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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稅收風險分析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銀行業
一、銀行多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風險描述:1.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只有正列舉的銀行風險資產可以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銀行可能擴大計提準備金資產的范圍,對不屬于稅法規定的相關風險資產也計提準備金并在稅前扣除,存在少繳企業所得稅風險。2.銀行針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按照“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各自對應計提比例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同時,對“正常類”貸款另外再比照一般貸款按1%計提損失準備金并在稅前扣除,存在少繳企業所得稅風險。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5號)。
典型案例:2016-2018年大企業管理司開展的千戶集團稅收風險分析應對工作中,該風險點入庫稅款1000萬元以上的銀行22家,入庫稅款76.55億元,其中2017年,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擴大稅前提取準備金貸款資產范圍,補繳稅款38.91億元;某銀行因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扣除問題,補繳稅款3.1億元。
分析指引:1.約談詢問銀行總行負責稅務工作人員,查閱銀行的稅務管理辦法,了解該銀行對于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和調整方法。查看銀行對于不承擔風險資產是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測試其對于上述貸款損失準備是否進行稅前扣除。2.約談詢問銀行總行稅務部門人員,查閱銀行的稅務管理辦法,了解該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和調整方法,掌握銀行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具體比例。審核銀行提供的年度各類貸款余額、內控制度及財務核算辦法,核對銀行計提準備金的數額,與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準備金比對,核實其是否疊加享受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與一般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
二、銀行將客戶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持有至到期未準確核算所得稅免稅利息收入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風險描述:客戶可將憑證式國債在到期前向銀行兌取,銀行再持有到期實現兌付。客戶持有國債期間的利息收入免稅,銀行在國債到期兌付時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國債確定的完整期限計算),應減去銀行持有前已經免稅的利息收入,即僅對銀行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稅。銀行可能未按上述規定計算免稅利息收入,少繳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
關鍵詞:建立 稅收風險 分析識別 體系
稅收風險管理包括科學實施風險管理目標規劃、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風險等級排序、風險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力求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征管資源不斷提高稅收遵從度,防范和降低稅收流失風險。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處于重要的核心地位,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準確,風險應對控制才有針對性和具有效率。
所謂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涉稅信息數據采集的基礎上,構建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有效運用稅收風險特征庫技術,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識別算法及量化管理模型對潛在的稅收風險進行分析、判斷,尋找稅收風險可能發生的區域、行業、納稅人、具體的稅收風險發生環節和稅收風險點的管理過程,為有效實施稅收風險應對、控制提供決策依據和具體指向。
一、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層級體系
(一)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主要分析研究國家或地區稅收增長變動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包括構建宏觀稅收風險分析指標,分析經濟增長與相應的稅收增長之間的協調一致關系,通過宏觀實際的稅收增長識別相應的稅收與經濟增長之間的稅收缺口,從宏觀層面關注稅收風險發生的主要區域、行業、納稅人群體及具體的風險事項等,為宏觀稅收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微觀風險分析識別提供導向和指引。
2、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包括的主要內容有:第一,通過宏觀經濟發展趨勢分析判斷稅收遵從發展趨勢,進一步分析稅收收入的增長變動趨勢,分析發現稅收遵從變化的早期跡象、原因及變化趨勢。如:增值稅稅收收入和GDP的比較分析,如果GDP增長速度比增值稅稅收收入增長速度更快,可能意味著稅收遵從缺口在擴大,稅收流失風險在增加;如果兩者是同方向、同幅度變化趨勢,則反映稅收遵從發展趨勢是良性互動的。第二,從宏觀上對稅收納稅能力和實際征收進行比較,測算征收率,分析識別征收率不足的地區及行業,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挖掘稅收征管潛力,提高征收率,防范稅收流失風險。如:在成品油生產批發和零售產業鏈中,通過對所有成品油生產企業的產量和庫存進行匯總,測算銷售量,結合市場價格,與各成品油零售企業的銷售額進行對比,可以識別成品油零售企業是否足額申報納稅,那些地區、那些納稅人沒有足額申報納稅,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稅收流失漏洞,防范稅收流失風險。第三,建立稅收制度和政策的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可以發現現有的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會帶來哪些稅收流失的風險漏洞,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新的稅收立法或規章制度的執行將會產生哪些政策性稅收遵從風險等,那些需要進一步配套出臺相應的稅收政策法律,哪些需要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等。
(二)建立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處于宏觀和微觀兩者之間的中觀層面,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開展和實施。
2、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的稅收風險較大的行業,通過行業稅負、稅收貢獻率、行業稅收彈性系數等稅收風險指標,進一步分析研究行業稅收增長變動與行業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尋找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查找企業的具體稅收風險源、風險點的分析識別過程,在稅收風險識別體系中負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是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基本內容是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和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機結合與過渡。
(三)建立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系統
1、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以納稅人為對象,以主要稅種為研究內容,以反映稅收經濟關系規律為核心。
