷售情況平面圖》等措施,跟蹤監控商品房的銷售進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三是跟蹤了解涉稅執法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落實執法目標責任制,規范執法文書,完善稅收征管,對稅收征管環節、稅務部門崗位銜接環節、稅收減免程序、征納事項告知程序、稅款受理環節等實行全程監控,做到環環相連,公開透明,充分發揮一體化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