2、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基礎上開展和實施。根據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找到的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進一步通過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涉稅風險的調查了解,構建微觀稅收風險指標體系,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及數據挖掘等智能工具,推算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與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進行對比,測算具體的稅收申報差異,對納稅人稅收遵從風險的進一步深入分析識別,查找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源、風險發生的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進而總結和提煉微觀稅收風險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改進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規范和提高納稅人的申報質量,提高稅收遵從,降低稅收流失風險。
二、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組織保障體系
(一)組建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機構
應該在總局、省局和市局分層級建立統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集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發揮稅收風險管理指揮中心的戰略作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稅收收入能力研討會”參會外方專家介紹,稅收風險管理實踐成功的國家一般都設置專門的遵從風險分析機構,實行集中統一分析,開展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其中比較著名的是美國的納稅遵從估算項目(TCMP ,The 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 )和國民調查項目(NRP,National Research Program)等。
(二)明確管理職責體系,選聘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人才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一個系統工程,綜合應用經濟學、稅收學、會計學、數理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民經濟核算、稅收經濟模型、稅收政策、信息技術、數據挖掘技術等多方面知識和技術,所以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逐步建立由行業稅收管理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專家、國際稅收管理專家以及會計師、律師等各種專門人才組成的稅收風險分析專業化團隊,明確從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計算、樣本選取、指標構建、參數設置、算法選擇、模型構建、風險處理信息反饋、參數及模型修正等方面管理職責,采用專門的風險分析識別技術和方法,把典型案例、數據模型、專業分析識別算法和技術等應用到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健全和完善對專門稅收風險分析崗位人員的開發培訓、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包括能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勵制度,充分發揮和激勵高層次復合型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人才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運行體系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涉及不同管理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該按照從宏觀到行業再到微觀納稅人的思路建立至上而下逐級開展、層層深入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和識別真正的稅收風險源,風險易發地區、行業、納稅人及具體環節,找到關鍵的稅收風險點,經風險測度評價、工作任務推送至相應的稅收風險應對部門;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反饋及績效考核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監控運行管理體系。
(一)自上而下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運行系統
1、總局、省局、市局風險分析監控機構開展不同層面的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重點是查找稅收風險發生的區域和行業。
2、通過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所屬行業的風險納稅人的具體數量、結構及分布狀況。
3、通過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風險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稅收風險易發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根據稅收風險指標的實際偏差等綜合打分、積分,根據風險分值的高低排序確定納稅人的風險等級,進而提出風險應對控制策略的建議方案逐級推送到風險評估、稽查等部門,指導實施差別化的稅收風險應對處理、控制和排查。
(二)自下而上的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改進完善的運行系統
自下而上法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考評 改進完善的運行體系
1、自下而上逐級分析識別運行系統,是基層風險應對部門的管理人員根據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分析識別后推送的風險應對任務,對風險等級較高的納稅人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反饋、改進完善等一系列管理過程。
2、基層風險應對管理人員自下而上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根據稅務部門掌握的納稅人稅收申報數據和稅收專項調查、檢查等數據以及其他政府、專業機構采集的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數據,運用數理統計等有關方法及有關參數,測算納稅人申報期一定生產經營條件下潛在納稅能力,進而推算納稅人的稅收收入能力,再根據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與推算的稅收收入對比,估算稅收差異,采取稅務約談、實地核查、稅務稽查等方式審核調查或檢查,并進行相應稅收差異調整及處罰的稅收執法過程,促進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納稅。
3、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并逐級反饋績效,開展績效考核;一方面監督考核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及應對的績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調整完善有關風險分析識別模型及有關參數,促進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質效進入螺旋式改進的良性循環運行系統。
參考文獻:
[1]胡云松.稅收風險管理的探索與實踐[J].稅務研究2006,(12):69-71
“甲供料”是建設單位或發包方與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廣泛采用的方式。具體指建設方基于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材設備從事施工安裝的考慮,為保證材料設備質量,避免因材料設備質量緣故影響房屋結構及其使用和銷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和設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筑勞務的一種建筑行為。材設的價格風險由甲方承擔,材設的數量風險由乙方承擔。一般情況下,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里對“甲供料”都有詳細的清單。
二、“甲供料”的優點
“甲供料”對乙方而言,可以減少材料設備的資金投入和資金墊付壓力,避免材料設備價格上漲帶來的風險。“甲供料”對甲方而言,可以更好地控制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進貨來源,有效避免施工單位在材料采購過程中吃差價的行為,降低工程成本,保證材料設備和工程質量。
三、甲供料的納稅人與負稅人
現行營業稅稅法規定,建筑營業稅的計稅依據(不含裝飾勞務),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由于建筑營業稅的納稅人為建安企業,甲供料的營業稅稅款只能由乙方繳納,但是甲供料的營業稅稅款并不是乙方建筑勞務產生的,乙方繳納的甲供料的營業稅稅款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繳納甲供材料的營業稅稅款后,必向甲方結算,實際負稅人為甲方。
稅務機關對建筑業“甲供料”征稅的主要原因是為了平衡“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兩種方式之間的稅負,防止少數納稅人鉆政策空子。故施工方在其結算書中,計算營業稅的基數(即計稅依據)應當包括原材料價款。實際工作中有部分企業在結算書中不包含甲供料及稅金,這只是預算部門的一廂情愿,乙方還是照舊繳納甲供料營業稅,不繳納就是逃避稅收。
四、“甲供料”存在的稅收風險
由于“甲供料”涉及到建筑業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問題,因此,對甲方和施工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現就“甲供料”的不同操作方式及其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風險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應對策略。
(一)不同的操作方式決定甲方的不同計稅結果
“甲供料”實際操作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種:甲方自購、委托乙方代購和合同外供料。
1.甲方自購材料。是指甲方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或其他考慮,在與施工方訂立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由甲方負責提供全部或部分建材設備,這些材料設備是承包合同總價款的一部分。
其特點是材料供貨方把建材設備增值稅發票直接開具給甲方。甲方將所購建材設備計入“預付賬款”科目核算。甲方把這部分建筑材料交付給乙方后,乙方憑票據先后計入“預收賬款”和“工程施工”科目核算。此形式實質是甲方將購買的建材設備銷售給施工企業。甲方發生了增值稅應稅行為應當依法繳納增值稅。
有的稅務機關曾規定如下: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工程用材料應取得供應單位提供的銷售發票,在將材料移送施工單位時將銷售發票復印件注明“甲供材料”字樣并加蓋公章后轉交施工單位,并同時取得施工單位開具的工程發票一并作為該項成本、資產、費用的原始憑證入賬,施工單位則以工程發票入收入賬,以建設單位轉交的銷售發票復印件作為成本入賬。
2.委托乙方代購。是指甲方出面尋找材料供應商,并要求由乙方和材料供應商訂立買賣合同,購買建材并取得相應物權。甲方負責把供應商開具給乙方的增值稅發票轉交給乙方。同時在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這部分材料金額,甲方在支付這部分工程款時是通過乙方戶頭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貨款。其特點為甲方只是對材料設備采購起到監督作用,沒有應稅行為,甲方不繳納增值稅
3.合同外供料。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工程價款中不包括甲方自行采購材料設備部分。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直接在“在建工程”或“開發成本”科目核算,乙方不核算。
(二)乙方應注意發票的開具金額
“甲供料”雖有上述形式,但按營業稅規定除裝飾勞務外,乙方都要按工程全額來繳納營業稅。《發票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個人有權拒收。《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26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施工企業要把“甲供料”金額納入營業額繳稅,但沒有任何公開的具體文件規定在“甲供料”中乙方應如何開具發票。因此,在對甲方開具發票時,乙方要依據“甲供料”的不同形式來開具不同金額的發票。
1.乙方全額繳稅,全額開票。如果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總金額中包含“甲供料”部分.乙方在實際操作時,一方面需從甲方或材料供貨方索取增值稅發票,登記建筑材料的購買成本。另一方面在給甲方開具建筑發票時,也要將這部分材料金額包含在開票金額中。
2.乙方全額繳稅,凈額開票。這種情形是指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總金額中不包含“甲供料”部分。
五、“甲供料”的稅收風險分析
(一)建安營業稅風險
主要體現在施工方未將“甲供料”的價格并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由于“甲供料”中的建材設備是甲方購買的,建材設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設備發票開給甲方,甲方然后把購買的建材設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于工程施工,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料”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也就是說,只有建設單位提供的設備方可扣除,而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不可以扣除。因此,除乙方提供的裝飾勞務可按實際收入額凈額計稅外,其他建筑業勞務,無論甲乙雙方如何簽訂合同及進行價款結算,乙方繳納建筑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均應包括甲方提供建筑用材料的價款在內。據此,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筑業的“甲供料”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計稅營業額征收營業稅,否則存在漏報建安營業稅的稅收風險。
建筑業一般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經營,但也有一些建筑業者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如上例就是典型的包工不包料方式,為平衡包工包料與包工不包料之間的稅負,也為防止少數納稅人鉆政策的空子,因此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規定包工不包料方式也需將材料價款并入營業額內納稅。
(二)增值稅風險
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根據以上規定,企業購買的材料用于廠房等在建工程項目,其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建材部分的進項稅額應轉出并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三)企業所得稅風險
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由于沒有“甲供料”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稅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
六、“甲供料”稅收風險的應對策略
施工企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規避:
第一,施工企業必須與甲方簽訂純建筑勞務的合同,不能夠簽訂“甲供料”合同。給甲方。
第二,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的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如果甲方不同意與施工企業簽訂包工包料的合同,那施工企業應該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1)施工方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2)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采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采購合同時在合同中必須蓋施工方公章;(3)材料采購款可以由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但是施工企業、甲方和材料供應商三者間必須共同簽訂三方協議,即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委托支付令;(4)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或者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上述步驟操作,施工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形式上是包工包料合同,實質上是甲供料合同,對雙方來講都沒有風險。
第三,若上述方法均無法實現時,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工程合同時,就必須要將這部分稅收考慮在工程造價中。乙方在制定工程造價預(決)算時就應該將甲供材金額部分承擔的相應稅費考慮在稅金項目中,這樣,才不會減少國家的稅收,不至于自己承擔額外的稅收。
摘要:房地產企業在完工年度結轉銷售收入時,預收賬款的正確結轉對當期納稅金額的影響重大。本文以案例分析說明:不同收款方式的產品結轉銷售收入產生當期納稅的金額不同。企業結轉銷售收入時應關注結轉收入產品的收款方式,正確結轉銷售收入,避免稅收風險。
關鍵詞 :房地產企業;預收賬款;結轉收入;稅收風險
房地產企業產品開發周期長,產品的銷售方式主要以預售為主,在完工年度結轉銷售收入時預收賬款的正確結轉對當期納稅金額的影響重大。即使結轉相同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前期預收賬款的房屋結轉收入還是由當期銷售的房屋結轉收入,當期繳納的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金額是不同的,這是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對房地產這種特殊產品收入確認和納稅的相關規定決定的。
一、房地產企業確認收入的會計及稅務處理依據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房地產企業收到預收房款時,由于不符合收入的確認原則,不確認收入,而是作為負債計入預收賬款,待房屋交給購買方時,再確認收入。對于預售收入,按規定應繳納的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等,房地產企業直接在會計科目“應交稅費”的借方反映,銷售收入實現時,再將預繳稅費轉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收入結轉的稅務處理,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 號文第六條“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及銷售部門提供的房屋銷售明細,對符合收入結轉條件的預收賬款結轉為收入,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實際收到的款項作為應收賬款。
預收賬款結轉收入時,應調整以前年度預計毛利,國稅發[2009]31 號文第九條指出“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好預售房產證后,可以對外銷售未完工房產取得預收賬款的當年,以預收賬款金額乘以當地稅務機關按開發項目所在地區確定的預計毛利率計算預計毛利,合并入當期的利潤總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開發產品完工的年度,企業應按規定結轉當年的銷售收入和計稅成本,計算實際利潤額,對以前預計毛利進行調整。
二、實踐中結轉銷售收入時可能涉及的稅收風險
企業在完工年度預收賬款結轉銷售收入可能涉及的稅收風險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提前將預收賬款結轉銷售收入、提前調整預計毛利,即前期部分預收帳款在完工年度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結轉銷售收入條件,卻將相應以前年度已預計的毛利當年調整轉回,前期預收賬款已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結轉入當年稅金計算利潤;二是已簽訂銷售合同交付使用的房屋未按銷售合同金額足額確認收入,僅按已收到的預收賬款確認收入,少確認銷售收入,即應收未收的尾款未確認收入,未繳納相應稅金。以上情況造成少繳納當期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為企業帶來稅收風險。
案例:A房地產公司2011預收賬款5630萬元,是預售未完工商品房取得的房款;2012年當年新增預收房款11930 萬元,利潤總額124.02 萬元,開發項目于2012 年10 月完工,2012 年簽訂銷售合同并已交付用戶使用的房屋80戶,實現銷售房屋售房款為13600萬元。
情況一、該企業房屋銷售明細顯示,2012 年確認收入13600萬元房款中有2011 年預收款5630 萬元、2012年預收賬款7970萬元;
情況二、該企業因有部分房屋向內部職工及關系單位銷售,對此部分房屋已交房款總金額80%以上并簽訂售房銷售合同,余款在2013 年底前交齊的用戶將房屋交付其使用。房屋銷售明細表顯示,2012 年確認收入13600 萬元房款中有2011 年預收賬款4030 萬元、2012年預收賬款6600 萬元,其余2970 萬元為2012 年應確認收入但應收未收的房款;
假設當地規定的預計毛利率為15%、土地增值稅按3%預繳、營業稅金及附加為5.65%,且不考慮例中未涉及因素。(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情況一、2012 年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為11930×5.65%=674.05萬元,預繳土地增值稅11930×3%=357.90萬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調整項目為:納稅調整增加額:2012 年預計利潤(11930-7970)×(15%-5.65%-3%)=251.46萬元納稅調整減少額:2011 年預計利潤5630×(15%-5.65%-3%)=357.51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24.02+251.46-357.51=17.97萬元應納所得稅額:17.97*25%=4.49 萬元
情況二、2012 年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為(11930+2970)×5.65%=841.85 萬元,預繳土地增值稅(11930+2970)×3%=447.00萬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調整項目為:
納稅調整增加額:2012 年預計利潤(11930-6600)×(15%-5.65%-3%)=338.46萬元納稅調整減少額:2011年預計利潤4030×(15%-5.65%-3%)=255.91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24.02+338.46-255.91=206.57萬元應納所得稅額:206.57×25%=51.64萬元
以上案例說明,由于企業實際確認收入的產品收款方式不同,情況二比情況一2012 年多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2970×5.65%=167.81 萬元,多預繳土地增值稅2970×3%=89.10 萬元,多繳納企業所得稅51.64-4.49=47.15萬元。情況二中2012 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金額大,是因為當期有部分預收款的預計毛利未能在本年度調減,留待以后年度符合收入結轉時再調整轉回。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當期銷售收入由前期預收賬款結轉來,不僅能結轉前期收款時已繳納記入“應交稅費”掛賬的營業稅及附加,而且相應前期已做納稅調增的預計毛利當期能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否則預收的房款已繳納的稅金及已納企業所得稅的預計毛利要等到此筆預收房款的房屋交付使用,確認收入時才能調整結轉;企業應根據簽訂的銷售合同及實際房屋交付使用情況如實結轉收入,準確計算稅金,合理納稅。
三、總結與思考
房地產企業在完工年度結轉銷售收入時,要正確區分是已預收房款的產品結轉收入還是當期實現銷售的產品結轉收入,銷售的房屋應按銷售合同金額足額確認收入。對于多項目同時開發的企業更應清晰地核算結轉產品收入,以免造成前期與當期、此項目與其他項目連環遞延少繳納稅款。房地產企業應依據真實的房屋銷售情況正確結轉收入,避免少繳稅款造成的稅收風險。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
關鍵詞:風險管理;稅收征管;信息采集;分類管理
現階段稅收風險管理理論及其相關體系建設,已經成為了稅務部門的重點研究方向。將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引入稅收征管工作,有助于規避稅收執法風險,降低征管成本,創造穩定有序的征管環境,是提升稅收征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一、稅收風險管理理論的研究現狀
一般意義上的稅收風險是指:稅法規定的負有管理、申報、協助義務的主體
在履行法定義務時受主客觀、政策等因素的影響而產生的潛在損失,是稅法遵從的潛在危險。(一)國外關于稅收風險管理的理論研究現代意義上的稅收風險管理理論最早源于于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1983年,美國聯邦稅務局(簡稱IRS)對全國“灰色經濟”導致的稅收流失問題開展調研。據統計,因納稅人對聯邦所得稅法的不遵從行為,導致1981年全美有900多億美元的稅款流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OECD)將現代管理科學中的風險管理理論引入到稅收管理領域,逐步形成了成型的理論體系。1997年7月,OECD下屬的財政事務委員會(簡稱CFA)了名為“風險管理”的應用指引,提出了在稅收管理領域中應用風險管理模型的理念;2002年5月,CFA稅收管理遵從小組論壇在倫敦召開,深入探討了中小企業國內稅收遵從問題;2004年10月,CFA批準通過了題為《遵從風險管理:管理和改進稅收遵從》的稅收風險管理應用指引,將稅收風險管理劃分為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及確定優先次序、處理和評價等步驟;2008年3月,OECD稅收管理論壇第四次會議在南非開普敦召開,將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相關問題納入研討范圍。
(二)稅收風險管理在國內的發展現狀
2002年,國家稅務總局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專家指導下,制定《2002—2006中國稅收征管戰略規劃綱要》,在稅收征管中引入“風險管理”理念,首次正式提出“防范稅收風險”的戰略目標[1]。2004年,江蘇省淮安市國稅局首次將風險管理理念引入到稅源管理中,逐漸建立健全了成型的稅收風險管理框架。這一創新舉措先后得到了江蘇省局、總局的認可。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在青島組織召開稅收風險管理國際研討會,研究探討在稅源管理工作中如何引進和應用風險管理知識,與會單位就如何有效規避稅收風險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2011年《“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將風險管理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對稅收風險管理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
(三)開展稅收風險管理的意義
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基層稅收征管力量弱化與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場主體激增的矛盾日漸凸顯,稅收風險壓力空前加大。隨著現代稅務管理的不斷深入,對執法精細化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風險也會加大。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是主動適應稅收發展新常態,實現稅收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二、菏澤市稅收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一)菏澤市稅收風險管理開展情況
菏澤市國家稅務局自2016年設置風險防控機構以來,始終堅持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挖掘應用為重點,努力構建稅收管理大風控格局。市局機關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訂出臺了全市國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實施管理辦法,明確下一步的戰略目標為:大力構建涵蓋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及風險處理四個階段的閉環式管理機制。1.組織專業評估團隊。一定程度上打破地域管轄的格局,面向菏澤市石油加工業、采礦業、貨幣銀行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紡織業等重點稅源和高稅收風險行業,針對征管工作中所發現的稅收風險點,從全系統內抽調精干人員構建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推廣運用行業風險管理模板,實現專業化風險應對。2.落實信息化治稅。重點加強第三方涉稅信息的采集和利用。針對涉稅信息大量游離于稅收管轄外的突出問題,菏澤市國稅系統與全市50個行政、事業單位建立信息共享機制,2016年采集整理并向基層稅源管理部門推送涉稅信息逾11萬條,極大地緩解了基層稅源監管力度不足的困境。3.實現差異化管理。改變傳統的以人海戰術、均衡管理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風險大小對納稅人實行區別管理,將風險較大的納稅人作為稅源管理的重點,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實現有限稅收管理資源的最優配置。2016年,全市共完成納稅評估1405戶次,通過風險提醒、納稅評估共組織入庫稅收2.42億元,占全市國稅收入的1.42%。
(二)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中面臨的問題
盡管近年來,菏澤市國稅系統在風險防控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但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今后工作中還將面對更大的困難與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新辦納稅人稅收風險大。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在刺激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市場主體增長的同時,由于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新辦納稅人大量存在登記信息失真的問題,給征管工作帶了諸多困難。在稅務登記管理中發現,大量按照改革之前的標準不符合準入條件的、資質較差的民事主體也獲得了市場主體的資格,這部分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普遍存在較多問題。例如,經營范圍信息模糊,稅務人員僅通過登記的經營范圍難以準確判斷其經營主業,給納稅人稅收管轄權的界定帶來難題,直接增加了后續稅務管理工作難度。2.開展納稅評估缺乏法律依據。作為實施風險應對的重要方法,納稅評估是在“征、管、查”三分離的稅收征管模式下提出的,其初衷是為了解決“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但在實施過程中卻往往面臨著缺乏法律依據的問題。盡管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各級稅務機關對納稅評估工作給予充分重視,將其作為加強稅源管理有效方法予以強調,并制定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納稅評估操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和辦法。但稅收征管的基本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均未涉及有關納稅評估的內容,總局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授權,從其法律地位來看僅僅是一個規范性文件,對稅務執法人員和納稅人的法律約束力較低,致使納稅評估工作始終處于法律邊緣,實踐中缺少法律依據,評估工作無章可循。3.信息應用水平不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稅收征管,逐步破解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的難題,是全面提高風險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然而,雖然目前稅收風險管理系統中的預警分析指標已相對完善,但稅務部門在風險管理的信息化應對能力上還存在不足,信息資源閑置浪費的現象比較突出,涉稅信息的利用效率亟待提高。一是對現有系統數據信息利用不到位,不能主動整合金稅三期管理系統、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及出口退稅系統等平臺的有關信息;二是對第三方涉稅信息利用不充分,僅僅將其作為校對納稅人自主申報信息真實性的工具,而不能有計劃性地進行整合分析;三是數據信息分析深度不夠,對“指標元-指標-風險管理模板-防控方案”的風險管理系統運行機制掌握不到位,工作中僅局限于單項數據的校對與鑒別,缺少關聯分析和綜合運用。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公民納稅遵從意識有待提高。納稅遵從意識是實現納稅遵從的必要前提,是指在市場經濟和民主法治條件下,納稅人基于對自身主體地位、自身存在價值和自身權利義務的正確認識而產生的一種對稅法的理性認知、認同和自覺奉行精神。根據陳金保2016年的調查結果,我國公民大多數理性上認同依法納稅的理念,但自覺自愿遵從的態度并不積極,往往是迫于嚴厲的稅收征管措施和偷漏稅的懲戒才照章納稅[2]。在許多人看來,偷逃稅款似乎算不上違背道德的事,甚至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能力體現。由于缺乏有效的社會輿論監督與道德約束,部分納稅人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容易出于僥幸心理偷逃稅款。即便被稅務機關發現并嚴厲查處,納稅人依然有可能會認為是自己運氣不好,被“抓了典型”。如果不能在全社會范圍內強化公民的納稅遵從意識,不能實現對偷逃稅款行為的零容忍,單靠稅務機關日常檢查,難以完全防范納稅人惡意逃避繳納稅款的風險。2.稅收法制建設相對滯后。完善規范的稅法體系是稅收現代化的重要一環,更是實現納稅遵從的根本性保障。然而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新型的經濟及法律關系不斷涌現,現行稅法體系暴露出一系列問題。一方面,稅收立法進程不能滿足社會發展需要,稅收領域長期存在部門規章代替法律的現象,造成稅收執法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往往缺乏有效法律依據支持。例如,2011年新疆瑞成房地產公司訴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地稅局一案中,地稅局依照《征管法》第35條規定,認定納稅人銷售價格偏低,應補繳增值稅。然而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地稅局作出的處理決定缺乏上位法依據,最終判決稅務機關敗訴。另一方面,正因為稅收法律體系結構不完善,稅法執法也存在剛性不足的問題。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后續管理措施較少,因責任界定不清,一線執法人員倍感稅收執法風險高,時常有如履薄冰之感,致使在執法過程中縮手縮腳、畏首畏尾。3.稅務機關自身存在的不足。去除種種外部因素,菏澤市風險管理工作開展時間短、自身管理經驗不足、風控理念和工作機制都還不夠完善,也是今后工作中亟待改進的方面。一方面,風控思維尚未建立,部分稅務機關負責人,對稅收風險管理缺乏科學理性的認識,片面地將評估入庫稅款作為衡量風險防控工作水平的唯一重要性指標,未充分發揮提高納稅人稅收遵從度的職能效應;有的單位未能將稅收風險管理與其他征管工作有序銜接,實際工作中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切實開展整體效應分析,不利于工作的深入開展;還有人認為稅收風險管理只是針對納稅人,未將納稅遵從風險、稅收執法風險與崗位廉政風險作為一個整體看待。另一方面,工作機制有待完善。有的單位機構設置不到位,受行政編制制約,風險防控機構只是掛靠在其他部門,嚴重制約了風險管理工作質效;各級稅務機關之間、科室之間還沒有形成整體效應,自主查找、集合風險點時仍然是各自為戰,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協同分析。
三、國外稅收風險管理實踐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我國稅務風險管理起步較晚,西方發達國家相對成熟的稅務風險管理經驗對于解決我國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因此本章將以英國、美國的稅務風險管理為例,通過研究發達國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現狀,總結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務風險管理經驗。
(一)英國:完善的大企業稅收風險信息系統
英國皇家稅務與海關總署(HMRevenue&Cus-toms,HMRC)自2005年重組后,一直把大企業管理作為工作重點,成立了大企業服務司(LBS),并成立13個特別調查組防范稅務欺詐行為。英國的稅務風險評估系統在有效數據基礎上,真正實現了稅收風險管理的一體化規范管理。1.配備專門人員,實行對口管理。HMRC針對每一戶大型企業,委任一名高級稅務官員擔任客戶經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r,CRM),實行對口管理。CRM負責掌握大企業的營運信息,化解雙方的認知差異和誤解,以便更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同時為強化企業風險責任意識,英國稅法同時也規定,大企業必須指定一名高級人員,全權負責企業的稅務會計安排。如有失職,將對該人員處以5000英鎊的罰款。2.整合納稅人信息,建立風險評估系統。HRMC在逐步采集納稅人相關信息的基礎上,于20世紀末建立起由風險情報識別系統(IRIS)、數據分析處理系統(DAPA)和身份認證系統(IDA)等三個子系統組成的風險評估系統。通過身份認證系統可以收集到居民企業甚至部分個人的收支信息,然后再通過數據分析處理系統進行加工、整理,發現其中數據不匹配的項目則交由風險情報系統進行識別。得益于完善的評估系統,HMRC一旦發現存在稅收風險,就可以啟動針對性的調查。3.評定風險等級,開展分類管理。HMRC通過開發數理統計模型,對對納稅人收入、資產、負債等信息歸類整理,推算出納稅人的風險等級。根據不同風險等級,分別交由地方辦事機構、一般調查組和特別調查組核查處理。地方辦事機構對于納稅遵從度高、風險低的企業,一般不采取干預措施,對于涉及個人的疑點信息,盡量采取電話溝通、郵件提醒等“溫和”方式處理;對于中高風險的企業,則由調查組深入開展實地核查,采取納稅評估、風險干預等措施,規避稅款流失的風險。
(二)美國:具有強大威懾力的稅務審計
美國有句名言,“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與交稅是永恒的”。偷逃稅款一旦被審計人員發現,嚴重的要身敗名裂、傾家蕩產,“唯有納稅和死亡無法避免”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在美國,聯邦稅務局的審計工作具有極強的震懾力:全美50%以上的稅務人員從事審計(稽查)工作,配備了經濟師、金融產品專家、電腦稽核人員、數據分析師、信息技術員等專業人才;每年自然人約0.65%被審計(其中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的自然人約0.98%被審計),C類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約0.87%、S類型企業(類似于國內的個體工商戶)約0.3%被確定為審計對象;查補的偷逃稅數額每年約有570億美元,每年提請稅收犯罪調查約1300件,平均90.2%證明有罪,人均判刑22.7個月。美國稅務系統能夠進行卓有成效的稅務審計,得益于高質量的涉稅信息管理和信用管理[3]。1.審計人員專業化。美國對稅務審計人員實行等級制,查帳人員分為普通查帳人員和國際查帳人員。對大企業和跨國集團開展審計時,由法務、國際稅收、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合審計工作小組,如有必要,還將引入計算機、石化、經管等領域的第三方專家。審計過程中嚴格遵循報告和回避制度,審計人員如有違反將嚴懲或被開除公職。審計案卷由法務部進行復審,法務部有權調整審計人員作出的結論或者退回重查。2.審計選案針對性強。美國稅務機關擁有龐大的稅收信息資料庫和完善的計算機評估系統,每年都運用網絡數據庫系統和“應收稅款預測”等模型,對要對納稅人的整體納稅情況進行分析,以確定開展重點審計的范圍。然后,通過對大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大額現金交易、自雇業主、扣除額超過合理范圍和修正申報等方面開展綜合排查,鑒別納稅人有稅收欺詐或逃稅的嫌疑。由于美國的稅收來源以直接稅為主,所以發現申報所得數額與其收入來源不相符、收入數額龐大且無預扣所得稅等情況,相關納稅人就將被列為稅務部門審計的對象。3.審計工作效率高。計算機聯網技術的應用大大提高了美國稅務機關的工作效率。借助與支付終端聯網的檢查系統,每當有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時,稅務人員就可以獲得消費者、經營者的流動信息,并核實該筆支付是否實現了稅款扣除。同時,銀行和營業機構在進行巨額現金交易時,必須核對客戶的社會保險號和信用卡,納稅人想要利用假名逃避稅款將十分困難。州稅務署每年至少會對1300-2000萬人次的交易信息開展核查。稅務人員在審計中,高度重視對現代統計方法和第三方信息的運用,定期對銷售發票的相關信息開展抽樣檢查,從而對交易、收入和支出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的監控。
四、完善我國稅收風險管理的策略
面對日趨復雜的經濟發展形勢,要深刻認識征管體制改革以來的稅收工作形勢,做好規劃統籌,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稅收風險管理機制。
(一)創新綜合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在當前機構人員編制和總體征管力量受限的形勢下,必須轉變征管方式,最大限度盤活用好現有征管資源。今后應改變當前稅收風險管理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狀態,建立各級稅務機關聯動的風險管理流程。一是實行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以地域管轄為特征的稅收管理員制度,轉而根據規模、行業、存續時間、經營特點、信用等級等對轄區內的納稅人進行分類,設立專門的稅源管理機構,借助稅收風險分析工具,建立完善稅收風險特征庫和風險分析應對模板,形成分行業、分類型的縱向、橫向分析指標體系和預警體系;二是實行差異化監管。改變傳統的以人海戰術、均衡管理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風險大小對納稅人實行區別管理,將風險較大的納稅人作為稅源管理的重點,實現有限稅收管理資源的最優配置。三是推進征管機構扁平化。推進機關實體化,精簡機關行政管理職能,從行政、稅政職能為主的職能體制,向直接履行稅源監控等實體職能體制為主轉變。
(二)加強數據分析利用,實現信息管稅
稅收風險管理的起點在風險的識別,而風險的識別基礎就在于及時獲取準確的涉稅信息,如果情報信息缺乏利用價值,稅收風險管理將成為空談。今后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稅收征管,切實加強數據分析應用,提高信息利用水平[4]。一是加強系統信息比對。充分利用金稅三期系統、數據綜合分析平臺等稅務軟件,整合系統信息,加強數據比對,及時發現潛在風險;二是加強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加大與關聯單位的信息合作力度,理順信息傳輸渠道,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實現各類涉稅信息即時集中、共享,解決地方財稅建設要求和稅務機關信息不對稱的矛盾;三是完善內部信息傳遞機制,建立統一的數據庫平臺、數據管理體系和信息管理平臺。實現辦稅服務廳、基層分局和業務科室之間的信息實時共享,使各部門及時掌握納稅人的信息,共同防范稅收風險。
(三)構建專業組織機構,打造專業團隊
為提高稅收風險管理精準制導能力,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稅源規模、行業分布特點等因素,著力打造風險防控、納稅評估和監督評價三個跨部門的專業化管理團隊,共同實施稅收風險管理。一是成立風險防控團隊,配備專職人員,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統籌開展稅收分析、風險識別、風險應對、結果評價,落實完善閉環式稅收風險管理機制等。二是成立納稅評估團隊,按照“集中管理+團隊作業”的形式,根據評估對象所屬行業規模、風險等級和預警指標,統一調配團隊成員,組成個案評估組,實施統一管理,便于有針對性地開展涉稅服務和更直接有效監控納稅遵從風險。三是成立風險監督評價團隊,主要負責對風險管理全過程和成效實施復審復核、執法督察、內控監督和績效評價,切實做到把有限優質的征管資源優先配置在對重點稅源的稅收管理中,切實提高稅收征管質效。
作者:吳亞輝 單位: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
參考文獻:
[1]方振華.山東省國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研究[D].濟南:山東財經大學,2016.
[2]陳金保.公民納稅遵從意識的內涵、測量及特征[J].稅收經濟研究,2016(2):16-21.
關鍵詞:稅收風險管理 納稅遵從度 征管質效 應對措施
一、稅收風險管理概述
(一)稅收風險管理的概念
所謂稅收風險是指國家在組織稅收收入的過程中,限于征稅手段及稅收制度本身的不足,再加上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造成的稅收損失。這種狀況下,稅收風險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稅收風險管理實際上是指稅務機關合理運用各種管理理念和方法,通過對稅收風險進行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過程監督以及績效評估等,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的必要方法。構成稅收風險的主要方面包括三個:一是政策風險,即由于復雜經濟活動和規范的稅收政策之間存在矛盾,從而導致稅收政策存在某些漏洞;二是執法風險,即由于稅收執法人員執法能力不足、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或執法人員內外勾結等,造成執法混亂,帶來執法層面的風險;三是納稅遵從風險,即納稅人由于工作失誤或對稅收認識不足,或通過不正當手段惡意不遵從稅收政策帶來的風險。
(二)稅收風險管理的現狀
稅收風險管理秉承實現稅收遵從最大化的原則,以有效方式進行風險識別、風險等級排序、風險應對處理、過程監督及績效評估等過程,根據風險等級合理配置征管資源,從而達到減少風險損失的目的。風險識別作為整個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起點,它也是有效提高風險管理效率和質量的關鍵因素,風險識別是以稅收信息化建設為前提,以稅收風險管理目標為導向,運用科學方法、模型,在合理分析各項涉稅數據的基礎上,發現規律并尋找存在稅收風險的關鍵點,從而進行科學決策,高效完成指導稅收征管的分析工作。目前,我國很多省市都建立了本地區的風險特征庫,這些風險特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可以識別一般企業在生產經營及納稅申報等過程中存在的稅收風險,對這些風險進行等級劃分,并在風險應對方面卓有成效。
二、稅收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風險管理理念有待于進一步強化
現階段我國稅收工作遵循的依舊是傳統治稅理念,無論稅收風險是否實際發生一律視為有風險,并忽視風險等級差別而采取統一管理,這種征管方式偏重于對稅收風險的無差異防范,管理理念相對落后,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傳統的優化對無風險納稅人的納稅服務及加強對高風險納稅人管理的理念并不合理,這不僅不能有效規避稅收風險,相反卻造成了征稅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導致征管資源浪費嚴重,納稅人滿意度普遍偏低,征管效率低下等問題。
(二)征管資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受征管模式、征管機構及人力資源結構的限制,稅收征管人員未能科學合理地設置征管結構,各部門職責不明確,部門設置不合理,不能實現物盡其用,人盡其才,許多優秀的管理人員沒有被分配到合適的崗位,風險監控和風險評估等技術性要求比較強的崗位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稅收征管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不高,稅收風險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偏低。另外,稅收征管機構將資源配置的重點放在業務審批部門和行政部門,從而造成行政管理人員過多而一線征稅人員過少的不合理局面,特別是一些復合型的高層次人才不能擔任一些實質性的有利于推進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關鍵職責,這樣就造成了資源浪費,難以滿足工作需要,大大降低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質量。
(三)稅收風險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不完善
近年來,雖然我國稅收風險管理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各種不完善因素難以實現稅收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一方面,地方各級稅務機關稅務信息采集渠道有限,難以收集到廣泛全面的涉稅信息,比如難以獲取資金流、物流方面的數據,未將交易第三方報送真實數據明確為法定義務,而且稅收風險管理系統的整體運行水平不高,各系統間之間信息共享度和信息集中度不高,難以實現信息在各部門之間的有效流動,這一系列問題最終導致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質量偏低。另一方面,信息管理應對效果不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應對緩解與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環節契合度不高;二是應對手段單一,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應對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待于進一步改善。
三、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進一步強化稅收風險管理理念
要全面轉變落后的稅收風險管理理念,把稅收風險管理提升到戰略高度,將全新的管理理念融入到整個征管過程,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來提高征稅質效。改善傳統稅收風險管理理念中對不同等級風險的納稅人實行的納稅服務方式。應該對無風險納稅人實行優化稅務服務;對低風險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和風險提示等服務方法,并促進低風險納稅人自覺遵從;對較高風險納稅人實行集中評估;對高風險納稅人實施稅務稽查,并對這類群體實行差別化管理和服務,努力提高納稅遵從度,進一步防范和控制稅收流失風險。
(二)建立健全稅收風險管理機制,實現資源配置的合理化
傳統的職能結構和崗位設置不能適應現代稅收風險管理體系,不能滿足現階段我國稅收風險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須對管理機構的各項布局做出調整。第一要依據稅收風險管理的合理流程對各管理層進行明確分工,并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將稅收風險管理進一步專業化、實體化;第二要對不同層級設立稅收風險分析監控機構,極大地發揮稅收風險管理指揮中心的戰略作用;第三,整合相應部門職責,集中成立納稅服務部門及稅收風險應對控制機構,組建不同層級的納稅服務、稅源風險管理、風險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部門等,其主要職責是承接有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推送的風險信息,并及時對稅務服務進行合理優化,采取一定的稅收風險應對措施對較高風險納稅人實行有效控制。
(三)明確把握稅收風險管理的實施細則
第一,標準化、流程化的管理原則。我們可以借鑒別國成功的經驗,將稅收風險管理的具體過程分為四個環節:(1)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風險管理的規劃方案和管理制度;(2)拓寬信息獲取途徑以獲得與風險識別、風險等級劃分、風險監控和風險評估有關的有效數據;(3)實施稅收風險管理的差別化應對;(4)進行稅收風險管理的監督及后續完善工作,形成系統運行的良性循環。實際工作中應按照科學的流程進行,是整個風險管理工作合理有序的展開,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標準化、流程化、制度化的管理細則。
第二,差別化、遞進式的管理原則。在正確劃分不同風險等級納稅人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差別化應對和控制,也就是說隨著稅收流失風險的加大,稅收遵從度的逐漸降低,風險應對控制應從優化服務階段轉變到輔導階段,從柔性管理過渡到監控管理最后到剛性執法,貫徹落實差別化、遞進式管理原則,將管理和服務進行真正的有機結合。
第三,堅持防范原則。稅收風險管理必須堅持防范勝于控制,及加強稅收風險的前置管理,做好事前和事中管理,建立一套科學的稅收風險防范控制體系,加強對稅收風險的防范,在風險發生前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避免風險給稅收征管帶來損失。
第四,實行人工管理與計算機信息技術相結合的原則。計算機信息技術是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展開的必要技術支持,但對于基礎性的要素管理,包括稅收風險管理方案的確定、風險特征的調查分析、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等,都是以科學的人工管理為基礎實現的。因此,考慮到稅收風險管理的各項工作,既要發揮計算機信息技術在數據處理和風險監控方面的優勢,又要發揮稅務人員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對稅收風險管理進行更有效監管,從而實現業務和技術的高效結合,提高稅收風險管理的整體效能。
四、總結
要切實建立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的新型稅收征管體系,貫徹落實稅收征管工作,必須要對目前我國稅收風險管理體系進行深入研究,各地征稅部門要積極探索出適應當前稅務征管發展趨勢的全新模式,在創新征收手段的同時,針對稅收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尋找應對措施,進行不斷完善和改善。本文就稅收風險管理問題進行的探討,在尋找問題的同時筆者提出了加強我國稅收風險管理的相關對策,希望對我國稅收部門解決稅收風險管理問題提供有益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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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迎春.實施稅收風險管理 推進征管體制機制完善――訪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局長周蘇明[J]. 中國稅務. 2009(11)
一、制約稅收風險數據分析的因素分析
1.基礎數據質量不高,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準確度。數據分析應用必須建立在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基礎之上。在目前的數據分析應用實踐中,一些基礎數據質量不高,還不能適應稅收風險數據分析的需要。外部數據方面表現為納稅人稅務登記、日常申報及財務數據中存在錯誤或不完整,導致信息采集缺失或分析失誤;第三方涉稅信息不足,缺乏有效流轉渠道,導致不能進行縱向比對,不能獲取更多地數據資源,不能檢驗納稅人自行報送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內部數據方面表現為前臺工作人中責任心不強,錄入基礎數據不準確、不完善;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對信息采集不重視,不能及時更新納稅人相關生產經營數據等導致信息分析不準確。2.數據來源應用范圍窄,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深入性和實用性。從目前風險數據分析的來源來看,主要依靠金三系統風險預警評估系統的風險預警信息、部分省區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的預警信息和上級部門推送的專項分析任務,真正依靠自己挖掘出的數據進行分析的部分還較少。在日常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工作中運用分析多,針對稅收收入變化、稅收政策變化、稅制改革影響等方面應用較少,對區域經濟有針對性和指導性的分析少。在宏觀指標的分析上應用少,導致數據分析的實用性變弱。3.信息化水平不高,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質量與效率。在基層稅務部門,目前的信息化應用水平還不夠高,成為制約數據分析應用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現為基層稅務干部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受年齡和學歷限制,稅收知識更新換代慢,計算機基礎薄弱,不能主動利用手中掌握的數據資源發現問題或進行分析。復合型人才缺乏,不能適應數據分析的需要。另一方面,上級局在下達專項分析任務后需要基層進行落實時,無法按照疑點進行深入分析和落實,影響了工作質量和效率。4.綜合涉稅信息不健全,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完整性。全面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是做好數據分析應用的基礎和前提之一。目前僅依靠稅務部門的信息資源,還不能全面、及時、準確的掌握納稅人所有的數據資源。與供電、財政、銀行、海關、銀行、房管、土地等政府部門缺乏有效的信息傳遞與反饋渠道,信息的集中度和共享度不高,導致風險分析和識別質量不高,指向性不強,不能適用數據分析應用的要求。日常工作中真正采集到的第三方信息運用的很少,信息的不對稱導致數據的完整性受限,分析應用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
二、深化稅收風險數據分析應用的思路
1.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信息管稅理念。一是基層稅務部門應該樹立風險管理和信息管稅的理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涉稅信息進行采集、分析和利用,從宏觀上加以把握和引導,達到提高稅收風險管理水平的目的。二是引導廣大稅務干部樹立信息管稅的理念,適應信息化時代的要求,及時更新自己的觀念和知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采集涉稅信息,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并進行各種稅收軟件進行基本的分析,提高信息化應用管理的能力。2.提高數據質量,打好風險數據分析應用基礎。做好數據分析工作,首先要保證數據采集的質量。一是做好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針對納稅人自行報送的稅務登記、日常申報、財務數據等要加強審核,確保錄入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二是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工作。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通過內外部信息數據的分析,及時掌握稅源管理的情況。三是加強對數據的監控工作。通過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加強對數據的分析監控,發現存在疑點數據時及時進行通報,并傳遞到前臺和基層稅源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和反饋。3.拓寬分析范圍,提高風險數據分析系統性。風險數據的分析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數據的選取、分析目標的選擇、分析的手段等,都要從稅收工作的多方面入手,而不應局限于某一方面。一是綜合確定分析選題,堅持宏觀定方向,微觀找問題的原則。宏觀方面可以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動、稅制改革的影響來選擇,從稅源結構、收入變化、稅源增減變化等等入手,圍繞領導關注的熱點、階段工作重點、業務管理難點等尋找數據分析的突破口。微觀方面可以通過日常稅源監控發現有價值的信息,再由業務部門和技術部門進行數據的提取和分析,查找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專題分析的措施和意見。二是完善分析手段。充分利用金稅三期系統、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等,密切注意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新形勢,利用先進的數據庫技術、數據展現工具和數據挖掘工具,不斷創新分析手段。進一步完善分析指標體系,拓展數據分析模型,提高對數據的深度挖掘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4.加強協調配合,健全風險數據分析應用機制。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風險數據產生于稅收工作中的多個環節,也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風險數據的分析應用需要各個部門的通力配合。一是做好統籌規劃,設立專門部門,具體承擔數據分析應用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制定風險數據分析的工作流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設置相應的崗位,確保數據分析工作流暢運轉。二是各級、各部門要共同參與、密切配合,政策法規、稅收、收入核算、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門都要參與進來,形成數據分析的工作機制。5.積極培養人才,提高風險數據分析應用水平。風險數據分析工作對數據分析人員提出了更深更高的要求。要勝任數據分析工作,需要既掌握稅收業務知識、計算機知識,又掌握稅收政策的變化、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復合型人才。一是善于用人,把業務能力強、信息技術水平高的人才充實到數據分析崗上,給予他們施展才華的平臺。二是加強對人才的培訓,通過短期培訓、繼續教育等多種形式,促進數據分析人才的快速成長。三是強化基層稅務干部的培訓。采取不同方式,加強對稅收政策、業務以及計算機知識等的培訓,使全體干部掌握數據分析方法,提高數據分析的綜合能力,為數據分析應用打好人才基礎
作者:黎濤